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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21/12的当班值班秘书小题大做,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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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2-12-2011 11:1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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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对眼睛高个子本人没有异议,只是对由眼睛高个子所扮演的值班秘书的角色,很有意见,我认为对我警告过于严重,并段时间严禁我的发言(30秒),有着滥用权力的嫌疑,
特此提出投诉:我认为我的回答非常理性,根本不存在有任何骂人的主观愿望在里面,经过解释后值班秘书,也赞同我的观点,可就是让我认错后才能消除我的警告,我没有错,不需要认错,而且我也不能保证以后的帖子里没有错别字。错别字是网络上惯用的事,如果连有了错别字,经过解释以后还是不能理性来处理,我认为这是对网民的不尊重,希望管理层给出解释。

我现在想起来了,我这个字是想用“事”的,结果变成“厮”。。。。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1-12-2011 19:22 发表

是的,人的舌头和眼睛都给弄瞎了,然后写个道歉2字,这*真滑稽的。。。

哦,我明白了,是做给别人看的。。。。这下我也学会淫笑了。。。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1-12-2011 19:36 发表


请指出来,不用编辑,让大家看看,如果我是骂人了,我来道歉。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1-12-2011 19:49 发表
值班秘书,我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解释,不回应,我就认为你知错已改,还是我的朋友。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1-12-2011 20:30 发表
我想在这里阐明的是:这里没有敌人,都是朋友,虚拟的朋友,大家开开玩笑,相互善意的挖苦,这都是可以的,好玩嘛。可是,有些人是不是可以做领导,这就要看这个人的魅力了。。而且网路又是很虚拟的,这就要考虑这个网站最高决策者的智慧了。。。

我等20分以后再来继续讨论(20分钟是等值班秘书的解释)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1-12-2011 21:07 发表
1小时过去了,值班秘书还是没有出现,我可以理解为他已知错。我这里不去追究,不过我注意到他是在我的帖子里改动过了,可我真不知到我那里2个字写了什么?记得是2个白字,好像我当时还考虑了一下,最后还是发出去了,但我向毛主席保证:绝对不是骂人的话。

[是的,人的舌头和眼睛都给弄瞎了,然后写个道歉2字,这*真滑稽的。。。]

值班秘书,请你从帮助我的角度出发,把那2个字发给我看看,我到底说了些什么,好不好。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1-12-2011 21:10 发表
你太抬举我了,在中学,我就语文不好。。。如果我用“次”来写是不是就不是骂人了。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1-12-2011 21:13 发表
好了这是误会,我们来继续探讨关于领导的产生。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1-12-2011 22:10 发表
停停停,大家别在一个字上纠结了。值班秘书(我没有指眼睛)也是人,也有情绪波动的时候,已经是误会了。我们这里来讨论某位领导的职称问题,如何做到双赢,这时最欢乐的。


值班秘书,你再考虑一下,下班前把我的警告撤了?我可是良民呀,重来没有犯过错(现实中也是一样),不要把我的良好记录给抹杀呀。。。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
引用:
这是个原则的问题,我确实没有骂人,以后也不会,但是从你的回复来看,你很年轻,好像一定要争这口气。其实有些事不需要这样。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


你只回复153楼的帖子,说认可,就可以了。
我就可以按照你的要求,撤销对你的警告。

这次该很明确了吧。



链接 http://freeoz.org/ibbs/thread-99808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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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顽童 + 20 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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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2-12-2011 11:44:20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层这些天太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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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我无聊 + 20 我也花了很多的精力和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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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2-12-2011 12:21:39 | 只看该作者
你真能折腾的。


1,在当时的语言环境下,你对我使用“这厮”这词,就是骂人的意思,这个在帖子里多次解释了,我现在还是这样认为;
2,我当时只是警告了你,并没有象你所说的禁言30秒,这个说法很幽默。我若要禁言,大多是一周时间,绝非30秒;
3,我没有象你所说的“解释后值班秘书,也赞同我的观点”,我只是赞同你“停停停,大家别在一个字上纠结了”的这个说法,对你存在骂我的事实不会改变看法。(看来你目前还在这个字上纠结哦)

(我有事要忙,你慢慢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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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2-12-2011 12:26: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22/12/2011 12:21 发表
你真能折腾的。


1,在当时的语言环境下,你对我使用“这厮”这词,就是骂人的意思,这个在帖子里多次解释了,我现在还是这样认为;
2,我当时只是警告了你,并没有象你所说的禁言30秒,这个说法很幽默。我 ...

民告官是不是应该有个独立的团体来评判对错,而非官自己来评判?

其实就是件很小的事情, 跟我们在大街上不小心走路撞到别人或踩到别人脚一样。 现在却总是搞成这个样子, 可见普通网友和论坛高层之间不信任及仇视到何等地步。  详情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状。 只要一参考到大陆现状, 马上就能得出结论是为什么。   因为论坛高层在大陆也就是个P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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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2:31: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22-12-2011 11:21 发表
你真能折腾的。


1,在当时的语言环境下,你对我使用“这厮”这词,就是骂人的意思,这个在帖子里多次解释了,我现在还是这样认为;
2,我当时只是警告了你,并没有象你所说的禁言30秒,这个说法很幽默。我 ...


噢,你还是昨天的那个你呀,不过,今天这事请你回避,如果,是你的责任,那就上传去指定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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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2-12-2011 13:09: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22-12-2011 10:56 发表

民告官是不是应该有个独立的团体来评判对错,而非官自己来评判?

其实就是件很小的事情, 跟我们在大街上不小心走路撞到别人或踩到别人脚一样。 现在却总是搞成这个样子, 可见普通网友和论坛高层之间不信任及仇 ...

“官”其实也有不同的监督,比如斑竹是zht任免的,zht是5个人的投票;zht是议事员任免的,那是二十来人的投票;这二十来人,是大家选的。

这个机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至少是目前可接受的一个共识。要是有更好的办法,可以提案让议事员表决。但如果对这些人全部都不满意,就只能等下一届了。这个如果说中间操作有令人不满意的地方我想不可避免,但是完全否定说是假民主,那也不至于。

另外如果对一届的“官”不满意,这不奇怪。可是如果这么多届都觉得不满意,那就应该一起商量一下,议事员投票的时候怎么让大家真正选出大家想选的人来。如果大家多费点精力在投票前深入了解每个人的主张和观念,应该是会有些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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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2-12-2011 13:19: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2-12-2011 13:09 发表

“官”其实也有不同的监督,比如斑竹是zht任免的,zht是5个人的投票;zht是议事员任免的,那是二十来人的投票;这二十来人,是大家选的。

这个机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至少是目前可接受的一个共识。要是有更好的 ...

从上几次选议事员看,凡是报名的都选上了,有一个算一个,报名的这些人至少70%以上都是对目前的论坛现状满意,不满意的早就潜水了或者走人了,另外有个别异见分子进了议事院,不是被主流用砖拍跑了,就是被同化活了稀泥。

这里是论坛,不是真的国会大选,人家不满意的早就匿了,所以cello也别说这就是民意,那20个人5个ZHT根本就不能代表民意,真的想把大选搞好了,先想想怎么调动网民的积极性,怎么包容不同的声音。

当然了,青山为代表的主流人士说了,现在挺好的,这20来口子就代表了P民,不明真相的群众被一小撮企图通过攻击管理层,而进入管理层的分子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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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3:28: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22-12-2011 11:21 发表
你真能折腾的。


1,在当时的语言环境下,你对我使用“这厮”这词,就是骂人的意思,这个在帖子里多次解释了,我现在还是这样认为;
2,我当时只是警告了你,并没有象你所说的禁言30秒,这个说法很幽默。我 ...


我发现,值班秘书有一种典型的先动气状,他认为我骂他,可我为什么要骂他,我和他无怨无仇,他只是在尽他的责任,我为什么要骂他。

我只是针对BXX的事感到滑稽可笑,而且我已说这是个错别字,也发短信给他说:”不是针对任何人,只是想把事情理清“,而他也回信表示理解。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
引用:
我不是针对任何人,只是想把思绪理清。

原始短消息: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帖子被评分
理解。


而且这个板块没有编辑功能,错别字我不能改,这时,作为一个成熟的值班秘书,应该接受我的解释,帮我把字改过来,而不是想方设法和其他人争辩关于对那个错字的理解。从这点我认为值班秘书的管理素质还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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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2-12-2011 13:30: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2-12-2011 11:49 发表

从上几次选议事员看,凡是报名的都选上了,有一个算一个,报名的这些人至少70%以上都是对目前的论坛现状满意,不满意的早就潜水了或者走人了,另外有个别异见分子进了议事院,不是被主流用砖拍跑了,就是被同化 ...

报名就基本参选是事实,可是你说有比这样公开选举更好的办法,找出20来个人更代表民意吗?如果有的话很愿意听取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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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2-12-2011 13:33: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2-12-2011 11:58 发表


我发现,值班秘书有一种典型的先动气状,他认为我骂他,可我为什么要骂他,我和他无怨无仇,他只是在尽他的责任,我为什么要骂他。

我只是针对BXX的事感到滑稽可笑,而且我已说这是个错别字,也发短信给他说: ...

如果在警告之前你发个回帖解释一下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可是被当事人先看到,这个解释权也许就不仅仅是你。所以对方是否接受你的解释,得看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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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3:36: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2-12-2011 12:30 发表

报名就基本参选是事实,可是你说有比这样公开选举更好的办法,找出20来个人更代表民意吗?如果有的话很愿意听取你的建议


好的管理团队应该是个正3角形,而现在的管理好像是倒3角形,这样势必会有很多争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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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3:39: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2-12-2011 12:33 发表

如果在警告之前你发个回帖解释一下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可是被当事人先看到,这个解释权也许就不仅仅是你。所以对方是否接受你的解释,得看对方了。。。

这里就有一个宽容度的问题了。。再有了,为什么不想想,我为什么要骂他。没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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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2-12-2011 13:51: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2-12-2011 12:09 发表

这里就有一个宽容度的问题了。。再有了,为什么不想想,我为什么要骂他。没理由的。

这个在合法范围内我想我们是必须尊重个人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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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2-12-2011 13:52: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2-12-2011 13:30 发表

报名就基本参选是事实,可是你说有比这样公开选举更好的办法,找出20来个人更代表民意吗?如果有的话很愿意听取你的建议

公开选举是没错,也是民主的毕竟之路。要说这20多个人代表的就是论坛的主流,我也同意,只能说freeoz非主流的人全跑了,记得前几年论坛的主流还是内容建设,136,卡猫,虫子,梦房子这些内容建设者还出现在议事院,但cello有没有想过怎么论坛现在的主流就变成了政治斗争了?象Ray这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竟然能得到议事员大部分人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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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4:02:58 | 只看该作者
是呀,我就知道会这样,因为你也不能那他怎么样。。。自己都已心疲力尽的人儿。。。。真可怜,FREEOZ到了这种地步。

原帖由 cello 于 22-12-2011 12:51 发表

这个在合法范围内我想我们是必须尊重个人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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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2-12-2011 14:07: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2-12-2011 12:22 发表

公开选举是没错,也是民主的毕竟之路。要说这20多个人代表的就是论坛的主流,我也同意,只能说freeoz非主流的人全跑了,记得前几年论坛的主流还是内容建设,136,卡猫,虫子,梦房子这些内容建设者还出现在议 ...

我不去评论所谓主流是不是政治斗争的问题。非主流的问题,非主流现在是不违法,但是也没有特别办法保护非主流的声音一定能被听到,因为这个民主机制毕竟还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如果这方面你有什么高见,我很愿意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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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2-12-2011 14:13: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2/12/2011 13:30 发表

报名就基本参选是事实,可是你说有比这样公开选举更好的办法,找出20来个人更代表民意吗?如果有的话很愿意听取你的建议

论坛不是社会,论坛更不是国家, 何必非要搞那么复杂, 这个院那个会的,又为什么要搞那么多官出来。 经常发贴的在这里不超过100个人, 当官的却有20个。  我看除了技术员和版主,  其他的全部裁撤。论坛不是国家, 民意不需要谁来代表,每个人都代表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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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2-12-2011 14:16: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22-12-2011 14:13 发表

论坛不是社会,论坛更不是国家, 何必非要搞那么复杂, 这个院那个会的,又为什么要搞那么多官出来。 经常发贴的在这里不超过100个人, 当官的却有20个。  我看除了技术员和版主,  其他的全部裁撤。论坛不是国家, ...

还有70个是离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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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4:18:37 | 只看该作者
你到还会统计呀。。。
原帖由 mk82 于 22-12-2011 13:13 发表

论坛不是社会,论坛更不是国家, 何必非要搞那么复杂, 这个院那个会的,又为什么要搞那么多官出来。 经常发贴的在这里不超过100个人, 当官的却有20个。  我看除了技术员和版主,  其他的全部裁撤。论坛不是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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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2-12-2011 14:21:54 | 只看该作者
真要是少数服从多数, 也不会什么都要猪头内部协商说了算了。 就这么几百人的论坛非要搞民主集中制干什么呢。
论坛应该放开, 谁愿意吵就去吵, 版主只要活跃气氛,删除广告就行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骂不过人家是自己的问题, 你不给人骂的权利,就成了当官的问题。  所以领导越来越难当, 义务劳动还要给人骂, 领导也委屈不是,这种吃了屎还要被人说占便宜的事我也很能理解。  

最近的矛盾都是领导个人能力问题造成的,而领导的个人能力又很难把关。 相对这个问题,  倒是论坛改革, 脱离乌托邦来的更实际有效。 别把自己当北朝鲜一样, 别老是标榜自己是神, 脱掉遮羞布承认自己是个人了这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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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2-12-2011 14:4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22-12-2011 12:51 发表
真要是少数服从多数, 也不会什么都要猪头内部协商说了算了。 就这么几百人的论坛非要搞民主集中制干什么呢。
论坛应该放开, 谁愿意吵就去吵, 版主只要活跃气氛,删除广告就行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骂不过人家是 ...


你说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怎么实现民主,或者是干脆不要民主的问题。我想民主不是一个选择,而是因为论坛属于大家决定的。但是怎么管理,可以更集中些还是应该更分散些,这些都是可以讨论的。但是如果说完全不要民主,论坛私有,我想除了私有的那个人以外谁也不会同意的。话说回来,也许老mite当年创立这个论坛的时候宣布是他拥有,也没有这个问题,但当年他不但没有还把这写到基本法里面了,所以纵使不排除老mite悔青了肠子的可能性,这一点也改变不了了。

另外一个问题是管理尺度的问题。我觉得这个首先应该依照明文的规定,这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的,去用规定来代替主观化的判断。但是这些死的规定虽然有相当的指导作用,也不可能是全能的,最后还是要靠具体每个管理者的独立判断。而这个个人判断或几个人投票的集体判断,就完全看个人了。我觉得至少我们建立了一个框架去限制个人的喜好不能随意发挥。框架内怎么发挥,我就只能代表我自己的执法风格,无法去评论别人的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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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4:56:15 | 只看该作者
好了,本来还想这如何可以帮着改变一下结构的,按现在的状况,根本不可能改的动。。。

几年以后现状还是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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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2-12-2011 14:57: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2/12/2011 14:56 发表
好了,本来还想这如何可以帮着改变一下结构的,按现在的状况,根本不可能改的动。。。

几年以后现状还是不会改变。。。

FREEOZ只是一撮追求乌托邦的人的试验田而已, 而网友们只是一群猴子鸡和老鼠。  很多人不想再做老鼠了,就离开了。 然后不断的有人被这个乌托邦吸引,进来继续充当着猴子鸡和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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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2-12-2011 15:00:11 | 只看该作者
小白鼠想倒过来教研究员怎么做?  仔细一想就知道现在发生那么多冲突是为什么了, 这几年出了那么多事情是为了什么了,有些月经贴一浪一浪的来是为什么了。  也跟你一样看清了未来, 心一冷就跑去隔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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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聊 + 20 嗨,这不,看着那些温和派很辛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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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5:10: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22-12-2011 14:00 发表
小白鼠想倒过来教研究员怎么做?  仔细一想就知道现在发生那么多冲突是为什么了, 这几年出了那么多事情是为了什么了,有些月经贴一浪一浪的来是为什么了。  也跟你一样看清了未来, 心一冷就跑去隔壁了。


隔壁有同城聚会嘛,要不咱们忽悠插里把FREEOZ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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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2-12-2011 15:14: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2/12/2011 15:10 发表


隔壁有同城聚会嘛,要不咱们忽悠插里把FREEOZ买下来。。

这事我跟插里提过, 可惜现在论坛人气那么差。 已经是癌症晚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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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2-12-2011 15:17:45 | 只看该作者
FREEOZ作为一个论坛,是不可能实现现实版的民主的,如能实现高效率的“共治”已经是非常不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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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2-12-2011 15:3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我无聊 的帖子

即使是用“这厮”,那个贴后面好几个同学都引经据典诠释过了,
不是攻击,主要是“小子”的意思,不应该警告。
不过值班秘书说了,他四十多了,不是小子了,这点我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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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聊 + 5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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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2-12-2011 15:31: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22-12-2011 14:14 发表

这事我跟插里提过, 可惜现在论坛人气那么差。 已经是癌症晚期了。


哈哈,那就更好办了,这样可以用很低的价钱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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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2-12-2011 15:31:3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论坛是个小众论坛,那么还以理想主义治理论坛,因为聚在一起的都是有想法相同的人,但FREEOZ是个共有的大众论坛。

FREEOZ要分清“基本法”与“民主”追求之间的关系:
FREEOZ是个虚拟社会,参与者的网上行为与现实生活的有巨大差异,FREEOZ所掌握的资源永远不可能形成“民主”所需要的系统制度,FREEOZ选举所产生的管理层也无法像现实社会的选举所产生的社会管理机构那样有代表性、公信力..........
所以在FREEOZ,宣扬以“民主”为治理论坛的宗旨,是过于理想主义了,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不可实现的。这种宣传也造成网友对论坛的期望值过高。过高的期望值与千苍百孔现实之间的落差,是论坛争议不断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FREEOZ,如能以“基本法”为纲,实现以多数投票为标准的高效率“专制”(或说是有限的“民主”共治),是比较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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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untuhk + 50 比较中肯的建议。
我无聊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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