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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2k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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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提请议事院复核ZHT已通过的【2012021】号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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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8-4-2012 11:0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9 青山 的帖子

又在偷换概念了。连屁都不肯放一个,做议事员干嘛?不肯面对群众可知这个议事员对论坛有多“关心”了。做议事员不能高高在上,要着重基层。这个道理不用我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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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8-4-2012 11:09: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2kgo 于 28-4-2012 08:01 发表
嗯 是这样子的 我觉着议事员的责任不是光投票就行的吧
至少总得先讨论讨论再投票吧
像现在这样都不说话 议的神马事啊
你看我都喊这么久了报告也发几遍了连回贴都不来
再说了 也不是只我的这个提案不见议事员们议 ...


记得以前是先讨论才投票的
自从某人一直说要退下来休息以后
投票就不用讨论了

而且这个人不但没有退下来
还当了猪头,议员和论坛主席
因为每一次,他都会说
要是怎么,我就会辞职,
这句话比任何讨论重要

所以我要庆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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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8-4-2012 11:11: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8-4-2012 09:51 发表
这个提案都在议事院投票了,怎么还找人联署啊?

有多少议事员关心论坛,你看他们投票不就好了。

别人不联署你的提案就是不关心论坛?



至少从你的发言上看,家园版的斑竹(包括青山)对网友不够友爱,互助.

明知道"这个提案都在议事院投票了, 不需要找人联署了", 也不及时通告一声。 都两天了,看把呆妹给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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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8-4-2012 11:14: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8-4-2012 09:51 发表


有多少议事员关心论坛,你看他们投票不就好了。

别人不联署你的提案就是不关心论坛?


正一天朝官本位。
“人大代表代表什么?是代表党,我是人大代表,我只关心党,我只跟党走。你们P民关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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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楼主| 发表于 28-4-2012 11:15:3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哦. 我知道提案已经成立了
不过我需要五位议事员联署这个推翻的提案来确认2012021号zht通过的决议是论坛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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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楼主| 发表于 28-4-2012 11:16:5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还欠一位议事员的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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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8-4-2012 11:18: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8-4-2012 10:09 发表


记得以前是先讨论才投票的
自从某人一直说要退下来休息以后
投票就不用讨论了

而且这个人不但没有退下来
还当了猪头,议员和论坛主席
因为每一次,他都会说
要是怎么,我就会辞职,
这句话比任何讨论重 ...


青山啥时候才能纯爷们,铁血真汉子,说话算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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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Ray和Wendy + 2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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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8-4-2012 11:26:16 | 只看该作者
只要老顽童夫妇随便一个在管理层,我就辞职。(眼中钉?)
只要黑眼睛当上PO,我就辞职。(我心中只有RAY和*。黑眼睛的能力超过了我)
只要推翻这部恶法,我就辞职。(这部恶法是我的心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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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8-4-2012 11:28: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28-4-2012 08:26 发表
只要老顽童夫妇随便一个在管理层,我就辞职。(眼中钉?)
只要黑眼睛当上PO,我就辞职。(我心中只有RAY和*。黑眼睛的能力超过了我)
只要推翻这部恶法,我就辞职。(这部恶法是我的心血啊)


第一條不能算他的
那是副主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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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嘟嘟宝贝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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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楼主| 发表于 28-4-2012 16:49:05 | 只看该作者
请议事员freshfish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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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8-4-2012 17:12: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5years 于 27-4-2012 22:21 发表


我觉得值班管理员001的解释很有道理。 这不是省时省力的问题,而是责任的问题。 提案人才应该对其提案的修改负责,而不应该将修改的责任转嫁到呆妹身上。

至于谁的责任我倒没想过。我只是从比较简单和直接的思路考虑-----觉得不妥,就提出来该,然后就投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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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8-4-2012 17:20: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2kgo 于 27-4-2012 21:33 发表
被zht们通过的那个提案 叫"已表决通过提案" 不能递交修改的啊 请您不要被误导了

我又去开了一遍现有的规章制度,并没有发现"已表决通过提案"这个名词。
烦请指明具体规章的出处,我也可以学习改正,也免得误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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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楼主| 发表于 28-4-2012 17:3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2 Microhard 的帖子

4 .7.2.4
爪机上网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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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8-4-2012 18:03: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2kgo 于 28-4-2012 16:36 发表
4 .7.2.4
爪机上网不方便

谢谢!
4.7.2,任何人员都有权利在议事院里或在家园建设版里经过三名议事员签名联署后提出如下提案,其中有权利进站务管理区的网站管理人员,只允许在议事院提案:
                 1,修改《基本法》;
                 2,弹劾ZHT(包括候补ZHT);
                 3,弹劾议事员;
                 4,推翻ZHT已通过的提案;
                 5,警告网站管理人员不当发言。

我的理解是,这个通过的提案应该是基本法的一部分,是可以通过4.7.2.1(即,修改基本法)来完善。
当然你可以推翻重来,我只不过觉得直接修改更方便、快速。
如果我的理解有错误,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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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楼主| 发表于 28-4-2012 19:3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4 Microhard 的帖子

哎呀,microhard啊
您的理解错错错错错了呀
2012021提案是修改《FreeOZ 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及处罚办法》啊,他不属于《基本法》的分啊

您哪里来的修改基本法一说啊??我快要抓狂了

看这个
一,ZHT的权利

       3.1.1,FreeOZ管理委员会(ZHT)拥有如下权利:
             1,制订、修改除《基本法》以外所有《管理条例》或《章程》等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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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楼主| 发表于 28-4-2012 19:48:05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啊,议事院只有推翻zht已通过提案的权力,修改《基本法》的权力,木有修改《管理条例》或《章程》的权力

3.7.10, 所有提案,一旦ZHT表决通过并对外正式发布,即视为FreeOZ管理委员会(ZHT)的集体决定,但是议事院有权推翻ZHT表决通过的提案。

4.7.2,任何人员都有权利在议事院里或在家园建设版里经过三名议事员签名联署后提出如下提案,其中有权利进站务管理区的网站管理人员,只允许在议事院提案:
                1,修改《基本法》;
                2,弹劾ZHT(包括候补ZHT);
                3,弹劾议事员;
                4,推翻ZHT已通过的提案;               
                5,警告网站管理人员不当发言。


只有zht有制订、修改所有《管理条例》或《章程》等规章的权力

这样您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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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8-4-2012 19:5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6 y2kgo 的帖子

谢谢你的指正。我想你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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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楼主| 发表于 28-4-2012 19:58:57 | 只看该作者
嗯,我们一起学习《基本法》
现在可以请您联署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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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8-4-2012 20:00:08 | 只看该作者
呆妹改叫牛妹算了。 FREEOZ第一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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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8-4-2012 20:02: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2kgo 于 28-4-2012 18:58 发表
嗯,我们一起学习《基本法》
现在可以请您联署了么?

你那个不是已经联署成功并提交议事员投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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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楼主| 发表于 28-4-2012 20:0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0 Microhard 的帖子

嗯,是这样子的,我需要5位议事员的联署来确认2012021号提案属于论坛“重大事件”提案

请您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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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8-4-2012 20:11: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8-4-2012 19:02 发表

你那个不是已经联署成功并提交议事员投票了吗?
呆妹要求5名议事员联署,转换成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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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28-4-2012 20:39:4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呆妹是我等偶像,我来晒签名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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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8-4-2012 20:41:1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要大力提高议事员业务水平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8-4-2012 18:53 发表
谢谢你的指正。我想你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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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8-4-2012 20:59: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2kgo 于 28-4-2012 19:09 发表
嗯,是这样子的,我需要5位议事员的联署来确认2012021号提案属于论坛“重大事件”提案

请您联署

其实像我们前面讨论过的,你和我对这个提案的异议是不同的。你是把大多数处罚级别降低一些,而我只想取消附加级(即,封IP)。
如果你的“推翻提案”没有通过,我会根据我的修改意见提交zht修改那个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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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8-4-2012 21:07: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8-4-2012 19:59 发表

其实像我们前面讨论过的,你和我对这个提案的异议是不同的。你是把大多数处罚级别降低一些,而我只想取消附加级(即,封IP)。
如果你的“推翻提案”没有通过,我会根据我的修改意见提交zht修改那个议案。

呆妹前面解释过了,议事员没有权利修改议案。你们只能推翻现有议案,让zht修改后重新提案。
老丐和青山在该议案的帖子里的讨论也确认了,每项议案应该以只包含一项内容,避免因为议案被部分反对时全部打回的情况。此次议案是青山违反了这个原则把他的多个愿望打包提案,你既然不完全赞同,唯一正确的做法只有反对该提案。
所以,请Microhard在该提案后留言发帖,修改你的投票为赞同“撤销已通过的【2012021】号zht提案【2012/05/06】”。
我再强调一遍,根据现有规则,这是你唯一正确的做法。
请认真履行自己的议事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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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8-4-2012 21:10:0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他们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8-4-2012 20:07 发表

呆妹前面解释过了,议事员没有权利修改议案。你们只能推翻现有议案,让zht修改后重新提案。
老丐和青山在该议案的帖子里的讨论也确认了,每项议案应该以只包含一项内容,避免因为议案被部分反对时全部打回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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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楼主| 发表于 28-4-2012 21:14:00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喊到谁啦???
眼睛高个子喊过了木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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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28-4-2012 21:23:42 | 只看该作者
算了吧,眼睛不会理你的。青山是他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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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28-4-2012 21:40:5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可以跳过了
原帖由 y2kgo 于 28-4-2012 20:14 发表
我现在喊到谁啦???
眼睛高个子喊过了木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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