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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跪求小格女猪头和现任议事员,各猪头马上下台 [打印本页]

作者: xbb22    时间: 25-5-2012 07:20
标题: 跪求小格女猪头和现任议事员,各猪头马上下台
现在看清这伙猪头和议事员们的流连不舍,迟迟不去的目的了,----要反攻倒算,把论坛私有化到手,群众们答应吗?元老们答应吗?版主们答应吗?希望大家一鼓作气,一起来跪求猪头们下台和群众们同游,俺先跪下了,猪头万岁万万岁。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5-5-2012 08:02

作者: xbb22    时间: 25-5-2012 10:33
跪请小格等男女猪头们下台,下台,下台。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25-5-2012 11: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希望楼主说到做到,跪下之后拍个照片放上来,让我们也开开眼
作者: xblues    时间: 25-5-2012 11: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也想看!

我同意lz,不过我就不跪求啦,我就站着要求猪头们下台!
作者: xbb22    时间: 25-5-2012 11:36
胡说九道,胡说十道,只有跪下才能站起来,不跪下,如何站得起来?老子的无道德经第八条就深刻阐述了这个辩证法。
作者: 妮南    时间: 25-5-2012 11:42
大字报又卷土重来。
作者: 阿贞    时间: 25-5-2012 12: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lz走,先吃螃蟹再跪,三公一母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5-5-2012 12:29
NGO->偷梁换柱,瞒天过海
UB-> 欲擒故纵
青山-> 无中生有
Ray-> 假痴不颠
造反派1 -> 混水摸鱼,指桑骂槐,反间计
议事员 -> 隔岸观火
保皇派 -> 暗渡陈仓,借尸还魂
野心派 -> 反客为主,笑里藏刀,趁火打劫
作者: biped    时间: 25-5-2012 12:34
小格女猪头,还是走吧,树要皮,人要脸。。。。。:
作者: biped    时间: 25-5-2012 12:36
来布里丝本,帅哥由你选。。。。。
作者: xblues    时间: 25-5-2012 12: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1 biped 的帖子
胡说,布里斯班的帅哥都是我的!
作者: formatc    时间: 25-5-2012 12:56
马甲,我看不懂你的话
作者: Jay.Gao    时间: 25-5-2012 13:11
虫子真厉害
作者: 插里    时间: 25-5-2012 14:07
小二黑真是老糊涂了。
论坛现在的域名在私人名下,是实际上的私有制。
对公有制怀有情感的网友想把它拿回来,恢复真正意义上的公有。
作者: BLK    时间: 25-5-2012 14:18
标题: 回复 #15 插里 的帖子


来,哥,你先给大家描述下啥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

如果能够美好实现,大家自然支持。
作者: 插里    时间: 25-5-2012 14:28
标题: 回复 #16 BLK 的帖子
论坛域名在个人手里,在法律上就是个人所有,是受澳洲法律保护的。持有人说愿意拿出来,那是他品格高尚,不愿意拿出来,虽不合理,但也是合法的。

域名放在一个公正机构托管,他就不属于任何个人了,说的还不够明白吗?
作者: xbb22    时间: 25-5-2012 14:33
托管机构,对po和管理层负责,没有对网友负责的义务,现在po和管理层,处心积虑要私有化,那么,托管的域名还是落入私人之手。
作者: BLK    时间: 25-5-2012 14:36
还不够明白。

公正机构托管是可以啊,问题是替谁托管的?谁来委托?正主是谁呢?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5-5-2012 14:38
除了非洲光屁股的猴子,这世界哪有真正的共有制
作者: 插里    时间: 25-5-2012 14:39
标题: 回复 #19 BLK 的帖子
委托方当然是freeoz的最高权力机构了。
不信任现在的议事院,那就从新产生议事院。
作者: 插里    时间: 25-5-2012 14:45
标题: 回复 #19 BLK 的帖子
可以达成一揽子方案来解决目前困局:
1,域名交律师托管。
2,请青山,UB,cello回来当技术员。几个技术员之间关系太铁了不好,要互相制衡。

3,议事院改革:议事院仍然是freeoz的最高权利机构,任免,监督版主,和拥有最后裁决权。
议事圆产生方法需要改革,不搞大选,也不固定具体人头和任期,由近期最活跃会员自动生成,可以是前30人或40,或50人。近期可以是3个月,6个月,或1年。

4,取消ZHT
5,版主负责版面,超出版主权限的上交议事圆解决。
6,现任议事圆,ZHT,版主继续各司其责,ZHT牵头由议事院通过新法案,在本届议事院到期后启用新法案。

暂时想到这么多,方案行不行大家讨论,总比吵架好。
作者: 阿贞    时间: 25-5-2012 14: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那跟青山的NGO有啥区别?
原帖由 插里 于 25-5-2012 13:39 发表
委托方当然是freeoz的最高权力机构了。
不信任现在的议事院,那就从新产生议事院。

作者: BLK    时间: 25-5-2012 15:00
原帖由 插里 于 25-5-2012 13:39 发表
委托方当然是freeoz的最高权力机构了。
不信任现在的议事院,那就从新产生议事院。




对啊,那就赶紧产生新的最高权力机构吧,追着UB要域名应该是后话了。前面看着好像很多人的次序有问题。

先有主体,再托管域名吧。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25-5-2012 15:02
原帖由 插里 于 25-5-2012 13:07 发表
小二黑真是老糊涂了。

插里,问问老到谁是小二黑?
作者: 清风不写字    时间: 25-5-2012 15:20
我的ZHT轮值已经到期了,请技术员把我的权限去掉,继续让其他的议事员轮值。
作者: NEWGAY    时间: 30-5-2012 17:06
清风是好同学,虽然我们观点一向不同。但是如果以后还有议事院选举,我还会投你一票
作者: mite    时间: 30-5-2012 17:08
这个论坛应该少点所谓“制衡” 而且一小戳志同道合的人来搞

所以我希望是站长组阁

大而全的形式主义体制不合适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30-5-2012 17: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老麦说的我看行,肯定能发展生产力。
作者: mite    时间: 30-5-2012 19:06
引用我话 说明出处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30-5-2012 19: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是真的支持这个主意,不然太混乱,还不如尘归尘,土归土,省得争议。这论坛本来就是你们几个前辈搞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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