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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这个公开的提案,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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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4-4-2012 21:4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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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这个公开的提案,太恐怖了。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18035-1-1.html

从这个提案可以看出青山等人的管理思路。  如果任青山、ray等人一意孤行,freeoz必然完蛋。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Ray和Wendy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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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4-4-2012 22:05:44 | 只看该作者
你想干革命?? 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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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4-4-2012 22:08:45 | 只看该作者
对提案的讨论过程表示最强烈的愤慨!

立法不经过深入讨论, 处于个人目的,草草推入提案投票.

神马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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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4-4-2012 22:08:5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2012021】修改《FreeOZ 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及处罚办法》[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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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罚的级别
freeoz共设5个处罚级别,根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级别的处罚。分别是

    * 第一级:警告,可同时修改或删除违规内容,,对帖子进行屏蔽、沉底、锁贴、删除等操作
    * 第二级:禁止发言1天,可同时修改或删除违规内容,对帖子进行屏蔽、沉底、锁贴、删除等操作
    * 第三级:禁止发言3天,可同时修改或删除违规内容,对帖子进行屏蔽、沉底、锁贴、删除等操作
    * 第四级:禁止发言7天,同时如处罚对象为管理人员(指所有具有进入管理版面权限的人),提出撤销其管理职务处罚议案,交由ZHT或议事院(根据规定的表决机构而定)表决
    * 第五级:禁止发言30天

改为
五、处罚的方式
freeoz共设6个处罚级别,根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级别的处罚。分别是

    * 第一级:警告,可同时修改或删除违规内容,,对帖子进行屏蔽、沉底、锁贴、删除等操作
    * 第二级:禁止发言3天,可同时修改或删除违规内容,对帖子进行屏蔽、沉底、锁贴、删除等操作
    * 第三级:禁止发言7天,可同时修改或删除违规内容,对帖子进行屏蔽、沉底、锁贴、删除等操作
    * 第四级:禁止发言30天,同时如处罚对象为管理人员(指所有具有进入管理版面权限的人),提出撤销其管理职务处罚议案,交由ZHT或议事院(根据规定的表决机构而定)表决
    * 第五级:永久禁止发言
    * 附加级:ZHT集体决定的其他处罚方式,包括封禁IP,或IP地址段 (本级别处罚仅应用于一个ID遭到处罚后,继续使用马甲违规的情况。)                  
               当ZHT集体认为某ID(以下简称B)为另一ID(以下简称A)的马甲,且B被用于继续A的违规行为时,按以下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方式:
                      如果A和B的IP地址相同,则直接封禁该IP,或IP地址段;(从同一IP地址访问FreeOZ的多个ID,无论背后是否同一人,在进行违规判定的时候均视为马甲)
                      如果A和B的IP地址不同,B明示或暗示自己是A的马甲,且A明示或暗示B是自己的马甲, 或技术员用其他手段证明A和B互为马甲的, 则同时封禁A和B的IP,或IP地址段;
                      如果A和B的IP地址不同,B明示或暗示自己是A的马甲,但A没有明示或暗示B是自己的马甲, 技术员也无法证明A和B互为马甲的, 则封禁B的IP,或IP地址段;
                      IP封禁的时间长度,以原ID受处罚级别为起点,按逐级递增原则计算。即A违规被封禁3天,马甲B继续违规,则B(或A,B双方)将被封禁IP或IP地址段7天




三、回避原则
具有处罚权的管理人员,如果是矛盾纠纷中所涉及的对象,应对该纠纷的处理予以回避,由其它管理人员处理。被处罚人员在管理人员做出处罚后对执行处罚的管理人员进行的人身攻击、侮辱、冷嘲热讽等除外,管理人员有权继续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无需回避。

改为

三、回避原则
具有处罚权的管理人员,如果是矛盾纠纷中所涉及的对象,应对该纠纷的处理予以回避,由其它管理人员处理。被处罚人员在管理人员做出处罚后对执行处罚的管理人员进行的人身攻击、侮辱、冷嘲热讽等除外,管理人员有权继续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无需回避。涉及超过一名管理人员的帖子,不适用回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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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4-4-2012 23:29:54 | 只看该作者

顺民啊, 大陆思维。  

这个东西表象只是处罚, 但是本质是侵犯权益的。 这一切都违背了FREEOZ的宗旨。 走出了这一步, 代表FREEOZ已经死了。  虽然你觉得表面上看是对论坛好, 但这真的是最后一根稻草了。  没想到竟然是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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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4-4-2012 23:30:5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借机打压异己,评感觉执法,屁民无所是从。
原帖由 lily2221 于 24-4-2012 21:58 发表
觉得还好,主要是针对违规的,你不违规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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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5-4-2012 00:24:1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也认为封ip是过了。应该提高阅读权限,让新注册的马甲累到吐血才能发帖,这样就完了。我也觉得这个主意不好,青山这次不够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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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5-4-2012 00:2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black_zerg 的帖子

那新注册的正常ID也得累到吐血才能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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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5-4-2012 00:29:32 | 只看该作者
那样新注册的用户会受到很大的限制。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因为有一些人持续的注册马甲来违规。使封禁并不能解决问题。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4-4-2012 23:24 发表
我也认为封ip是过了。应该提高阅读权限,让新注册的马甲累到吐血才能发帖,这样就完了。我也觉得这个主意不好,青山这次不够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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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5-4-2012 00:32:14 | 只看该作者
看看你们几个发言的热情,看看家园版现在快成最大的版面了。

你还能找到另外一个华人论坛,可以自由地发表这么多反对意见么?

这些规则的目的,只是在于把攻击性的发言约束在大多数人可接受的范围内。



原帖由 mk82 于 24-4-2012 22:29 发表

顺民啊, 大陆思维。  

这个东西表象只是处罚, 但是本质是侵犯权益的。 这一切都违背了FREEOZ的宗旨。 走出了这一步, 代表FREEOZ已经死了。  虽然你觉得表面上看是对论坛好, 但这真的是最后一根稻草了。  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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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5-4-2012 00:41: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4/4/2012 23:32 发表
看看你们几个发言的热情,看看家园版现在快成最大的版面了。

你还能找到另外一个华人论坛,可以自由地发表这么多反对意见么?

这些规则的目的,只是在于把攻击性的发言约束在大多数人可接受的范围内。




你现在是 话事人,  你怎么说就怎么对。  俺服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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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5-4-2012 00:56: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4-4-2012 23:32 发表
看看你们几个发言的热情,看看家园版现在快成最大的版面了。

你还能找到另外一个华人论坛,可以自由地发表这么多反对意见么?

这些规则的目的,只是在于把攻击性的发言约束在大多数人可接受的范围内。




其它哪个论坛是号称共有和自由的?
都沦落到和私人论坛比自由的地步了,我看freeoz也可以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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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5-4-2012 01:0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woodheadz 的帖子

共有就可以没有秩序吗?共有就可以肆意违规吗?把澳洲的监狱都拆了,把澳洲的警察局法院都解散了算了。
再说了,别误会freeoz的意思,英汉字典里明明写着,free除了自由,还可以解释成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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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5-4-2012 01:01: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4-4-2012 23:32 发表
看看你们几个发言的热情,看看家园版现在快成最大的版面了。

你还能找到另外一个华人论坛,可以自由地发表这么多反对意见么?


网友有热情,可以自由地发表反对意见,这些都是值得论坛管理者高兴和自豪的事情,为什么青山非常不Happy呢?


原帖由 青山 于 24-4-2012 23:32 发表
这些规则的目的,只是在于把攻击性的发言约束在大多数人可接受的范围内。


大多数人可接受的范围是很宽大的,远远超出青山你的理解范围,你还是不要试着代表大家的意愿吧。
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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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5-4-2012 01:1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牧马人 的帖子

从最近几个帖子来看,管理上的过度执法非常严重,以呆妹投诉的帖子为例。

现在又进一步立法强化管制,实在是看不懂,网友言论的多样性有什么不好的?

神经脆弱,接受不来,就不要来做什么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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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5-4-2012 01:16: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5-4-2012 00:01 发表
共有就可以没有秩序吗?共有就可以肆意违规吗?把澳洲的监狱都拆了,把澳洲的警察局法院都解散了算了。
再说了,别误会freeoz的意思,英汉字典里明明写着,free除了自由,还可以解释成免费。

新足也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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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5-4-2012 01:22: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5-4-2012 00:01 发表
共有就可以没有秩序吗?共有就可以肆意违规吗?把澳洲的监狱都拆了,把澳洲的警察局法院都解散了算了。
再说了,别误会freeoz的意思,英汉字典里明明写着,free除了自由,还可以解释成免费。

次序有普通公共场所的次序,也有军营里,监狱里的次序
freeoz现在的问题是管理层里有"一小撮"人的要把他们喜欢的次序强加到大伙儿头上的问题。你不要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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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5-4-2012 01:29: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以前對你們還是滿懷同情,現在,我只有深深的厭惡。真的,作為中國人,我為你們感到悲哀,惋惜。

糞土之牆不可污,就算我們當初的金錢和心血,都浪費了吧。

我只想說,你們把我們網友捐款做的論壇,當作你們自己名義上的民主自由試驗場、實質上的專制工具。這一點上,你們的人格只配被鄙視。

這麼久了,我從來沒有從現實的角度憎惡一些人,現在,我要改變這一看法。你們這幾個人,無論是在中国文化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上,还是西方文化的“自由平等博愛”之上,良心的虧負都是巨大的。

從我開始註冊FreeOZ,到最近一次次風波,我從來沒有盼望FreeOZ死掉,只希望他做好移民網站,幫助更多的移民,離開那個被共產黨黑暗腐朽統治的祖國,但是今天,我要詛咒這個虛偽、專橫、無恥的地方,願它早日死去,因為這個地方是海外中國人的恥辱。

“梭子在飞,织机在响,
我们纺织着,日夜匆忙——
老德意志,我们在织你的尸布,
我们织进去三重诅咒,
我们织,我们织!”

把上面的梭子換成鼠標,織機換成鍵盤,就是我現在發自內心想要說的話。

願我這一個回帖,能夠織成FreeOZ的裹屍布,把我們曾經熱愛、曾經付出過心血的地方,埋葬了,讓他消失在記憶中吧。

-----mohab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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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5-4-2012 01:48:34 | 只看该作者
同一lP段就是马甲哦,我算是明白为什么我在公司不能上新足了,看来很快我在公司也不能上FreeOZ了,虽然我知道我并不招你们待见,但因此影响了公司其他华人同事上来就不是很好了。

现在我明示,Port_1433是我的马甲。

星期四开始,我这两个ID会同时不间断地骂粗口和为其他论坛做广告。敬请青山亲自操刀封了我公司的IP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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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5-4-2012 01:53: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K 于 25-4-2012 00:11 发表
从最近几个帖子来看,管理上的过度执法非常严重,以呆妹投诉的帖子为例。

现在又进一步立法强化管制,实在是看不懂,网友言论的多样性有什么不好的?

神经脆弱,接受不来,就不要来做什么管理了。

做管理? 他们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带一个团队!只能在这个"公有"的论坛尤尼克斯一把。

然后再顾影自怜一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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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5-4-2012 02:01: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5-4-2012 00:48 发表
同一lP段就是马甲哦,我算是明白为什么我在公司不能上新足了,看来很快我在公司也不能上FreeOZ了,虽然我知道我并不招你们待见,但因此影响了公司其他华人同事上来就不是很好了。

现在我明示,Port_1433是我的马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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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5-4-2012 02:03:53 | 只看该作者

死肥猫你还笑?! 星期四第一个就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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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5-4-2012 02:35: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防止马甲捣乱的话,设定权限,比如有的地方新手就可以发帖,有的区就只有有了一定贡献值才能发帖回帖,犯规了就扣分,马上又只能回新手区了。

封ip我其实不反对也能理解初衷,总是和稀泥也不是个事。但是这个手段给人印象会不好,我也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强烈反感,有人也会借机说事。

但是既然通过了那也是符合流程的,也没什么不对,谁要是不服气,觉得能代表民意,那就再走流程推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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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5-4-2012 08:48:27 | 只看该作者
我在这里声明MK83 不是MK82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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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5-4-2012 08:55: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5-4-2012 01:03 发表

死肥猫你还笑?! 星期四第一个就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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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5-4-2012 08:57:55 | 只看该作者
你怎么看出我对这个不happy的?我一直以来推动制定的规则,就是为了保证这一点。

但是FreeOZ在做到这一点的同时,却被一些人说“恐怖”,你不觉得颠倒黑白么?

原帖由 BLK 于 25-4-2012 00:01 发表

网友有热情,可以自由地发表反对意见,这些都是值得论坛管理者高兴和自豪的事情,为什么青山非常不Happy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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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5-4-2012 09:32:06 | 只看该作者
同学们,毛巴马,青山,ray和wendy,牧马人,关毅仁,菲猫,老迈等现在发言的都是一个人性的不同化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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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5-4-2012 13:05:0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当年阿斯把某著名大学几个代理IP都封了,很搞笑的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5-4-2012 00:48 发表
同一lP段就是马甲哦,我算是明白为什么我在公司不能上新足了,看来很快我在公司也不能上FreeOZ了,虽然我知道我并不招你们待见,但因此影响了公司其他华人同事上来就不是很好了。

现在我明示,Port_1433是我的马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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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5-4-2012 13:06:0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别冲动啊,跟我一起注册投票马甲玩儿啊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5-4-2012 01:03 发表

死肥猫你还笑?! 星期四第一个就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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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5-4-2012 13:06:5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胡说,我证明不是。她们都是我马甲,都是ipv4的地址。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4-2012 08:32 发表
同学们,毛巴马,青山,ray和wendy,牧马人,关毅仁,菲猫,老迈等现在发言的都是一个人性的不同化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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