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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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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oz建立公投制度讨论贴-欢迎各位网友积极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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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5-2012 18:09: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7:03 发表


同意你的前半部分,可以把“暂时冻结有关NGO的一切工作”加在本次公投的操作过程之中,也就是说,在公投结果出来之前,暂停NGO工作.

应该是在公投法案讨论的时候,就“冻结有关NGO的一切工作”。一个法案的讨论以及最终投票通过,花费的时间是相当可观的。 你看现在的几个法案投票贴,都多长时间了,还没投完。
管理层也应该对广大网友做出姿态,以示自己内心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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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09:3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这种情况不可能做这么大的动作,这么大的动作的结果就是久拖不决。仓促的结果是在制度中留下漏洞。

如果现在我们打算搞公投,那么就在基本法中增加一条。就是公投可以推翻议事院的决议,其他暂时都不动。

这个最简单。

原帖由 ricowang 于 2-5-2012 17:07 发表
原来基本法主要是你订立的,现在大修订,还是要你来操刀。

在我看来,最主要修订的内容是:
1. 版主维持秩序,必须是满足:
  版主是执法者,不是法官。
  有规定可以清晰无争议界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删贴等。例如广告贴,但是广告贴必须有清晰可以检查的标准,最好是123这样的checklist。
  对于无法界定清楚的,版主可以发起case,启动陪审团来判定,陪审团确定后方可以作出处罚。
  对于会员之间的争执,只要当事方无意义,而且没有到达清晰可以界定的某一个处罚标准,版主不得随意干扰。
  如果会员对于另外一个会员或者任何管理措施有异议,均可以以一定代价的形式发起case,要求成立陪审团来裁断。

2. 放弃代议制议院形成的权利中心-也是矛盾的中心,取而代之是直接又会员决定论坛的各种事项。但是需要一个常设机构来管理新直议议院的运转,这些管理人员只有操作流程的权利,没有额外的投票和决定权。
  符合条件的会员可以发起动议,经过适当名额的会员的联署,交由议院接纳。然后再组织通告,辩论,符合资格会员的投票等。投票通过后交由版主/管理员/技术员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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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5-2012 18:1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05 发表
这个其实不是真正的问题。如果现在认真准备公投制度,我认为NGO注册完成之前,公投肯定可以出结果了。

但是我不希望这个公投制度就给这一件事情设立,而是形成FreeOZ以后所有重大事务的最终决策机制。


如果管理层通过一个法案,在公投之前禁止完成注册NGO,那么也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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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5-2012 18:11: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03 发表
我也把我的回复搬过来。
7天宣传期,7天投票期太短了。这个很难有代表性。
我认为起码应该是类似大选的15天宣传期,15天投票期
另外,应该有一个基本的票数限制。起码应该达到大选投票的1/2,才有效。
公投的结果要明确,不能是几个问题,就是推翻议事院的某个提案。如果公投成立,那么某个议事院的提案就作废。
你看我的提议如何?..


占线拖得太长,人累马乏。个人觉得如果前期宣称公告做得好,7+7足够了。当然,这个问题其他网友也请给个意见。

YES,NO选举,当然会有一方得到1/2以上,难道就这么准我们会50%:50%?

你指的是推翻哪几个议事院的提案?不管公投也好母投也罢其实不会是总搞的,是要在非常时期没办法的办法,所以我个人认为这次公投就是就事论事,解决当下最主要矛盾。

对不住各位,有事情要去忙了。大约要晚上才有事件再过来凑热闹。

再多说一句,各位兄弟姐妹,大家反对青山也好,支持青山也罢,我们能碰在这里,多少是对FREEOZ有感情的,所以请大家都尽量收一收个人的偏见与怨气,认真对待公投这一此事关FREEOZ前途的活动,多多出谋划策,理性讨论。尽量少一些讽刺挖苦,多一些理解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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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11:24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争议这个没意义。如果要搞公投,就尽快搞出来。要想冻结NGO的工作还需要议事院的决议,有那个时间,还不如通过公投立法的决议呢。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7:09 发表

应该是在公投法案讨论的时候,就“冻结有关NGO的一切工作”。一个法案的讨论以及最终投票通过,花费的时间是相当可观的。 你看现在的几个法案投票贴,都多长时间了,还没投完。
管理层也应该对广大网友做出姿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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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5-2012 18:11: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5:07 发表
坦率的说,我以前就提出过公投机制。但是被很多人所反对。包括现在主张公投的人。如果真心要公投,就制定一个可操作的制度。以后FreeOZ所有重大事项都由公投来做最终决定。这个我一点都不反对。

我觉得你可以先暂时不要太多理会非这方面的言论,把你的公投方面的思路整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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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12:47 | 只看该作者
我说50%是指,最少要有这么多人投票,公投才有效。

比如上届大选有500人投票,那么公投起码要有250个人投票,才有效力。

不然如果只有20个人投票,这个公投不能体现出代表性。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7:11 发表
占线拖得太长,人累马乏。个人觉得如果前期宣称公告做得好,7+7足够了。当然,这个问题其他网友也请给个意见。

YES,NO选举,当然会有一方得到1/2以上,难道就这么准我们会50%:50%?

你指的是推翻哪几个议事院的提案?不管公投也好母投也罢其实不会是总搞的,是要在非常时期没办法的办法,所以我个人认为这次公投就是就事论事,解决当下最主要矛盾。

对不住各位,有事情要去忙了。大约要晚上才有事件再过来凑热闹。

再多说一句,各位兄弟姐妹,大家反对青山也好,支持青山也罢,我们能碰在这里,多少是对FREEOZ有感情的,所以请大家都尽量收一收个人的偏见与怨气,认真对待公投这一此事关FREEOZ前途的活动,多多出谋划策,理性讨论。尽量少一些讽刺挖苦,多一些理解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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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5-2012 18:14: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11 发表
我觉得争议这个没意义。如果要搞公投,就尽快搞出来。要想冻结NGO的工作还需要议事院的决议,有那个时间,还不如通过公投立法的决议呢。



支持下呆妹的提案,很花时间么?
管理层不拿出一点姿态,怎么让大家相信?
这也是为接下来的讨论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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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5-2012 18:14: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5:09 发表
现在这种情况不可能做这么大的动作,这么大的动作的结果就是久拖不决。仓促的结果是在制度中留下漏洞。

如果现在我们打算搞公投,那么就在基本法中增加一条。就是公投可以推翻议事院的决议,其他暂时都不动。

...


我也许out了,但是难道为了一个事项的推动去建立一个公投制度就合理?究竟是为了制度还是为了某一个事项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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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5-2012 18:15: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11 发表
我觉得争议这个没意义。如果要搞公投,就尽快搞出来。要想冻结NGO的工作还需要议事院的决议,有那个时间,还不如通过公投立法的决议呢。


所以,事不宜迟。公投今天明天讨论,然后就开始操作。20人议案通过就可以开始7+7。这样争取儿童节前就有结果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老大,NGO停一停,各位操持NGO的先FIJI哪的渡个假什么的,也挺好。因为公投的目的可能就是要推翻议事院的决议,所以公投出结果之前停止NGO是应该的。否则我们就成了为了公投而公投了。

真的得下了,b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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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16:30 | 只看该作者
我来说一个吧。

1,启动的门槛,多少人联署可以启动公投。-连署20人(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100,至少一个精华贴或者论坛捐款人)
2,宣传期,多少天,置顶公告。-宣传期15天,置顶,各版套红公告,站内短信公告
3,投票权,这个可以参考现有的大选投票权的要求-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50,如有精华帖或者论坛捐款人,则发帖数量要求可降低至30
4,投票期15天,YES/NO投票,投票人数要达到最近一次议事院大选投票人数的一半,(没有这个比例限制,谈不上代表性,大选产生的议事院的代表性也需要受到尊重,所以要有足够多的人投票)
5,公投解决的问题,就是是否推翻议事院的某个特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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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5-2012 18:16: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12 发表
我说50%是指,最少要有这么多人投票,公投才有效。

比如上届大选有500人投票,那么公投起码要有250个人投票,才有效力。

不然如果只有20个人投票,这个公投不能体现出代表性。


应该考虑网友流失的情况。
当时的发帖数多少? 现在的每天发帖数多少?
人数的限制起码要乘以这个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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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18:3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公投的方案是修改基本法,我们讨论完之后,要提案由议事院通过。把这个公投制度纳入基本法。这样我们才能按照这个制度举行公投。

所有的基本法修正都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一周之内提出议事院的提案。NGO肯定不会在这个提案表决完之前注册完成。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7:15 发表


所以,事不宜迟。公投今天明天讨论,然后就开始操作。20人议案通过就可以开始7+7。这样争取儿童节前就有结果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老大,NGO停一停,各位操持NGO的先FIJI哪的渡个假什么的,也挺好。因为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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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19:02 | 只看该作者
可以。你看看怎么写。前提是技术员能够提供准确的历史法帖量数据。

我看一半可以了。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7:16 发表

应该考虑网友流失的情况。
当时的发帖数多少? 现在的每天发帖数多少?
人数的限制起码要乘以这个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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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5-2012 18:19: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16 发表
我来说一个吧。

1,启动的门槛,多少人联署可以启动公投。-连署20人(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100,至少一个精华贴或者论坛捐款人)
2,宣传期,多少天,置顶公告。-宣传期15天,置顶,各版套红公告,站 ...

公投的内容,还应该包含对议事院的信任投票。
当议事院无法赢得投票时就必须解散议事院重新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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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5-2012 18:20: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12 发表
我说50%是指,最少要有这么多人投票,公投才有效。

比如上届大选有500人投票,那么公投起码要有250个人投票,才有效力。

不然如果只有20个人投票,这个公投不能体现出代表性。



反对投票人数上与前次比较,理由:人都让现任管理层赶走那么多了,光悉尼同城就损失了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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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5-2012 18:21:06 | 只看该作者
再次请求各位议事员,请支持呆妹的冻结NGO提案!
为公投制度的讨论创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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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21:50 | 只看该作者
对议事院的信任投票要有更高的门槛。比如2/3多数。

不过这个问题我无所谓,你最好征求一下ubuntuhk这些人的意见。

他们一直反对反复的议事院大选。

如果随便就可以解散议事院重新选举,那么很快就会有一些人说,FreeOZ整天选举。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7:19 发表

公投的内容,还应该包含对议事院的信任投票。
当议事院无法赢得投票时就必须解散议事院重新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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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22:52 | 只看该作者
人数有多少,这个可以统计。但是肯定要有一个比例。不然谈不上代表性。

原帖由 BLK 于 2-5-2012 17:20 发表


反对投票人数上与前次比较,理由:人都让现任管理层赶走那么多了,光悉尼同城就损失了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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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5-2012 18:24: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21 发表
对议事院的信任投票要有更高的门槛。比如2/3多数。

不过这个问题我无所谓,你最好征求一下ubuntuhk这些人的意见。

他们一直反对反复的议事院大选。

如果随便就可以解散议事院重新选举,那么很快就会有一些人 ...

不会了,我相信经过这次的投票,新的管理层会把FreeOZ导向以内容为中心的方向,大幅度简化制度。全民公投,大选,这些都会离我们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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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24:59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意思是说,以后公投就会被废除了?你如果上台,大选,公投都不用了是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次为何要公投?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7:24 发表

不会了,我相信经过这次的投票,新的管理层会把FreeOZ导向以内容为中心的方向,大幅度简化制度。全民公投,大选,这些都会离我们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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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5-2012 18:26: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22 发表
人数有多少,这个可以统计。但是肯定要有一个比例。不然谈不上代表性。



同意按现有比例,不能与上次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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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5-2012 18:26:53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错怪青山了

青山真的是一心为公,NGO设置在NSW,青山得到的利益十分有限,甚至没有利益可图,真正要把持NGO的,是那个很有心计的同志。青山只不过是太相信法律,太天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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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5-2012 18:28: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24 发表
你的意思是说,以后公投就会被废除了?你如果上台,大选,公投都不用了是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次为何要公投?


我说什么有关系吗? 我又不是你,一个人就能搞出那么大的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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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29:13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现有比例?要想推翻议事院的决议,肯定要有大选一定比例的人投票才有代表性。

议事院如果500人选举出来,你不能200人不到就把议事院的决议推翻吧?

原帖由 BLK 于 2-5-2012 17:26 发表


同意按现有比例,不能与上次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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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30:23 |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暴露出一些现在喊着公投的人的本来目的。就是通过“公投”废掉议事院,然后再废除选举体系和公投,达到少数人占有FreeOZ的目的。

我希望那些真的希望公投决定FreeOZ事务的同学看清这一点。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7:28 发表


我说什么有关系吗? 我又不是你,一个人就能搞出那么大的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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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5-2012 18:31:50 | 只看该作者
人数方面,如果能够统计出发出投票公告前15天到投票完成时的有效用户数,以那个数为基准就很好了。技术上应该难度不大。
有效用户数的标准可以讨论,比如定位至少登陆X次,或者发帖1个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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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5-2012 18:33:5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觉得需要技术员配合,会给这个规则制造新的障碍。

我觉得1/2已经是很小的一个比例了。

500人选举的议事院,那么只要250人投票,其中126个人同意,就可以推翻议事院的决议,我觉得可以了。再少就没有代表性了。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7:31 发表
人数方面,如果能够统计出发出投票公告前15天到投票完成时的有效用户数,以那个数为基准就很好了。技术上应该难度不大。
有效用户数的标准可以讨论,比如定位至少登陆X次,或者发帖1个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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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5-2012 18:37: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7:30 发表
你说的暴露出一些现在喊着公投的人的本来目的。就是通过“公投”废掉议事院,然后再废除选举体系和公投,达到少数人占有FreeOZ的目的。

我希望那些真的希望公投决定FreeOZ事务的同学看清这一点。


又来扣帽子。
你的议事院、基本法体系是不是受到大家的支持这个问题,原来你自己都没信心啊?
在讨论公投的帖子里对我发出这种诛心的言论,完全暴露了你惧怕公投的心理。
公投是最能表达民意的工具。连这个工具都接受不了,你还有脸皮称“民意”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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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5-2012 18:39:13 | 只看该作者
谁知道上次大选时的每日发帖量?

以现在的平均日发帖量,按照相互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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