请教无刑证明
各位好,关于无刑证明有个疑问,我曾经在读书的时候作为学校间交流学生在瑞典学习了11个月,香港工作了7个月,这两个地方需要开无刑证明吗?根据澳洲移民局DIAC网站上要求是住满12个月以上的地方必须开无刑,这两个地方我都没有住满一年,需要开吗?给大家指点,先谢了! 自己顶一下,求指点 过去10年内,凡是在某个国家待满12个月,就需要开无犯罪记录没有住够,就不需要
回复 #3 指南针RUBY 的帖子
谢谢回复,我当时拿到瑞典的签证是1年的之后又续了1年,不过根据我护照上面的出入境时间,只是住了11个月,这样我应该不需要瑞典的无刑了吧回复 #4 qdchengke 的帖子
只要实际居住情况,没有达到1年就可以。到时候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签证页的入境和出境时间等。如果有需要,一般情况下移民局会联系你补交相关材料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隐瞒。
回复 #5 指南针RUBY 的帖子
谢谢回复,明白了,到时候根据需要向CO解释一下。 已经elodge了,现在担心无刑,听tx说有阿三在海外11个月而被要求无刑的,本想提前操作瑞典和香港的无刑,瑞典的相对简单一些,可以托瑞典的朋友帮忙办理;可是看到香港的无刑有点麻烦,需要采集指纹,并由相关的警察签字盖章,这天朝去哪里找办理这个东东的地方啊??关键是还需要Letter of referral才能办理,好麻烦啊。在网上搜了一下类似的情况,都说是12个月以上才需要。
然后对着DIAC网上的信息:
Meeting the character requirement for temporary and permanent migration
For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to determine whether you are of good character, you may be asked to provide police certificates for each country you have lived in for 12 months or more over the last ten (10) years since turning 16.
看了好几遍,还是决定等分了CO再说吧,这个真是心急不得。到时候准备先跟CO解释一下,把护照的出入境也扫描给他看,如果实在不行,我就认栽了,再想办法办理。
看我的人品了,祈祷ing~~~ 看co心情了
虽然官网规定12个月以上才要 原帖由 考拉国艾利克斯 于 26-3-2013 01:28 发表 http://www.hi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看co心情了
虽然官网规定12个月以上才要
原以为看人心情办事情的情况只有中国有,哎,原来澳洲也存在,到时候我把官网的条列给他,不知道他会怎么回复?“条例是死的,人是活的,我说怎样就怎样”,呵呵,希望我能遇到一个NICE的CO,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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