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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ubb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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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小孩香港街头小便 孩子妈打路人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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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3-4-2014 17:39:4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xiaohu 于 23-4-2014 17:43 编辑


你去看看国内的论坛吧,一面倒的支持同胞谴责香港呢,绝大部分都是当父母的,他们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支持同胞做得对,也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喷港人如何忘本如何侵犯私隐了,可以想象他们能教育出怎样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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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3-4-2014 17:48: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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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拍摄未成年就犯法。这点常识都不知道还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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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3-4-2014 18:15:21 | 只看该作者
xiaohu 发表于 23-4-2014 17:39
你去看看国内的论坛吧,一面倒的支持同胞谴责香港呢,绝大部分都是当父母的,他们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支持 ...

香港人的做法,有点过于不近人情,尤其是在对方认错的情况下,但是,国内的网络,要一概支持那对年轻夫妇,并认同他们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那么。我只能说,这是中国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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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3-4-2014 18:18: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秤地龙 于 23-4-2014 19:19 编辑
black_zerg 发表于 23-4-2014 17:48
未经允许拍摄未成年就犯法。这点常识都不知道还扯什么。



要真这样的话,有多少外国记者,要被你说的法律制裁。。。。。

闹市裸奔者,岂不可以,以个人身体隐私为由,一路畅通,

无知者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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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3-4-2014 18:19:47 | 只看该作者
black_zerg 发表于 23-4-2014 17:48
未经允许拍摄未成年就犯法。这点常识都不知道还扯什么。

香港的法制,比中国健全完善的多,违法必究,

请你直接联系香港警方或律师,追究拍照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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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3-4-2014 18:20:24 | 只看该作者
black_zerg 发表于 23-4-2014 17:48
未经允许拍摄未成年就犯法。这点常识都不知道还扯什么。

香港的法制,比中国健全完善的多,违法必究,

请你直接联系香港警方或律师,追究拍照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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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3-4-2014 18:26: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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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违法必究?这记者拍摄女童有后果了么?两岁女童,如果在媒体出现或者泄漏在论坛上,会对其造成怎样创伤? 暴民行凶,你还不准受害人夺下凶器? 别的不多扯,这事在欧美出现这记者肯定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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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3-4-2014 18:26:41 | 只看该作者
骂人的一颗核弹轰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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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lu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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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3-4-2014 18:29:52 | 只看该作者
black_zerg 发表于 23-4-2014 18:26
香港违法必究?这记者拍摄女童有后果了么?两岁女童,如果在媒体出现或者泄漏在论坛上,会对其造成怎样创伤 ...



哈哈,“暴民行凶,受害人夺凶器。。。。“, 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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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3-4-2014 18:43: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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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香港人就是暴民,欺负外地人,欺负两岁女童。要是金发碧眼的,在地上拉陀翔, 你看他敢拍照敢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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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3-4-2014 19:12:39 | 只看该作者
唉,不知道这帮装作就在现场,目睹了全过程,义愤填膺地“澄清事实真相”,进而得出各种结论的人是否知道,除了所谓纸尿布是瞎扯淡以外,连所谓女童都其实是男性。

得到的信息连最基本的就是错的,还一个个装的跟真的似得喊口号,和香港那帮愤青有什么区别?

幸好移民了,幸好这里的华人没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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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3-4-2014 19:37: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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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拍摄儿童就是不对,你在这里没事拍人家小孩试试看。何况是在其小便的情况下,这就是重罪。而且拍摄者有很大的嫌疑会进行传播,事实上别的材料也传播了。儿童监护人当场发现制止这种非法行为完全正当合理。
这个事件里有前因后果,儿童没办法,用手巾接着装袋,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但在港人看来就不得了了。 一事归一事,如果你去报警叫城管之类的,这就叫法制精神。我在视频里看到那个父亲就在叫那个记者去报警,看看人家多有法制精神。 你拍摄未成年人,而且可能拍摄到私处,被当场制止后还如此恶劣,更限制别人人身自由。充分表现了香港人法制精神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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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3-4-2014 20:59:2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图片是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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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3-4-2014 21:44:11 | 只看该作者
天秤地龙 发表于 22-4-2014 23:52
不要在公开场合暴露孩子的身体,对父母而言,这是基本常识。

孩子尿急,厕所排队人多,实在无法,也 ...

首先,我认为小孩的父母在做法上欠考虑。如果实在急了找不到厕所,或找到厕所进不去,可以找一个人稍少一点的角落,而不是在人来人往毫无遮挡的大街。也许这对父母找了没找到;也可能就是在这方面大意了。对同样一件事情,有些人的处理方法可以达到80分(找个无人角落解急并清理污物),但有些人也许只能达到60分(如此事件中的父母)。但是,无论如何,从视频和照片来看,我认为这对父母已经做到了60分,在文明与道德方面及格了。可以建议其改进做法,但不至于道德笞伐。

用“香港本地的几十万儿童,人家家长是怎样解决孩子尿急的呢?”做为批驳理由,实在不能同意。这对父母的做法在香港人中完全可能出现,只是这一个案碰巧是大陆夫妇所为。我不认为所有香港父母都能在处理类似事情上达到80分(找个无人角落解急并清理污物)。

顺便说一句:把大陆人和香港人对立起来评判,只能加深两地人民之间的误解和仇恨。因为各种原因,很多香港人对大陆人充满仇恨,所以在见到任何大陆人的不恰当行为之时,即使是个案,也会无限延伸到整个大陆人群体。虽然不敢说大陆人的整体素质和香港人不相上下,但是,在我看来,就有能力和条件去香港旅游的这个群体来看,素质应该不至于太差。也许有人会说,事实摆在那里,大陆客的不文明行为就是那么多,媒体天天报!但是,别忘了,任何大陆客的稍不文明行为,都可能被关注,被报导;而香港人中的类似行为却没有关注,无人报导——无报导,不意味着不存在,因为有众多的香港人用挑剔的眼光盯着大陆客,而大陆客却不会去关注跟拍香港本地人的不文明。

最后说一句:带着仇恨的心态,即使一点小错也会被无限放大;而带着善意的眼光,就算有错也能宽容,并帮其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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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3-4-2014 22:09:05 | 只看该作者
吓死我了。上次去香港在海洋公园放了个响屁。多亏没让人录下来。否则还不被些伪正义人士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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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3-4-2014 22:39: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秤地龙 于 24-4-2014 19:50 编辑

感谢你的关注和回复

看了你的见解和评论,有几点疑惑,不吐不快。

1 你的所谓,60分 , 80分的评分标准如何而来?那50分,75分的做法 该当何解?按照你的标准,60分做法=文明道德及格,那么让孩子进厕所拉尿的做法,则应该满分100分,达到文明道德水准的最高分?对吗???

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什么时候,变得如此量化,可以直接用具体的分数来考量??若真如此,则不为现代社会的伟大发明之一。

2,案件中的当事人夫妇,手上没有举着“大陆人”的旗帜,脸上也没有写着“大陆人”的字迹,香港当地青年有何种特意功能,足以认定他们为“大陆人”而故意拍照滋事?? 如果以结论推断前提,从而得出”当街让孩子便溺者,必是大陆人“,那不仅是这对夫妇的不幸,更是大陆民众的悲哀。

3,中国社会,向来用地域来划分人,南方人,北方人,北京人,上海人,广州人,香港人,台湾人。。。。。
(这一点,和西方国家不同,澳洲没有悉尼人,西澳人之分,美国也没有旧金山人和纽约人之分)
文字语言上的表达习惯而已,并不是把两者放在对立面上,至于大陆人和香港人的整体文明素质,孰高孰低,有没有差距?差距多少??你我说了都不算。

4 “有能力和条件去香港旅游的这个群体,素质应该不至于太差。。。。”,你的这个'由经济条件断定个人素质“的观点,和你的“让孩子进厕所拉尿=文明与道德100分”的认识,同样荒诞可笑。

其实,幼童当街拉尿的事件本身,意义甚微,不足一谈,事后的冲突和事态的变化,才是女主人最终被警察指控的原因。

倘若,该夫妇在事发开头就态度诚恳,道歉,笑脸相对,不以恶言向相,又怎么会落到被围攻,被报警,大人叫,小孩哭,哀求多次也无法脱身的境地。。。。。

这样的处理和做法,按照你的标准,应该得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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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3-4-2014 22:4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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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过香港人,至今还没碰到过一个好货,一帮广东郊区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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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3-4-2014 22:41: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ozoil 于 23-4-2014 22:49 编辑

香港公共厕所五公里外能闻到那嗅气。
香港市城的一大悲哀!
据说,二十年前,和今天都没有改善!
希望,铤港的朋友们给港政府提议!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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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3-4-2014 22:46: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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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地龙 发表于 23-4-2014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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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见解和评论,有几点疑惑,不吐不快。

别胡扯了
北方人和南方人人种上就不同,香港很多都东南亚的种,根本不是汉人。
你去美国说你来至新泽西试试,看别人什么脸色,地域歧视全球都有。
我吐你一脸粘痰,你给我态度诚恳一个看看。
当街撒尿是不对,拍照挑衅更王八。厕所排队的怎么就没有一个帮忙让小孩先上的呢?香港人素质那时候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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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3-4-2014 22:49: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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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道德高地争夺战,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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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3-4-2014 22:50: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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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这媒体也太缺德,小孩照片也上。
尼玛,这是儿童色情啊,尼玛,重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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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3-4-2014 22:50:54 | 只看该作者
进来看看。。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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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3-4-2014 22:53: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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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4-4-2014 11:29:47 | 只看该作者
,还幸好移民了?我呸,移到月球又能样。还华人少?管你是华人西人港人大陆人,就这货到哪里都是败类一个。就是学着别人把黄脸洗成白的,又能怎样。我也是移民,跟这种货色为伍,想着都恶心。你厌弃自己的身份可以绝育,可惜你老爹没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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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4-4-2014 11:47:36 | 只看该作者
天秤地龙 发表于 23-4-2014 22:39
感谢你的关注和回复

看了你的见解和评论,有几点疑惑,不吐不快。

你说,其实,幼童当街拉尿的事件本身,意义甚微,不足一谈,不知是否发自内心还只是为了辩论需要。不过假设你是发自内心认为这件事本身确实不是大问题,那么你更加应该谴责拍照的人。因为孩子父母在处理这件意义甚微,不足一谈的事件上没有太大不妥,无论用纸尿布还是纸巾接住小便或大便,都算做到位了。欠缺的无非是在一个陌生的地域里找一个行人相对稀少的角落。如果那个拍照的人当时不是举起相机,而是善意地问一句要不要帮忙,那么事件走向完全不会失控。

即使要站在道德高地上,也不要忘了未成年儿童权利受到保护最重要!在文明社会里,对未成年儿童权利的侵犯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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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4-4-2014 11:55: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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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terli 该用户已被删除
57#
发表于 24-4-2014 14:22: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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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发表于 24-4-2014 11:47
你说,其实,幼童当街拉尿的事件本身,意义甚微,不足一谈,不知是否发自内心还只是为了辩论需要。不过假 ...

我很赞同。
很明显,多方都有违法行为,都当依法处罚,不允许“五十步笑百步”,更不允许“百步笑五十步”。
幼童父母应当缴纳罚款,同时起诉电视台的违法行为。前者违规在先,确实应当受罚,但不意味允许后者可以违法,更不允许后者可以依此拔高到政治、民族、地区层面后自认为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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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4-4-2014 16:55: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秤地龙 于 24-4-2014 19:46 编辑
Serin 发表于 24-4-2014 11:47
你说,其实,幼童当街拉尿的事件本身,意义甚微,不足一谈,不知是否发自内心还只是为了辩论需要。不过假 ...


“站在道德高地上,也不要忘了未成年儿童权利受到保护最重要”,请问,你对未成年儿童权利的理解是什么?你知道侵犯未成年儿童权利的违法行为其构成的要素是什么?你对相应的未成年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有了解多少???

如果,你的说法成立,那么本案的当事人夫妇,作为未成年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众目睽睽的大街上的所作所为,其本身就是对自己儿童权益的最大侵害,理应受到相应制裁。

旁人拍照,目的也很明显,就是为了拿出证据,就是为了让这种不讲公德,损害儿童利益的行为在媒体曝光。

事实证明,所有曝光的照片,展现的是儿童当街拉屎这个事件的全景,照片中包括夫妇双人,手推车,路上行人,商店,甚至马路的整个宽度。。。。,儿童本身在照片中占据的比例最小。显然,拍照者当时和对方保持了相当的距离。当然,如果,是拍照者心里变态阴暗,专门为了拍摄儿童私处,那么他站着拍照,又在一段距离之外,显然不会有效果,而且,照片上应该是儿童光屁股的大写特写,而非目前所看到的。

所以,用侵犯儿童权益来谴责拍照曝光人士,完全没有理由。

我们经常看到,很多记者在中国的贫困山区,在非洲的受害地区和其他战乱地区,拍摄到很多,衣不遮体,甚至一丝不挂的儿童和难民的照片,目地就是为了让媒体曝光,让世界更多的人去了解真实的那一幕,

曾记得,美国的一个和平组织,发表过一张12岁的越南女孩,一丝不挂在路上狂奔,以逃避美军的飞机轰炸的特写照片,她展现的是战争的残酷,和人们爱好和平的心愿,但至今没见过,世界范围内有人出来指责有侵犯女童隐私之嫌,难道,西方国家没有儿童权益保护法吗???

仁者见仁,淫者见淫,凭借一知半解的理解能力,往往会让自己走进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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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4-4-2014 18:15:59 | 只看该作者
天秤地龙 发表于 24-4-2014 16:55
“站在道德高地上,也不要忘了未成年儿童权利受到保护最重要”,请问,你对未成年儿童权利的理解是什么 ...

恩,有人号称拍摄者违反了香港的《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实际上这帮人是法盲而已。

具体条文在这里: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 ... 2b672c?OpenDocument

拍摄儿童在大街上撒尿,压根就不可能触犯此条例。这帮人只是喊口号瞎扯谈而已,不用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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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4-4-2014 18:18:48 | 只看该作者
总之香港人和大陆人在这件事额上都不怎么地。有一次在这里站在门口抽烟,抽完了习惯性的就把烟头扔到了地上,但还是踩灭了。这个时候里我好几个房子的一个白人看到了,他急匆匆地走过来,把我扔的烟蒂捡起来,扔进了我家的垃圾箱。然后很友好的和我说,以后抽烟烟蒂扔进垃圾箱,但要熄灭,别着火了。但是我是羞愧难当,以后再也不乱扔烟蒂了。我们大陆人的确有很多生活卫生习惯不好,但港人那种靠羞辱大陆人的做法只能激起大陆人的反感和仇视。所以从这点上说那些港人还真没有掌握西方文明的精髓,而只是用一种奴相而显示自己的高贵而以。如果那个港人能够善意的提醒大陆人家长,甚至把他们带到厕所,我想那对夫妇不但在香港,而且回到大陆以后都再不会让孩子当街小便。这样我们大陆人也逐渐的以香港人为楷模而逐步改变我们的不良习惯。而那些港人的做法恰恰想法,他们是带着羞辱和歧视的心态去抬高自己的高贵。可耻,可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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