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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来分享下租房的经验教训吧 [打印本页]

作者: hxuanyu    时间: 15-5-2013 23:52
标题: 来分享下租房的经验教训吧
我是11年11月来到澳洲的 三个月后来堪培拉工作,租的房子,现在已经买了房子了。租房到最后闹了点矛盾,想写在这里,希望对大家有点帮助。

具体的经过我就不说了,如果大家有兴趣的,我回头再说说。房子呢是私人出租,现金房租的。

租房一直很愉快,房东也没罗嗦过什么,所以在后来房东借口说别的租客走了,没人承担我的水电费了,要求我自付所有的水电煤网(原来是他们包的),我爽快地就同意了,我觉得大家相处得好,就是朋友了,自付水电也多不了几块钱,结果真的是太好说话被欺负上了。

房子租期到之前,我们通知房东我们不续租了,但是最好能到期后能再住段时间,刚好赶上我们自己的房子settle。同时我们也让房东去打广告找租客,找到租客我们随时能搬走。结果在我们预交了4周房租之后一周,房东就招来了新租客。新租客来的那天 房东看了我们的房间,还让我们打扫了那些他觉得不干净的地方,我们在另外一个小房间呆了两天之后就搬走了,房东说账单没来,要等来了之后再把多余的钱退给我,我也就同意了。

搬出来的第二天,房东给我打电话,要我找人来看一块被我搞坏的地毯(水渍,估计20x30厘米),房东送新房客来的时候提到过这个问题,但没和我们说怎么处理。我直接就回复他可以自己找人,费用我承担。结果就是整整三周美消息,三周后给我打电话,说水渍没法处理,要我自己搞,说自己忙,英语不好。我再次让他自己找人修,随他怎么弄,费用我出,他同意。结果又是n天没反应,我2周后联系,让他尽快修好,退钱。然后他就回复,要我负责搞好。我不同意,租客只负责赔偿,修补是房东的活。然后最后我去了仲裁委员会解决这个纠纷。(还有一些很恶心的事,我就不详说了)。

在仲裁委员会,他否认收过我房租,反而说我欠房租,要我补齐。他自己在我走之后把地砖撬出来,说是因为我把地砖搞坏了,所以他撬出来,也要我赔(还有很多恶心的 我这也不说了

我的经验是:
1. 最好要保留收据,付房租的收据。至少在准备退房前那次付租的收据要拿到 (在仲裁庭上,双方都无法证明自己所说的,最后裁判员说,因为房东从未给过收据,所以就算租客真的付租了,也天然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付了。所以判定我给了。 但是因为他无法确认我给了,所以在判赔偿的时候还是作出了一点平衡)。裁判员还问我,是否有提款机提款证明,我刚好那次是拿的老婆打工赚的现金,所以也无法提供提款证明。
2. 这个纠纷的关键是,在我搬出来之前,一切没问题,在新租客进去了之后,我的磅金,房租都在房东手上,他完全有恃无恐,我根本拿它没办法。所以 关键是,要把钱拿到了 再退房。我当时要是不走,新房客就进不来。房东也是千方百计先把我搞出去,在我走之前真的是啥都没说,好得一塌糊涂,走之后完全大变脸。 如果是合租呢,可以大家一起退租,人多了不良房东也怕。落单了很难对付房东的。

好了 就这么多,希望对大家有点帮助
作者: ricking    时间: 16-5-2013 07:41
华人房东?
不管是国内的房东,还是澳洲的华人房东,问题总是多多
作者: Serin    时间: 16-5-2013 09:10
标题: 回复 #1 hxuanyu 的帖子
感谢LZ分享!
作者: flyingwave    时间: 16-5-2013 15:51
谢谢分享! 所有任何现金交易,需要留有收据。这样才能保护自己。
作者: hxuanyu    时间: 16-5-2013 21:17
原帖由 flyingwave 于 16-5-2013 14:51 发表
谢谢分享! 所有任何现金交易,需要留有收据。这样才能保护自己。


对 关键是千万要留个心眼 不要太相信别人了。我就是太好说话了 房东之前表现也很好。而且他狂有钱,一点也看不出为了钱连这种谎都撒。实在是看不出来。
最好是退租的时候,拿到钱再走,不然的话钱在人家手里,很被动的
作者: caismm    时间: 17-5-2013 04:01

作者: 鹰扬天下    时间: 17-5-2013 12:33
都是这样过来的,所以我正在酝酿一个解决方案,届时希望楼主参加我们的新移民租房计划
作者: hxuanyu    时间: 18-5-2013 15:37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17-5-2013 11:33 发表
都是这样过来的,所以我正在酝酿一个解决方案,届时希望楼主参加我们的新移民租房计划


谢谢鹰扬天下啊 我们也是从南京来的哦,不过我们在堪培拉,房子也买过啦。不过以后再会租房的话会非常小心的。
支持你的活动啊!从没被这么搞过,实在是很生气啊nnd
作者: gascoigne    时间: 18-5-2013 21:14
南京人过来顶一下!!
作者: dmaxm    时间: 20-5-2013 01:55
出门在外还是多个心眼吧,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作者: 鹰扬天下    时间: 20-5-2013 12:26
烦扰楼主

提供原房东信息给我群,因为这样的房东还算不错,走的时候的纠纷如果调理的好,应该还是可以解决的,坎村出租房源还是比较稀缺的,当然楼主看着老乡的情分愿意自己拿房屋来租给新移民更好。

如果有这个想法,请Q我
作者: twinkle_lz    时间: 20-5-2013 12:34
多谢分享,支持南京老乡
作者: chunka    时间: 1-12-2014 01:07
这个帖子真是看得心里一惊,啥人都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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