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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香油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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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FreeOZ均有不受攻击和侮辱的权利——人身攻击判定标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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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17-4-2012 11:48: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两者缺一不可。前一段FreeOZ已经到了恶言恶语泛滥的地步。没办法啊。不得不强调这个。

就像在一个治安特别乱的地区,要想发展经济,必须要先恢复治安。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7-4-2012 10:27 发表
论坛的管理者总是陷入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泥潭中,似乎是不太明智。

我还是觉得论坛之间的竞争是靠内容胜出的,花更多的精力在内容建设上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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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17-4-2012 11:52:33 | 只看该作者
恩。这需要技术员的开发配合。另外针对特定人的严重的人身攻击还是要及时处罚。不然对人的伤害还是很大。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7-4-2012 10:43 发表
刚才又想到一点,开发个自动过滤某ID发言的功能给普通网友用。

这个用户可以维护自己的一个黑名单,黑名单上的人的发言不会出现在页面上。

每个周或者每个月,统计一下所有用户黑名单上出现次数最多的ID,将其ID公布出来或者封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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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17-4-2012 11:59: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0:48 发表
这两者缺一不可。前一段FreeOZ已经到了恶言恶语泛滥的地步。没办法啊。不得不强调这个。

就像在一个治安特别乱的地区,要想发展经济,必须要先恢复治安。



前段时间恶言恶语泛滥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以前的法律不够健全?我一向认为法律是制约那些守法之人的,对于那些亡命之徒,铤而走险的江湖大盗,市井无赖,法律在他们眼里只是儿戏,别指望他们会按照定好的规矩办事。

相反的,越有人管他,他越逆反。就像孩子,有时候小孩子故意做错事吸引大人注意,你只是简单粗暴的把他抓过来打一顿是没用的。他还会继续做错事吸引你的注意。甚至有孩子乐于看着大人因为他们的错误而几乎被气得发疯的反应。

泛滥的洪水是需要疏导的,而不是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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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17-4-2012 12:04: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0:52 发表
恩。这需要技术员的开发配合。另外针对特定人的严重的人身攻击还是要及时处罚。不然对人的伤害还是很大。



说实话,我不太清楚你的这个意思,你能否攻击我一下让我看看?能否砍掉我一条胳膊或者让我心理受到重创而发疯?

我先原谅你,这次不投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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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17-4-2012 12:22: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不能苟同。法律就是约束那些江湖大盗,市井无赖,保护守法之人的。把法律当儿戏的人,就会被法律所惩处。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7-4-2012 10:59 发表
前段时间恶言恶语泛滥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以前的法律不够健全?我一向认为法律是制约那些守法之人的,对于那些亡命之徒,铤而走险的江湖大盗,市井无赖,法律在他们眼里只是儿戏,别指望他们会按照定好的规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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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17-4-2012 13:13: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3:51 发表
FreeOZ的现状是。很多同类的制度,都被一些反对制度化管理的人以操作成本高,可操作性不够强为理由所攻击和否定。

要想说服这些人,起码是不给他们攻击的口实,就起码要有实施的可操作性。

何况这个提案如果没 ...


青山,请不要把责任推到技术员身上,我和老丐确实比较忙,不一定能及时响应需要开发的技术请求,但我们肯定会尽力配合合理的技术请求。

即便退一步说,我们没时间做,也可以招募论坛别的懂技术的同学来帮忙实现,甚至花费一点费用,有偿实现。

我虽然明确发表过意见,反对论坛以繁多的制度来管治,但是对于能减轻论坛管理员负担的合理制度,还是支持的。我赞成楼上一些同学的意见,我们来论坛不是为了建设制度,更多是为了分享内容、促进交流、结交朋友,对于能促进后者目的的制度,我表示欢迎。现在论坛管理员的大部分时间花费在处理各种纠纷、解释制度、执行制度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长年累月地、义务地承受这种时间和精神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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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波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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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17-4-2012 13:23:18 | 只看该作者
你不愿意花时间在解释和争议制度上,我尊重你的意愿。现在我在做这个事情,能做多久我不知道,尽力而为就是了。但是我现在确实没精力负责这个技术开发工作。

陪审团制度我是赞成的。你没有时间做我完全可以理解。你说的招募志愿者或者花费一点费用,有偿实现,我也赞同。那么你作为技术员,能否牵头负责一下?也不一定要你来做,如果你愿意牵头来做这个实现我就跟着一起推动这个陪审团制度。

你看如何?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7-4-2012 12:13 发表
青山,请不要把责任推到技术员身上,我和老丐确实比较忙,不一定能及时响应需要开发的技术请求,但我们肯定会尽力配合合理的技术请求。

即便退一步说,我们没时间做,也可以招募论坛别的懂技术的同学来帮忙实现,甚至花费一点费用,有偿实现。

我虽然明确发表过意见,反对论坛以繁多的制度来管治,但是对于能减轻论坛管理员负担的合理制度,还是支持的。我赞成楼上一些同学的意见,我们来论坛不是为了建设制度,更多是为了分享内容、促进交流、结交朋友,对于能促进后者目的的制度,我表示欢迎。现在论坛管理员的大部分时间花费在处理各种纠纷、解释制度、执行制度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长年累月地、义务地承受这种时间和精神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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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17-4-2012 13:5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7 青山 的帖子

我不会负责或推动这个或那个制度的设计,但是会给某个需要技术支持的制度提供可行性意见,如果制度设计好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不过就制度设计来说,我提一点忠告,千万要往简单有效可行的方面去考虑,制度越复杂,漏洞越多也越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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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17-4-2012 13:57:15 | 只看该作者
有你这个保证就可以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那我就继续推进这件事情了。

你说的没错,这个陪审团制度很大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有效率的解决问题。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7-4-2012 12:54 发表
回复 #67 青山 的帖子

我不会负责或推动这个或那个制度的设计,但是会给某个需要技术支持的制度提供可行性意见,如果制度设计好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不过就制度设计来说,我提一点忠告,千万要往简单有效可行的方面去考虑,制度越复杂,漏洞越多也越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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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17-4-2012 13:59: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7-4-2012 12:54 发表
我不会负责或推动这个或那个制度的设计,但是会给某个需要技术支持的制度提供可行性意见,如果制度设计好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不过就制度设计来说,我提一点忠告,千万要往简单有效可行的方面去考虑,制度越复杂,漏洞越多也越难执行。


KISS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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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17-4-2012 16:33:37 | 只看该作者
论坛搞好了,青山讲都是他的功劳,
论坛搞不好,都是别人的错。他一点责任也没有。

他提出各种奇怪方案,却要别人去牵头推动。搞成了,是他的功劳,出了问题,又说是别人没弄好,责任往人家身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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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17-4-2012 19:1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4 cnlancer 的帖子

这个论坛上最受不了冷嘲热讽的显然是管理层,做管理位置,要求群众只给掌声和鲜花,有不同意见那都是恶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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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cnlancer + 50 有不同意见那都是恶意的 我很赞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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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17-4-2012 19:1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1 dofach 的帖子

人家说了他当年接手时才500帖,前一阵GDP下滑都是因为前任ZHT划线不清,为虎作伥。也没错呀,你看青山上台,家园版多热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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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17-4-2012 19:15:19 | 只看该作者
FreeOZ的管理团队受到的冷嘲热讽比任何一个论坛的管理者都多得多。

不需要鲜花和掌声,但是要批评请理性平和地批评。

谁也不是来被侮辱和冷嘲热讽的。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4-2012 18:10 发表
这个论坛上最受不了冷嘲热讽的显然是管理层,做管理位置,要求群众只给掌声和鲜花,有不同意见那都是恶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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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17-4-2012 19:5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4 青山 的帖子

我知道的论坛中,FREEOZ的管理层是最荒唐的,跟我一样感觉的人有多少,你可以去各个论坛调查。我知道,跟你说什么都没用,你继续闭门造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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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17-4-2012 20:23:20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1:51 发表
你这个方案原则上我很赞同。但是我不得不说,反对的人非常多,很难通过。

什么世道?青山,你不是上帝,还没有征求不别人的意见就说反对的人非常多。你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你把不同意的I D 列出来。看反对的人多还是赞成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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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Ray和Wendy + 2 人身攻击,禁言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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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17-4-2012 20:37:18 | 只看该作者
我如果没有对这个的清楚判断,我如何跟别人妥协,一步一步争取足够的选票去完善规则?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17-4-2012 19:23 发表
[quote]原帖由 青山 于 16-4-2012 11:5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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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方案原则上我很赞同。但是我不得不说,反对的人非常多,很难通过。

什么世道?青山,你不是上帝,还没有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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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17-4-2012 20:59: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0:23 发表
你不愿意花时间在解释和争议制度上,我尊重你的意愿。现在我在做这个事情,能做多久我不知道,尽力而为就是了。但是我现在确实没精力负责这个技术开发工作。

陪审团制度我是赞成的。你没有时间做我完全可以理解。 ...


还没有讨论清楚这个提案,怎么就去考虑实现了,甚至让实现的角色来主导这个事情?
如果之前没有讨论过,陪审团这个事情现在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概念。如果这个概念不深入考虑扩充成一个方案进而形成一个提案,就让技术角色来主导,即是为难技术员,最终会成什么样子也无法预测?

很高兴看到有不少人能够赞同和继续讨论这个事情,如果谁熟悉论坛的历史/现状等,提出一个较为全面合理的方案来,供讨论形成一个提案,待提案被同意后再进一步讨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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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17-4-2012 21:02:45 | 只看该作者
修法大会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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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17-4-2012 21:25:1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觉得是文革
原帖由 pink_maomao 于 17-4-2012 20:02 发表
修法大会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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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17-4-2012 21:43: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ink_maomao 于 17-4-2012 20:02 发表
修法大会又开始了?

停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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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17-4-2012 22:38:1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是不是很多人都看好这个陪审团制度?其实解决‘人身攻击’,倒不一定用这么大的刀,但是从公平公正,人人参与论坛,平息争论的角度来说应该有积极意义。我认为顶楼的提议可以立刻执行,陪审团可以设计好细节后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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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17-4-2012 22:43: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12:57 发表
有你这个保证就可以了。我、老丐和其他技术员会尽自己的职责,提供实现的途径(自行实现、招募其他义工或找有偿实现方案)。

那我就继续推进这件事情了。

你说的没错,这个陪审团制度很大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有效 ...
don't include me, 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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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17-4-2012 23:45: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nlancer 于 17-4-2012 10:12 发表
如果我发个的帖子,有人跳出来嘲笑,讥讽,就随他们说去呗,我还是我,还没准能从他们的嘲笑讥讽中学到一些东西。

人身攻击的话语只能体现出说话人的低素质,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的,谁在攻击人,大家心里都有一把尺子,没必要搞一套公共的尺子去卡。

这个人这次攻击我了,我下次不理他就行了。他又不能跑到我家来妨碍我的正常生活。久而久之谁是跳梁小丑大家心里都清楚,何必由论坛越俎代庖,给他贴上攻击人的标签?

如果这些“嘲讽,攻击”都没人管,论坛充满了这种语言,你还会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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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17-4-2012 23:46:2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讲的就是先讨论规则,然后技术员来实现。

你看看反对的人有多少?

基本上回帖都是冷嘲热讽的态度。外加一个技术员声明不参与。

你现在知道要通过这个有多难了吧?

原帖由 ricowang 于 17-4-2012 19:59 发表


还没有讨论清楚这个提案,怎么就去考虑实现了,甚至让实现的角色来主导这个事情?
如果之前没有讨论过,陪审团这个事情现在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概念。如果这个概念不深入考虑扩充成一个方案进而形成一个提案,就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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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17-4-2012 23:53: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22:46 发表
外加一个技术员声明不参与。

貌似coredump并不是技术员,ID下没有相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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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18-4-2012 00:01:44 | 只看该作者
太累了,君主立宪吧,大家选个君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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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18-4-2012 00:20:15 | 只看该作者
通不过说明大家对你的提议都反对。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22:46 发表
我们讲的就是先讨论规则,然后技术员来实现。

你看看反对的人有多少?

基本上回帖都是冷嘲热讽的态度。外加一个技术员声明不参与。

你现在知道要通过这个有多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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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18-4-2012 00:35: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7-4-2012 22:46 发表
我们讲的就是先讨论规则,然后技术员来实现。

你看看反对的人有多少?

基本上回帖都是冷嘲热讽的态度。外加一个技术员声明不参与。

你现在知道要通过这个有多难了吧?


其实我建议fatfish对自己的陪审团建议提案。
同样的提案,你提和fatfish提我想可能会有不同的反应。
而且有人可能已经误认为是你的idea了,开始“批评”了,这样反倒不利于提案的推动,所以还不如请fatfish本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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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18-4-2012 00:53:22 | 只看该作者
我就是这个意思。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17-4-2012 23:35 发表

其实我建议fatfish对自己的陪审团建议提案。
同样的提案,你提和fatfish提我想可能会有不同的反应。
而且有人可能已经误认为是你的idea了,开始“批评”了,这样反倒不利于提案的推动,所以还不如请fatfish本人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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