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4506|回复: 7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呼吁老丐青山修改基本法,让平民参与议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012 21:3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现在的基本法基本上杜绝了平民们参政议政的可能性,议事员的补选可能性被基本法扼杀了,希望坛中央核心考虑一下修改一下基本法,让先前提出参选的8戒,嘟嘟,雅瑶,有山,mohan
豆包,木头,fernando等资深人士能够参政议政。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60 收起 理由
Serin + 30 谢谢分享!
BLK + 3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2012 21:5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012 22:03:2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通过报名参加下一届议事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012 22:19: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基本法对平民们参政议政完全是开放的,比如俺就是一从未担任过任何论坛职务的正宗平民。议事员的补选可能性没有被基本法扼杀,只是规则比较死板,每年一选或低于15人解散重选。

赞同修改基本法的相关条款,让想参与的人通过议事员补选补充进来。这件事前段时间讨论了一阵,应该接着再讨论,尽快出台。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wukong + 20 谢谢分享!
coredump + 2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012 23:50:46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大家继续在那个帖子深入友好讨论, 整理各种观点, 形成提案, 就像cello做的那样.

现在希望加入议事院的同学们有3种可能的方式:

1. 议事员的补选提案通过后进行补选
2. 如果现有议事员人数少于15人, 本届将解散重选
3.  等本届议事院结束后, 竞选下一届议事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1-1-2012 00:14: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0-1-2012 23:50 发表
欢迎大家继续在那个帖子深入友好讨论, 整理各种观点, 形成提案, 就像cello做的那样.

现在希望加入议事院的同学们有3种可能的方式:

1. 议事员的补选提案通过后进行补选
2. 如果现有议事员人数少于15人, 本届将解散重选3.  等本届议事院结束后, 竞选下一届议事员

一看你就是根本没读基本法,连老丐都这样,我看整个议事院除了执笔人眼镜也没几个人真正读过,然后就全票通过了,整个跟GCD鼓掌通过决议如出一辙。
好好看看吧,自从现任议事院成立,就不可能解散啦。
4.6.8, 议事院一旦出现议事员总人数不足15人的情况,就自动启动议事院补选程序。

连基本的讨论内容都搞不清楚,脑筋都花在判断友不友好上面,还深入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coredump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1-1-2012 00:18:12 | 只看该作者
你知道开放普通网友参选的普选制是哪些人在坚持么?你提出的这些人,有些本身就是反对普选制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主张全部公开内版历史记录的原因。

是不是应该他们想要做决定的时候,就随时修改基本法,让他们随时加入议事院,然后再让他们修改基本法,取消普选制呢?

一些人想解散议事院就解散,想取消议事院就取消,然后再以“平民”的姿态,要求修改基本法让他们做决策?

抱歉,我不能赞同。议事院是有任期的。下届大选他们参选,谁也拦不住。但是我不认为只要有人要求,就应该马上修改基本法。

我坚持这么久,很重要一点就是保住“平民”可以参选加入议事院这个通道,同时保证议事院确实能够行使FreeOZ的最高决策权。



原帖由 Maobama 于 20-1-2012 21:37 发表
现在的基本法基本上杜绝了平民们参政议政的可能性,议事员的补选可能性被基本法扼杀了,希望坛中央核心考虑一下修改一下基本法,让先前提出参选的8戒,嘟嘟,雅瑶,有山,mohan
豆包,木头,fernando等资深人士能够 ...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black_zerg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1-1-2012 00:23:34 | 只看该作者
一些人,作为版主,就强调斑竹要有决策权,恨不得版主决定一切。不当斑竹,就把自己打扮成“平民”,要求随时可以参与决策。

而另一些人,作为zht的时候强调普选和普通网友加入管理团队的通道,强调议事院的最高决策权。作为议事员的时候,强调zht裁决的权威性。

大家到底该信哪些人,自己多想想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1-1-2012 00:32: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0-1-2012 23:14 发表

一看你就是根本没读基本法,连老丐都这样,我看整个议事院除了执笔人眼镜也没几个人真正读过,然后就全票通过了,整个跟GCD鼓掌通过决议如出一辙。
好好看看吧,自从现任议事院成立,就不可能解散啦。
连基本的讨 ...
记错了, 谢谢指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1-1-2012 01:58:56 | 只看该作者
信青山,得永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1-1-2012 08:58:46 | 只看该作者
至少这么多年来,坚持普选制,坚持普通网友可以直接参选议事员,最坚决的应该就有我。

我反对了每一个关闭普通网友直接通过选举进入议事院的通道的基本法修正案。

对于一些人提出的以版主委员会替代大选产生的议事院的动议,我仍然跟他们讨价还价,力保议事院在财务和重大问题上的决策权。

我说的是不是事实,进过内版的人都很清楚,包括这里现在打扮成“平民”的一些人。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21-1-2012 01:58 发表
信青山,得永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1-1-2012 09:04: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1-1-2012 08:58 发表
包括这里现在打扮成“平民”的一些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1-1-2012 09:13:42 | 只看该作者
青山博士同学:谢谢你宝贵的坚持。

但你现在正在反对你所坚持的东西。你坚持的是1,平民政治,2,普选;3,反对关闭普通网友选举进议事员。

那么,俺提出的方案,完全符合你宝贵的坚持,1,他们目前基本都是平民;2;他们参加普选或补选 3,他们现在有求以普通网友选举方式进议事员。
所以,这没有矛盾啊,我们是一致的。
但你现在反对的主要是我提出的几个人中有以前反对普选的历史问题,所以他们过去犯的事,至今有效。

我认为你的逻辑有问题,1,作为内办人员,他们有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和义务,对吗?否则叫啥管理层,就设个皇帝就可以了。
2,即使他们本身是反对普选的,但现在网友要求,并投票选了他们,只要他们自己不反对当选,也是民意啊,你想逆民意而行之吗?
3,即使我提出的几个人,真的不合格,广大13万网友中就没有合格的其他人选?你不能为几个人而废大局啊。

以上,供你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1-1-2012 09:48:12 | 只看该作者
FreeOZ议事院多次解散重选,大选消耗精力,这些都是一些人反对普选制的理由。这些就包括现在你提到的某些“平民”。

要保证普选制和普通网友可以直接通过选举进入议事院的制度可以长期维系,就要让这套制度有可操作性。

半年内FreeOZ已经经历了两次大选了。我们现在要想搞好普选,就必须有充分的前期宣传,和大选需要同样的规格。

而这种做法,恰恰给了你所讲的某些“平民”反对普选制的理由。

过犹不及,保证议事院的任期,保证议事院的最终决定权,保证议事院可以有效的工作,才是现在情况下,长期保证普选制不变和普通网友可以直接参选议事员制度的根本。

我要坚持的,是一个可以长期存在,可以有效运转的普选制。而不是一次随意的补选。补选之后就让普选制垮掉。

FreeOZ是普选制,但是要参选要到下一次大选。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1-2012 09:13 发表
那么,俺提出的方案,完全符合你宝贵的坚持,1,他们目前基本都是平民;2;他们参加普选或补选 3,他们现在有求以普通网友选举方式进议事员。
所以,这没有矛盾啊,我们是一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1-1-2012 09:5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青山 的帖子

请你全面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断章取义,或转移话题,这样也是浪费你的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1-1-2012 09:51:59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回答得够清楚的了。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1-2012 09:50 发表
请你全面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断章取义,或转移话题,这样也是浪费你的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1-1-2012 10:16:29 | 只看该作者
我整理了一下你的发言,就是说:不补选。对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1-1-2012 10:17:58 | 只看该作者
老丐先生也同意青山博士的意见?我还抱一丝希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1-1-2012 10:30:52 | 只看该作者
  青山修改基本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楼主| 发表于 21-1-2012 13:12:58 | 只看该作者
我断了这个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1-1-2012 13:36: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1-2012 09:16 发表
我整理了一下你的发言,就是说:不补选。对吧。

按照现在的规则, 在人数不低于15的时候,是的, 而且补选也是在现有管理区的同学, 以前是版主,议事员的同学, 可以先再申请版主或者智囊团, 然后以这些身份参与补选. 当然前提, 还是到了现在议事院补选的门槛.

我上面记得是以前的老版本.

除非可以提出新的修正提案, 并在现有议事员中争取到多数票, 才能改变上面这些限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1-1-2012 15:52: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obama 于 21-1-2012 09:50 发表 请你全面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断章取义,或转移话题,这样也是浪费你的时间。
quote]原帖由 青山 于 21-1-2012 09:51 发表
我已经回答得够清楚的了。

[/quote]
青山,你不去挑战鸡总理太浪费人才了。太极宗师都不及你厉害。你比政客还政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1-1-2012 15:57:45 | 只看该作者
青山的回答有里有菊:

因为“补选之后就让普选制垮掉”
所以“不认为只要有人要求,就应该马上修改基本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1-1-2012 16:15: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WGAY 于 21-1-2012 14:57 发表
青山的回答有里有菊:

因为“补选之后就让普选制垮掉”
所以“不认为只要有人要求,就应该马上修改基本法。”

没必要把焦点放在青山一个人身上, 他只有议事员的一票, 他当然可以说出和坚持他自己的观点, 这一点问题也没有.
只要新的修正案可以得到大部分议事员的赞同票就行, 所以焦点还是应该看能不能提出来比较合理的修正提案.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wukong + 2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1-1-2012 19:39: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WGAY 于 21-1-2012 15:57 发表
青山的回答有里有菊:

因为“补选之后就让普选制垮掉”

青山心术不正,总觉得人家看中了他的基本法,要拿他的命根开刀。  谁稀罕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1-1-2012 20:26:3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作为完全没有参政意愿的平民,完全支持青山的看法。逻辑是非常清楚的,如果要修改基本法就需要通过正规程序。不然明天我也想改改那该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2-1-2012 01:52: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1-1-2012 20:26 发表
我作为完全没有参政意愿的平民,完全支持青山的看法。逻辑是非常清楚的,如果要修改基本法就需要通过正规程序。不然明天我也想改改那该怎么办。


看来你也被某人蒙蔽了。楼主哪里说修法不通过正规程序了?这里被人偷换概念了
你“明天我也想改改那该怎么办”,好办,“通过正规程序”修改就是了,联署、提案、投票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BLK + 5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2-1-2012 08:16: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1-1-2012 20:26 发表
我作为完全没有参政意愿的平民,完全支持青山的看法。逻辑是非常清楚的,如果要修改基本法就需要通过正规程序。不然明天我也想改改那该怎么办。

做IT的人看来都是一个模子出来了的,怪不得青山那么的小弟弟。 恭喜你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wukong + 20 打击面太大了..病叔看了会不高兴的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2-1-2012 08:17:21 | 只看该作者
一些人的目标就是废除普选制,或者以完全由版主组成的委员会代替议事院行使最高决策权,内版一些讨论其实说得很清楚。不要看他们现在如何把自己打扮成“平民”。

而版主的任命则在这个委员会手中。这样FreeOZ的管理体系就变成了一个封闭的管理体系。几个人只要掌握了版主任免的权力,等于就掌握了整个FreeOZ。

开放的管理团队还是封闭的管理团队,一直是FreeOZ多年来争议的焦点。让我感到哭笑不得是,现在主张封闭的管理团队的那些人,却在指责坚持开放的管理团队的人,没有开放他们进入管理团队的通道。他们连议事院一年的任期都等不到,在他们想要加入管理团队的时候,就要修改基本法让他们加入?





原帖由 mk83 于 21-1-2012 19:39 发表

青山心术不正,总觉得人家看中了他的基本法,要拿他的命根开刀。  谁稀罕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2-1-2012 09:41:2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认为普选制和议事院拥有最高权力这个应该写入基本法,设为永远不可修改 (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在里面了?)。这样就完了,省得大家费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2-2-2025 16:41 , Processed in 0.060230 second(s), 4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