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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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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现在停止无休止的争论,我可以给出全退时间表——各位家园版常客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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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30-4-2012 17:32:1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不发言,我也跟着不发言,大家都会安静下来的,就不会出现家园版这么多争论了,大家就会吧心思放在论坛的内容建设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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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17:34:09 | 只看该作者
那这样,我从现在停止发言3天。你帮我让大家都安静下来。你觉得可行么?

原帖由 大杨树 于 30-4-2012 16:32 发表

如果你不发言,我也跟着不发言,大家都会安静下来的,就不会出现家园版这么多争论了,大家就会吧心思放在论坛的内容建设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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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30-4-2012 17:34: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30-4-2012 15:41 发表
你只是现在作为一个靶子而已,你不在,会有其他的靶子,好比前一阵周星星做了靶子,现在换你。到什么时候为止?要么把这儿搞黄了,要么换上大王旗。千万别太当真,以为他们真的是冲你来?come on……

既然是无休止 ...


那么你也最好少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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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30-4-2012 17:35: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6:34 发表
那这样,我从现在停止发言3天。你帮我让大家都安静下来。你觉得可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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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17:38:43 | 只看该作者
我如果不发言,你们都不发言?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30-4-2012 16:3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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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30-4-2012 17:41:02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别人,我本来是潜水的,看见你乱扔东西砸到了花花草草,才回来冒泡的,反正你闭嘴了我就回去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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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30-4-2012 17:41:21 | 只看该作者
终于也提到可以破产了,为什么之前宣传NGO的时候不提到这个风险?就算资产可以转移到其他非盈利组织,那他们改变了论坛的性质怎么办? 其他非盈利组织可能会是其他利益组织的附属。不要认为这个组织在法律上是非盈利组织就好像就是公有制一样的了。 请不雅揣着明白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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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30-4-2012 17:44:08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反对的不是你,你停止发言有意义?大家反对的是新出台的恶法,和不负责任的贸然推进NGO。对你私人我觉得大部分在这里辩论的人对你个人没有多的看法,但是对你代表的这个制度和一些令人生疑的做法感到警惕。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6:34 发表
那这样,我从现在停止发言3天。你帮我让大家都安静下来。你觉得可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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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宝贝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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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17:46:16 | 只看该作者
这点是法律来保证的。照你的说法,澳洲法律何须多此一举,要求非营利性组织解散剩余资产不能私分?

原帖由 gx0097 于 30-4-2012 16:41 发表
终于也提到可以破产了,为什么之前宣传NGO的时候不提到这个风险?就算资产可以转移到其他非盈利组织,那他们改变了论坛的性质怎么办? 其他非盈利组织可能会是其他利益组织的附属。不要认为这个组织在法律上是非盈利组织就好像就是公有制一样的了。 请不雅揣着明白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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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17:47:40 | 只看该作者
我再提醒大家一句,我这个倡议一周之内有效,请各位尽快加入。各位认为我是FreeOZ的绊脚石的同学们都加入了,我就会提供明确的全退时间表,保证不恋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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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30-4-2012 17:51: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6:34 发表
那这样,我从现在停止发言3天。你帮我让大家都安静下来。你觉得可行么?


我从现在停止家园版发言4天,,算是帮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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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30-4-2012 17:58:10 | 只看该作者
我好像记得你和别人也有过这样类似的协定,不过最后都因为你对论坛的关心不起作用了。这次如何能保证是终身有效的呢?
再有只怕NGO后FREEOZ情势如何你就能保证比现在更好?如果情况失控你就是第一大罪人,你对得起这些对FREEOZ这么热心的人么?你一走了之谁也不认识你,你的试验失败了你可以说你尽力了。但FREEOZ谁来收这个烂摊子?你现在强推NGO到底如何你有把握?你既然对NGO这么有信心那你出来做个说明吧,让大家放心,否则你这个以退为进的做法也只能是骗骗小孩子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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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30-4-2012 17:59:09 | 只看该作者
既然你不能保证百分百的公正,那你要找的所谓的公正合法的人来主持工作,你怎么解释?谁又能入得了你的法眼?你这种拿不成立的条件来做前提的做法很不厚道。再有,议事院的监督启动机制我也说得很明白了,对样的议事院对平民来说就是一个无用的摆设,你就可以直接这么忽视了?再说我也没有说要解散议事院啊,我说要议事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议事院真正做好监督的作用。这里吵成这样,议事院呢?议事院怎么就不发表个声明来正一下声呢?当ZHT的处罚有人有异议的时候议事院呢?没有人来给平民一个公道,相反是ZHT变本加利的修改法律来镇压这些受了不公待遇的人。这和中国大陆有什么区别,处理不给理由,不解释,直接一个处罚了事,不服再罚,罚到封IP为止。这样的管理能叫管理吗?我还是那句话,你这样的做法,直接叫个警察就成了,根本不需要你青山在这里解释,没有必要,或者你直接写个管理程序,用敏感词过滤下就成了。谁说就罚谁,要管理人员做什么呢?

我现在要你来说明一下你的找个有公正与合法执法基本法人员的标准,还是你青山认为公正合法就是标准?
第二,你说一下,如何情况下可以启动议事院对ZHT判决的监督机制。要给平民们一个交待。要让他们在ZHT违法的时候能够得到基本的人权,而不是有理无处申,只能用暴民的手段来引起大家的注意,结果就是论坛一团浆糊。你做这里基本法的制度者你是有责任的,不要以为一切NGO了就万事大吉了,你要有这种想法你首先就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这世上有完美的制度吗?没有!所以你所说的NGO后你撒手,只怕这里千万人要唾骂你青山的无能与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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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30-4-2012 18:14:13 | 只看该作者
青山的承诺和鸡姐、tony abbott之流的承诺一样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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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zheng + 20 幸好你没打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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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30-4-2012 18:19:2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青山不谈条件,单方面给出自己退出时间表,让大家监督,或许效果更好些,对你个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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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18:26:14 | 只看该作者
保证是双方互相的。

原帖由 BLK 于 30-4-2012 17:19 发表
其实青山不谈条件,单方面给出自己退出时间表,让大家监督,或许效果更好些,对你个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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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18:28:24 | 只看该作者
公正与合法的标准,当然是议事院决定。如果议事院认为现在有另外一套制度和执行者,可以做到比现在的执法团队更公正和合法,我马上就休息。

议事院对zht的监督机制,任何时候都可以生效,只要有3个议事员的联署。

原帖由 8戒 于 30-4-2012 16:59 发表
我现在要你来说明一下你的找个有公正与合法执法基本法人员的标准,还是你青山认为公正合法就是标准?
第二,你说一下,如何情况下可以启动议事院对ZHT判决的监督机制。要给平民们一个交待。要让他们在ZHT违法的时候能够得到基本的人权,而不是有理无处申,只能用暴民的手段来引起大家的注意,结果就是论坛一团浆糊。你做这里基本法的制度者你是有责任的,不要以为一切NGO了就万事大吉了,你要有这种想法你首先就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这世上有完美的制度吗?没有!所以你所说的NGO后你撒手,只怕这里千万人要唾骂你青山的无能与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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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30-4-2012 18:45: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7:26 发表
保证是双方互相的。


青山,实话实说,凭你个人是没权利和这么多网友讨价还价的,无论从哪方面讲。

你一再强调自己的重要性,一再指出失去青山的论坛会多么的不堪,只能更加突出体现你自大、自恋、自欺的形象。

这么多热心网友的监督,这么多Freeoz捐款人的无偿帮助,难道都比不上青山的公平、公正?

个人感觉就是极端的狂妄自大,你放手看看,论坛会不会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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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30-4-2012 18:49: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7:28 发表
公正与合法的标准,当然是议事院决定。如果议事院认为现在有另外一套制度和执行者,可以做到比现在的执法团队更公正和合法,我马上就休息。

议事院对zht的监督机制,任何时候都可以生效,只要有3个议事员的联署。 ...

找个可靠的人来代替你,这个可不是议事院说的,是你青山说的,这是你设定的退休条件,难道议事院还要为你青山专门提案设定退休条件不成?是否你的意思是议事院既可由你代表?我不知道议事院的哪个议案里有这个说法?或者哪条基本法规定了你的这个说法?请指出。作为一个对FREEOZ还有深厚感情的网友我对你的言行相当的忧虑,为FREEOZ的前途感到担心。请你好好解释一下。不过我今天没时间陪你玩了,FREEOZ的今后也是完全由你青山一人决定,这是完全不容否定的事实不管你是否承认。NGO后如果FREEOZ被人劫持和破产,你青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的承诺我早见识过了,也明白你的承诺最终会的结果。你现在说的退出时间表有什么用?你本来就打算NGO后退出了,现在再拿这个来和一些反对者谈,这不是拿大家开涮吗?有你这样的承诺的么?你也算有诚心?以前一直以为你是单纯的,现在看来你并不单纯。随便你怎么弄吧,我是不看好FREEOZ被NGO后的下场,你青山只怕NGO后也是某些人急于去除的麻烦。望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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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30-4-2012 18:54:28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我终于看清了你青山,在我心中你的个人信用已经破产了,你也不必再在我面前装作正人君子的样子。你所说的一切看似为FREEOZ好的前提条件,其实简单推敲一下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前提。只不过是你的给自己的自大找的装饰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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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30-4-2012 19:07: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6:38 发表
我如果不发言,你们都不发言?



这个肯定做不到,你安静下来,正好可以好好听听大家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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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30-4-2012 19:18:54 | 只看该作者
青山太自大了,你一边歇着去,肯定没人念叨你,你这叫人禁言,人就得不说话啦?这网坛还不是你的呢?等改性了,通知大伙一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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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30-4-2012 19:24:16 | 只看该作者
早就说过青山只热衷辩论而已,自大顽固,他不说话家园就是个死板,可千万别退哦,烂摊子还需要你自己收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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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30-4-2012 19:43:25 | 只看该作者
道德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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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30-4-2012 19:46:33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7:28 发表
公正与合法的标准,当然是议事院决定。如果议事院认为现在有另外一套制度和执行者,可以做到比现在的执法团队更公正和合法,我马上就休息。

现在的政府比UB.米勒政府的差多了。我的投诉一条都没执行。快积压如山了。起码UB有投诉有执行没有案件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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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20:31:20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我全退都不值得你们安静下来,那看来我还不是真的FreeOZ的关键问题啊?

不是我自大,而是最近总有人给我加码。好像FreeOZ的衰败都是我的原因。这个可不是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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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30-4-2012 20:33:03 | 只看该作者
根据规则,作为普通网友,一个月你只有一次提案投诉zht的权力。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30-4-2012 18:46 发表
[quote]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7:2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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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与合法的标准,当然是议事院决定。如果议事院认为现在有另外一套制度和执行者,可以做到比现在的执法团队更公正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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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30-4-2012 20:59: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9:33 发表
根据规则,作为普通网友,一个月你只有一次提案投诉zht的权力。

答非所问!!!!!难道青山的母语非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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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30-4-2012 21:03: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4-2012 19:31 发表
既然我全退都不值得你们安静下来,那看来我还不是真的FreeOZ的关键问题啊?

不是我自大,而是最近总有人给我加码。好像FreeOZ的衰败都是我的原因。这个可不是我说的。

有谁认为青山会退休??青山是想用诡计让大家暂停,好让他自己喘口气。
看来只有大杨树上他的当。欢乐贴啊!转去茶馆吧了。:lol: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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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大杨树 + 50 不要点名,不然我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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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30-4-2012 21:29: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012-4-30 19:33 发表
根据规则,作为普通网友,一个月你只有一次提案投诉zht的权力。



这个是违反freeoz宗旨的 不公平不自由的 我都已经提案修改了
你都不好好看提案 失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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