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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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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征求联署:网友权益保障条例一:对内版帖子的强制公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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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16-1-2012 22:51: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6-1-2012 21:38 发表

好的。这个整理我同意加上,但有个问题,就是个人有否决权,可是属于站务讨论的,不得以个人信息为由拒绝。这条是我希望坚持的。你说的个人信息的定义以本人为判定基准我也是同意的。这两条有可能会有冲突的地方, ...

我不知道, dear

要不就先zht判断加网友自己判断, 如果出现冲突, 也以网友自己的判断为准,但是加上说明 "zht认为不是个人信息, 但是网友自己认为是个人隐私".

这样好歹也算还公众一个不公开的明明白白的原因.  我相信有脑子的都不会自己给自己制造这样的麻烦的,不是吗?

你把基本法这些条款解读成这样, 我很佩服, 我尊重你的判断, 虽然我有不同解读, 但是我们也应该尊重很多(如果不是全部)同学的理解不是这样的一个事实, 对不对?
其实这个最主要的就是保护那些早已和freeoz没什么瓜葛了的以前的管理区的同学们, 毕竟人家也为freeoz做过贡献, 人家当时不一定就像你这么有深刻的理解能力, 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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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16-1-2012 23:01: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6-1-2012 21:21 发表

我不知道, dear

要不就先zht判断加网友自己判断, 如果出现冲突, 也以网友自己的判断为准,但是加上说明 "zht认为不是个人信息, 但是网友自己认为是个人隐私".

这样好歹也算还公众一个不公开的明明白白的原 ...

你这个我同意。

至于基本法的解读,我坚持我的看法。对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的纪律并不造成对官方按一定程序公布的契约约束力。相反这个按照一定程序可以发布恰恰是不允许私人擅自发布的合理补充,有这个渠道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个人做到遵守纪律,而不是像青山说的一纸空文仅对老实守纪律的有效,对违法的无效而且鼓励大家都在自己觉得需要的时候不惜违法。有了这一条之后,如果还有人明明有程序不走还要自己擅自发布,相信大家就会对擅自发布的人更多是谴责而不是同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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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16-1-2012 23:09: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6-1-2012 22:01 发表

你这个我同意。

至于基本法的解读,我坚持我的看法。对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的纪律并不造成对官方按一定程序公布的契约约束力。相反这个按照一定程序可以发布恰恰是不允许私人擅自发布的合理补充,有这个渠道就可以 ...

也很有道理, 不过前面有一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
原帖由 cello 于 16-1-2012 16:46 发表
[quote]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6-1-2012 16:13 发表

我理解为, 任何内版人员均有权在没有授权下公开内版帖子的题目和内容简介, 是这样吗?

当不到3人要求的时候,是这样的。这点确实没有考虑到内容简介怎么写,无法去限制的问题。欢迎补充 [/quote]

怎么区分人家是在擅自公开还是为网友要求公开提供的提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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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16-1-2012 23:15: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6-1-2012 21:39 发表

也很有道理, 不过前面有一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

当不到3人要求的时候,是这样的。这点确实没有考虑到内容简介怎么写,无法去限制的问题。欢迎补充


怎么区分人家是在擅自公开还是为网友要求公开提供的 ... [/quote]
我觉得不到3人这种情况甚至必要时候也可以取消。但是如果不必取消的话,我建议公开申请除了引用原贴标题外,限制50个字以内的介绍且不能直接引用未经授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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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16-1-2012 23:39:36 | 只看该作者
要是要求公开的帖子被发贴人删除了怎么办?里面上百篇回复也都跟着烟消云散了呀。。。。真可惜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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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con + 20 你这么一说,我真的很想往那篇大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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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16-1-2012 23:41:47 | 只看该作者
修改版v0.1:

在如下情况下,网友可以要求公开任何一个内版未公开的帖子:
- 帖子不含有涉及技术机密,个人隐私信息,或这些信息被屏蔽;

并且:
- 有至少3人的内版访问权的人要求公开;
  或:1个内版访问权的人要求公开,+30个具有议事员选举权的网友联署。(公开申请除了引用原贴标题外,限制50个字以内的介绍且不能直接引用未经授权内容。)

在上述条件满足后,帖子将强制以只读方式转移到家园建设的公开版。

技术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由ZHT判断并在必要时屏蔽。另外在公开任何信息的同时,ZHT有权公开其他ZHT认为是相关的帖子,以尽量避免断章取义还原更完整的真相。其他人如果认为还有其他帖子也应该公开但没有公开则需要经过上述条件申请公开。

补充:
个人信息以当事人自己判断为基准,当事人可以拒绝公开任何自己的发言。但是如果zht认为是站务讨论而不是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会标注“zht认为属于站务相关讨论,由原发言人要求不予以公开”。具体操作方法是当公开申请提出后一周内,zht通过站内短信通知所有相关发言人,帖子的发言人可因为隐私原因提出反对公开自己发言的意见,没有提出反对者以zht判断为基准决定是否公开。
一旦有反对公开的意见,其发言以及别人引用这个人的发言均被屏蔽不公开。

所有拒绝公开的内容屏蔽限于按需公开程序。按论坛原规定6个月以后公布的内容,不受此个人拒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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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16-1-2012 23:42: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ormatc 于 16-1-2012 22:09 发表
要是要求公开的帖子被发贴人删除了怎么办?里面上百篇回复也都跟着烟消云散了呀。。。。真可惜哪~~~

这是没有办法的了。但是这样做等于主动放弃了网友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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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17-1-2012 00:02: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6/1/2012 23:42 发表

这是没有办法的了。但是这样做等于主动放弃了网友的信任。

CELLo,你都争了一个月了, 你还没看出来管理层很多人觉得网友们的信任没有基本法来的重要吗?  他们根本就不关心什么网友们的信任, 信任有用吗? 有基本法大吗? 有遮羞布重要吗?  说到底还是没人愿意牺牲自己一点点让网友们得到一点点。
当官的还是没有明白一部完美的基本法也救不了论坛。一般人网友们失望,彻底绝望的跟论坛成了反抗确实, 一般确实死咬着什么保守承诺, 其实不就是面子么不就是裤衩么。  你看看我在茶馆贴出来的视频, 罗马尼亚总理当时出来跟人民对话, 知道人民的愤怒, 为了平息民愤宁可牺牲自己被群众殴打, 这他妈才是当官的。  

网友们开心与否他们不关心,他们就是不想做罪人, 只是没有明白现在他们已经是罪人了, 而且越走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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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17-1-2012 00:03:54 | 只看该作者
同意联署修改的版本,谢谢cello和老丐费心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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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17-1-2012 00:26:03 | 只看该作者
凡是cello提出的,鄙草民一概支持。看人,就是看能力、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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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17-1-2012 00:31: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16-1-2012 23:02 发表

CELLo,你都争了一个月了, 你还没看出来管理层很多人觉得网友们的信任没有基本法来的重要吗?  他们根本就不关心什么网友们的信任, 信任有用吗? 有基本法大吗? 有遮羞布重要吗?  说到底还是没人愿意牺牲自己一 ...

问题是freeoz根本就没个总理, 有了倒是一了百了了, 要不我们拉cello做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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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17-1-2012 00:31: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2qw 于 16-1-2012 22:56 发表
凡是cello提出的,鄙草民一概支持。看人,就是看能力、人品。


这个分明是捧杀,我是摸汗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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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17-1-2012 00:32: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7/1/2012 00:31 发表

问题是freeoz根本就没个总理, 有了倒是一了百了了, 要不我们拉cello做总理?

可以啊, 废除基本法, 废除论坛现有管理结构。 回归正常, 不搞政治试验, 一切以服务网友为主要宗旨。  CELLO当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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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17-1-2012 00:37: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16-1-2012 23:32 发表

可以啊, 废除基本法, 废除论坛现有管理结构。 回归正常, 不搞政治试验, 一切以服务网友为主要宗旨。  CELLO当总理

这个其实也是讨论过好多次的, 做到这点有两种办法:
1. 还是在现有规则下提案投票, 通过了就执行, 以前大家推选过ub, 后来他打退堂鼓了
2. 只要cello答应, 他肯定可以做到, 他现在是freeoz.org域名的持有人, 可以不需要听取任何反对意见, 把论坛完全接管, 做总理

不管是1还是2, 我觉得能做到的话, 也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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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17-1-2012 00:37: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7-1-2012 00:31 发表


这个分明是捧杀,我是摸汗都来不及了


凡是X马人提出的,我一概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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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0097 + 20 你这叫两个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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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17-1-2012 00:39: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16-1-2012 22:32 发表

CELLo,你都争了一个月了, 你还没看出来管理层很多人觉得网友们的信任没有基本法来的重要吗?  他们根本就不关心什么网友们的信任, 信任有用吗? 有基本法大吗? 有遮羞布重要吗?  说到底还是没人愿意牺牲自己一 ...

基本法本身,我还是觉得大家都基于一个大家都能认同的东西,要比管理者人治要强些。在我看来现在的问题不是基本法太大,而是基本法本身是管理人员制定,这一两年来向管理人员便利倾斜的法制比较多,维护网友利益的法制比较少,加上释法权也不在群众,所以这个法制在权力没有制衡的情况下也很难用来制约管理人员自身了。改变这一点不能因噎废食变成人治,而是要加大制约的力量,让这个平衡重新建立起来,具体就是要想办法让法制更多去保障群众权利,而不是去方便管理,尽管方便管理本身并不是一个坏事,可是当它和群众权益可能产生冲突的时候就需要纠正了。

要知道管理人员都是人,他们自己制定的规则不知不觉的向自己倾斜这是人之常情,不需要什么坏人才能做到,而是只要是人就会这样。所以修正的办法也只能是群众必须要知道运用规则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每一种观点的人都发出自己的声音了,整体才会平衡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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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17-1-2012 00:44: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7-1-2012 00:37 发表

这个其实也是讨论过好多次的, 做到这点有两种办法:
1. 还是在现有规则下提案投票, 通过了就执行, 以前大家推选过ub, 后来他打退堂鼓了
2. 只要cello答应, 他肯定可以做到, 他现在是freeoz.org域名的持有人, 可以 ...


基本可行。

就象选总理,一个国家,没有个正式总理,成天在无政府主义,乌七八黑,不像话。

遇到事情,总得有个人,站出来做决定、拍板才行。

不能都躲在睡衣后面,你说他不做决定,他还做决定;你说他做决定,他从不承认。这他妈怎么行?

就搞个定期选举吧。只要想办法在必要的情况下,给总理必要的制约就行了。

我赞成cello做首任总理。开国总理。freeoz的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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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楼主| 发表于 17-1-2012 00:48: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16-1-2012 23:02 发表

可以啊, 废除基本法, 废除论坛现有管理结构。 回归正常, 不搞政治试验, 一切以服务网友为主要宗旨。  CELLO当总理

前一句“不搞政治”,后一句又来“总理”

我还真曾经当过唯一的zht,相当于“总理”了,那时候可真是民不聊生,虽然我一直给群众有骂娘的自由,可是那时候管理不力导致的萧条,那个破服务器你高速fuck上个一百遍它就直接fucked了。所以一个人显得再好,那是因为像钱老说的猴子屁股在地上大家看不到。现在的zht们猴子PP很红,那是因为坐得高给大家瞻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红PP,关键是要有制约它的办法。我现在说管理者们有红PP,也是制约之一,目的是让它的消极作用少一些,而并不是我对它有多红有多少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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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17-1-2012 00:5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7/1/2012 00:48 发表

前一句“不搞政治”,后一句又来“总理”

我还真曾经当过唯一的zht,相当于“总理”了,那时候可真是民不聊生,虽然我一直给群众有骂娘的自由,可是那时候管理不力导致的萧条,那个破服务器你高速fuck上个一 ...

哈哈哈, CELLO竟然用了敏感词。   有进步。 挺你! 论坛在怎么搞总得有个名义上的带头人不爱总理咱就换个名字。  只要新机制别让论坛都消耗在什么政治试验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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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17-1-2012 00:52: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6-1-2012 23:48 发表

前一句“不搞政治”,后一句又来“总理”

我还真曾经当过唯一的zht,相当于“总理”了,那时候可真是民不聊生,虽然我一直给群众有骂娘的自由,可是那时候管理不力导致的萧条,那个破服务器你高速fuck上个一 ...
按说这个词应该自动被马赛克的, 你怎么就能打出来了啊, 貌似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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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17-1-2012 00:53:11 | 只看该作者
给青山和他的兄弟姐妹们开一个专门版, 就叫民主试验田,  里头可以搞上院下院, 完全按照 民主的一套来玩破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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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17-1-2012 00:55: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16-1-2012 23:52 发表

哈哈哈, CELLO竟然用了敏感词。   有进步。 挺你! 论坛在怎么搞总得有个名义上的带头人不爱总理咱就换个名字。  只要新机制别让论坛都消耗在什么政治试验上就行了。

我也反感政治实验, 所以我提议尽可能的去乌托邦化, 把自由+民主换成免费+互助, 然后简化基本法, 希望cello重新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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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zheng + 20 顶,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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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17-1-2012 00:5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7-1-2012 00:48 发表

前一句“不搞政治”,后一句又来“总理”

我还真曾经当过唯一的zht,相当于“总理”了,那时候可真是民不聊生,虽然我一直给群众有骂娘的自由,可是那时候管理不力导致的萧条,那个破服务器你高速fuck上个一百遍它就直接fucked了。所以一个人显得再好,那是因为像钱老说的猴子屁股在地上大家看不到。现在的zht们猴子PP很红,那是因为坐得高给大家瞻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红PP,关键是要有制约它的办法。我现在说管理者们有红PP,也是制约之一,目的是让它的消极作用少一些,而并不是我对它有多红有多少的兴趣。


他说的是“不搞政治试验”。

简单办法。我的建议:如果你做总理,第一步,模仿新足就好了。他们怎么管,你就怎么管。第二步,在模仿的基础上改进。

去他娘的伪民主。什么叫民主?

民主在cello的心中,在cello的智慧中,在cello的胸怀中——民主不在愤青的嚷嚷中。

cello要民主,只要把主要的几个民主框架搭好就行了。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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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17-1-2012 00:58:1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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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17-1-2012 00:58: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7/1/2012 00:55 发表

我也反感政治实验, 所以我提议尽可能的去乌托邦化, 把自由+民主换成免费+互助, 然后简化基本法, 希望cello重新加入.

乌托邦还是要搞的,只是不以整个论坛作为代价, 给他们开一个小板块,进去自己玩就行了。里头再怎么闹也影响不到整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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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17-1-2012 01:00: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2qw 于 17/1/2012 00:58 发表


里面也可以搞嫖客妓院。想怎么搞怎么搞。

我跟你讲,民主的政客最喜欢玩的就是小姑娘,女政客就爱玩小狼狗。这个现实案例太多了。 我觉得挺好的。  以后进那个小板块看看, 说不定大家就忽然领悟到了FREEOZ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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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17-1-2012 01:01: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2qw 于 16-1-2012 23:57 发表


他说的是“不搞政治试验”。

简单办法。我的建议:如果你做总理,第一步,模仿新足就好了。他们怎么管,你就怎么管。第二步,在模仿的基础上改进。

去他娘的伪民主。什么叫民主?

民主在cello的心中,在 ...
按照我刚才说的第二个方案办, 这个明天就可以实现. 只要cello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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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17-1-2012 01:0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7-1-2012 01:01 发表
按照我刚才说的第二个方案办, 这个明天就可以实现. 只要cello同意


你不要怂恿cello,做不人不意之人。

至少,程序还是要想办法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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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楼主| 发表于 17-1-2012 01:06:3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不要歪楼了。继续那个提案。

至于最高决策是集体管理还是个人管理,我觉得都可以,虽然我觉得我不适合做个人管理者。

之前有过站长制的讨论,我个人的看法是与其一个人什么都负责,不如把论坛需要做的事情分割成不同的项目,比如技术,内容推广,广告创收,线下活动,组织化等等。每个项目都交给专人负责。但是每个负责人要有制衡,做得不好要有让ta离任别人换上的机制。这样比较容易有可以胜任某个方面的人,也能发挥各人特长,更重要的是对于纯志愿者的论坛这样不会太依赖于一个随时可以退出的志愿者。如果建立这样一个简化但是依然具有制衡的机制,我还是更愿意当个版主外加本地的线下活动组织工作,毕竟志愿者的工作必须自己兴趣合适,才可能持之以恒才可能做得好。出于责任勉强,我以前试过,效果绝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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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17-1-2012 01:11: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17-1-2012 01:06 发表
这个帖子不要歪楼了。继续那个提案。

至于最高决策是集体管理还是个人管理,我觉得都可以,虽然我觉得我不适合做个人管理者。

之前有过站长制的讨论,我个人的看法是与其一个人什么都负责,不如把论坛需要做的 ...


无论如何,需要一个类似阿丝那样能做最终决策的人,总理。

当然,freeoz不是私有的。只要想办法保证总理别走的太偏、太背离人民群众利益,就行。这是首要任务。

至于具体各个版块如何管理,都是相对次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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