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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合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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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指南] 请问1998 Toyota Camry Wagon( V6 motor)卖$2,800.00 合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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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10-4-2013 17:13:40 | 只看该作者
你最大的问题是自己捏造了伪命题,然后试图证实他是错误的从而打击我的观点。你犯了小学生写作时常犯的错误。

请仔细看我的论点,如果要咬文嚼字的话你不会是我的对手。而且你所有的论点都是你一厢情愿的主观论调,既然是专业人士,你应该拿出足够的规范文件和规格参数来驳斥我。时间有限,利用CF break时间简单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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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10-4-2013 17:15:3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我觉得既然一个是豪华车系一个是普通车系那就不太合适放在一块比较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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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10-4-2013 17:22:23 | 只看该作者
请问你什么时候看到过我说:“日本研发保护行人比欧洲更早”这句话?如果我们在平行线上辩论,事实上永远不可能有共识。
作为理工科的技术人员,逻辑思维应该比常人更强,但是我显然没从你这里看到这点。用70码事件证实日本车无保护行人的论据可谓滑稽。首先,你知道是哪款日本车撞击了行人,你知道当时的速度是多少吗?你知道这款车被高帅富改装了碳纤维机舱盖吗?你知道这辆车改装了避震系统从而降低车身高度吗?就算我退一万步,也就是假定你说的这个都没错,你怎么能断定其他品牌的日本车没有保护行人的功能?你怎么能断定其他国家的日本车没有保护行人的功能?以这件事情作为你的论据,本身就是一个荒谬的笑话。顺便说一句,这个事故就发生在我们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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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10-4-2013 17:32:13 | 只看该作者
另外,为了避免继续被误导,放两个事实上来,看看日本车到底是不是比欧洲车不安全。
1: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7/13/c_121663367.htm
著名的北京长安街英菲尼迪(日本日产车)撞击菲亚特(意大利车)的事故,造成后车全毁,父子丧生的悲剧。看看新闻,看看视频,你们会有答案。

2:前不久的雷克萨斯(日本丰田车)撞击路虎揽胜(英国车)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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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ter + 20 车对车,碰撞的角度很有讲究。不能只看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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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10-4-2013 17:5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3 davidmouse 的帖子

"我08年去日本,日本刚好开始实行一个法规,那个法规就是车头必须设计对行人保护。也就是说,在低速撞击下,人不能丧生。怎么办,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就是设计车头溃缩,一旦撞击,车头包括引擎盖都会溃缩变形,以吸能保护行人。这就是为什么日系车在事故后显得难看的道理,车不值钱,人才值钱。国内从来都是反过来思考的 。后来德国等欧系车也有了这种设计,你现在看看奔驰的S-CLASS,也是一样的设计"

这段的意思无非两个,一个日本车有前端撞击溃缩设计,这种设计有保护行人的作用,二是这种设计日本早于欧洲,自己说过的话自己别不认阿,这样太没意思了。

第一条我已经说的够充分了,溃缩设计根行人保护风马牛不相及。溃缩设计也不是日本早于欧洲,只是前几年日本车这方面被曝光的比较很,所以市场部门搞出来的攻关宣传罢了,还真骗了一堆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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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10-4-2013 18:01: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vidmouse 于 10-4-2013 16:22 发表
你知道是哪款日本车撞击了行人,你知道当时的速度是多少吗?你知道这款车被高帅富改装了碳纤维机舱盖吗?你知道这辆车改装了避震系统从而降低车身高度吗?

一连串气势汹汹的反问,不过一句也没问到点子上,也没有一个问题的答案可以支持你的论点。
那我一条一条来回答:
1.实际时速100km以上,车撞人里面比这个速度高的少之又少。结果怎么样,前端溃缩了么?没有!保险杠连严重变形都没。

2.你问我碳纤维舱盖干嘛?跟问这个车有没有装了尾翼一样不搭边。欢了前盖对保险杠蒙皮和后面的泡沫以及前防撞横梁有什么影响?碳纤维的前盖会让比前盖多伸出去n个公分的保险杠蒙皮变硬?搞笑嘛。

3.降低了车身高度又如何,撞击模式完全一样,都是前保险杠撞击小腿,人倒在前盖上,所以前盖会有变形。你找来的accord撞人的照片呢?这个车也改装了避震系统降低了车身高度么?这个车的溃缩吸能哪去了?

[ 本帖最后由 牧马人 于 10-4-2013 17: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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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10-4-2013 18:07:39 | 只看该作者
算是被小名说中了,你爱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了。

我只想说,如果我碰到了一个我不怎么了解或者一知半解没有形成系统理解的领域,在碰到真正懂行的人的时候我会认真听。而不是找了一堆google材料,连基本概念都还没懂的时候就把自己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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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10-4-2013 19:11: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0-4-2013 17:01 发表

一连串气势汹汹的反问,不过一句也没问到点子上,也没有一个问题的答案可以支持你的论点。
那我一条一条来回答:
1.实际时速100km以上,车撞人里面比这个速度高的少之又少。结果怎么样,前端溃缩了么?没有!保险 ...


对啊,你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这岂不是搞笑吗?
我说那么多,无非就是说明,你拿这个来证明你的观点是错误的。
首先,车子是三菱的EVO,改了前保,换了碳纤盖,这是为减小风阻,减轻车重,获得更好的加速,这是赛道用的。所以这个是根本没有保护行人的功能的。另外,降低车身高度,撞击的角度会更低,这个也是让结果变得更为不可测,所以你拿这个例子做论据,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从另外一点也说明,尽管你是设计的专业人士,但是汽车是个大产业,你不可能全懂。所以在我眼里没有真正的专家,我也从来没说我自己是,更不会以自己的经历作为高人一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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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10-4-2013 19:45:40 | 只看该作者
被你形容成Google党没关系,因为我不是专业人员,无法获取行业规范化标准和政策文件,但是大量的翔实内容都可以从各个角度来证实我的观点,如果我是Google党,那么那些原件是哪里GOOGLE来的呢?莫非是外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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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10-4-2013 19:55: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0-4-2013 16:51 发表
"我08年去日本,日本刚好开始实行一个法规,那个法规就是车头必须设计对行人保护。也就是说,在低速撞击下,人不能丧生。怎么办,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就是设计车头溃缩,一旦撞击,车头包括引擎盖都会溃缩变形,以吸能 ...


理科生对文字的了解不够深入可以理解,我也承认说得不够通俗易懂。我先说SORRY。

“有了这个设计”和“设计开发”本是两个意思。前者的意思是有了商品化成品,后者的意思只是在研究,前者是完成时,后者是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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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10-4-2013 20:00: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vidmouse 于 10-4-2013 18:11 发表


对啊,你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这岂不是搞笑吗?
我说那么多,无非就是说明,你拿这个来证明你的观点是错误的。
首先,车子是三菱的EVO,改了前保,换了碳纤盖,这是为减小风阻,减轻车重,获得更好的加速,这 ...

刚刚还只改了前盖呢,现在又改了前保了,你还要改多少啊?前保改了又如何,改成钢的了么?改来改去最多只是增加一些下部裙边而已,塑料还是塑料,改了没撞烂不改就能撞烂?底盘降低之后撞小腿没撞烂,降低之前还是撞小腿就能撞烂?用常识想想都知道。
既然你说这个改了那个改了不可预测,哪好,就算这个不可预测。那雅阁撞人呢?这种拿来做实验展示的样车是绝对不会改的,一定跟出厂状态完全一样。看看撞之后有没有你所说的溃缩变形吸能或者日本车事故之后都很难看。整个前保险杠连根本没有你看得出的变形,只不过人倒在前盖上之后前盖有一些凹陷罢了。这就是你所谓的溃缩吸能?还有你说的前盖折叠呢?怎么也没有发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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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10-4-2013 20:12:37 | 只看该作者
就像你走路,同样速度小腿撞到沙发和撞到石头会是一回事吗?这种浅显的道理总该懂吧。行人保护不是说撞了人没事,而是尽量降低伤害,这个是目前汽车行业正在努力的方向。

然后你又继续拿没有逻辑推理的东西出来了,首先你能光凭肉眼看到前保变形吗?如果你这样都行,那简直就是国宝了,国内外的事故调查机构可以取消了。其次,汽车撞击事故之后很难看指的是碰撞其他硬的物体,比如汽车/树/隔离栏之类。我说这是因为为了照顾行人,设计成溃缩吸能的前脸,所以才有那个结果。你明显又在歪曲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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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10-4-2013 20:25: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vidmouse 于 10-4-2013 18:45 发表
被你形容成Google党没关系,因为我不是专业人员,无法获取行业规范化标准和政策文件,但是大量的翔实内容都可以从各个角度来证实我的观点,如果我是Google党,那么那些原件是哪里GOOGLE来的呢?莫非是外太空?
2627 ...

你总是不断地找资料,却没有什么资料能支撑你的观点,支撑的都是我所说的东西。

你的第一个页ppt,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是缓冲吸能,不是溃缩吸能。我在上面给你解释什么叫溃缩吸能之前就说了前端保险杠有吸能,不过是弹性缓冲吸能,跟你找的资料的描述完全符合。不要跟我说什么咬文嚼字,是你自己概念不清,才会把诸如前盖折叠这种激烈碰撞模式下的东西跟行人保护扯在一起,才会认为撞了人车会溃缩变得很难看。

你第二页的ppt依然不是支撑你的材料。我在前面也说到了: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8-4-2013 23:55 发表
也就是保险杠下部要有支撑,前舱盖要设计的相对软,而机舱内部的坚硬物比如发动机要跟前舱盖钣金间留足够的距离,以防对人头部的伤害。

依然跟你搜来的材料描述符合。依然不是你所说的溃缩吸能。

不断地找材料,却找来找去没有一个能支撑你的观点,为什么?因为你对基本概念就不清楚,总是在几个看似有关实际无关的领域跳来跳去,把弹性的当成溃缩,把驾驶员乘客的保护说当是行人保护,把车人相撞跟车车相撞混在一起。不指望你读我写的东西,虽然都是我自己码子出来的,不是google来的,先把你自己的材料看看清楚理出头绪吧,只要做到这一点,也不至于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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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10-4-2013 20:41:37 | 只看该作者
你终于承认缓冲吸能对行人的保护了 ,不过还在抠字眼说不是溃缩吸能,不过没关系,这毕竟是走向共识的一大步。事实上缓冲就是溃缩的第一部分,当变形缓冲超过了材料的极限,溃缩就发生了。什么是那个极限,就是我之前所说的事故,车对车,车撞树......我不是专业人员,用词不可能很精准,但是我想我现在的这些文字已经能让任何门外汉了解我的真正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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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10-4-2013 21:12: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vidmouse 于 10-4-2013 19:41 发表
你终于承认缓冲吸能对行人的保护了 ,不过还在抠字眼说不是溃缩吸能,不过没关系,这毕竟是走向共识的一大步。事实上缓冲就是溃缩的第一部分,当变形缓冲超过了材料的极限,溃缩就发生了。什么是那个极限,就是我之 ...

你在121楼说的有句话真是那么回事儿,咬文嚼字的功力你确实有。“我终于承认缓冲吸能对行人的保护”。我在第三页75楼的时候就说了,根本就不是什么承认,而是在给你这个外行解释什么叫缓冲,什么叫溃缩,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更不会有现在的“终于承认”。一个“终于承认”似乎你的观点一下子就被我认可了,错了,那是我的观点,跟你的观点无关,两码事儿。你的观点溃缩吸能保护行人从来都是伪命题,因为有这种错误的认识所以才会把引擎盖折叠这种完全是为了保护乘客驾驶员的设计当成是保护行人的设计。

溃缩设计在一开始完全是为了保护驾驶室内的人的,跟行人保护完全没关系,远了不敢说,因为没研究过太老的车,但是15年前的车不管是哪里的都是前端溃缩设计,以此保护驾驶室。那时候就连你说的日韩的行人保护法规都还没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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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10-4-2013 21:34:36 | 只看该作者
我在第13楼就说了我理解的变形(溃缩)吸能的作用,你这叫做视而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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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10-4-2013 21:41:19 | 只看该作者
倒是你自己的10楼第三条否认吸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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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10-4-2013 21:55:42 | 只看该作者
强力建议STOP,火药味越来越浓~

什么车都有软肋的,就算是坦克。如果你银子充分的话,买个德国车是不错的选择;没钱又想开新车,日系车(不是那些所谓的LEXUS之类的)也是不错的选择(在澳洲的日本车质量也是不错的,不要买中国生产的日系车)。

汽车安全设计问题是可以拿来做博士的课题,我们也就是闲来侃侃而已,不比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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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10-4-2013 22:16: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vidmouse 于 10-4-2013 20:41 发表
倒是你自己的10楼第三条否认吸能的作用
262785

对保险杠的变形溃缩吸能你也认为是根本没有的
262786

建议你看看清楚,我说的是前盖变形对于驾驶室乘员的保护没有多少吸能贡献,因为吸能的主要是防撞梁,crash box,前纵梁。你这变成另外我general的否定吸能作用。拜托,会阅读么?

你自己找来的照片已经证明的清清楚楚了,撞人的时候前保根本没有溃缩,你找来的ppt也证明了,撞人的时候,前保是弹性缓冲。剧烈碰撞的时候,前保会断裂,这根本也不叫溃缩,因为我上面已经说得清楚,形成溃缩机制所需要的两个条件。保险杠蒙皮根本不具备。

你google来的资料我不说很仔细的看,但起码也都像样的过过一遍,我码了那么多字从理论到实际例子,你居然只会拿来断章取义然后改头换面去支撑你从来就不成立的观点,说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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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10-4-2013 22:42:35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找点共识吧。车最前端是软的,前保,前保后面的泡沫都是软的,对行人有缓冲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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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112 + 20 楼主国内不会是RBCN的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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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10-4-2013 22:4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8 Tecmia 的帖子

嗯,我觉得大家就打住了吧。

我知道小马是专业做车身设计的。所以我一开始就对他说,他肯定赢不了。。。  原因是这个论坛并非专业论坛,除了他,其它人都是google党(我也是),这些人并没有你专业的那些基础知识和行业经验。你怎么可能讲的赢?到了最后的结果就只能把教科书都敲进来才能解释大家的误区。

而另一方David住我隔壁,也是我的现实中的朋友。David是个知识渊博的人,很多事情都了解不少。。。我经常在微博上和David斗嘴。。。  各有胜负,我乐在其中哈。

我没有能力去分辨双方孰对孰错,我想从我自己的经历去解释一下双方的辩论角度。

我在汽车方面是google党(我google我光荣 ),而我自己的专业是做电子的。我算是两边都站过吧。在论坛上我都不止一次的和大家讨论我自己熟悉的专业问题了。。。无一例外的是以我自动退出为解决的。。。所以我说小马哥是不可能赢的。我退出的原因都是对方太多似是而非的认知了,而这些认知却又来自于互联网,在网上很多人赞同的。那么,要反驳对方的言论,就要从头到尾的去解释。。。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得把教科书的内容都敲遍了。

至于为什么google党们(我也是我也是哈)会有错误的理解呢?我认为原因有这些:

1,网络上的确有各行各业的知识。但真正的行业知识并非来自于公众网站,而是来自于面向开发人员与行业内部的论坛和网站。

2,网络上也有各种各样的误解和谎言。尤其对于一个有利可图的技术产品,卖方的解读基本上都会有所偏颇加隐瞒。竞争对手的解读可能会是谎言。小编的解读可能是完全不是那回事。

3,网络上还有各种过时的知识。过时的知识经过大家科普后,就变成真实的知识。比如说电池究竟第一次是否需要充时间长点?每次是否要用完才充?这个属于典型的网络害人知识。

4,google党们,由于并非科班出身,也没在行业里混过。所以在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这个专业知识,都是道听途说和google积累的。那么在积累的过程中,根本没法判断哪些知识是真的,哪些是错误解读的。但时间长了已经在自己心目中形成体系了,所以对自己的知识很固执。

5,专业人士很明白哪些是对哪些是错,也会把情况分的很细。再返回上面的电池充电例子,大家都说该怎么充电的时候,我会觉得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应该有分什么化学性质,多大的电池,用在什么地方。。。等等。结果对手上来却不管什么化学不化学的,就死揪着该充满再用还是放空再充一顿讨论。。。我就输了~~~

其实对于这种争论,我觉得只要不是吵架,对于双方都是一个进步哈。我也作为google党和别人争论过,我在争论的过程中被迫要大量google,被迫逐一寻找对方的破绽。。。最后是会增加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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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120 收起 理由
老鼠爱上猫 + 50 虽然是自己人,还是要加分,很赞同
坚强的卡卡 + 20 说的太好了,你这样的心态,是在难得
牧马人 + 50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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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10-4-2013 23:06:41 | 只看该作者
自知才疏学浅,这个帖子我都不敢发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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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10-4-2013 23:33:54 | 只看该作者
算了,本来又写了一堆,不发了,这样的辩论不会有任何结果。我退出

[ 本帖最后由 davidmouse 于 10-4-2013 22: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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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ter + 20 谢谢分享!要继续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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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10-4-2013 23:46:12 | 只看该作者
名版的帖子有用啊,我知道为啥我在另一个帖子也赢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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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11-4-2013 01:03:30 | 只看该作者
人家问2800,这帮人歪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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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11-4-2013 11:2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1 小名 的帖子

总结的很到位,有这段话,那么多字也没白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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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11-4-2013 12:55:09 | 只看该作者
本身就是隔空争论,不是隔空对骂,没啥问题啊。我们边上看的也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大家不妨对于有辩论意义的题材开个新贴专门讨论没有输赢就是表达自己对某些专业领域的见解而已。这样的讨论是否更合理精彩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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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11-4-2013 13:05:23 | 只看该作者
两位好汉,不妨移步至车版开贴诸如*为何我的小宝马就撞的过大奔──前段吸能的利弊论 呵呵我是瞎白乎 具体的精彩内容看你们的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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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11-4-2013 14:17: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etirement 于 2-4-2013 23:13 发表
没那么沉,不同年代和配置可能自重在16-18之间。

加上楼主的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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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11-4-2013 14:42:23 | 只看该作者
忽然发现自己闯错地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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