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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请管理员公开内版几个关于这次事件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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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3-1-2012 19:5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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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言万语,唯一让大家亲眼看到,才有看得见的事实。

我请求转出2011年8月牧马人在议事院发的《你是否赞成站长制》一贴,里面有关于我和V版矛盾的起因。

还有最近V版在内版和我再起风波一贴,以及mohan29 的提案有争议的帖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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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fish + 50 我很赞同!
gx0097 + 20
black_zerg + 20 我很赞同!
bio + 50 我很赞同!
maodoubao + 50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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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3-1-2012 20:13:18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这几个帖子不是什么论坛技术机密,但直接关系到这次论坛的风波,请管理员尽快公开内版几个关于这次事件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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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maodoubao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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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3-1-2012 20:16:09 | 只看该作者
要求公开,否则信息太不对称了,对当事各方和外版网友极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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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maodoubao + 50 已经是无数次呼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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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3-1-2012 20:17:12 | 只看该作者
尤其是viola的“抱怨帖”、我的“一声叹息”帖,里边有小图、我、Viola、牧马人的发言。

我自问心无愧,小图也不怕公开,现在牧马人在家园版借着搞笑,无耻攻击小图搞人身攻击。请公开这几个帖子,给小图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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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doubao + 50 应该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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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3-1-2012 20:18:02 | 只看该作者
梦姐已经看透了,这里没有公平。小图你在这里一滴清水洗不干净这的污浊的。
无论他们怎么诬蔑你, 朋友的心里你还是善良可爱的小图。
离开这里吧,和悉尼那么多真心的朋友多聚聚、多玩玩, 生活到处都是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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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0097 + 20 欢迎参加同城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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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3-1-2012 20:2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maodoubao 的帖子

不行,这个事情,已经牵涉到原则是非,不是办论坛的不同理念之争了。

一定要争取公开、公平。

躲着内版不能公开的遮羞布里,污蔑小图"人身攻击",这已经非男人所为。

小图的对Viola的指控,如果是事实,那么就是陈述真相,而不是错误指控。

弄清真相,才能弄明白小图是不是错误地指控了viola处心积虑“赶走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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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doubao + 50 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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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3-1-2012 20:35: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ohan29 于 3-1-2012 20:24 发表
不行,这个事情,已经牵涉到原则是非,不是办论坛的不同理念之争了。

一定要争取公开、公平。

躲着内版不能公开的遮羞布里,污蔑小图"人身攻击",这已经非男人所为。

小图的对Viola的指控,如果是事实,那么 ...


我是不想看到小图再挨泼脏水。

牧马人的帖子您还没看出来,你跟他讲公道,他就跟你讲娱乐,还是这样的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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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3-1-2012 20:4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maodoubao 的帖子

我真想骂娘。但是他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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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doubao + 50 别,一骂正中他的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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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3-1-2012 20:54:14 | 只看该作者
相关帖子如下:
http://www.freeoz.org/ibbs/redir ... 523&ptid=994738
http://www.freeoz.org/ibbs/redir ... 168&ptid=995081

第一个帖是viola说看不起查理的帖子,小图直言夸重庆燕,牧马人挑拨离间,viola附和影射小图。

第二个帖是我的婉言相劝不成,被viola责骂,并被牧马人发短信辱骂,最后我才决定弹劾三位版主。

这两个帖是事件的关键,要求管理层公开,给网友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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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3-1-2012 20:58:00 | 只看该作者
顶,支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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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3-1-2012 21:35:18 |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小图,你这个要求我们无法满足。

这次的争议没完没了,那些帖子公开出来,我看不出有任何帮助问题解决的机会,只会像上次虫子事件一样,所有人都是输家。

现在论坛的新内版已经尽最大可能公开了,只能寄希望将来不再有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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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_kong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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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3-1-2012 21:38:5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这个论坛是没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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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3-1-2012 21:39: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2012 21:35 发表
对不起,小图,你这个要求我们无法满足。

这次的争议没完没了,那些帖子公开出来,我看不出有任何帮助问题解决的机会,只会像上次虫子事件一样,所有人都是输家。

现在论坛的新内版已经尽最大可能公开了,只能 ...

既然信息不对称,我们只能拿牧马人的帖子当故事看了,请U版把帖子转到茶馆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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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和Wendy + 2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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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3-1-2012 23:31:25 | 只看该作者
不公开,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牧马人编的故事又成了胡乱猜测的因素,对论坛有什么好处?
现在只有牧马人不愿公开,mohan、小图等当事人也都赞成了,公开更有利于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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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3-1-2012 23:35:3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要真正解决,需要牧马人、小图、Viola、插里几个人都放下成见(现在看来,除了Viola和插里已经和解,别人还没放下),不是靠旁人的各种评判就能解决。

公开那几个帖子,大家继续就帖子的内容进行互相讨伐,除了徒添口水,没有任何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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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3-1-2012 23:38:22 | 只看该作者
要不组织个电话视频会议? 或者上插里山上去住上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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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3-1-2012 23:42:10 | 只看该作者
连历史真相都没勇气还原...... 那你们还是继续修基本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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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3-1-2012 23:5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ubuntuhk 的帖子

UB,你可以只读公开啊。
口水重要,还是公平公正事实真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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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4-1-2012 00:33:54 | 只看该作者
原贴不公布;
转贴的被处罚;
‘编史’的逍遥快活

这就是现状,麻烦再多找点借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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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4-1-2012 00:43:46 | 只看该作者
我前后两次骂V版都是一样的话,我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说这个话的,只有内版的帖子让大家看到,我骂人我都不怕,你们怕什么?

我努力回忆,尽量还原我骂人的一些原话:


我想对你们说:别人有缺点过失,要婉转的为她补救,假如故意揭发宣扬她的缺点,让她处于容易招引猜疑,忌恨,攻击的环境下,这正是用自己的短处来攻击别人的短处。

一个肯信任别人的人,虽然别人未必是诚实的,但是自己先做到了诚实。一个怀疑别人的人,别人虽然未必是虚诈,但是自己却先成为虚诈的人。

有才能的人多少总有些缺点过失,没有缺点过失的人,除了是圣人,其余都可判断是庸人。做事犯错误不可耻,倒是一点过错都没有的人才最值得担忧。

所以请你们不要责难别人轻微的过错,不要随便揭发别人的的缺点,不要借助内版的舆论来满足自己的私人愿望,这是缺乏同情心刻薄寡恩的人,是在排挤和算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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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doubao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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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4-1-2012 00:59:51 | 只看该作者
小图,有话跟你说, 咱也私下聊,搞个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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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4-1-2012 09:3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2012 20:05 发表
对不起,小图,你这个要求我们无法满足。

这次的争议没完没了,那些帖子公开出来,我看不出有任何帮助问题解决的机会,只会像上次虫子事件一样,所有人都是输家。

现在论坛的新内版已经尽最大可能公开了,只能 ...

UB我这次要和你提些反对意见。这个事件演变到现在,这个/些涉案帖子已经不单纯是普通的内版保密帖子了。因为很多案件都涉及到这些帖子作为原始证据,比如网友对牧马人的讽刺侮辱控告的案件,比如牧马人控告小图的侮辱V版案件(不是已经处理的披露内版信息),mohan投诉的内版异见被锁提案被篡改以致无法通过内版符合纪律的方式争取不同声音的权利等等。由于很多事情都是各执一词,而zht一系列判决争议很大,才造成了如今风波久久不能平息的事态。事到如今这些帖子已经成为必要的证据,不应该再享受保密的保护,何况这些帖子本身无关任何论坛机密,而由于所谓机密的原因使得一些网友无法依法行使提案投诉列举证据的权利,无形中保护了非法行为(无论是争议中哪一方的)。我认为当涉及到司法原始证据的时候,相关内容不应该再受到保密保护,否则牺牲的是大家对论坛执法公正的信心。UB你提出反对的理由是在你看来公开对事态没有积极作用,我想作为个人你确实无权私自公开,作为个人你也有权进行个人的判断,但是作为管理层是没有理由根据是否有利事态来判断是否应该公开的。是否应该公开取决于这些内容有没有成为必要证据,当一个案件成为公众焦点公众期待公正判决的时候,对于核心证据保密是无法平息事态也是违背freeoz的法制原则的,请再慎重考虑这个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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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in + 3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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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4-1-2012 12:59:57 | 只看该作者
顶起,支持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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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4-1-2012 13:05: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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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4-1-2012 13:13:1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还是公开的好,相信大多数网友的判断。否则大家猜来猜去的,什么离奇的想法都出来了。
很多人把内版想的无比黑暗,好像管理人员自己窝在小黑屋里面搞什么阴谋似的,其实不过是几个管理人员吵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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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4-1-2012 13:30:05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这样吧,以帖子为单位,全体内版人员投票表决,如果多数支持将该帖子公开,就公开。帖子中有发言的人员,如果不同意公开的,将他们的跟贴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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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4-1-2012 14:00: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4/1/2012 13:30 发表
我觉得这样吧,以帖子为单位,全体内版人员投票表决,如果多数支持将该帖子公开,就公开。帖子中有发言的人员,如果不同意公开的,将他们的跟贴屏蔽。

炳叔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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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4-1-2012 14:01:45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除非全部公开内版的讨论内容。选择性的公开并不能带来公正。

原帖由 cello 于 4-1-2012 09:30 发表

UB我这次要和你提些反对意见。这个事件演变到现在,这个/些涉案帖子已经不单纯是普通的内版保密帖子了。因为很多案件都涉及到这些帖子作为原始证据,比如网友对牧马人的讽刺侮辱控告的案件,比如牧马人控告小图的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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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4-1-2012 15:58: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穷云起 于 4-1-2012 14:05 发表
公开不公开结果都一样,重要的是当事人是怎么想的。想和解还是想争出个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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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4-1-2012 16:27: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4-1-2012 12:31 发表
我认为除非全部公开内版的讨论内容。选择性的公开并不能带来公正。



这个明明是把矛盾扩大而使合理要求变得不可能实现了。你说比如斑竹私房照之类的帖子,n多人不愿意公开的,这些帖子和这个争议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认为公开一个帖子不够,完全可以公开相关的更多帖子,但我绝不认为必须所有公开才能实现目的。当然,从个人的角度我并不反对全部公开,只是这个议题上并没有必要而且这种提法使合理要求变得不合理和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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