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开 发表于 14-9-2012 01:02:34

“北京人大学”是种另类锦旗 / 韩青

“北京人大学”是种另类锦旗 / 韩青
2012-09-13 04:24 | 阅读(144) | 标签: 时事观点 |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文章

表达没有自由,社会就难有公正



因反对高考招生不公,90后河南小伙程帅帅计划给北大送匾“北京人大学”,被海淀警方带走,之后派出所委托了两人把他遣送回新蔡,他在拘留所接受“训诫”,“他们把我当成了上访人员,让我写保证书,还说再去就会依法处理我。”(9月12日《河南商报》)



只因想给北大送块牌匾,程帅帅就被警方扣留遣送。我只能说,北大真牛,警方真牛。可如果牛到连兼容并包的胸襟都没有,牛到连依法办案的程序都不顾,这样的牛,又有何用?



高考招生是否不公,北大是否是北京人的大学,不妨先看一些数据。一是一本录取率。2012年北京超过27%,而河南的刚过6%,不及北京的零头。二是根据2011年的录取数据,每万名考生中考入北大的比例,安徽为1.27,河南为1.87,北京为52.5。程帅帅便提到,要照今年的北京的文科分数线,他第一年就能上一本了,可在河南复读两年,也只上了个三本。



另外,还可以做个“外星人高考”的思维游戏,如果你是外星人,想考中国的大学,可以任选一地参加高考,你会选在哪里?基于理性自利人的假设,多会选择胜率高的地方。当选择什么地方都一样的话,那就说明高考招生公平了。眼下显然不是,高考移民年年有,异地高考起步难,这都说明,高考招生离公平还差得远。



面对此类不公,大学尤其是作为国立大学、知名学府的北大,本应以身作则,将每年的招生名额如何分配放在台面上讨论,使招生方案做到无论考生在哪里,上北大几率都一样的效果,可如今,曾以“兼容并蓄、思想自由”知名的北大,却连一名公民的正常质疑都容不下,不禁让人为之扼腕叹息。也许北大会说不知情,但后来知道了,北大校方和北大人总该对此事有所担当、有所表态吧?总不能一有“麻烦”就让警方出面吧?如此,风骨何存?



公民给北大送牌匾,其实是种“另类锦旗”,这和此前有公民给政府部门送 “为人民币服务”的锦旗、送钟表、送“鸭梨”一样,都是种行为艺术,是种权利伸张,也是种广义上的言论表达和公民监督。内容也许有偏激不当之处,但只要不涉侮辱诽谤,不侵犯他人权利,这种表达就该受到保护,监督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即可。如果只是因为送牌匾,就被警方带去传唤,遣回原籍,这和“因言获罪”又有何异?对于这种行为,此前相关部门或收或拒,很少听闻因此抓人的,海淀警方和北大如果不对此道歉反省,我想问,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值得深究的是,海淀警方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名扣留送匾公民,这是否合法?“社会公共秩序”该如何界定,难道该任由警方随意裁量吗?而将其遣送,又走得是什么程序?两名委托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他们有什么权力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这和之前的黑保安“安元鼎”有没有相似之处?“免费旅游”听上去不错,但这趟行程的花费由谁买单?新蔡当地将送匾公民当成上访人员,并声称“再去会依法处理”,我想问,依的是什么法,是“一次训诫、二次拘留、三次劳教”的“土办法”吗?送匾公民是为河南考生争取权利的,当地政府为何对其威吓打压?政府本应是公民权利的保护伞,却为何和身份不明的“委托人”合作?



教育不公,并非什么疑难杂症。只要将话题摆在阳光下,各方以社会公正为旨归,就能达成妥协,形成解决方案。可如果警方对公民的正常表达肆意打压,如果教育部门和国立大学不拿出应有的担当,那招生不公就会无解,“北京人大学”就会坐实。推而广之,保障公民权利是解决社会不公的基础,没有自由,就没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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