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1938|回复: 4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鹰扬版主公报私仇滥用职权禁封李天真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8-9-2012 20:1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1 禁言操作记录居然放错了帖子,这个帖子不是放操作记录的,的确经验不足,或者说是气急败坏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779353-29-1.html

2 一次性禁言李天真7天,这手段是不是太狠了?就算是前一段时间白色恐怖,像鹰扬版主这么恨的人还不多。操作规定在哪里?

3 本次操作,发生争执的帖子,在家园版,李天真对鹰扬版主的管理操作进行质疑,并非人身攻击。鹰扬版主立刻进行操作算是私刑了吧?

4 鹰扬版主是不是有些老羞成怒啊,为什么呢?里天真说的是不是实情。

5 如果这个操作没有老K,等人及时提出,没有马婶撤销操作,那么李天真不就真的被封7天

6 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让在任管理员警觉

7 误杀也是杀人,误伤也是伤人,鹰扬这个事不能毫无后果

=====================================

鉴于以上理由,我建议【鹰扬版主】引咎辞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8-9-2012 20:22:01 | 只看该作者

参考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8-9-2012 20:23:3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前两天,鹰扬版主攻击虫子的事情才过去不久,这么快有搞出事情来了。这种人,留在管理层是一个后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8-9-2012 20:23:46 | 只看该作者
我说光是些马前卒,马甲的,跑龙套的

现在主帅终于出场了,很好

主要目的也写出来了,不错的很

note一下,这次你总算写对我的ID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8-9-2012 20:2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鹰扬天下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大丈夫,能大能小,只不过是看你不适合做版主,让你辞职,又不是要杀了你,不用那么激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8-9-2012 20:28:55 | 只看该作者
原因什么的我已经在虫子引用的地方写的很清楚了。

先是情感大版成了同人版,宗教版我也不去了,同人文章在那里很欢乐啊

还是这句话,不要以为有管理层有人支持你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在任一天,“兴趣爱好版”绝不可能沦陷成“同人版”的子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8-9-2012 20:3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鹰扬天下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这个人的素质,让我无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8-9-2012 20:46:45 |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以版主的喜好来定版里的文章,只要文章不涉及版规和坛规,就是可以发帖,否则就是歧视,和不公。
如果鹰扬版主以个人喜好来主持版面的话,可以自己设立论坛,但可能违背澳洲的自由民主的法制精神,可以诉讼。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katsura + 50 我很赞同!He deleted my post and accused ...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8-9-2012 21:25: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时候意思出来了

我说呢,下沉了李天真一个七夕的帖子,干嘛搞这么大动静;

我不过评价了一个兴趣版的帖子,这个冒用版主ID的菜园【她不说我还真不知道】突然就火大的不行,奇了怪了我就是一普通网友也可以评价帖子吧

老K出水的时候我就看出点苗头了

虫子你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8-9-2012 21:2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天真 于 8-9-2012 19:46 发表
不可能以版主的喜好来定版里的文章,只要文章不涉及版规和坛规,就是可以发帖,否则就是歧视,和不公。
如果鹰扬版主以个人喜好来主持版面的话,可以自己设立论坛,但可能违背澳洲的自由民主的法制精神,可以诉讼。


李天真你诬蔑我抄袭,这已经是诽谤了

你发的那个贴被我删了?

又在这里混淆视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8-9-2012 21:2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鹰扬天下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别有把自己搞成受害者,把我们这些人说成搞什么重大阴谋,你太看重你了。

别避重就轻,也别倒打一耙,封李天真7天的操作是你干的吧?我这个帖子就是针对你这个操作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8-9-2012 21:3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鹰扬天下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帖子里面什么其他的都不需要讨论,咱就针对你滥用职权禁封里天真的这个事情,别的少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9-9-2012 13:45:41 | 只看该作者
xblue这次没有骂人,赞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9-9-2012 15:05:3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鹰扬版主 please keep up your good work!   I totally support you "一次性禁言李天真7天",
We all hope that he can learn from that.  


About xblues, who wants everyone to support Homosexuality. Well, not much we can do for him, just let him b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9-9-2012 15:33:1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what ? 马婶撤销操作?
What the hell? That's just ridiculous.
How many people have quit freeOZ just because  some mobs asked them to 引咎辞职?  Now the target is another passionate 版主, who joined the team at the very difficult time, and has been doing his best for freeOZ.  But  he even can't get support from his own team now. Man, that is gold. You people really know how to work as a team.

All this has happened before, and all this will happen again.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slicendice + 5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楼主| 发表于 9-9-2012 15:5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black_zerg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公是公,错误是错误,别扯别的。鹰扬版主这次禁封里天真明显越界,这个行为是需要收到处罚了,仅此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9-9-2012 15:5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大杨树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很多时候,不骂人不管用,骂了人也不管用,骂人的目的就是过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9-9-2012 17:49:2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天真 has been spreading rumours and humiliating a 版主 publicly,  and we all know he will keep doing that until 鹰扬 feels depressed and quits.   While other  版主s  won't stand out and correct the wrongs( the only guy used to do that has left. )

Firstly it's cruel to treat a hard working 版主 like that, secondly 天真 has been a jerk and he needs to be stopped.  Since people don't like  strict rules(which was the reason you guys hate 青山), and is abandoning rules in freeOZ, I think what 鹰扬 did is very much necessary and nothing wrong with it.

I am sorry for other 版主s who should'v done something but did not, and I admire 鹰扬's courage to do the right thing under pressure.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slicendice + 5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楼主| 发表于 9-9-2012 17:55: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水穷云起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成天在大街上看到非同志接吻拉拉扯扯的,电视电影上的露点镜头就更多了,你什么时候考虑过我的感受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看到一些爱情镜头我会联想到两颗心的结合,爱的交融,不管我看到的是异性恋也好同性恋也罢,爱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

我不知道你看到我的那些涉及同性恋的帖子(我的大多数帖子都是关于爱情和平权的),你是不是会经常想起来同志色情,所以你受不了。这个我帮不了你,你要从自身上找原因。

自己心理阴暗,怪不着别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楼主| 发表于 9-9-2012 22:31: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水穷云起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不知道你还生活在哪个世界里,至少不是澳洲吧?你可以保留自己的个人看法,但是你的看法早就不合时宜了。别的不说吧,就说电视剧,如今的主流电视剧,剧目里面没有同性恋算是少数了。

Big Brother 2012,澳洲节目每天都有,里面有一个gay吧?
美国百年老牌电视剧 Days of our lives 和英国拍了几十年的电视剧 Hollyoaks,不断的出现同性恋情感剧情
流行美剧英剧澳剧都有同性恋,不管是daytime show 还是night night show。

两个世界?各自傲游?你做梦呢吧?回中国去吧,那里你还是主流!不过不知道你还能坚持主流多久。

还有,就是你说的【我尊重同性】,仔细好好想想吧,不是你说尊重就尊重了,你目前的态度,我咋看不出来半点尊重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楼主| 发表于 9-9-2012 22:3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水穷云起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世界不是异性恋独有的,同性恋异性恋都有权利共享,你要想独享,去月球,那里没有同性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10-9-2012 10:54:2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水穷云起 于 9-9-2012 20:16 发表
我认为同性和非同是两个世界,unfortunately 现在非同还是绝对主流,所以大街上比较少见两个同性接吻拉拉扯扯。我尊重同性,也希望同性尊重我们。我们和平相处互不打扰。注意是互不打扰——我们只在各自的天地里遨游 ...


水穷云起,请你看这个新闻,然后再告诉我你怎么想可以么?
http://www.starobserver.com.au/n ... ay-footballer/8449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10-9-2012 11:11:34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不同意李天真的做法,但更加不同意封id的做法,完全是历史的倒退嘛。
既然是版主,基本的气量还是要有的。不然就不要做版主了。
马婶好样的,支持支持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xblues + 5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10-9-2012 11:13: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穷云起 于 9-9-2012 20:16 发表
我认为同性和非同是两个世界,unfortunately 现在非同还是绝对主流,所以大街上比较少见两个同性接吻拉拉扯扯。我尊重同性,也希望同性尊重我们。我们和平相处互不打扰。注意是互不打扰——我们只在各自的天地里遨游 ...

你自己思考一下,两个世界的界限在什么地方?谁来负责划分这个界限,又依据什么来划分这个界限?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xblues + 5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楼主| 发表于 10-9-2012 18:18:4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滥用职权公报私仇的操作,为什么没有人出来仲裁一下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10-9-2012 19:57:55 | 只看该作者
按照你的说法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鹰版封了李天真1会,那么封禁鹰版1天或者3天如何?

同样,带头违规删除“虫子他妈,虫子他爸”的那个是不是也应该被消除ID,要知道删除ID才是:”杀人“,那就应该:“偿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楼主| 发表于 10-9-2012 20:2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时维鹰扬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啥叫不讲理我今天见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10-9-2012 20: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xblues 的帖子

我来搞个投票吧,这样大家心服口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
 楼主| 发表于 10-9-2012 20:2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 时维鹰扬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别劳民伤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10-9-2012 20:33:29 | 只看该作者
滥用职权
例子1  骂人帖居然能高亮?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25704-1-1.html
choz        31-8-2012 11:24        设置高亮        永久有效

例子 2  这算处理完了?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31744-1-1.html
mite        27-8-2012 15:19        关闭        永久有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9-11-2024 12:27 , Processed in 0.063103 second(s), 5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