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4566|回复: 6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FreeOZ的乱像是老麦他们的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8-6-2012 14:4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我半年前经人介绍,来到FREEOZ潜水。昨天看到那“跳虎”的一段话,有感而发。
  我觉得freeoz的乱象,是老麦他们造成的!!!
FreeOZ的宗旨;是“公有制”的,名为“自由”的网络平台。本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口号,确实
很有吸引力。一时间网友们奔走相告,慷慨解囊,捐款发帖,着实火了一把。可现在呢。。。。。。?
因为“公有制”与“自由”是两个不可调和的概念!
公有制;你怎么解释?是共产主义理想的全人类公有?还是中国GCD的全民公有(即权贵它们的公有)?还是有限
的公有(一部分志同道合的人的公有)?
而“自由”又是什么呢?我理解;自由就是尊重他人的“私有”,尊重他人私有的身体,尊重他人私有的思想,
尊重他人私有的物品,以及尊重他人的“性取向”。只要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你才有充分的“自由”!
  我还在儿提时,被伟大的文化革命旗手钦定的样板戏中的反角“鸠山”给教育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
FreeOZ是老麦他们那一批从001逃出来的一批热血青年建立的。向往自由,却不知自由为何物。所以把公有制这
共产主义理想和自由绑在了一起,于是这公有制”的“自由”魔兽就出炉了。引无数英雄好汉尽折腰,,,,
你们发觉吗,每天在线的注册会员只有一二百人;可游客却有几百人。。。。!如果我是游客,想要看自由网的
帖子,看照片。我肯定随便注册一个马甲。但他们是谁???
    我想 他们是自由网的前辈;他们为自由网慷慨解囊,捐款发帖。可他们没有被承认,他们没有任何权力。
他们付出了,但什么也不是!!!心有不甘 啊。。。。。他们就像在天之灵,在看着我们!!!
今天就开个头,留一个大坑。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70 收起 理由
NEWGAY + 20 我很赞同!
chubbycat + 5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8-6-2012 14:53:21 | 只看该作者
热血青年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你太搞笑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8-6-2012 15:11:32 | 只看该作者
在天之灵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8-6-2012 15:1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chubbycat 的帖子

肥猫今天失眠啦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8-6-2012 15:28:1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论坛到底属于谁是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即使提出’共有‘这个旗号,也不可能涵盖全人类。论坛的所有者可以通过章程决定论坛永久公益,免费为网民服务,可以确立章程保证新人’入股‘的权利。但这个论坛需要明确章程和所有者,不能随便来个人不做任何付出,就指手画脚号称有所有权。也不排除有人跑来借机捣乱或者想分一杯。
组织了这么久的NGO最后黄了,真的很可惜不然这些东西本来都能清晰化。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90 收起 理由
flydragon132 + 50 我很赞同!
NEWGAY + 20 如果不是强推和一些人一意孤行,ngo不会黄了 ...
twy + 2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8-6-2012 16:1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black_zerg 的帖子

对 我前几天也是听说万能的新脚如何了得,去逛了逛;看了一个同学的分享DIY卫星电视的帖子,有同学问xxx在哪里买啊?给个链接行不?结果楼主回帖说(我们坚决响应以“阿斯和黑山老妖为首的党中央的号召,坚决不做小广告。。。。。。)我晕 私有制要抱老佛爷的脚;公有制又那么衰。我等贱民肿么办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8-6-2012 16:20:01 | 只看该作者
NGO准备了这么久,现在其实也没有失败。只是刻意的揠苗助长,再好的计划也变了味道。我还是认为论坛本质上是一个交流场所,是用来娱乐休闲的。只有友好,互信才有论坛交流可言。信任打破了必然需要比打破大得多的能量去修复,没有修复这个基础而急于推行别的东西,必然适得其反。所以NGO目前进展受挫的责任,还真在于推行的人身上而不是反对的人。

评分

参与人数 4威望 +110 收起 理由
mite + 20 精品文章
我无聊 + 20 我很赞同!
KYLIE2008 + 50 我很赞同!
关毅仁 + 2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8-6-2012 16:5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cello 的帖子

凡事物极必反,否极泰来,都可以再来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8-6-2012 16:5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cello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话我是真没看懂。这次风波我只是局外人,但是跑到组织化那个版,看到青山这几年真的是累累歪歪,无私付出。他好像几个月前还在哪里跟mason争执如何能确保每个议事员都成为会员来保证NGO初始成员的代表性。论坛本来就是来玩玩的,再找出一个象青山那样的也不可能了。

可能Cello对人品比较有信心,所以相信每个人初衷都是好的都是希望公有互益。青山在管理层里,算是少有的对事不对人。那怕他那个'恶法',其实也就是傻了点,并不是真恶。准备这么多年的NGO歇菜了,觉不是说信任打破之类。 说直白一点,一些人特想分一杯,这种人自然最怕被别人抢。真的NGO搞成了,制度架构和所有会员权利义务被法律保护,有些事情就不好办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8-6-2012 17:03:16 | 只看该作者
人 啊  人  人品最重要

可以设想一下, 如果前期的两个热门人选来代表大家的话, 会是怎么一个后果?

活生生的现实,大家都要反思。。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8-6-2012 17:04:57 | 只看该作者
制度是死, 不同的人对制度的理解又会从不同的角度。。。人品最重要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mite + 2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8-6-2012 17:26:4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论人品? 我觉得青山人品最高,正直坚忍这点上没人能比青山,特别是因为NGO的事情,常年被围攻,一般的技术派都会顶不住觉得不值得。 至于cello和ub,我反正也不怕得罪人我就直说,本来感觉挺好,但是这次的事情就属于背后捅刀子。

前期的两个热门人选 不知道是谁? 有人选就拿出来让大家选么。不是有议事院么? 或者要公投啥的我也绝对支持-  NGO好像四个关键职位,别搞的跟抢山头一样。PO不是决策人,PO必须机械执行议事院决议,你送一个所谓人品好(不就人缘好么,别说那么高深)放上去,是不是要他凡事自己决定?

不过这个论坛也就这个水平,我说这些也是鸡同鸭讲。谁都觉得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手上要是有了管理员用户密码,马上就觉得自己最大了,恨不得马上端回家。这什么NGO我看你们也别瞎忙了,版主委员会也别扯了,这论坛送给老丐好了,老丐是剩下的我看着最顺眼的。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冰翡翠 + 20 你太有才了!
twy + 2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8-6-2012 17:3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black_zerg 的帖子

不了解人选???

建议细读过去三个月的帖子, 了解历史, 再进行发言和评论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你真菜,不识庐山真面目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8-6-2012 17:38:5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PO不就两个人竞争么?我关心这个干吗?我又不是议事员没权投票。这个论坛就是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太强,都觉得自己能耐特大。 选不上议事院就说议事院非法。犯了事让ZHT裁决的不满意,ZHT也非法了。我就不知道这论坛什么合法过,对了,好像最近认为法不重要了,‘人品’最重要。恭喜各位误了。那我就支持老丐,老丐人品第一,应该做总站长! 玩笑话不说,这技术员权限千万别乱给,别被谁人品爆发,马上把论坛一锅端。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冰翡翠 + 20 你太有才了!
twy + 2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8-6-2012 17:42:50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大家克制一下,现在讨论孰是孰非不是时候,一旦重新挑起口舌,Freeoz又要面临一场动荡。

现在有很多兄弟论坛的朋友持有以前的ID,正在含情脉脉的看着Freeoz这个蛋,只要看到一个缝,就会蜂拥而至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你太搞笑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8-6-2012 17:4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black_zerg 的帖子

这个世界什么工作最容易,做评论家最容易了,因为都是马后炮,没有用的。

既然你那么看好老丐,那么就多多呼吁一下他,看看他能不能有空出来推行理顺事议院这件事,尽管我对他不熟悉,但是我一定支持你。终要有一个人来做这件事,谁都一样。你也可以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8-6-2012 18:04:20 | 只看该作者

老丐是技术员,理论上没有权力组织。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不过也许他可以出来解释基本法。老丐说的话我就信,因为他手上拿着管理员权限,从不越权。但是现在不是要推翻制度,推翻议事院么,老丐出马不是也要被骂? 我所能做的也就是宣扬制度的必要,中国人一个是龙,一群是虫,为什么不能尊敬制度呢?制度不合理就想办法改进,哪里有废除制度宣扬人治的道理?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我是支持cello说的,无为而治,继续轮值,除非现在版主没法任命了。 本人纯打酱油,只是觉得freeoz搞这么些年没搞成NGO可惜。要不然就是一个很大卖点,即使你们关心人气,有这个做基础,也是很有搞头的。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70 收起 理由
Serin + 50 我很赞同!
twy + 2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8-6-2012 19:33:04 | 只看该作者
想不到black ZERG能从老x的废气中析出氧气来,太厉害了,高人。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00 收起 理由
xbb22 + 50 我很赞同!
Maobama + 50 恭喜你!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8-6-2012 20:20:05 | 只看该作者
哪里蹦出个李天真啊

谁的马甲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8-6-2012 20:2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twy 的帖子

潜水都不可怕,楼主不也潜过水了吗,现在憋不住了,浮出水面了吗?

哥曾长时间潜水,自从浮出水面就一发而不可收拾。

但凡浮出水面者,都是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吧

没有浮出水面,因为别种原因,并非不想我为人人。

跟mite完全没关,freeoz很像以前的互联网,互助,没有经济利益。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70 收起 理由
Serin + 50 我很赞同!
twy + 2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8-6-2012 20:56: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wy 于 8-6-2012 13:41 发表
我半年前经人介绍,来到FREEOZ潜水。昨天看到那“跳虎”的一段话,有感而发。
  我觉得freeoz的乱象,是老麦他们造成的!!!
FreeOZ的宗旨;是“公有制”的,名为“自由”的网络平台。本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



如果你有机会去看看其他网站,比如那个才成立没几个月的牛人网,那里的游客却有几百人的情况,又是谁的幽灵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twy + 2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8-6-2012 22:2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dcxg 的帖子

明知故问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9-6-2012 01:4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9-6-2012 01:44:53 | 只看该作者
NGO准备了这么久,现在其实也没有失败。只是刻意的揠苗助长,再好的计划也变了味道。我还是认为论坛本质上是一个交流场所,是用来娱乐休闲的。只有友好,互信才有论坛交流可言。信任打破了必然需要比打破大得多的能量去修复,没有修复这个基础而急于推行别的东西,必然适得其反。所以NGO目前进展受挫的责任,还真在于推行的人身上而不是反对的人。


====>

我佩服UB和CELLO是有原因的!

不是我没有逻辑和眼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9-6-2012 02:01:52 | 只看该作者
LZ太NX了
比那个BLACKZERG理想主义书呆子(当然对论坛的历史他也基本一无所知 胡乱诠释)尖锐!

基本上快要说到FREEOZ的致命伤了 。。。。 我保持观摩 看看你的观点是不是真“开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9-6-2012 10:59:56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正式NGO,这个论坛完全可以发展成澳洲华人的旗帜组织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论坛是必须有所有者的,而且需要被法律保护。要保持这种‘公有’状态,除了NGO能有什么更好办法?只要有完善的让人放心的制度章程,开放的架构,完全可以吸引更多的不同类型的人才进来,在各个方面都有所建树。包括黑眼睛和谁谁搞的一些东西,以后完全可以跟freeoz的NGO合作来搞, 做到双赢。  

当然老麦说的也对,论坛有论坛的情况。搞了这么久还是搞不出来,说明人心不齐无法强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9-6-2012 14:09:23 | 只看该作者
你有个缺点 如青山
就是很多真知灼见方你边上 你还在找答案
还在自己那个思路上

谁反对“共有” 谁反对NGO



“NGO准备了这么久,现在其实也没有失败。只是刻意的揠苗助长,再好的计划也变了味道。我还是认为论坛本质上是一个交流场所,是用来娱乐休闲的。只有友好,互信才有论坛交流可言。信任打破了必然需要比打破大得多的能量去修复,没有修复这个基础而急于推行别的东西,必然适得其反。所以NGO目前进展受挫的责任,还真在于推行的人身上而不是反对的人。” CELL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楼主| 发表于 9-6-2012 16:07:59 | 只看该作者
菜鸟的我 我容易吗?
这个“家园版”不能编辑???。。。。。?那一定得是个天坑了
谢谢楼上所有的各位,今天没分了。不能给所有回复者加分了,但是我相信你们都是为了FreeOZ的明天!
本人的一些粗略的看法;只是自认为“旁观者清”,因为我与这个网站没有任何牵扯,但是喜欢上了。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90 收起 理由
Ellenzhao + 20 谢谢分享!
我无聊 + 50 我有分,很多发。
mite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10-6-2012 21:34:3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请继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楼主| 发表于 11-6-2012 15:12:56 | 只看该作者
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
    这是由人性决定的,人一生下来就会为自己的需求去奋斗。如果不给他吃奶,哪怕眼睛还没有睁开,他也会用自己的方式“哭”来争取自己生存的权力。因而这个网站提出的公有制;只有付出,没有利益;是不可能持续的。你没看见吗?那么多有才能的写手,那么多无私奉献的网友;斑竹;猪头;议事员;在遇到马甲或者P民的诽谤;攻击时 才发现自己原来是手无缚鸡之力,根本无法还手(比如那些为自由网付出过多多的现任议事员,总有一些私人的事要忙吧,面对目前的乱象和漫天的大字报只能叹息!但还是被扣上“僵尸”的帽子。伤心之于才发现‘原来这就是 公有 啊”于是终于想起 我 是私有的 我的帖子也是我私有的。所以一不做二不休,来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了断 删帖(哪怕人说是杀自己的亲生孩子),,,,,。然后拉一帮人另立山头(网站);看你们怎么死!!!
    在这个公有制的架构下,一批批 绿水啊 青山啊 的理想主义者们就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如今擂台上没人了,只剩下遥远的,无力的几声“无为而治”,,,,“人品”,,,,,。FreeOZ也离xx不远了!谁之过?谁之过??谁之过???
    要说人品,我觉得老麦人品就很高。起码他没有像他们那开坛原老 阿斯 那样,把我这NX的;还没开窍的;胡乱诠释FreeOZ历史的P民给一删了之。还给我加了高亮,还想看看我这图穷之后的是匕首还是神马?。他才是真正的FreeOZ的守望者
    但是 那个人品最高的“英明领袖”抱着他的那2个“凡是”是不可能给我们带来民主自由的! 再看看老麦在开天辟地时的 课代表发言,是不是很像? 所以 我说FreeOZ的乱象是老麦他们的错!各位前辈对我这个说法怎么看?我不想浪费各位的时间来码字;拍砖。我只想了解一下;有多少人赞同或反对我这说法!以及还要不要把图穷之后的神马码上来。各位就只用一个字“顶”或“踩”来回应我 好吗?先谢过啦 !



原帖由 mite 于 9-6-2012 01:01 发表
LZ太NX了
比那个BLACKZERG理想主义书呆子(当然对论坛的历史他也基本一无所知 胡乱诠释)尖锐!

基本上快要说到FREEOZ的致命伤了 。。。。 我保持观摩 看看你的观点是不是真“开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2-2-2025 21:54 , Processed in 0.035041 second(s), 4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