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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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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VS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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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9-9-2012 11:52: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29-9-2012 10:39 发表


对,古代的规矩多了。看澳洲把,澳洲允许表兄妹,堂兄妹之间结婚,你觉得这个算不算是乱伦?也就是你可以和你妈妈姐姐的孩子结婚!或者你和你爸爸兄弟的孩子结婚。

http://jontambek.files.wordpress.com/201 ...


所以血亲间不能性交是基于教育,也就是洗脑,不是遗传科学,在中国,很多时候和堂妹睡一起,但是你不敢发生关系,主要是教育的结果,所以性选择是教育和引导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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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9-9-2012 11:54: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29-9-2012 10:47 发表
个人反对的话,随你便。乱伦和领养,我两个都不反对。


对啊,这就是看法不同,不牵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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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lues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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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9-9-2012 11:57:27 | 只看该作者
我带孩子出去玩了,你们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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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9-9-2012 12:04:15 | 只看该作者

目前的观点进展, 大家请看看是否我理解上尚有偏差

xblues是不管别人说什么,反正自己就是不断的宣传。自己要别人回答问题,别人辛苦码字回答了,他这里还说别人没回答,反复刷自己的观点。

同性恋自然享有所有自然人权利,但他们要求修改世俗的婚姻定义,进而修改法律。修改法律就必须要有个正当流程和充分的理由,允许各种观点,反复的扣‘歧视’的帽子并不适合。辩论需要有进展,不然就是炒冷饭。这个就是我看到的一些观点,看看是否大家都认可,或者说我理解上尚有偏差:

1 同性恋未必完全天生,可能后天形成(我个人是认为除非生理基因缺陷,否则目前只能归类为后天形成,科学研究不是靠嘴说的)。
我想这点除了虫子,估计我们都会认可。所以我认为需要对儿童加以保护,虫子则认为家长不应该引导孩子的性取向,否则就是歧视,因为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正常。而且虫子主张同性恋童话之类的内容可以让小孩子看。

2  虫子认乱伦没有问题cello赞同各类乱伦者原则上也应该拥有婚姻权(不过可能要控制生育,那么我想多人婚姻其实无此问题了?)。(基于我认为修改婚姻法会对社会有危害,所以引入了乱伦和多人婚姻的问题,也很佩服cello直面这个问题的勇气)

3 我无聊用事实的数据说明了目前社会上同性恋行为的危害,特别是艾滋病方面。虫子和cello认为不是同性恋的责任,可以用其它的办法来控制。不过对目前的事实现状应该没有异议。

4 这题目叫同性恋vs基督徒,其实很有点误导的意思。感谢鹰版并没有更多从宗教角度探讨引起口水仗,而是非常平和的从历史角度谈了同性恋和乱伦的起源和人伦概念的实际社会意义。 鹰版最后的观点是明确反对同性恋领养孩子,认为对孩子不利。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29-9-2012 13: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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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1 澳洲如禁止华人讲华语,声称华人一样有讲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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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9-9-2012 12:1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5 black_zerg 的帖子

这个辩论真是鸡同鸭讲啊!有功夫和你打字,不如我自己贴图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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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9-9-2012 13:01:52 | 只看该作者
where is dc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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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9-9-2012 13:13:58 | 只看该作者

广州Gay学生比例12% 教师称有“假同性恋”

高校心理教师称要“注意区分假性同性恋”,适当疏导。

  语录

  同性恋学生:“我希望社会能够平常地看待不同的性倾向,就像世界上有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之别,或者有不同民族之分一样。”

  普通大学生:“我尊重同学的性倾向,但希望他们在日常宿舍生活中有所克制,不要干扰到舍友的生活。”

  高校老师:“在青春期发育过程中,情感无处寄托时可能产生‘假性同性恋’,要注意区分以及多加关怀。”

  “在广州同性恋群体中,学生比例超过10%。”这个出现在由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与“广同网”合作开展的大规模调查中的数字,让正在关注“校园恋爱那些事”的记者颇感惊异。记者通过采访广州多所高校发现,部分同性恋学生呼吁社会平等看待,而部分学生则在尊重同学性倾向的同时也望宿舍生活不被打扰。

  大四女生“软嘴唇” 坦对“不一样”帮人解心结

  广州某高校大四女生“软嘴唇”与几乎所有女生一样,她喜欢八卦、喜欢明星,生活简单快乐,但唯一有些与众不同的就是,她从入学开始就坦然地承认自己喜欢同性。

  “我几乎从小学开始就知道我和别人不一样,那时候和一个很像男孩子的女同学玩得很好。她在美国生活过,是她告诉我在美国有Lesbian (女同性恋)这个词,说这在美国比较常见,只是喜欢的人不同而已。”“软嘴唇”对记者说,“此后我觉得这种‘喜欢’是正常的,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这种‘不同’。我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只求做好自己。”

  “软嘴唇”认为,只要自身能坦然面对,相信家人、朋友都会理解的,“就因为我够坦然,当我告诉家里的时候,他们的情绪也没有太大波动,也没给我太大的压力。”

  目前,“软嘴唇”利用课余时间为大学城里的一个NGO(非政府组织)——“同城社区”做志愿者,帮助同城的同性恋学生,定期举办谈心会,倾诉情感困惑。她告诉记者:“一些女同学都生活在困惑中,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同于别人……这让她们在感情上变得容易焦虑和苦恼,需要适当的精神减压和自我认知。”

  大学生小昭:心理咨询救了与闺密友情

  小昭现在已经读研一了,仍然和当初让自己“困惑”的好友小刘保持着好友关系,但她开朗地告诉记者:“我有男朋友啦,当时只是困惑了一段时间,但现在已经能够体会不同感情之间的区别,我和她现在继续做闺密。”

  原来,小昭刚上大一时便与隔壁寝室的同班同学小刘很谈得来,两人经常同进同出,几乎形影不离。“我们喜欢一样的音乐、动漫,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小昭说,“后来因为小刘个性爽朗、率直,又热心肠经常帮我,我就开始越来越依赖她,有什么问题首先就想到找她。但因为她平时打扮有点中性,同年级的同学见我们这么好,就开始风言风语,甚至说我们是同性恋。”小昭当时很苦恼,甚至也怀疑自己对小刘的感情“不正常”,只好到心理咨询室找心理老师求助。

  “当时心理老师通过谈话、测试确认我和小刘的性倾向都是正常的,让我正确看待我们的关系,不要受流言影响。”小昭表示,“幸亏当时处理得好,差点害我失去这个好朋友。”

  大三学生莉莉:受室友干扰4人宿舍住5人

  “我尊重同学的性倾向,但是同住一个宿舍,她们的异常行为已经干扰到了我的生活,也破坏了整个宿舍的和谐。”谈起大学宿舍里的一对同性恋室友,广东某文科类高校的大三女生莉莉向记者大吐苦水说。

  莉莉告诉记者,她们宿舍原住四个人,但自从室友Banny与同班女同学阿A相恋后,阿A就公然地搬进了莉莉她们的宿舍,和Banny睡在一起。莉莉说,“我和Banny的床铺刚好相邻,而且宿舍的设计是,两个床铺用同一个床板相连,因此晚上Banny和阿A在床上的动静,都影响了我的睡眠。”这样的情况,莉莉足足忍受了一年,但后来因为经常在半夜惊醒而失眠,因此莉莉向Banny提出交涉。“Banny不太愿意搬离宿舍,学校也不允许学生外出租房,因此我和其他室友只能默默忍受了。”莉莉告诉记者,“虽然现在Banny和阿A在宿舍的行为有所收敛,但还是时不时有些过于亲密的举动,令其他室友很不自在。”

  网站调查:广州同性恋群体 学生占12%

  华南地区较为知名的“同志”社交网站——“广同网”于2009年发起了对1000人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广州同性恋群体中,在校学生占12%。

  “广同网”的站长助理李小米告诉记者,网站从1999年开始组织线下活动,“但事实上,活动的参与者永远只能是少数人,效果和效率都有限,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倾向于网络上的交流”。

  高校心理教师:要对假同性恋及早疏导

  广州某高校一位心理辅导老师告诉记者,同性恋的产生与遗传、激素等各种原因有关,是人性的一种自然流露,并非内心的扭曲,她认为这种个性化情感的发展应该得到尊重。

  “但有一些大学生可能并不是真的同性恋,在青春期发育过程中,情感无处寄托就可能产生‘假性同性恋’。比如有些从小比较恋母的女孩子突然离开家来到大学,就可能把某种恋母情节寄托在一个比较要好的女同学身上。”该老师说,这种时候就有可能走入误区,怀疑自己有喜欢同性的倾向。不过,一般通过恰当的心理辅导就可以确定是否是真正的同性恋,进行一定疏导,就可解决这种苦恼。

  志愿者知心建议

  1. 坦然向家人表达

  有性倾向困惑的学生,可试探性地与家人谈起关于同性恋的话题,坦承自己。只要能够正确地与家人沟通,最终会得到家人的理解和帮助。

  2. 不给自己贴“标签”

  志愿者表示,部分同性恋朋友会把自己生活中的许多挫折归咎于自己的性倾向,比如人际关系、感情问题,但其实年轻人的感情相对不稳定的,遇到挫折也是在所难免。有类似情感困惑的朋友,应多与人交流,不要给自己贴上特殊“标签”。

  3. 社会勿“另眼相看”

  “其实同性恋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希望社会多了解、理解。”某志愿者对记者说,“把他们看成普通人的一种就好。”

  花边新闻:有关同性恋

  1. 同性恋影片

  在2005年,电影《断背山》中讲述了两个美国牛仔相爱,却迫于社会压力结婚生子的故事,影片被誉为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同性恋题材电影,至今“断背山”已成为同性恋群体的专用别称。而在我国,近年来《春光乍泄》、《刺青》、《花吃了那女孩》等同性恋影片的推出,引发了公众对同性恋问题的热议。

  2. 同性恋称谓

  按照约定俗成的说法,通常将男同性恋者称为同志、Gay、断背,女同性恋者称为拉拉、Les。

  3. 同性恋标志

  同性恋群体的标识主要有六色彩虹旗、粉红三角形、黑色三角形等。作为认出彼此的标志,通常同性恋在装扮上也具有很多特点:佩戴耳环(通常是男右女左)、同性恋手镯,穿着鲜艳或独特色彩的衣服,特别是粉红色的服饰。(记者 孟否否 邢晓雯 刘仰奇 陈颖雅,内文所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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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9-9-2012 13:23:5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改gay-hunt了,愚蠢的人类啊。
A witch-hunt is a search for witches or evidence of witchcraft, often involving moral panic, mass hysteria and lynching, but in historical instances also legally sanctioned and involving official witchcraft trials. The classical period of witchhunts in Europe and North America falls into the Early Modern period or about 1480 to 1750, spanning the upheavals of the Reformation and the Thirty Years' War, resulting in an estimated 40,000 to 60,000 exec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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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9-9-2012 13:34:59 | 只看该作者
虫同学很像传教士,请问虫同学去街上拉人搞同性恋不?不搞同性恋下地狱不?同性恋有十字军不?反对同性恋烧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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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9-9-2012 14:26:54 | 只看该作者
左一个上帝右一个上帝
知道上帝仁慈不动你是吧
有本事拿穆斯林的真主说话
我保证你在澳洲混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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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扬天下 + 50 130楼就是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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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9-9-2012 14:5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cello

你说:  就好像比如我是穆斯林,我完全可以反对吃猪肉,但是我不能 禁止别人吃猪肉。我反对我的,我可以说吃猪肉有多恶心,别人也可以说猪肉多么鲜美照吃别人的,大家你情我 愿互不相干。

----- 快速读了主帖。我不同意cello这个说法。我觉得这是对穆斯林的歧视。如果这样说也可以,那么别人也可以安全地说:
就好像比如我是异性恋,我完全可以反对同性恋,但是我不能 禁止别人同性恋。我反对我的,我可以说同性恋有多恶心,别人也可以说同性恋多么鲜美照搞别人的,大家你情我 愿互不相干。

[ 本帖最后由 mohan29 于 29-9-2012 17: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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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lo + 20 我的意思正是你比如的那个,可以安全地反对 ...
鹰扬天下 + 50 所以我说cello攻击了穆斯林自己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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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9-9-2012 15:14: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9-9-2012 12:34 发表
虫同学很像传教士,请问虫同学去街上拉人搞同性恋不?不搞同性恋下地狱不?同性恋有十字军不?反对同性恋烧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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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9-9-2012 15:1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1 slicendice 的帖子

你们几个马甲,来FreeOZ干啥啊,陪莫汉回牛人继续建设你们的杀猪党不是更好?耐不住寂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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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9-9-2012 15:1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2 mohan29 的帖子

莫汉,当初你离开FreeOZ那会咱说的?如今自己的牛人终于在自己的作风下倒闭了,这么回来,你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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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9-9-2012 15:23:06 | 只看该作者
你丫咬人咬疯了吧?好坏话分不清是不?你这样下去迟早完蛋。你tmd琢磨琢磨,我tmd讽刺基督教呢。
原帖由 xblues 于 29-9-2012 14:1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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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9-9-2012 15:30:24 | 只看该作者
虫子同学,哥疼你,算了吧,何苦执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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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9-9-2012 15:3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6 Samantabhadra 的帖子

  不好意思,杀人杀红眼了,误伤误伤!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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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8-10-2012 01:1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8-9-2012 22:27 发表
纠正一下嘟嘟宝贝说的, 这个不叫 “反对同性恋拥有平等权利”,同性恋已经拥有和异性恋一样的权利,现在是他们要更多的权利。
1 婚姻本来定义就是一男一女,同性恋完全拥有和我们一样的权利,就是完成一男一女的婚 ...

你的观点错误连篇!我就随便辩驳几处吧。
首先婚姻在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中绝大多数时候是一男多女,不是一男一女!
其次同性恋本身对异性没有兴趣,你却号称他们不能和同性结婚是完全拥有一样的和异性结婚权利。那我请问你如果澳洲政府禁止所有非英语母语公民使用、学习其母语,并号称这并非歧视,因为所有公民都有使用学习英语的平等权利,你会怎么想?!如果我们不为残疾人提供残疾通道,因为他们和正常人一样享有使用正常人通道的权利,你也会认为残疾人要求残疾人通道是要比健康人更多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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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9-10-2012 04:05: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29-9-2012 02:34 发表


这个主要不是遗传是人伦问题,我都举了例子了,这种事情畸形可能性没有宣传那么大,主要就是吓你,吓得不敢干。

同性恋婚姻也在于此,危害在于人伦。

你想他们有了家庭,可不可以领养孩子,要是可以的话,虫子和老K,我只是举个例子啊,领养个男孩,按照澳洲14岁以下都可以,比如9岁,天天鸡奸怎么办?

如果是5岁的,孩子多可怜


拜托同性恋和娈童完全是两回事!你的想象力不是一般得丰富。同样的我们也可以以这样的理由反对异性恋婚姻:

异性恋婚姻也在于此,危害在于人伦。

你想他们有了家庭,可不可以领养孩子,要是可以的话,鹰扬天下和XXX,我只是举个例子啊,领养个男孩或者女孩,按照澳洲14岁以下都可以,比如9岁,天天女孩被爸爸强奸,男孩被妈妈诱奸怎么办?

如果是5岁的,孩子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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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9-10-2012 06:3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29-9-2012 02:34 发表


这个主要不是遗传是人伦问题,我都举了例子了,这种事情畸形可能性没有宣传那么大,主要就是吓你,吓得不敢干。

同性恋婚姻也在于此,危害在于人伦。

你想他们有了家庭,可不可以领养孩子,要是可以的话, ...


很久不来了,就看了这个帖子,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呀。

gay收养的男孩会被鸡奸,以这个逻辑,lesbian不能收养女孩。异性恋夫妇男女都不能收养。

再引伸一下,gay收养女孩,lesbian收养男孩,可以保证无性侵犯风险。很遗憾,异性恋夫妇还是不能收养,因为无论男孩女孩,仍然存在50%被侵害的可能性。

照这样分析,是不是应该允许gay家庭收养女孩,lesbian家庭收养男孩。异性恋家庭,不好意思,好像就只能看着自己膝下空空,然后躲家里自己两人抱头痛痛哭。

从一个无宗教观点的人角度来说,宗教狂热群体的危害要比同性恋大的多。同性恋争取权利只是要让自己的生活幸福。而宗教狂热群体总是想用自己的信仰世界大同,从而影响其它任何不同群体的正常生活。

佛教,基督教都曾引起过大规模消除异己的血腥杀戮,直接导致的就是人类社会的之后的反思和对宗教的抑制。一个最明显的标志就是现代稳定的社会都是政教分离的,纯宗教政党也无法赢得国家多数票,成为执政大党。

[ 本帖最后由 laughever 于 9-10-2012 06: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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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9-10-2012 06:38: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oz 于 9-10-2012 04:05 发表


拜托同性恋和娈童完全是两回事!你的想象力不是一般得丰富。同样的我们也可以以这样的理由反对异性恋婚姻:

异性恋婚姻也在于此,危害在于人伦。

你想他们有了家庭,可不可以领养孩子,要是可以的话,鹰扬 ...


抱歉,没看到最后您的帖子就直接回这个帖了,好像意思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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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9-10-2012 09:34:5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严重曲解我的意思
请看119楼我的回答,以及120楼虫子的答复,和我123楼的再答复

我不但反对同性恋收养孩子,我也反对异性恋收养孩子

作为版主曲解我的原意,导致后面的人误解,请道歉。

[ 本帖最后由 鹰扬天下 于 9-10-2012 09: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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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9-10-2012 11:58: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9-10-2012 09:34 发表
楼上严重曲解我的意思
请看119楼我的回答,以及120楼虫子的答复,和我123楼的再答复

我不但反对同性恋收养孩子,我也反对异性恋收养孩子

作为版主曲解我的原意,导致后面的人误解,请道歉。


Then why did you bring it out AND used it as one of the argument point? 误解? You are using your usual dirty trick 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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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9-10-2012 13:05:42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我来晚了,错过了很多东西。
从同性恋与基督教谈至free的生死存亡,意义太深刻了。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现在的局面,我看无外乎是几个人,几个派别(称为派别可能不太准确)的争执。
说句实话,看了很多之前的帖子,并没有看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有必要把事情的经过摆到台面上让大家看一看,事情就明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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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9-10-2012 13:55: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说两句:
无论什么人,初衷是什么,也无论理由是什么(总有理由), 最终的结果是不易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你说是播种什么收获什么也好,你说是过程注定结果论也罢。我想说的就是,并不是人类所有的要求都需要被满足的。社会管理者(例如政府),就好比一个家庭管理者(例如家长),总要对不同孩子的不同需求有个多方面的,较长期的测评,才能说yes or no, 即使被no的孩子认为自己没有得到human right。 尤其是当你有了家庭,成了多个孩子的家长,而这些孩子都有了自己的喜好需求的时候,你就更能明白我说这个道理了。
我有4个孩子,有一个孩子总喜欢熬夜打游戏,并且高潮时尖叫,为了大家的休息(也为了他的休息睡眠),我不能满足他这个习惯。老小非常喜欢吃糖,考虑到以后他的健康(以及若不解决这个问题,可能给我们/家庭带来的麻烦),我必须对他说no;当然吸烟酗酒...就更不会允许了;老大受同学影响,出现早恋苗头, 也被我们stop了(尽管我们也挺喜欢对方这个孩子)。。。毕竟很多事情,如果说yes, 对于孩子们自己暂时可能挺爽,但对于他们将来或者整个家庭来说, 潜在的负面影响远大于正面。
我承认,客观上讲,说NO是剥夺了他们的'权利',但我认为,并不是所有的'自由'和'权利'都是正当的或者说合理的 - 任何事情都有利弊,历史上我们抗争的都是对于民众来说,利大于弊的或者说收益面多于受害面的;他们说'合理',口说无凭,我需要事实来证明这些'合理'或者说利大于弊。这和宗教没有因果关系或直接联系,除了眼球效应。这充其量是一个判断题而已,何去何从,见仁见智,理性对待?or 愿赌服输。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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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9-10-2012 14:25: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oreadme 于 9-10-2012 13:55 发表
== 来说两句:
无论什么人,初衷是什么,也无论理由是什么(总有理由), 最终的结果是不易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你说是播种什么收获什么也好,你说是过程注定结果论也罢。我想说的就是,并不是人类所有的要求都需要被满足 ...


By given LGBTI the same rights as everyone else does NOT take away those rights from OTHERS. So it's not a comprom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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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9-10-2012 14:26: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oreadme 于 9-10-2012 13:55 发表
== 来说两句:
无论什么人,初衷是什么,也无论理由是什么(总有理由), 最终的结果是不易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你说是播种什么收获什么也好,你说是过程注定结果论也罢。我想说的就是,并不是人类所有的要求都需要被满足 ...


That's called "dece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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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楼主| 发表于 9-10-2012 14:4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6 doreadme 的帖子

这个帖子被打开了,那我就再回复几句。

我基本赞同146楼的原则,除了政府和民众不是家长和孩子的关系。所以我赞成的部分是,所有事情应该全社会去权衡利弊来决定如何决策。而不赞成的部分是,政府虽然有决策权,但是政府不是家长,也不见得就是更正确,民主社会谈不上什么政策必然正确,正确与否要看实践效果。但是在决策阶段,需要摆事实,讲道理。用事实和道理代替家长权威,大家平等去讨论,那么即使结果不是我希望的,各方也都可以接受,这就是现代社会的原则。

回到同性恋婚姻本身,我不否定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可能有负面的影响,事实上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有负面和正面的影响,关键是怎么去评估。有的同学举出的例子比如同性恋合法化会增加艾滋病感染,这个我觉得没有事实和逻辑根据,而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逻辑。至于风化问题的,我想着更多是观念问题,而每种观念在社会上应该是平等的,有人认为是道德退步的东西,也有人会认为是道德进步,这个单纯讨论道德没有任何意义,应该讨论的是实际效果。至于实际效果,既然我们讨论的是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利大还是弊大的问题,我觉得不妨参照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看看那些地方各方面表现如何,横向比较在全世界这些地区是不是社会危机特别突出,纵向比较看这些地区和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相比是不是社会危机加剧,这样的事实比较能够直接的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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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9-10-2012 14:5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9 cello 的帖子

基本上这个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无所谓对错,只要有人赞同,就必然有其合理性。

这个观点很危险,有把特例变成普遍来讨论的趋势,也有把科学变成诡辩的趋势。

不过,任何人都有发表观点的权利。你可以发表这种观点,但是你这种观点会遭遇很多反对也是难免。

世界在赞同和反对的交锋之中前进。所以,赫拉克利特说,“战争是万有之父和万有之王”。诚不虚也。

anyway,观点归观点,不代表事实.

不过,所谓“事实”,其实也未必是客观的。毕竟,任何事实都是人反映出来的,经过感官和大脑的加工。严格的客观事实是不可能被准确反映的。

比如,有人说我莫七爷虚伪。而“莫七爷虚伪”是不是一个客观事实呢?有人认为是,有人认为不是。显然,这都是一种意见(opinion)而已。

如此,难道我们就陷入“不可知论”的哲学陷阱了吗?难道这个世界就真的没有客观标准了吗?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的确如此,但是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不是如此,客观标准总是存在的,只是人能够从多大程度接近他而已。

自然科学,我们可以以不断提高测量精度来接近客观事实,而社会科学呢?很可惜,社会科学只能别的方法,靠经验和实践。例如,西方法律界,强烈依靠成文法和案例判断。如果此类事情,历史上有成文法和已经发生的案例,那么判断就以此为准。

已经发生的案例,显然是一种既定事实,而这种既定事实,就是在某种情况下,是一种常识。

所谓常识,就是大多数人认为合理的判断。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有形或者无形的投票。有形的投票是民主,无形的投票是舆论。也就是说,事实还是不是事实,多大程度接近事实,其实归根结底,就是到底是不是大多数人认为是不是事实。

所以,从科学角度出发,如果大多数人投票。决定莫七爷是虚伪的,那么莫七爷就必定是虚伪无疑的了。

不过,哲学毕竟不是科学,尽管科学认定一项事实,从哲学角度,仍然可以怀疑,历史上这类案例很多,就不举例了。

提倡民主的,往往是科学家、制度控,而哲学家,提倡的还是以人为本、理性控。

唉。做一个哲学家是有乐趣的,但是用解剖刀如此分析本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也是很boring的。

[ 本帖最后由 mohan29 于 9-10-2012 14: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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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10-2012 15:06: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ohan29 于 9-10-2012 13:26 发表
基本上这个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无所谓对错,只要有人赞同,就必然有其合理性。

这个观点很危险,有把特例变成普遍来讨论的趋势,也有把科学变成诡辩的趋势。

不过,任何人都有发表观点的权利。你可以发表这 ...


这个确实是我和你的基本分歧,我认为没有绝对的道德,只有特定情况下更适合的道德,社会总体的利弊就是衡量相对道德的标准。而你认为是存在绝对的道德的。如果我没有误解的话。

比如说,我认为道德的唯一目的就是维护群体利益的最大化,道德只存在于相互关系中。但是你可能认为,就算世界上只剩下一个人而不存在相互利益,依然存在道德上的对和错。因为你看来对错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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