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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嘟嘟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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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你给我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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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1-2012 22:52:47 | 只看该作者


最后只剩下牧马人和睡衣姐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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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con + 20 你太有才了!
mohan29 + 2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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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3-1-2012 00:00: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图兰朵 于 2-1-2012 12:33 发表


那是梦姐贴出来了,大家都看到了,你才可以这么说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那天牧马人在内版侮辱我的时候,我可是留了充足的时间给管理层看,你仔细看看牧马人回复后我隔了多长时间才发怒,你们没有一个公开提醒他 ...


看到小图的遭遇,不知怎么联想到电影辛德勒名单里唯一的一个红衣小女孩的画面。(声明:只是感觉,既不是说小图的事,也不影射管理层)


[ 本帖最后由 maodoubao 于 3-1-2012 00: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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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3-1-2012 02:20:58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情的可笑之处在于:老林骂人了,人身攻击了,却没有被处罚,内版一堆管理人员居然表示赞同;被骂的梦姐,在内版被排挤,找不到人说理,把老林骂人的内容贴到外版,却被说成是泄密。

内版的秘密难道就是这些骂人的话?所以才不敢公开吗?

骂人的可以洋洋得意,博得喝彩,被骂的却要受到惩罚?这就是Freeoz的法律?我看是一群书呆子搞出来的法律,愚蠢的法律。蠢到把一个民选的管理层和大众割裂开来,蠢到会剥夺民众的知情权,蠢到忘了自己的立身之本、立坛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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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3-1-2012 02:2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3 extreme 的帖子

老林也因为他对梦姐的人参公鸡被记了一次警告。

梦姐把老林的话贴出来,违反了现行的规章,记一次警告,我觉得是公平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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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3-1-2012 02:4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4 ubuntuhk 的帖子

从法理上看,更公平的处罚,应该是老林要给予严重警告,因为他是始作俑者,梦姐的违规因他而起。而起从人情上讲,梦姐有些冤枉。

从这个事件也可以看出,内版公开的必要性,内版只是靠自律是不行的,管理人员们一样会骂人,会排挤人,管理人员一样有派系,有小团体,并且是在一个铁幕内,被骂的人如果受到孤立,那就无处说理了。所以内版同样接受网友们的监督,管理人员犯错了,即使是在内版,也应该受到处罚。同时,内版公开,也可以有效抑制小团体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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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3-1-2012 02:4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5 extreme 的帖子

你说的我基本赞同,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内版公开已经在实施中了,从今天开始,版务室的新帖子将会在6个月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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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3-1-2012 02:50: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2012 02:42 发表
你说的我基本赞同,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内版公开已经在实施中了,从今天开始,版务室的新帖子将会在6个月后公开。

这个6个月,的意思是什么啊?   就是今天发生的时候6个月后就可以解密了?   这个似乎起不到啥监督作用啊。 比方梦姐受排挤这个事情, 等6个月后再公开, 网民们愤而告之又能怎么样, 弄不好梦姐没到6个月就删帖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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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3-1-2012 02:59: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3-1-2012 02:50 发表

这个6个月,的意思是什么啊?   就是今天发生的时候6个月后就可以解密了?   这个似乎起不到啥监督作用啊。 比方梦姐受排挤这个事情, 等6个月后再公开, 网民们愤而告之又能怎么样, 弄不好梦姐没到6个月就删帖走 ...


6个月后公开是个折中方案。问题的关键是,版务版将来会是公开的,是完整公开,而不是当事人片面地将部分言论公开出来,在版务室发言的人也将清楚地知道所有的版务版帖子都将会被自动公开,这是一种无形的监督。


参见我给8戒的提议的回复: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0013-1-1.html

新的内版方案,将会分为四档:

1.实时公开:
    新议事院:对于积分达到一定级别的网友给予只读权限,对于更高级别的网友,给予回复权限(但不能新开主题)
   NGO版:已有的NGO讨论贴,全部公开

2.延时公开(所有帖子延时3-6个月公开):
    新版主室:版务讨论,以及对网友违规的处理意见讨论
    技术操作室:供提交技术操作请求,不涉及论坛安全部分的信息

3.部分公开(维持现状):
   操作间:非保密提案,当提案完成后即公开;  若需要保密,也要说明保密理由,议事员可以监督

4.保持不公开:
   1)管理团队水版:仅限内版情感交流部分,不涉及版务讨论和对普通网友的管理评论
   2)技术室:技术员、秘书、ZHT、财务讨论涉及论坛安全方面的内容,不讨论版务和普通网友违规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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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3-1-2012 03:03: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2012 02:59 发表


6个月后公开是个折中方案。问题的关键是,版务版将来会是公开的,是完整公开,而不是当事人片面地将部分言论公开出来,在版务室发言的人也将清楚地知道所有的版务版帖子都将会被自动公开,这是一种无形的监督。
...

UB不是我说你们这帮人啊, 肯那个现在搞个折中方案也是你们几个在斗争出来的最好结果了。 否则另外的人估计连折中方案都不给。   可是你们的折中方案是没办法的办法, 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碰到些破罐子破摔的人根本就没作用。
6个月太长,  改成6小时或者6天如何啊。    否则的话这6个月的方案不是在挂民主的面子,领导层抽自己耳光, 网民们看笑话的方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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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3-1-2012 07:49:55 | 只看该作者
MK有点得寸进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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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3-1-2012 10:01:11 | 只看该作者
新方案的努力是个进步。

延时公开不具备讨论时效,尤其对辞职辞退这类事务,延时公开无法挽回损失。只能说比不公开稍有改进。

实时公开就应该允许实时讨论,否则仍不具备讨论时效,有可能出现眼睁睁看着杀人的情形。另外积分门槛不应定太高,否则又是少数人参政,失去公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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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3-1-2012 15:05: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2-1-2012 01:21 发表



韩建的“手术刀”比牧马人还要快; 我指谈中国的历史文化等等

能和他好好辨的 我很佩服

但是可惜 最后都沦落到泼户骂街的水准 实在是9段对业余

九段的说法莫名其妙。
我看‘职业’对业余还差不多。业余和职业对阵,不说别的,时间上就玩不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oz 的禁言处罚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选手收入。使其对论坛产生‘鸡肋’的感觉。所以有一段时间没露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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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3-1-2012 15:14: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acon 于 3-1-2012 15:05 发表

九段的说法莫名其妙。
我看‘职业’对业余还差不多。业余和职业对阵,不说别的,时间上就玩不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oz 的禁言处罚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选手 ...



别人我还不敢说, 就那个hanjian  我让他三子他都赢不了, 还什么九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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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3-1-2012 16:38: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2012 02:59 发表


6个月后公开是个折中方案。问题的关键是,版务版将来会是公开的,是完整公开,而不是当事人片面地将部分言论公开出来,在版务室发言的人也将清楚地知道所有的版务版帖子都将会被自动公开,这是一种无形的监督。
...


那是不是6个月以前所有内版的内容现在都可以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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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3-1-2012 17:50: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anada 于 3-1-2012 16:38 发表

那是不是6个月以前所有内版的内容现在都可以公开了?


不是,公开只针对1月3日以后的站务版内容,之所不公开以前的帖子,是因为以前的内版帖子都是通过规则承诺大家保密的,除非所有参与过内版讨论的同学都同意,否则我们是无权公开旧的版主室帖子。

希望大家能理解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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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3-1-2012 17:52:50 | 只看该作者
老林对梦姐发表人身攻击言论,记了一次警告,梦姐未经同意公开老林的内版发言,也记了一次警告。

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将来的内版版务相关的帖子会延时公开,希望能避免类似问题。

这个帖子我就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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