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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这个ID为什么积分高得有点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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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7-1-2012 01:2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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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注意到 大熊 ID:nnzdwxjy 注册日期是 13-4-2011  ,发帖数是1818帖,精华2帖, 但积分有:积分:548962,威望:546800 点 ,为什么这么高?

要知道肥猫 发了17万帖子,精华帖70才76万多积分啊。

有啥快速刷积分方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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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7-1-2012 01:32:12 |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经常有红包可以领,可以加分,详情不清楚,不如问他自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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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7-1-2012 01:43:23 | 只看该作者
技术员说明下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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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7-1-2012 12:32:06 | 只看该作者


每日红包好像最多一百分,一年全领最大值也不过三万多分,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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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7-1-2012 13:20:17 | 只看该作者
他有自动加分机,他自己写的,专门发过一个帖子。简单说加分(威望)在积分中比值太高了。反正大家也不在乎积分(暂时没用),所以也没啥。如果技术上方便该,就把威望从积分加权中取掉算了。不知道以前的分是不是重新计算的,凭开发经验,似乎是累计计算,无法重新计算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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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7-1-2012 15:2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gx0097 的帖子

谢谢反馈。。。他确实注册了20个小号,写了个软件自动加分。。。

前几天他已经pm我要求删除其所有小号及主id,20个小号我已删除,主id由于发过些比较有价值的文章,我和ub也在想办法怎么保留其文章的前提下禁用其主id。。。

目前论坛的评分积分机制我个人主张是需要从严改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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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7-1-2012 17:13: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7-1-2012 15:21 发表
谢谢反馈。。。他确实注册了20个小号,写了个软件自动加分。。。

前几天他已经pm我要求删除其所有小号及主id,20个小号我已删除,主id由于发过些比较有价值的文章,我和ub也在想办法怎么保留其文章的前提下禁用其 ...


人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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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8-1-2012 00:39: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圆满的考拉 于 7/1/2012 17:13 发表


人才阿

是啊, 估计内版他早就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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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8-1-2012 01:39: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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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香油饼 + 20 这个哭的有点道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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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8-1-2012 13:0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chubbycat 的帖子

可怜的肥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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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8-1-2012 14:36: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7/1/2012 15:21 发表
谢谢反馈。。。他确实注册了20个小号,写了个软件自动加分。。。

前几天他已经pm我要求删除其所有小号及主id,20个小号我已删除,主id由于发过些比较有价值的文章,我和ub也在想办法怎么保留其文章的前提下禁用其 ...

我说这种属于投机倒把, 就不违反基本法了? 也不打算给个警告或者封ID一个月之类的处罚?

那以后大家都玩IT超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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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8-1-2012 22:24: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8-1-2012 00:39 发表

是啊, 估计内版他早就看过了

哈哈,我也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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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9-1-2012 00:36:17 | 只看该作者
我说这种属于投机倒把, 就不违反基本法了? 也不打算给个警告或者封ID一个月之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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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9-1-2012 11:55: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9-1-2012 00:36 发表
我说这种属于投机倒把, 就不违反基本法了? 也不打算给个警告或者封ID一个月之类的处罚?

"基本法"优先招呼抢班夺权的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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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9-1-2012 12:09:02 | 只看该作者
靠, 还说不让骂人,骂人没有意义。   这种管理怎么能让人不开口骂脏话呢。     包青山呢,? 秘书呢? 猪头呢?  怎么没人出来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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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9-1-2012 12:51:11 | 只看该作者
我说这种属于投机倒把, 就不违反基本法了? 也不打算给个警告或者封ID一个月之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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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9-1-2012 14:18: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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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9-1-2012 15:1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mk82 的帖子

老大你就不让大家伙休息了?不知道这么大号的红字是否违反基本法

对这个id的“处罚”请参见我6楼的表述。。。说到基本法,印象中好像没有相关说明,如果有请帮忙摘录一下,谢谢

相比违规说,我更原因承认这是论坛软件的bug,希望在技术上和制度上都能避免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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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9-1-2012 16:4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MillerYang 的帖子

这是明显的欺诈。软件bug是被动,意外产生的。他写程序自动加分,利用bug,那是主动行为。 

不违规?基本法没有相关说明?基本法本来就很不成熟,无条件按照那个操作,论坛的路会越走越歪。

鉴于这个自动加分只是给他自己加分,个人觉得没必要封ID,但是扣掉自动加的分,警告一下总是要的。不然对那些靠发贴拿积分的不公平,虽说积分暂时没多大用。技术上漏洞永远存在,比如spam在没权限的版也可以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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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9-1-2012 16:42: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9/1/2012 15:12 发表
老大你就不让大家伙休息了?不知道这么大号的红字是否违反基本法

对这个id的“处罚”请参见我6楼的表述。。。说到基本法,印象中好像没有相关说明,如果有请帮忙摘录一下,谢谢

相比违规说,我更原因 ...

一个利用论坛技术缺陷给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违法? 基本法是那个家伙写的,拉他出来油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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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9-1-2012 16:47: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9-1-2012 15:12 发表
老大你就不让大家伙休息了?不知道这么大号的红字是否违反基本法

对这个id的“处罚”请参见我6楼的表述。。。说到基本法,印象中好像没有相关说明,如果有请帮忙摘录一下,谢谢

相比违规说,我更原因 ...

其实,在分数改革之前,先解决一下这样的bug或漏洞吧,不然你再怎么改,对好好灌水挣分的同学都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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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9-1-2012 17:1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melbourner1978 的帖子

漏洞是改不完的,无论是软件的bug还是制度上的bug。需要改的是对待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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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9-1-2012 17:13:28 | 只看该作者
是啊, 像我这种明明被禁言的最后被禁言+禁看的BUG, 关黑屋丢失所有短信的BUG。  我可从来没找过你们麻烦啊,你们没给我赔偿我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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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erYang + 2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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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9-1-2012 20:53: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ernando 于 9-1-2012 16:42 发表
这是明显的欺诈。软件bug是被动,意外产生的。他写程序自动加分,利用bug,那是主动行为。 

不违规?基本法没有相关说明?基本法本来就很不成熟,无条件按照那个操作,论坛的路会越走越歪。

鉴于这个自动加分 ...


同意扣除积分这个建议。可以根据他发了多少帖,多少留一点积分象征一下,其余的非法所得统统没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没收的积分全部加给在本帖中顶帖的网友!

分大户了!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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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erYang + 2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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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0-1-2012 05:52: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9-1-2012 11:09 发表
靠, 还说不让骂人,骂人没有意义。   这种管理怎么能让人不开口骂脏话呢。     包青山呢,? 秘书呢? 猪头呢?  怎么没人出来说话了。?


包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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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0-1-2012 10:22:11 | 只看该作者
趁老师换岗时的漏洞, 考试作弊, 除了取消考试成绩以外肯定还有行政处罚的。

就没收非法所得就算完了??这个基本法真是操蛋啊。  大街上吵架管的那么细,连骂什么字都要管。 反而这种事情连处罚都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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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0-1-2012 14:12:30 | 只看该作者

显然红字违法,得拿蓝布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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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0-1-2012 15:12: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ID有没有妨碍和伤害到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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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0-1-2012 15:20: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erin 于 10/1/2012 15:12 发表
这个ID有没有妨碍和伤害到他人?

哈哈,你这个理由也太可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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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0-1-2012 15:3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mk82 的帖子

你认为可笑,我认为不可笑。在我看来,这个理由是决定处罚力度的重要考量因素。自由的意义就是在不妨碍和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有权利做尽可能多的事。

按照之前的说法,这个ID可能造成的伤害可能是使其它灌水赚分同学感到的不公平,那么弥勒之前是处罚是封小号和主ID。这个处罚是太重还是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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