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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呼吁老丐青山修改基本法,让平民参与议政 [打印本页]

作者: Maobama    时间: 20-1-2012 21:37
标题: 呼吁老丐青山修改基本法,让平民参与议政
现在的基本法基本上杜绝了平民们参政议政的可能性,议事员的补选可能性被基本法扼杀了,希望坛中央核心考虑一下修改一下基本法,让先前提出参选的8戒,嘟嘟,雅瑶,有山,mohan
豆包,木头,fernando等资深人士能够参政议政。
作者: mason00    时间: 20-1-2012 21:57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0-1-2012 22:03
可以通过报名参加下一届议事员
作者: freshfish    时间: 20-1-2012 22:19
现在的基本法对平民们参政议政完全是开放的,比如俺就是一从未担任过任何论坛职务的正宗平民。议事员的补选可能性没有被基本法扼杀,只是规则比较死板,每年一选或低于15人解散重选。

赞同修改基本法的相关条款,让想参与的人通过议事员补选补充进来。这件事前段时间讨论了一阵,应该接着再讨论,尽快出台。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0-1-2012 23:50
欢迎大家继续在那个帖子深入友好讨论, 整理各种观点, 形成提案, 就像cello做的那样.

现在希望加入议事院的同学们有3种可能的方式:

1. 议事员的补选提案通过后进行补选
2. 如果现有议事员人数少于15人, 本届将解散重选
3.  等本届议事院结束后, 竞选下一届议事员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1-1-2012 00:14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0-1-2012 23:50 发表
欢迎大家继续在那个帖子深入友好讨论, 整理各种观点, 形成提案, 就像cello做的那样.

现在希望加入议事院的同学们有3种可能的方式:

1. 议事员的补选提案通过后进行补选
2. 如果现有议事员人数少于15人, 本届将解散重选3.  等本届议事院结束后, 竞选下一届议事员

一看你就是根本没读基本法,连老丐都这样,我看整个议事院除了执笔人眼镜也没几个人真正读过,然后就全票通过了,整个跟GCD鼓掌通过决议如出一辙。
好好看看吧,自从现任议事院成立,就不可能解散啦。
4.6.8, 议事院一旦出现议事员总人数不足15人的情况,就自动启动议事院补选程序。

连基本的讨论内容都搞不清楚,脑筋都花在判断友不友好上面,还深入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21-1-2012 00:18
你知道开放普通网友参选的普选制是哪些人在坚持么?你提出的这些人,有些本身就是反对普选制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主张全部公开内版历史记录的原因。

是不是应该他们想要做决定的时候,就随时修改基本法,让他们随时加入议事院,然后再让他们修改基本法,取消普选制呢?

一些人想解散议事院就解散,想取消议事院就取消,然后再以“平民”的姿态,要求修改基本法让他们做决策?

抱歉,我不能赞同。议事院是有任期的。下届大选他们参选,谁也拦不住。但是我不认为只要有人要求,就应该马上修改基本法。

我坚持这么久,很重要一点就是保住“平民”可以参选加入议事院这个通道,同时保证议事院确实能够行使FreeOZ的最高决策权。



原帖由 Maobama 于 20-1-2012 21:37 发表
现在的基本法基本上杜绝了平民们参政议政的可能性,议事员的补选可能性被基本法扼杀了,希望坛中央核心考虑一下修改一下基本法,让先前提出参选的8戒,嘟嘟,雅瑶,有山,mohan
豆包,木头,fernando等资深人士能够 ...

作者: 青山    时间: 21-1-2012 00:23
一些人,作为版主,就强调斑竹要有决策权,恨不得版主决定一切。不当斑竹,就把自己打扮成“平民”,要求随时可以参与决策。

而另一些人,作为zht的时候强调普选和普通网友加入管理团队的通道,强调议事院的最高决策权。作为议事员的时候,强调zht裁决的权威性。

大家到底该信哪些人,自己多想想吧。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1-1-2012 00:32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0-1-2012 23:14 发表

一看你就是根本没读基本法,连老丐都这样,我看整个议事院除了执笔人眼镜也没几个人真正读过,然后就全票通过了,整个跟GCD鼓掌通过决议如出一辙。
好好看看吧,自从现任议事院成立,就不可能解散啦。
连基本的讨 ...
记错了, 谢谢指出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1-1-2012 01:58
信青山,得永生?
作者: 青山    时间: 21-1-2012 08:58
至少这么多年来,坚持普选制,坚持普通网友可以直接参选议事员,最坚决的应该就有我。

我反对了每一个关闭普通网友直接通过选举进入议事院的通道的基本法修正案。

对于一些人提出的以版主委员会替代大选产生的议事院的动议,我仍然跟他们讨价还价,力保议事院在财务和重大问题上的决策权。

我说的是不是事实,进过内版的人都很清楚,包括这里现在打扮成“平民”的一些人。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21-1-2012 01:58 发表
信青山,得永生?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1-1-2012 09:04
原帖由 青山 于 21-1-2012 08:58 发表
包括这里现在打扮成“平民”的一些人。


作者: Maobama    时间: 21-1-2012 09:13
青山博士同学:谢谢你宝贵的坚持。

但你现在正在反对你所坚持的东西。你坚持的是1,平民政治,2,普选;3,反对关闭普通网友选举进议事员。

那么,俺提出的方案,完全符合你宝贵的坚持,1,他们目前基本都是平民;2;他们参加普选或补选 3,他们现在有求以普通网友选举方式进议事员。
所以,这没有矛盾啊,我们是一致的。
但你现在反对的主要是我提出的几个人中有以前反对普选的历史问题,所以他们过去犯的事,至今有效。

我认为你的逻辑有问题,1,作为内办人员,他们有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和义务,对吗?否则叫啥管理层,就设个皇帝就可以了。
2,即使他们本身是反对普选的,但现在网友要求,并投票选了他们,只要他们自己不反对当选,也是民意啊,你想逆民意而行之吗?
3,即使我提出的几个人,真的不合格,广大13万网友中就没有合格的其他人选?你不能为几个人而废大局啊。

以上,供你参考。
作者: 青山    时间: 21-1-2012 09:48
FreeOZ议事院多次解散重选,大选消耗精力,这些都是一些人反对普选制的理由。这些就包括现在你提到的某些“平民”。

要保证普选制和普通网友可以直接通过选举进入议事院的制度可以长期维系,就要让这套制度有可操作性。

半年内FreeOZ已经经历了两次大选了。我们现在要想搞好普选,就必须有充分的前期宣传,和大选需要同样的规格。

而这种做法,恰恰给了你所讲的某些“平民”反对普选制的理由。

过犹不及,保证议事院的任期,保证议事院的最终决定权,保证议事院可以有效的工作,才是现在情况下,长期保证普选制不变和普通网友可以直接参选议事员制度的根本。

我要坚持的,是一个可以长期存在,可以有效运转的普选制。而不是一次随意的补选。补选之后就让普选制垮掉。

FreeOZ是普选制,但是要参选要到下一次大选。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1-2012 09:13 发表
那么,俺提出的方案,完全符合你宝贵的坚持,1,他们目前基本都是平民;2;他们参加普选或补选 3,他们现在有求以普通网友选举方式进议事员。
所以,这没有矛盾啊,我们是一致的。

作者: Maobama    时间: 21-1-2012 09:50
标题: 回复 #14 青山 的帖子
请你全面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断章取义,或转移话题,这样也是浪费你的时间。
作者: 青山    时间: 21-1-2012 09:51
我已经回答得够清楚的了。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1-2012 09:50 发表
请你全面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断章取义,或转移话题,这样也是浪费你的时间。

作者: Maobama    时间: 21-1-2012 10:16
我整理了一下你的发言,就是说:不补选。对吧。
作者: Maobama    时间: 21-1-2012 10:17
老丐先生也同意青山博士的意见?我还抱一丝希望。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1-1-2012 10:30
  青山修改基本法
作者: Maobama    时间: 21-1-2012 13:12
我断了这个念了。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1-1-2012 13:36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1-2012 09:16 发表
我整理了一下你的发言,就是说:不补选。对吧。

按照现在的规则, 在人数不低于15的时候,是的, 而且补选也是在现有管理区的同学, 以前是版主,议事员的同学, 可以先再申请版主或者智囊团, 然后以这些身份参与补选. 当然前提, 还是到了现在议事院补选的门槛.

我上面记得是以前的老版本.

除非可以提出新的修正提案, 并在现有议事员中争取到多数票, 才能改变上面这些限制.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1-1-2012 15:52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1-2012 09:50 发表 请你全面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断章取义,或转移话题,这样也是浪费你的时间。
quote]原帖由 青山 于 21-1-2012 09:5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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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回答得够清楚的了。

[/quote]
青山,你不去挑战鸡总理太浪费人才了。太极宗师都不及你厉害。你比政客还政客。
作者: NEWGAY    时间: 21-1-2012 15:57
青山的回答有里有菊:

因为“补选之后就让普选制垮掉”
所以“不认为只要有人要求,就应该马上修改基本法。”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1-1-2012 16:15
原帖由 NEWGAY 于 21-1-2012 14:57 发表
青山的回答有里有菊:

因为“补选之后就让普选制垮掉”
所以“不认为只要有人要求,就应该马上修改基本法。”

没必要把焦点放在青山一个人身上, 他只有议事员的一票, 他当然可以说出和坚持他自己的观点, 这一点问题也没有.
只要新的修正案可以得到大部分议事员的赞同票就行, 所以焦点还是应该看能不能提出来比较合理的修正提案.
作者: mk83    时间: 21-1-2012 19:39
原帖由 NEWGAY 于 21-1-2012 15:57 发表
青山的回答有里有菊:

因为“补选之后就让普选制垮掉”

青山心术不正,总觉得人家看中了他的基本法,要拿他的命根开刀。  谁稀罕啊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21-1-2012 20: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作为完全没有参政意愿的平民,完全支持青山的看法。逻辑是非常清楚的,如果要修改基本法就需要通过正规程序。不然明天我也想改改那该怎么办。
作者: NEWGAY    时间: 22-1-2012 01:52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1-1-2012 20:26 发表
我作为完全没有参政意愿的平民,完全支持青山的看法。逻辑是非常清楚的,如果要修改基本法就需要通过正规程序。不然明天我也想改改那该怎么办。


看来你也被某人蒙蔽了。楼主哪里说修法不通过正规程序了?这里被人偷换概念了
你“明天我也想改改那该怎么办”,好办,“通过正规程序”修改就是了,联署、提案、投票
作者: mk83    时间: 22-1-2012 08:16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1-1-2012 20:26 发表
我作为完全没有参政意愿的平民,完全支持青山的看法。逻辑是非常清楚的,如果要修改基本法就需要通过正规程序。不然明天我也想改改那该怎么办。

做IT的人看来都是一个模子出来了的,怪不得青山那么的小弟弟。 恭喜你
作者: 青山    时间: 22-1-2012 08:17
一些人的目标就是废除普选制,或者以完全由版主组成的委员会代替议事院行使最高决策权,内版一些讨论其实说得很清楚。不要看他们现在如何把自己打扮成“平民”。

而版主的任命则在这个委员会手中。这样FreeOZ的管理体系就变成了一个封闭的管理体系。几个人只要掌握了版主任免的权力,等于就掌握了整个FreeOZ。

开放的管理团队还是封闭的管理团队,一直是FreeOZ多年来争议的焦点。让我感到哭笑不得是,现在主张封闭的管理团队的那些人,却在指责坚持开放的管理团队的人,没有开放他们进入管理团队的通道。他们连议事院一年的任期都等不到,在他们想要加入管理团队的时候,就要修改基本法让他们加入?





原帖由 mk83 于 21-1-2012 19:39 发表

青山心术不正,总觉得人家看中了他的基本法,要拿他的命根开刀。  谁稀罕啊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22-1-2012 09: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认为普选制和议事院拥有最高权力这个应该写入基本法,设为永远不可修改 (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在里面了?)。这样就完了,省得大家费心的。
作者: 青山    时间: 22-1-2012 10:23
这些内容现在就在基本法中,但是基本法不可能是不可以修改的。超过一定的比例的议事员肯定可以修改基本法。不然的话,如果某一届议事院把一些有问题的条款固化为不可修改的,那么FreeOZ的法治就进入了死胡同。

另外,我们还面临着一些人不通过合法手段废除基本法的风险。这并非空穴来风。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说希望公布全部内版讨论记录的原因。即便我们把这些内容在基本法中写死,我们也并非高枕无忧。那些反对法治和民主体系的人,在有能力掌控局面的时候,是根本不会把基本法当回事的。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2-1-2012 09:41 发表
我认为普选制和议事院拥有最高权力这个应该写入基本法,设为永远不可修改 (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在里面了?)。这样就完了,省得大家费心的。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2-1-2012 10:27
原帖由 青山 于 21-1-2012 00:18 发表
你知道开放普通网友参选的普选制是哪些人在坚持么?你提出的这些人,有些本身就是反对普选制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主张全部公开内版历史记录的原因。

是不是应该他们想要做决定的时候,就随时修改基本法,让他们随时加入议事院,然后再让他们修改基本法,取消普选制呢?

一些人想解散议事院就解散,想取消议事院就取消,然后再以“平民”的姿态,要求修改基本法让他们做决策?

大过年的,能不能不要这么YY,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说的具体都是谁?证据在哪里?
谁反对普选制?谁想谁能随时修改基本法?谁要取消普选制?
谁想解散议事院就解散,取消就取消?谁要求修改基本法让他们做决策?

回答的时候请参照我的格式:青山贴违规大字报赶人,青山搞垮了第四届议事院。证据在我的签名档,以及这个帖子里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p;extra=&page=1 第84 102 176 楼。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2-1-2012 10:33
原帖由 青山 于 22-1-2012 08:17 发表

一些人的目标就是废除普选制,或者以完全由版主组成的委员会代替议事院行使最高决策权,内版一些讨论其实说得很清楚。不要看他们现在如何把自己打扮成“平民”。

而版主的任命则在这个委员会手中。这样FreeOZ的管理体系就变成了一个封闭的管理体系。几个人只要掌握了版主任免的权力,等于就掌握了整个FreeOZ。

这里面的一些人又说的是谁,版主委员会的提案是我提的,现在MILLER参选ZHT有一条就是要重新推动这个方案,青山你在这里指责的是谁?不要就知道在背后唾沫横飞,摆在台面上说。
作者: NEWGAY    时间: 22-1-2012 12:16
原帖由 青山 于 22-1-2012 10:23 发表
我们还面临着一些人不通过合法手段废除基本法的风险。这并非空穴来风。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说希望公布全部内版讨论记录的原因


我教你个办法,不用公开全部内板讨论记录:
公开2011年议事院2次解散的相关帖子,由zht团队决定相关性。
作者: 青山    时间: 22-1-2012 13:47
是谁谁心里清楚。你能否认那个版主委员会的方向,是否定普选制和普通网友出身的议事员参与最高决策的么?

你那个最终方案中保留的有关议事院的权利(比如议事院对财务预算的否决权,免职版主的权力等等),还是我跟你讨价还价才保留的,你能否认么?

版主委员会的方案,开始就是一个架空议事院的方案,按照你开始提的那个方案,议事院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决定权了,连财务都是版主委员会最终决定。

只不过在我的坚持下,你为了这个方案能够通过,才作出了一定的让步。你能否认么?

米勒要不要推什么样的版主委员会方案我不知道,至少他现在没有把自己打扮成“平民”,在这里"争取平民参政的权利"。

你能不能把你开始的版主委员会方案贴出来让大家看看?看看在你那个方案下,普通网友还有没有可能像现在这样通过普选直接加入最高决策委员会。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2-1-2012 10:33 发表

这里面的一些人又说的是谁,版主委员会的提案是我提的,现在MILLER参选ZHT有一条就是要重新推动这个方案,青山你在这里指责的是谁?不要就知道在背后唾沫横飞,摆在台面上说。

作者: 青山    时间: 22-1-2012 13:49
我赞成,不过我建议把所有有关系的历史帖子一起公布。让大家看看每个人都是什么角色。

原帖由 NEWGAY 于 22-1-2012 12:16 发表


我教你个办法,不用公开全部内板讨论记录:
公开2011年议事院2次解散的相关帖子,由zht团队决定相关性。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2-1-2012 14:18
为什么我很清楚。外边发言的一些人,在政论方面打过很长时间的交道了。他们的思路是什么我明白。
他们现在在做什么,我也很清楚。
尽管我的比喻并不很恰当,FreeOZ并没有GMD的腐败和私相授受。
但是这些人就在做40年代的GCD所作的事情。如果让他们得逞,FreeOZ决没有好结果。

大家来说说,当官说出这样的话是不是心理变态。

如果澳洲官员说出这样的话会怎么样了。在天朝也不能这样说啊!

在内版本说就没事。也许这就是有些官不肯大大方方地公开内版的心病。

青山肯定又逃避我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2-1-2012 15:04
我不知道你这段话哪里来的。我也无权证实这段话。

不过40年代GCD做的是什么?打着民主的旗号,通过指责GMD不民主上台,上台后就彻底剥夺人们最基本的民主和自由。

大家多想想吧。
作者: insidee    时间: 22-1-2012 15:41
原帖由 青山 于 22-1-2012 10:23 发表
这些内容现在就在基本法中,但是基本法不可能是不可以修改的。超过一定的比例的议事员肯定可以修改基本法。不然的话,如果某一届议事院把一些有问题的条款固化为不可修改的,那么FreeOZ的法治就进入了死胡同。

另 ...


青山说得没错,基本法是可以修改的。我作为一个普通网友,提出的修改基本法里面3.7.11 条的提案就获得了通过。按现行制度,普通网友每个月可以提出一个提案,只要超过2/3的议事员通过就可以修改基本法。所以大家如果对基本法有不满的,完全可以通过现行制度里的合法的途径来提议修改。

另外,看到很多同学现在都有参政议政的愿望,但是暂时受限于现行基本法中议事员的任期和议事院改组的相关规定。我觉得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试图解决,也就是可以先以网友身份提出一个关于现行基本法中相关条款的修改提案,使得增补议事员的选举可以马上举行,然后推动议事院通过;另外一个办法就是现行议事员任期满一年后的下一届选举中提出参选。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22-1-2012 16: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按照这个趋势,按我对人性的理解,迟早有一届议事院会成功修改基本法,把freeoz的权利交到少数人手里去。无利不起早,有人想把论坛当作事业做也是正常,没有所有权就没有积极性。 议事院掌握最高权力和议事院普选这两条,除非设置为不可修改,否则议事院的架构迟早自己被自己干掉。 如果当界所有议事员都确定自己得到了好处或者自己也糊里糊涂,完全就可以修改基本法把freeoz永久卖给某些人。
作者: 青山    时间: 22-1-2012 16:13
这种风险一直是存在的,而且并不小。所以我们在一直努力推进NGO,希望把公有和非营利,选举产生管理团队等基本原则纳入到法律保护的范畴。

希望在议事院多数人仍然遵循这些原则的时候,把这些通过受法律保护的组织章程确立起来。这也是为什么一些人对NGO方案百般阻挠的原因。

因为一旦成立NGO,私有化就很难了。而只要NGO不成立,只要有一届议事院主张私有化或者公司化的人占到2/3多数,FreeOZ就会被不可逆的改变。

然而,这还只是符合基本法及程序的情况。事实上,一些人根本并不在意基本法。甚至明目张胆地主张废除基本法。或者抱着议事院能通过我的提议就尊重议事院,不能通过我的提议就采取非常方法废除议事院的态度。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不敢掉以轻心的原因。

所以绝不是把一些基本原则写入基本法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2-1-2012 16:02 发表
按照这个趋势,按我对人性的理解,迟早有一届议事院会成功修改基本法,把freeoz的权利交到少数人手里去。无利不起早,有人想把论坛当作事业做也是正常,没有所有权就没有积极性。 议事院掌握最高权力和议事院普选这两条,除非设置为不可修改,否则议事院的架构迟早自己被自己干掉。 如果当界所有议事员都确定自己得到了好处或者自己也糊里糊涂,完全就可以修改基本法把freeoz永久卖给某些人。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2-1-2012 16:27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2-1-2012 15:02 发表
按照这个趋势,按我对人性的理解,迟早有一届议事院会成功修改基本法,把freeoz的权利交到少数人手里去。无利不起早,有人想把论坛当作事业做也是正常,没有所有权就没有积极性。 议事院掌握最高权力和议事院普选这两 ...

NGO is the key solution to avoid this worst case.
作者: xbb22    时间: 22-1-2012 16:31
标题: 回复 #41 青山 的帖子
我看刚好相反,这届五个猪头完全可以以出资注册ngo的方式私有化这个论坛,连议事员是否会分到一瓢羹还得看五人帮的眼色。

如果青山看嘟嘟不顺眼,那么,8戒等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他们是否可以补选议事员呢?你也可以提出你心目中的好人吗?不要因壹废食,改革就要有实际的行动,不要光改些皮毛,不痛不痒的,没有意义。
作者: 青山    时间: 22-1-2012 16:47
如果要想私有化,根本不需要用NGO的形式。

FreeOZ这几年来,都没有私有化就是明证。是谁明目张胆的讲要私有化,你可以问嘟嘟宝贝。

嘟嘟宝贝也可以补选议事员,但是我不赞同为了一些人的愿望,就修改基本法,马上搞补选。

嘟嘟宝贝也好,八戒也好,为什么不能等下届大选呢?


另外,这一届的五猪头是谁?你知道么?确实有人提出过五猪头,把基本法扔一边,直接废除议事院。这个人是谁,你也可以去问嘟嘟宝贝。

原帖由 xbb22 于 22-1-2012 16:31 发表
我看刚好相反,这届五个猪头完全可以以出资注册ngo的方式私有化这个论坛,连议事员是否会分到一瓢羹还得看五人帮的眼色。

如果青山看嘟嘟不顺眼,那么,8戒等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他们是否可以补选议事员呢?你也 ...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2-1-2012 16:49
原帖由 xbb22 于 22-1-2012 15:31 发表
我看刚好相反,这届五个猪头完全可以以出资注册ngo的方式私有化这个论坛,连议事员是否会分到一瓢羹还得看五人帮的眼色。

如果青山看嘟嘟不顺眼,那么,8戒等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他们是否可以补选议事员呢?你也 ...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99825-1-1.html
http://www.freeoz.org/ibbs/forum-7101-1.html
作者: mk83    时间: 22-1-2012 19:00
XBB手里没枪, 有什么好吵的。 吵到后来你又是进小黑屋。 让论坛领导吧捐款退了,大家拿了钱去喝一顿散伙饭, 投奔其他地方去就是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22-1-2012 20: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46 mk83 的帖子
正点!

有枪才是关键,什么呼吁啊,都是白撤,毛主席不是说了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作者: mk83    时间: 22-1-2012 21:56
原帖由 xblues 于 22-1-2012 20:51 发表
正点!

有枪才是关键,什么呼吁啊,都是白撤,毛主席不是说了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我就是好奇为什么中国人的东西搞到后来都是要靠枪来结局问题。
作者: xblues    时间: 22-1-2012 2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48 mk83 的帖子
不光是中国人啊,全世界都通用的道理。
作者: mk83    时间: 22-1-2012 22:05
原帖由 xblues 于 22-1-2012 21:57 发表
不光是中国人啊,全世界都通用的道理。

错了。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2-1-2012 23:33
原帖由 mk83 于 22-1-2012 19:00 发表
XBB手里没枪, 有什么好吵的。 吵到后来你又是进小黑屋。 让论坛领导吧捐款退了,大家拿了钱去喝一顿散伙饭, 投奔其他地方去就是了。

非常赞成!
老丐能不能说说论坛现在的收支情况以及来源去向。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2-1-2012 23:37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2-1-2012 22:33 发表

非常赞成!
老丐能不能说说论坛现在的收支情况以及来源去向。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0765-1-1.html
作者: coredump    时间: 22-1-2012 23:48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2-1-2012 22: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0765-1-1.html
前两天还是公开的, 为什么放回收站了, 就是2012年捐款帖
等明年我问问
作者: mk83    时间: 23-1-2012 10:28
领导们把钱退了吧, 图个清静。论坛也不差这点钱
作者: wukong    时间: 23-1-2012 11:37
原帖由 xbb22 于 2012-1-22 15:31 发表
我看刚好相反,这届五个猪头完全可以以出资注册ngo的方式私有化这个论坛,连议事员是否会分到一瓢羹还得看五人帮的眼色。

如果青山看嘟嘟不顺眼,那么,8戒等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他们是否可以补选议事员呢?你也 ...



lz的呼吁好像不是 老丐和青山就能决定的,(2个人就能修改基本法吗)
如果他们俩就能决定,要议事院 干吗?
如果说lz想争取他俩支持,也只不过是这2个人的个人意见,只占2票
与其再这里争论是喜欢谁谁不喜欢谁,不如做些更有用的


既然基本法是议事院立法的,我们就要尊重它。下面的网友就通过自己的方法参政议政了。

原帖由 insidee 于 2012-1-22 14:41 发表


青山说得没错,基本法是可以修改的。我作为一个普通网友,提出的修改基本法里面3.7.11 条的提案就获得了通过。按现行制度,普通网友每个月可以提出一个提案,只要超过2/3的议事员通过就可以修改基本法。所以大家 ...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23-1-2012 17:53
新的一年开始了,你们能不能换个话题炒作?炒太久了,观众都腻了。
作者: mk83    时间: 23-1-2012 23:37
我最近几天花很多时间在鬼佬的论坛上。 看他们也是满篇的吵架,也有歪楼的,类似青山的人。
就是没见过什么屏蔽敏感词啊, 删帖啊, 关小黑屋,封IP一类的事。   

原来在论坛这个世界里也是分中国特色, 独裁统治,和民主自由的。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4-1-2012 01:26

作者: xblues    时间: 24-1-2012 07: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mk83 于 23-1-2012 22:37 发表
我最近几天花很多时间在鬼佬的论坛上。 看他们也是满篇的吵架,也有歪楼的,类似青山的人。
就是没见过什么屏蔽敏感词啊, 删帖啊, 关小黑屋,封IP一类的事。   

原来在论坛这个世界里也是分中国特色, 独裁统 ...


我也仔细想了一下,比较了一下。FreeOZ的确独特,还没见过哪一个其他论坛的管理团队这么频频曝光的,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他们管理的身影和对管理的辩论。比如说,有一些论坛,混了好多年了,居然都不知道管理员是谁。

FreeOZ是一台大戏,管理团队长主角,而这个戏的主线却不是内容。的确是一台主题比较奇异的戏剧啊。很有喜剧色彩。在FreeOZ搞管理才最过瘾,认清楚这一点以后,大家都去申请搞管理吧。
作者: panada    时间: 24-1-2012 13:41
原帖由 pink_maomao 于 23-1-2012 17:53 发表
新的一年开始了,你们能不能换个话题炒作?炒太久了,观众都腻了。

他们还能想出别的话题么?
作者: 青山    时间: 24-1-2012 13:45
原来管理公开,还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谴责.

原帖由 xblues 于 24-1-2012 07:04 发表
我也仔细想了一下,比较了一下。FreeOZ的确独特,还没见过哪一个其他论坛的管理团队这么频频曝光的,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他们管理的身影和对管理的辩论。比如说,有一些论坛,混了好多年了,居然都不知道管理员是谁。

作者: xblues    时间: 24-1-2012 14: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61 青山 的帖子
青山哥哥,公开不公开,我不懂,我的意思是说,FreeOZ是一出完全有主角的大戏,管理团队搞政治无疑是这出大戏的主旋律。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4-1-2012 14:14
算了吧。散了吧。太无聊了。

等我的新论坛出来,欢迎青山去那里辩论。
作者: 青山    时间: 24-1-2012 14:52
原先很多内容不公开,就是因为一些人说普通网友对这些不感兴趣。

等到有事情了,同样一些人又开始说管理团队搞黑箱操作,对于管理团队前段时间不回应外边的质疑,被称作傲慢。

现在公开了这么多内容,有问题也可以放开了讨论了,于是就成了搞政治了。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原帖由 xblues 于 24-1-2012 14:10 发表
青山哥哥,公开不公开,我不懂,我的意思是说,FreeOZ是一出完全有主角的大戏,管理团队搞政治无疑是这出大戏的主旋律。

作者: 青山    时间: 24-1-2012 14:53
抱歉,我对去私人论坛辩论没兴趣。其实我最近在FreeOZ也不喜欢辩论。只是我不说话,一些人总说我回避问题。

原帖由 mohan29 于 24-1-2012 14:14 发表
算了吧。散了吧。太无聊了。

等我的新论坛出来,欢迎青山去那里辩论。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4-1-2012 15:26
标题: 回复 #65 青山 的帖子
那你回避我的问题呢?就有理了?

都不要说了,辩论从来没有结果。上网嘛,搞得这么无趣,面目可憎,不是上网聊天的真意。
作者: panada    时间: 24-1-2012 15:28
仿佛一个秀才带领一群女人和无赖闹事。。。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4-1-2012 15:28
总之,无论对错,你把一个论坛搞得发帖量下降到1000出头,作为管理层,哪怕你理由再多,也要向我们这些“主人”道歉。谢不谢罪辞不辞职,都是其次。
作者: panada    时间: 24-1-2012 15:36
原帖由 mohan29 于 24-1-2012 15:28 发表
总之,无论对错,你把一个论坛搞得发帖量下降到1000出头,作为管理层,哪怕你理由再多,也要向我们这些“主人”道歉。谢不谢罪辞不辞职,都是其次。


这带头闹事删贴的都没道歉,还轮得到别人么?不久前仿佛也是管理层的人之一。。。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4-1-2012 15:51
标题: 回复 #69 panada 的帖子
版主是什么管理层?版主就是那做牛做马的小二。

zht、议事员才是管理层。

要求公平公正就是闹事?难怪国内那些上访的人,要被抓起来。

你的价值观有问题啊,老大?
作者: panada    时间: 24-1-2012 16:17
满足要求的就是公平公正,不满足就不是,所以就要闹事,天天闹,夜夜闹,骂人最多的就是这帮人,骂完了被关了就蹦出来玩文字游戏,完了还到处推销自己的论坛,回头又说论坛被人搞砸了,要管理层出来道歉,还真是能有这个勇气。。。
那些流氓地痞也要叫嚷着公平公正,有自由到处打砸抢的权力。。。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4-1-2012 16:20
标题: 回复 #71 panada 的帖子
没有办法,你理解不了。

我今天没事和青山说话,看样子青山有人帮忙车轮战,伤不起,走了啊。
作者: xbb22    时间: 24-1-2012 16:23
基本上肯定开放内板是一大进步,开放内板的目的是把问题和争论公之于世,让大家发现漏洞和集思广义,现在大家已经从内外板的问题堆中找到漏洞了,急需补救,但管理层说发现问题的人就是肇事者,所以不能让肇事者参与,那么这个洞还是由他去,一年以后,生米煮成馊饭后,大家趁火打劫好了,这是人话吗?对得起把论坛交给你们管理的前辈和坛民吗?
作者: panada    时间: 24-1-2012 16:24
原帖由 mohan29 于 24-1-2012 16:20 发表
没有办法,你理解不了。

我今天没事和青山说话,看样子青山有人帮忙车轮战,伤不起,走了啊。

嗯,你们自己喜欢拉帮结派,然后也把别人给分了帮派,在你们看来只有两种人,支持自己的(代表公平公正的),和支持管理层的(不公平不公正的),我不代表任何人,我只代表我自己。。。
作者: mk83    时间: 24-1-2012 17:43
原帖由 mohan29 于 24-1-2012 14:14 发表
算了吧。散了吧。太无聊了。

等我的新论坛出来,欢迎青山去那里辩论。

莫汉开一个子版出来吧, 就叫民主试验田,请青山当版主。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4-1-2012 18:30
版面设计快定好了,开版辞也写了10个了,一共万言,如果还搞一个版面给青山玩,且还是民主这样大题目,除非让青山来写开版词,累死我啊,美工还没弄了,到时候就是光秃秃:-)
作者: mk83    时间: 24-1-2012 21:01
原帖由 青山 于 24-1-2012 14:53 发表
抱歉,我对去私人论坛辩论没兴趣。


莫汉那个不是私人论坛吧, 是大家筹集资金一起搞的不属于个人。  你就别找借口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4-1-2012 23:16
那也是私有不是公有吧?几个人也是股东吧?

原帖由 mk83 于 24-1-2012 21:01 发表


莫汉那个不是私人论坛吧, 是大家筹集资金一起搞的不属于个人。  你就别找借口了。

作者: mk83    时间: 24-1-2012 23:31
原帖由 青山 于 24-1-2012 23:16 发表
那也是私有不是公有吧?几个人也是股东吧?


你狐狸尾巴漏出来了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15-6-2012 21: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好帖要回顾啊。时隔半年,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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