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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2 14:27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你这个封ip,还有你强调的规范发言是最基本的责任义务,充分证明你根本没有认为各版可以有权分别处置用户。按照你的说法,如果有用户发言在现行标准看来是违规了,那么处理ta就是最基本的责任,是分治的前提。按照你实际所为,连ip都能封,其他版还有什么独立的司法可言?你同时说着做着这些事情,我才有这个结论。在这个之前,我还满怀热情去和你讨论分治,我能不感到被愚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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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4:32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在这个之前,我还满怀热情去和你讨论分治,我能不感到被愚弄吗?
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4:40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我确实在认真地跟你讨论你的方案,我没愚弄你。如果真的有什么愚弄了你,那就是你对我的不信任愚弄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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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2 14:52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至于“诛心之论”。我确实相信你推出这个政策是为了平息目前意见纷纷的状态。说得不那么好听的话,如果所有的反对者都能够很聪明的打擦边球不违规,你不会认为那是好的状态,也许会进一步紧缩尺度,直到这些反对者的这种针对领导层的声音缩小到可以忽略为止。你说好好提意见欢迎,这个我相信你。但是老百姓有没有不好好提意见,光是发牢骚的权利呢?我认为是有的,而且是必须去捍卫的权利,而不是要不断抬高门槛,让老百姓只能素质高到能推出完整的可操作提案,才欢迎ta的意见。 问题是牢骚多了不好看,还要费心怎么办?用你的假想敌论就是这些牢骚没有建设性,干扰网站建设,所以其思路就是缩紧尺度,加大力度,使更多的这些言论成为违规言论,更多这些人失去发言能力。这也是我最不认同的部分。因作为管理者,这个思路是把责任全推脱了给被管理的人,群众意见是镜子,不漂亮不是镜子的错。这是我的观点。意见里面有营养的当然是宝贝,没有营养的,也应该感谢,而不是尽量让他们成为不合格的意见从而取缔。相反,我认为针对领导的意见,在攻击等尺度,应该更加宽松一点。百姓骂政客,经常无理,但是政客应当有容人之心。而政客骂百姓,就算有理,恐怕也该被弹劾了。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2 14:52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说得不那么好听的话,如果所有的反对者都能够很聪明的打擦边球不违规,你不会认为那是好的状态,也许会进一步紧缩尺度,直到这些反对者的这种针对领导层的声音缩小到可以忽略为止。你说好好提意见欢迎,这个我相信你。但是老百姓有没有不好好提意见,光是发牢骚的权利呢?.
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4:3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所以对侮辱和人身攻击的承受力总体来讲比有利益诉求的人要弱。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2 15:10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这纯是主观猜想吧。利益诉求的人是谁?这个词就和“走资派”一样。 你这说法正说明我之前那段“诛心”并没有猜错。论坛原来有相对宽松的环境,在这个尺度下,没有违规就没有挑战法制的尊严。你们现在加严尺度,加严惩罚力度,并不是法制被挑战了,而是法制不足以把你们不想看到的内容合法的去掉了。否则不作改动原来没有违规就没有违规,这没有法制尊严的问题,只有领导觉得被不合理地批评,自己尊严的问题。 所以说到底这和严格执法无关,只和游戏规则公平公正与否有关。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2 15:10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所以说到底这和严格执法无关,只和游戏规则公平公正与否有关。
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5:25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事实上,现在这里很多所谓反对者,他们的诉求其实是给“有才的内容创造者”以超越别人的特权。我不知道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你真的不理解么?
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4:5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任何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取向。FreeOZ要维系一个志愿者的群体,当然要从规则上,对志愿者给与足够的保护,而这种保护又是对所有人统一标准的。 我觉得你又把反对的内容和对人的侮辱混为一谈了。保护发表不同意见 ...
原帖由 Serin 于 27-4-2012 15:59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就算给“有才的内容创造者”以超越别人的特权,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对的。重复前些天说过的话:创造内容的成本比围观和破坏的成本大得多,给付出这些成本的人更大的保护事实上是真正体现出公平的原则。究竟给多大的 ...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2 15:39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青山你这些理论不错。你看看现在处理的违规言论,那些真的是侮辱了呢?而且这个尺度话语权又在领导。就像这个帖子投诉的,按照那个严厉的标准,我确实认为你的言论也可以构上违规了(也就是说,当觉得需要的时候,判违规这个操作是合法的),我也相信你是无心的,所以,这些一系列动作,在事实上就是起到了打压异己的作用。你看看这一年以来的新修订或增加的法例,有多少条是增强网友权利的,有多少是加强管理特权和增强处罚的。当然,按照你的说法增强处罚也理解为确保网友权利。 志愿者这个词语强调多了就遭人讨厌了。志愿不等于要降低标准。我现在正是参加了一个志愿的NGO的委员会,也确实需要白干活,必要时候还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这个委员会的权威和信任,并不是靠规则或靠宣传自愿得来的,而是靠给会员提供服务。会员们把金钱和性命交托给我们,责任并不会因为志愿的性质减少,志愿除了随时可以退出这点以外,其他和商业的责任并没有区别。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2 16:35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也许很多误会来自语义,我想“特权”如果理解成任何人通过一定方式能够获得的特别权利,那么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有一个途径让大家都可以平等的去得到这个“特权”。当然具体怎么分配权利义务更合理平等,这个要有具体的讨论才有意义,空洞的说什么可以什么要打倒没有任何意义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7-4-2012 15:4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用“给内容建设者以特权”这种极端的政治方式来污蔑这种诉求,实在是让人恶心
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7:0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这里的特权,主要指的是违规不受处罚,污辱别人,对别人人身攻击不受处罚的权力。你觉得应该有么?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7-4-2012 17:1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现在猪头有这样特权,而且还践踏普通网友基本权利,比如四香油饼对我,蹂躏阿
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7:15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他怎么侮辱你了?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7-4-2012 17:19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1警告不通知,蓄谋封我 2违规判定武断,不给改过机会直接警告 3携私报复
原帖由 青山 于 27-4-2012 17:27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警告不通知这个是技术问题,屏蔽帖子同时发出的自动通知现在没有,技术员告诉我就是没有。所以现在处罚我常要手动发通知。 蓄谋封你这个我觉得谈不上,也不符合油饼的作风。他连那个封禁IP的提案投的都是反对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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