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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版面罪以及发错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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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5-2012 15:3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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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黑屋里面有一些罪名是“扰乱版面”。希望执法者解释,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在我看“扰乱版面”的帖子是一些可能和该版面不那么密切相关的话题。可是论坛以前对于发错版面的处理一般不都是斑竹移动帖子并提醒,而且帖子没有违规不是广告一般不会删帖更不会处罚吗?


由此引伸出另外一个疑问。根据年初通过新的立法,议事院话题应当发在公开版面“新议事院”,NGO议题应该发表在公开了的NGO版。如果发表在不公开的内版比如“版主室”,那是不正确的,轻者违反了版务公开的立法,而重的看如果有意发错版面,甚至有扰乱版面的嫌疑。我在看到NGO的一些相关帖子觉得奇怪怎么没有讨论就出来这么多新问题新争议,看到了最新的解密才发现确实是有这种不按照正确版面发帖的现象。对此我希望能够立案调查,并给群众一个解释,这种不按照正确版面发帖,尤其是把应当公开的讨论放在内版的做法,是否违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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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5-2012 15:41:1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现在版面无关贴是直接删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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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5-2012 15:44:53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理解,除了广告spam直接删除并可以依照规则封禁之外,斑竹可以自行决定移动或者删帖。如果经过警告仍然反复把帖子发到错误的版面,可以按照违规处罚。

另外,一些版面是有内容重合的。一个帖子可能发在两个版面中的任何一个都是允许的。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4:36 发表
看到小黑屋里面有一些罪名是“扰乱版面”。希望执法者解释,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在我看“扰乱版面”的帖子是一些可能和该版面不那么密切相关的话题。可是论坛以前对于发错版面的处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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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5-2012 15:47: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4:36 发表
看到小黑屋里面有一些罪名是“扰乱版面”。希望执法者解释,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在我看“扰乱版面”的帖子是一些可能和该版面不那么密切相关的话题。可是论坛以前对于发错版面的处理一 ...

现在不屏蔽不警告,直接封ID

比如有的ID发了个贴子,然后被ZHT直接删了,然后又发了个"我的贴子为什么被删",就以扰乱版面罪直接封ID了

记得我几年前从新足迹刚来freeoz的时候,惊喜的发现这里的版主和管理者喜用屏蔽,而不是粗暴的删贴,现在的freeoz比新足还要简单粗暴,直接封你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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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5:5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4:14 发表
我的理解,除了广告spam直接删除并可以依照规则封禁之外,斑竹可以自行决定移动或者删帖。如果经过警告仍然反复把帖子发到错误的版面,可以按照违规处罚。

另外,一些版面是有内容重合的。一个帖子可能发在两个版 ...

请解释NGO的内容和版主室怎么重合了?为什么相关讨论不在NGO版.故意发错版面算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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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5-2012 16:06:08 | 只看该作者
是否发错版面,一般都是本版斑竹来界定。这个我不好越俎代庖。当然了,zht集体可以通过决议任免他们认为界定与zhe集体思路不同的版主。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4:53 发表

请解释NGO的内容和版主室怎么重合了?为什么相关讨论不在NGO版.故意发错版面算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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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6:10: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4:36 发表
是否发错版面,一般都是本版斑竹来界定。这个我不好越俎代庖。当然了,zht集体可以通过决议任免他们认为界定与zhe集体思路不同的版主。


你就是zht,你说NGO的帖子不发在NGO版,算是什么呢?或者制度建设,论坛管理相关的帖子,发在斑竹室,算是什么呢?这样所谓的版务公开,不是对网友的愚弄吗?请正面回答这些帖子的归宿问题,不要beat around the b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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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5-2012 16:15:57 | 只看该作者
哈哈。。。青山总是有理。。。

他回答问题的技巧就是鸡同鸭讲,

你问东,他答西,

莫陵二可,决不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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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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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5-2012 16:18:4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是,我也发现跟他基本没法沟通
原帖由 dofach 于 1-5-2012 15:15 发表
哈哈。。。青山总是有理。。。

他回答问题的技巧就是鸡同鸭讲,

你问东,他答西,

莫陵二可,决不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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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5-2012 16:22:59 | 只看该作者
版务室不是也有公开的时限么? 何况现在内版的内容一再被泄漏出来,基本上已经毫无秘密可言。到底是谁在愚弄谁呢?

我好像近期有关NGO制度建设的帖子,基本上都发在家园版和议事院了。在版务室的不过是如何执行既有的决议。这个属于提高团队凝聚力的范畴吧?

你如果对现在版务室的界定有异议,你可以申请当版务室的版主。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5:10 发表

你就是zht,你说NGO的帖子不发在NGO版,算是什么呢?或者制度建设,论坛管理相关的帖子,发在斑竹室,算是什么呢?这样所谓的版务公开,不是对网友的愚弄吗?请正面回答这些帖子的归宿问题,不要beat around the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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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6:33: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4:52 发表
版务室不是也有公开的时限么? 何况现在内版的内容一再被泄漏出来,基本上已经毫无秘密可言。到底是谁在愚弄谁呢?

我好像近期有关NGO制度建设的帖子,基本上都发在家园版和议事院了。在版务室的不过是如何执行既有 ...


版务室公开时限那是完全不同的问题。至于内版保密不严,那更是管理的问题。我关心的是已经生效的公开提案确保网友对正在决策的论坛事务的知情权因非法的操作而名存实亡。你反问谁愚弄谁是什么意思呢?

我希望你正面回答的是,如果我没有记错现在版务室里面,有技术室,版主室和操作间。技术室用于纯技术问题,操作间用于zht投票。斑竹室用于版主们讨论版务。至于论坛管理事务(比如处罚条例)属于议事院的范畴而不属于版务,而NGO的事项属于组织化版的范畴。现在是不是存在发错版面甚至故意发错版面的事实?这种管理人员知法故意违法,是不是比一般网友文章发错了版面更严重些?何况涉及的是依法应该即时公开讨论的议题,故意在通过决议前不让群众看到讨论。

我不接受“我好像近期”这种语焉不详的说法,请给一个肯定明确的答复。而且这个不是针对你,而是针对所有的相关应该实时公开的帖子,我相信你是诚实的人,大家在期盼一个诚恳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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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5-2012 16:33:43 | 只看该作者
碰到问题,他叫你去找版主,

你跟他讲他就是版主,他却说他是ZHT,

你跟他谈ZHT,他又讲他是议事员,

你跟他讲议事员,他声称NGO后一切自然解决,

你要是再问他,他就威胁你:老子不干了,我要辞职,俺退出。

这就是青山同学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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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Coppola + 20 笑趴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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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5-2012 16:35:57 | 只看该作者
貌似只有我和老乞丐用你说的处罚过。

我们都辞职了,还用解释吗?

非要解释,那只能打比喻了。

比如 说没离婚和论坛的网友搞上了出轨。离婚的时候都算过错呢, 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说明。

我有点乱了,忽略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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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6:42: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周星星1832 于 1-5-2012 15:05 发表
貌似只有我和老乞丐用你说的处罚过。

我们都辞职了,还用解释吗?

非要解释,那只能打比喻了。

比如 说没离婚和论坛的网友搞上了出轨。离婚的时候都算过错呢, 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说明。

我有点乱了,忽 ...


没有要追究你处罚责任的意思。不过既然说案例都有参考性。那么如果真的错判还是要说清楚,因为每个处罚对网友都有影响,甚至可能是导致未来更高处罚的积累之一。如果判得对也应该说清楚,好让以后有个参考以完善标准。

这个和你们是不是依然在职没有太大关系,更没有针对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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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5-2012 16:49:30 | 只看该作者
发错版面从来都是版主为主来判断。而版面的设定我一直认为是宽泛的。除非版主多次警告,反复发,才算得让扰乱版面秩序。管理工具中除了“扰乱版面秩序”,还有一个“发错版面”的选项。绝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采用这个选项来解决发错版面的问题。

包括家园版,很多人都没有把投诉发到投诉版,除非经过多次警告,继续故意发错版面,好像从来没有人因为发错版面就被按照违规处理的吧?我认为这是一贯的执法方式。因此,我不认为大家把一些管理方面的讨论发到版务室,是“比一般网友文章发错了版面更严重些”的违规行为。

发到哪个版面,发帖人自己有很大的决定权,当然,版主也有权拒绝一些内容的帖子。但只要不是多次警告仍然故意发错,我认为谈不上“扰乱版面秩序”。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5:33 发表
版务室公开时限那是完全不同的问题。至于内版保密不严,那更是管理的问题。我关心的是已经生效的公开提案确保网友对正在决策的论坛事务的知情权因非法的操作而名存实亡。你反问谁愚弄谁是什么意思呢?

我希望你正面回答的是,如果我没有记错现在版务室里面,有技术室,版主室和操作间。技术室用于纯技术问题,操作间用于zht投票。斑竹室用于版主们讨论版务。至于论坛管理事务(比如处罚条例)属于议事院的范畴而不属于版务,而NGO的事项属于组织化版的范畴。现在是不是存在发错版面甚至故意发错版面的事实?这种管理人员知法故意违法,是不是比一般网友文章发错了版面更严重些?何况涉及的是依法应该即时公开讨论的议题,故意在通过决议前不让群众看到讨论。

我不接受“我好像近期”这种语焉不详的说法,请给一个肯定明确的答复。而且这个不是针对你,而是针对所有的相关应该实时公开的帖子,我相信你是诚实的人,大家在期盼一个诚恳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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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5-2012 16:50:11 | 只看该作者
几年前青山所谓推动NGO就是扰乱版主室,议事院没人,就跑到版主室找人谈,结果弄出来的东西和版主无关,只有议事院,空洞啊!脱离论坛实际的议事院也自居正统?对付网友真是一套一套,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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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5-2012 16:52:0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当版版主认为不合适,我肯定不发。我记得当时cello是版主室版主?不知道是否记错了,总之我从未收到任何版主室版主说我发错版面的通知。

原帖由 mason00 于 1-5-2012 15:50 发表
几年前青山所谓推动NGO就是扰乱版主室,议事院没人,就跑到版主室找人谈,结果弄出来的东西和版主无关,只有议事院,空洞啊!脱离论坛实际的议事院也自居正统?对付网友真是一套一套,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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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6:54: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5:19 发表
发错版面从来都是版主为主来判断。而版面的设定我一直认为是宽泛的。除非版主多次警告,反复发,才算得让扰乱版面秩序。管理工具中除了“扰乱版面秩序”,还有一个“发错版面”的选项。绝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采用这 ...

请问在明文规定一些话题属于公开性版面的情况下,却一直在非公开的与话题不相符的版面发言,这种行为即使不是扰乱版面,是不是也至少算发错版面呢?发生了这样的事情,ZHT作为内版版主是不是有责任应该移动这些帖子?有责任对发错版面的人提出建议?或者在已经被质疑时候,是不是至少有义务移动这些发错版面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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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6:58: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5:22 发表
如果当版版主认为不合适,我肯定不发。我记得当时cello是版主室版主?不知道是否记错了,总之我从未收到任何版主室版主说我发错版面的通知。


你在斑竹室发帖谴责搞垮议事院的人的时候,我是版主室版主。对此我愿意承担没有依法转移帖子的责任。事实上我并没有真正履行过内版版主的职责,确实应该被撤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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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5-2012 17:06:38 | 只看该作者
zht不能替版主来处理这些事情。我一直主张,像移动帖子,加精华这些问题,最好zht少干涉。单个zht最好不干涉。

如果你愿意当版务室的版主来处理这些问题,我会投同意票。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5:54 发表
请问在明文规定一些话题属于公开性版面的情况下,却一直在非公开的与话题不相符的版面发言,这种行为即使不是扰乱版面,是不是也至少算发错版面呢?发生了这样的事情,ZHT作为内版版主是不是有责任应该移动这些帖子?有责任对发错版面的人提出建议?或者在已经被质疑时候,是不是至少有义务移动这些发错版面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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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7:18: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5:36 发表
zht不能替版主来处理这些事情。我一直主张,像移动帖子,加精华这些问题,最好zht少干涉。单个zht最好不干涉。

如果你愿意当版务室的版主来处理这些问题,我会投同意票。


也许是我记错了,我以为zht自然是那些版面的版主。现在纠正。我指的是内版相关版面的版主,应该处理这种故意发错版面的问题。这个问题在过去内版全部不公开的时候算不上严重。但是在有专门立法要求某些议题必须接受实时公开的监督的时候,却把这些议题放在6个月以后才公开的版面,那是对集体通过的决议的藐视和对网友知情权的侵犯。

不同意版务讨论公开的同学可以保留观点。不过大家应该有共识是在这个决议依然有效没有被推翻的时候,决议应该得到尊重。由于缺乏监督,这个问题我是在看到了在这个论坛属于非法的解密,才看到了作为网友我本来就有权利监督的讨论,这个现象也许可以算是对现有制度的一个恶意嘲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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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5-2012 17:22:16 | 只看该作者
zht自动是家园版的版主,不是版务室的。你如果想要严格限制版务室的发帖内容,你就来当版务室的版主吧。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6:18 发表
也许是我记错了,我以为zht自然是那些版面的版主。现在纠正。我指的是内版相关版面的版主,应该处理这种故意发错版面的问题。这个问题在过去内版全部不公开的时候算不上严重。但是在有专门立法要求某些议题必须接受实时公开的监督的时候,却把这些议题放在6个月以后才公开的版面,那是对集体通过的决议的藐视和对网友知情权的侵犯。

不同意版务讨论公开的同学可以保留观点。不过大家应该有共识是在这个决议依然有效没有被推翻的时候,决议应该得到尊重。由于缺乏监督,这个问题我是在看到了在这个论坛属于非法的解密,才看到了作为网友我本来就有权利监督的讨论,这个现象也许可以算是对现有制度的一个恶意嘲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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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7:37: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5:52 发表
zht自动是家园版的版主,不是版务室的。你如果想要严格限制版务室的发帖内容,你就来当版务室的版主吧。


这句话是不是这样理解。如果cello不来当版主,那么版主室就继续明知故犯,视公开法例和网友知情权不顾呢?

你不是一向维护制度和网友权利吗?为什么对这些肆意违反管理程序和违背论坛决议的行为不但不加以制止,还亲身去违反,并在网友提出抗议以后,以条件要挟毫无改进之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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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5-2012 18:01:04 | 只看该作者
请问版务室只能讨论版务的规定是什么时候通过的?

我看到的相关决议在这里

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00105-1-1.html

2.现“版主室”一分为二,分为:“情系FreeOZ”和“版务室”。
    1)其中现有的版主室帖子,以及涉及到个人联系信息和情感经历分享的新帖帖子,都放在“情系FreeOZ”,不对外开放;
    2)将来所有和版务、网友处理意见等站务相关讨论的新帖子都放在“版务室”
    3)”版务室”的帖子在6个月关闭讨论,并转入在家园建设版的版务室(只读)对外开放;

你说版务室只能讨论版务的依据是什么?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6:37 发表

这句话是不是这样理解。如果cello不来当版主,那么版主室就继续明知故犯,视公开法例和网友知情权不顾呢?

你不是一向维护制度和网友权利吗?为什么对这些肆意违反管理程序和违背论坛决议的行为不但不加以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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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8:11: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6:31 发表
请问版务室只能讨论版务的规定是什么时候通过的?

我看到的相关决议在这里

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00105-1-1.html

2.现“版主室”一分为二,分为:“情系FreeOZ”和“版务室”。
    1)其中现有 ...

好吧。这是我的错。我还记成以前的版主室了。

不过我请你再诚实的回答,有没有不属于这些对版务的处理讨论而是关于制度制定的内容?比如你这个封IP的议案投票之前的讨论,是在新议事院还是在版务室?如果发在版务室是不是发错版面?(你这个议案可不是关于版务和网友处理的具体讨论,而是制定新的制度,完全是议事院议事内容)。另外更加容易划分的,NGO的讨论,为什么不在组织化版面?如果管理人员可以这样自由胡乱发帖,为什么要规范并处罚网友发帖的版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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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8:19: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6:31 发表
你说版务室只能讨论版务的依据是什么?

这句话相当的胡搅蛮缠(这不算人身攻击吧?这是对事)

我说组织化的讨论应该放在公开的组织化版面,这是对网友政务公开的承诺的兑现。你说的是版务室基本法又没有规定不能有NGO的话题。按照这种胡搅蛮缠的说法,版面的分类毫无疑义,除了明确说明的广告必须发在广告版以外,其他都可以乱发。事实上网友发错版面至少版主都会移动帖子,特别在被指出后会把明显属于其它版面的帖子发到相关版面。明知故犯的时候还可能对发帖的人处罚。现在明明有规定议事院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个表率,结果实际上政务讨论和立法却依然在另外的秘密版面进行,当网友质疑的时候,理由却是没有法制依据必须按照版面来发帖,没有法制依据非公开版面不能藏匿应该即时公开的讨论,这种诡辩和你标榜的公正相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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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5-2012 18:49:59 | 只看该作者
那个通过的提案中,明确写着

2)将来所有和版务、网友处理意见等站务相关讨论的新帖子都放在“版务室”

包括执法和站务相关的讨论。我的问题问的不对么?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7:19 发表

这句话相当的胡搅蛮缠(这不算人身攻击吧?这是对事)

我说组织化的讨论应该放在公开的组织化版面,这是对网友政务公开的承诺的兑现。你说的是版务室基本法又没有规定不能有NGO的话题。按照这种胡搅蛮缠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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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5-2012 18:52:53 | 只看该作者
议事院公开,并不代表管理团队没有闭门会议。任何一个实体如果要正常运转,都不可能把所有内部秘密即时对所有人(包括竞争对手和恶意的人)公开。这个要求明显不合理。我倒是赞同过一段时间全部解密,可惜这个也有不少人反对。

当初这个提案也没有要全部公开,仍然有所保留,其中就包括执法和站务相关的问题的讨论,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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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1-5-2012 18:54: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5-2012 17:19 发表
那个通过的提案中,明确写着

2)将来所有和版务、网友处理意见等站务相关讨论的新帖子都放在“版务室”

包括执法和站务相关的讨论。我的问题问的不对么?



我认为这个指的是具体版内某个违规怎么处理这一类的版务,但是怎么成立NGO,要立什么新法来规范违规,这些不在这个范围,而在组织化和议事院。

你认为NGO,还有制定规则这些讨论在这个范围内吗?如果都在,议事院和NGO版是干什么用的?所谓的公开的这两个版是不是愚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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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5-2012 19:01:30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站务包括NGO的问题。也包括一些论坛规则的讨论。

NGO版主要是讨论NGO的规则的地方。具体执行不一定要在NGO版讨论吧?另外,管理团队成员在内版发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我认为是合理的。

只要落实到决策层面的正式提案公开,我不认为会影响监督。公开这两个版是否愚弄谁,这个问题你可以问通过那个提案的zht。坦率的说,对于你这种“愚弄”的说法,我不能苟同。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17:54 发表


我认为这个指的是具体版内某个违规怎么处理这一类的版务,但是怎么成立NGO,要立什么新法来规范违规,这些不在这个范围,而在组织化和议事院。

你认为NGO,还有制定规则这些讨论在这个范围内吗?如果都在,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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