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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EW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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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求助] 呼吁freeoz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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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5-2012 17:20: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16 发表
这里有一个明显的误区。司马南让人尊重的宪法,当权者自己都不尊重。而FreeOZ的基本法,直到今天之前,还没有关键性的管理团队的成员能够公然违反。

ubuntuhk这次算是开了这几年来的先河。这种行为势必打破FreeOZ ...


你这不是公然打自己脸吗,看看多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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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5-2012 17:22: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01 发表
请去要求议事员联署提案。

是不是你的意愿就必须要马上达到才算民主?


你这话问得就是狗P!这是一个做老大能够说出的话吗?我说过我强制你们必须马上达成我的意愿吗?你真正倾听过底层民众的声音吗?你真正尊重一个为了论坛才和你在这浪费口舌的普通网友的每一句话吗?昨天半夜,马英九临时举行记者会,确定原来确定的电价提升方案修改为分三阶段进行。会上,小马哥多次就此事件对民众所造成的影响表达歉意。这才是一个真正民主制度下的执政者应有的风范!

高高在上,抱着个狗P条例打官腔,对待老百姓衙门作风,讥讽,这是我党的作风!请不要用在这里!同学,作为执政者,你需要虚心!!!

继续上一个话题:连署提案的期限和需要多少议事员表决方才有效?请认真谦逊地回答!不许摆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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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2-5-2012 17:22: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06 发表
目前的议事院是完全按照基本法的规定选举产生的。如果几个人贴大字报就要质疑代表性。那么以后任何委员会都可以因为几张大字报被质疑。

所以我刚才才说,这么做的结果就是再也不会有规则和程序,FreeOZ会回到丛林 ...

不是几个人,是几十个人。以目前FreeOZ的活跃网友数量看来,算是不小的比例。里面包含三教九流,从元老到新人,政治观点完整包含了左中右,温和派和激进派,要在FreeOZ找到更有代表性的一群人,我看难。
FreeOZ目前没有不信任法案方面的规定,当大众对管理层产生广泛质疑时,除了等到下一届大选,是没有办法通过合法渠道消除这种质疑的。
单纯的通过现行制度解决不了问题,就必须通过讨论、辩论、示威、游行等手段扩大影响,争取更多议员的支持来解决问题。这是所有民主国家通行的原则。也只有FreeOZ和天朝这类政府才会把双手空空的不满民众当作对头,想方设法镇压。也只有FreeOZ的本届议事员会对大众的呼声置若罔闻。
这就是家园版现在如此群情激奋的根本原因。
你现在已经发展到封IP的管理思想,和当年决定开枪镇压抗议学生的人是一模一样。
我看你自己都对你们的合法代表性失去了信心。公投这么简单的解决方案,你连讨论下的勇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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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2-5-2012 17:23: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K 于 2-5-2012 16:10 发表


好啊,那咱们来大选投票吧。


对啊,所以现在需要主张新的大选,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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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5-2012 17:25: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13 发表
大选是有特定时间的。不是帖几张大字报就要马上重选。那么只要有人不满意就要重选。你觉得可能么?




不好意思,我是法盲,请告诉我如果主张重新大选需要的具体步骤,或者给个详细链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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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5-2012 17:26:3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如果真要想公投,就不是在这里喊喊而已,而是提出一套可操作的公投修正案。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6:22 发表
我看你自己都对你们的合法代表性失去了信心。公投这么简单的解决方案,你连讨论下的勇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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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5-2012 17:27:28 | 只看该作者
请问重新大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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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2-5-2012 17:29: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6:22 发表

不是几个人,是几十个人。以目前FreeOZ的活跃网友数量看来,算是不小的比例。里面包含三教九流,从元老到新人,政治观点完整包含了左中右,温和派和激进派,要在FreeOZ找到更有代表性的一群人,我看难。
FreeOZ目 ...



还是那句话,目前状况,青山已经失去了当初选民(如果有的话)对他的信任。公投是唯一的办法!这不是捣乱,这是为论坛负责。青山,请正确回应此观点。

你是否认为你已经失去了FreeOZ选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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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5-2012 17:29:33 | 只看该作者
很好,看来ub和cello都明白我一直来反对的苦心了,我毛巴马平反有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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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5-2012 17:29: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26 发表
呵呵,如果真要想公投,就不是在这里喊喊而已,而是提出一套可操作的公投修正案。



别来这套,什么提案,提完了没人理,还要你们一个个来批,来审,老扯皮,来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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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5-2012 17:32:1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吧。也许你和其他一些人不同,你真的希望进行一次公投。那么这样,你来推动执行一套有关公投的规则和程序,如何?

如果我们这次用公投解决问题,那么以后很多事情都可以用公投解决问题。怎么样?我不希望公投成为一些人的幌子,真要搞公投决策,那么我们就制定一个真正可以用来操作的制度。

有如下这些要素。

1,启动的门槛,多少人联署可以启动公投。
2,宣传期,多少天,置顶公告。
3,投票权,这个可以参考现有的大选投票权的要求
4,投票时间,多少票以上算有效,这个可以是上一次大选投票人数的一个比例,
5,公投解决的问题——推翻议事院既有决议。

你如果真心要搞公投,那么就做点具体的制度建设工作。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6:25 发表



不好意思,我是法盲,请告诉我如果主张重新大选需要的具体步骤,或者给个详细链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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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5-2012 17:32:51 | 只看该作者
基本法里边现在的每一个条款,都经历了这样的过程。我可以这么做,你为什么不可以?

原帖由 BLK 于 2-5-2012 16:29 发表


别来这套,什么提案,提完了没人理,还要你们一个个来批,来审,老扯皮,来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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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5-2012 17:33:19 | 只看该作者
给出条件,马上发贴就可以公投。各版主负责通知到人头,定个时间来看,在此期间大家都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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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5-2012 17:34:52 | 只看该作者
公投怎么能这样儿戏?真要搞公投,就要建立一个规则体系。不仅这次的事情可以公投,以后的重大问题都可以公投。要素我上面已经讲了。

如果你真心想在FreeOZ建立公投的制度体系,那么现在就请开始完善这个制度。我会跟你们一起完善,推动。

原帖由 BLK 于 2-5-2012 16:33 发表
给出条件,马上发贴就可以公投。各版主负责通知到人头,定个时间来看,在此期间大家都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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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5-2012 17:36: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32 发表
基本法里边现在的每一个条款,都经历了这样的过程。我可以这么做,你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我不是你,我也不想是你。

基本法是你主导的,出现明显危机,还想继续套在大家头上做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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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2-5-2012 17:36: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32 发表
这样吧。也许你和其他一些人不同,你真的希望进行一次公投。那么这样,你来推动执行一套有关公投的规则和程序,如何?

如果我们这次用公投解决问题,那么以后很多事情都可以用公投解决问题。怎么样?我不希望公投 ...

在启动公投的准备工作之前,请立即停止目前的NGO推进工作,请你到呆妹的冻结NGO的提案下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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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2-5-2012 17:39: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2012 16:36 发表

在启动公投的准备工作之前,请立即停止目前的NGO推进工作,请你到呆妹的冻结NGO的提案下联署。

这个是提案地址: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19582-1-1.html
管理层如果想要重建信任,请拿出诚意,通过这个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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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2-5-2012 17:41: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34 发表
公投怎么能这样儿戏?真要搞公投,就要建立一个规则体系。不仅这次的事情可以公投,以后的重大问题都可以公投。要素我上面已经讲了。

如果你真心想在FreeOZ建立公投的制度体系,那么现在就请开始完善这个制度。我 ...

你这是个悖论,如果大家对议事院不满意,没有任何合法渠道推翻议案。

首先你要推翻议案要找三个议事员连署,即便你找到了,上交议事院投票,议事院能自己推翻自己的议案?开玩笑呢,投yes还是投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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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和Wendy + 2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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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2-5-2012 17:42:24 | 只看该作者
青山,对不起,没有看到你161楼的发言。

冷静一会喝杯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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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5-2012 17:43:2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们真的想公投,那么就现在一起制定一套可操作的合理的公投制度。我会在议事院推动这个公投制度。

如果你们只是拿公投做幌子,那么就可以继续这样无意义的争论下去。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5-2012 16:41 发表

你这是个悖论,如果大家对议事院不满意,没有任何合法渠道推翻议案。

首先你要推翻议案要找三个议事员连署,即便你找到了,上交议事院投票,议事院能自己推翻自己的议案?开玩笑呢,投yes还是投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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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5-2012 17:45: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32 发表
这样吧。也许你和其他一些人不同,你真的希望进行一次公投。那么这样,你来推动执行一套有关公投的规则和程序,如何?

如果我们这次用公投解决问题,那么以后很多事情都可以用公投解决问题。怎么样?我不希望公投成为一些人的幌子,真要搞公投决策,那么我们就制定一个真正可以用来操作的制度。

有如下这些要素。

1,启动的门槛,多少人联署可以启动公投。
2,宣传期,多少天,置顶公告。
3,投票权,这个可以参考现有的大选投票权的要求
4,投票时间,多少票以上算有效,这个可以是上一次大选投票人数的一个比例,
5,公投解决的问题——推翻议事院既有决议。

你如果真心要搞公投,那么就做点具体的制度建设工作。...


好。这个回答我比较满意。至少说明我们是站在一个水平线上在讲话。(另,不要总是动不动就“一些人”,“一小撮”,“极少数”。反对者就是反对者,这不稀奇。也许只有我朝和金小胖他们家才没有反对者。所以,反对者对执政者来说,是好事。)

以下红字为我个人意见:

1,启动的门槛,多少人联署可以启动公投。-连署20人(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100,至少一个精华贴或者论坛捐款人)
2,宣传期,多少天,置顶公告。-宣传期7天,投票期7天,置顶,各版套红公告,站内短信公告
3,投票权,这个可以参考现有的大选投票权的要求-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50,如有精华帖或者论坛捐款人,则发帖数量要求可降低至30
4,投票时间,多少票以上算有效,这个可以是上一次大选投票人数的一个比例,-投票期7天,YES/NO投票,无需人数比例,想投的人必然会投,不想的人你也没办法让他投
5,公投解决的问题——推翻议事院既有决议。-此公投仅因此次论坛非常对峙而进行,其后对基本法等的修改及简化,由新议事院决定

公投内容:

1.是否同意NGO暂停操作?
2.是否同意罢免青山的职务?
3.是否需要解散现议事院重新选举?


以上计划,请各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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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5-2012 17:49:2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精华帖要加强管理,否则像青山发的那样的精华帖会很多。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6:45 发表


好。这个回答我比较满意。至少说明我们是站在一个水平线上在讲话。(另,不要总是动不动就“一些人”,“一小撮”,“极少数”。反对者就是反对者,这不稀奇。也许只有我朝和金小胖他们家才没有反对者。所以,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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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2-5-2012 17:56:01 | 只看该作者
1,公投制度和公投内容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2,我们要先制定公投制度,然后依照这个制度发动公投。

另外,我单独开了一个帖子,是否请晒网兄过去,我们正经的讨论一下这个制度?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6:45 发表

好。这个回答我比较满意。至少说明我们是站在一个水平线上在讲话。(另,不要总是动不动就“一些人”,“一小撮”,“极少数”。反对者就是反对者,这不稀奇。也许只有我朝和金小胖他们家才没有反对者。所以,反对者对执政者来说,是好事。)

以下红字为我个人意见:

1,启动的门槛,多少人联署可以启动公投。-连署20人(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100,至少一个精华贴或者论坛捐款人)
2,宣传期,多少天,置顶公告。-宣传期7天,投票期7天,置顶,各版套红公告,站内短信公告
3,投票权,这个可以参考现有的大选投票权的要求-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50,如有精华帖或者论坛捐款人,则发帖数量要求可降低至30
4,投票时间,多少票以上算有效,这个可以是上一次大选投票人数的一个比例,-投票期7天,YES/NO投票,无需人数比例,想投的人必然会投,不想的人你也没办法让他投
5,公投解决的问题——推翻议事院既有决议。-此公投仅因此次论坛非常对峙而进行,其后对基本法等的修改及简化,由新议事院决定

公投内容:

1.是否同意NGO暂停操作?
2.是否同意罢免青山的职务?
3.是否需要解散现议事院重新选举?

以上计划,请各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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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2-5-2012 17:57:01 | 只看该作者
基本赞同。

关于投票内容,建议保留1,3.

青山个人命运不需要劳烦大选,看议事院的命运就行了。

关于投票资格,计票细节,有请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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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5-2012 17:58: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K 于 2-5-2012 16:57 发表
基本赞同。

关于投票内容,建议保留1,3.

青山个人命运不需要劳烦大选,看议事院的命运就行了。

关于投票资格,计票细节,有请技术员。



各位,有关公投,请移步: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1967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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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2-5-2012 18:01:18 | 只看该作者
7天宣传期,7天投票期太短了。这个很难有代表性。

我认为起码应该是类似大选的15天宣传期,15天投票期

另外,应该有一个基本的票数限制。起码应该达到大选投票的1/2,才有效。

公投的结果要明确,不能是几个问题,就是推翻议事院的某个提案。如果公投成立,那么某个议事院的提案就作废。

你看我的提议如何?



原帖由 四天晒网 于 2-5-2012 16:45 发表
1,启动的门槛,多少人联署可以启动公投。-连署20人(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100,至少一个精华贴或者论坛捐款人)
2,宣传期,多少天,置顶公告。-宣传期7天,投票期7天,置顶,各版套红公告,站内短信公告
3,投票权,这个可以参考现有的大选投票权的要求-注册一年半以上,发帖超过50,如有精华帖或者论坛捐款人,则发帖数量要求可降低至30
4,投票时间,多少票以上算有效,这个可以是上一次大选投票人数的一个比例,-投票期7天,YES/NO投票,无需人数比例,想投的人必然会投,不想的人你也没办法让他投
5,公投解决的问题——推翻议事院既有决议。-此公投仅因此次论坛非常对峙而进行,其后对基本法等的修改及简化,由新议事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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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发表于 2-5-2012 19:48:46 | 只看该作者
NGO暂停操作
罢免青山和不履行责任的zht的职务, 或在议事院选举后再表决
解散现议事院重新选举

7天足够, 否则会有马甲泛滥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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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5-2012 20:38:07 | 只看该作者
ub和cello做的很好,对这种明目张胆地篡夺公有制论坛权益的ngo就是要说:no way,而且是大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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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2-5-2012 20:43: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2012 16:34 发表
公投怎么能这样儿戏?真要搞公投,就要建立一个规则体系。不仅这次的事情可以公投,以后的重大问题都可以公投。要素我上面已经讲了。

如果你真心想在FreeOZ建立公投的制度体系,那么现在就请开始完善这个制度。我 ...

明显在拖时间,搞一个NGO都说讨论了几年,搞一个公投,只要青山在,没5~6年哪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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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5-2012 20:47: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5-2012 04:07 发表
cello和我现在分别负责保管freeoz的域名,cello已经表态了。

我也表达一下自己的立场。

现在的NGO章程,我、青山、老丐、Ray是四个主要的参与者,现在我和老丐都退出议事院了,其中我退出的主要原因是因为NGO的 ...

为什么说叫分别负责?
是按时间算还是域名现在是两个人拥有?
能说具体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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