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ason00 于 28-11-2011 14:11 发表
这帖精化了,不容易,搂主努力付出的结果。当然,要我请客还为时尚早。我的问题是:论坛的哪些人,如何操作去注册NGO?能具体谈谈吗?
Who:ID,职务,人群。。。
How:Steps 1,2,3。。。
哇,客也不请,工资也不付,要叫我干活呀
首先要声明, 我不是在努力付出, 我是在努力打发时间. 前面修电脑竟然没人帮我 , 这贴发完,我就不吱声了.
前文都有说过的,不认真学习的家伙.
澳大利亚NPO的主要形式有:
正式登记的NPO
不登记的NPO
慈善信托
有担保的有限公司。
一\不登记的NPO
不登记的NPO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用全体成员的名义签订合同,但要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还可扩大到民事侵权责任。不登记的NPO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没有明确NPO一定要注册。
不登记的NPO不得以非法目的成立,而且在其章程中要具有强制性分配其收入的条款,以便被视为非营利机构。它也可以从事商业活动,但如果它将红利分配给其成员,就有变成营利组织可能,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理。
不登记的NPO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可以参与以影响立法和以选举为目的的活动。选举活动和候选人员要遵守选举法。
不登记的NPO由于不受法律的管辖,所以往往特别需要自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但这种自律并不是个个不登记NPO都做得好的,如有的就不向公众提供所得税报告,有的内部管理混乱,争议不少,有的理事会缺乏责任等等。(这是通病)
澳大利亚公司法对不登记的NPO有限制措施,禁止成立多于20个人、为团体或其成员谋取利益的不登记NPO。
是否为成员谋取利益,澳大利亚证券委员会有一个指标,看其资产、年收入和雇员的多少。
不登记NPO,如果需跨州开展活动,需向公司法协调机构和澳大利亚证券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
这些限制性条款,迫使不登记NPO采取法人登记形式。
没有法律规定不登记的NPO的资金使用方式,但一般地都将其资产的一定比例用于本社团的目标等等。不登记的NPO内部管理也没有法律规定。
不登记NPO的领导成员,通常是通过会员会议投票选举出来的,任期一般一年至三年。也有的会员是终生的。理事会以上成员如果不能胜任,通常会受到章程的制裁。根据章程的规定,理事会成员如破产、患精神病、犯了严重罪行等,全体会员可以会员大会上,予以罢免。
如需要复议,法院一般是不会介入的。只是一般不会介入,其意义就是不主动介入.但有要求,就会介入.
不登记的NPO一般都在其章程中规定了解散的程序。如果不登记的NPO的成员一致同意解散,他们还可以制定解散的程序。如果解散的决定是由多数表决通过的,且章程中规定有解散程序,则必须按该程序办理。
简单再摘出来一下,上面的是没登记的,就是你们现在的形式.
下面是要登记的,就是你们可能想做的形式.
NPO在政府哪个部门登记,取决于NPO的组织形态。不同的组织形态有不同的登记管理方式。每个州的NPO登记管理的法律既有相同的,又有不同的,有的甚至差别很大。各州均有允许建立正式登记的NPO的法律。
各州都有一个登记机关,一般设在司法部内,通常由一位部长负责这个部门的工作。
大多数法规对会员的最少数量、登记费、宗旨和章程有明确要求,同时还要求填写完备的申请书等等。
在经济方面都规定,NPO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在会员中私分财产,全部利润要用于与宗旨相符的事业。也有的州甚至不允许NPO参加任何经营活动。
澳大利亚NPO的章程中,普遍规定了会员的权利,以及会员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解决办法。如果发生争议,会员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澳大利亚有的州制定了NPO的会计和审计的标准,这对于NPO的财务管理是非常有用的。正式登记的NPO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理事会和全体大会的次数、时间和形式,还要规定选举办法,理事会成员需2至3人提名。变更理事会成员,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州司法局备案。
澳大利亚的NPO可以自行解散。各州规定,财产清算标准,可参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每个州的法律对剩余财产的规定是极不相同的。在昆士兰和维多里亚州,可以按照团体章程规定或者会员通过的专门决议来处理剩余财产,而在其他州,任何处置方案,都要得到法院批准,而且有些情况下政府要严格管理。
NPO注销或兼并前,由指定注册会计师进行财务审计,剩余财产由法院判决移交同类NPO,然后收回法人证书。如资不抵债,由指定注册会计师向法院起诉,有法院判决。如果营利组织兼并NPO,NPO的财产不得私分,需用于与其宗旨相同的事业,或存入银行。
为了在登记时容易取得免税资格,大多数NPO在章程中规定,解散时将剩余财产移交给同类具有免税资格的NPO。
鉴于各州地方NPO法规差别较大,有的专家和学者提出统一全国NPO登记管理的法律,在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先统一主要登记管理内容。
简而言之,要做注册的.
第一步,是先问清在哪个问门注册,
第二步,到对应的部门,获取对注册NPO的组织要求
第三步,根据政府对组织的要求,修改章程(你们是基本法),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
第五步,核对相关文件,看看申请材料是不是符合要求.比如财务呀,别搬了石头砸自已的脚.注册了,就要依法依规的,到时如果财务不规范,法人代表是要被抓去承担责任的.基于财务专业化的要求,建议你们要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做组织财务.并要给予报酬. 因为规范化的财务, 工作量不可小试.
第六步了,才是抱着材料去注册.
比如组织机构中,管理层人员的组成,等等,都是在第二步中,获取相关资料后,依法依规做的.
依法做事,但是要认真做.因为这是有法律责任的.
切记,好心,不见得都能办好事. 有时好心反而办坏事.
这一点,尤其要注意在财务方面.按我经验看,这是很容易犯错的.因为澳州的财务是依申报.
其它的,你自已定啦,不请我吃饭就算了
不肯修电脑 ,你不用你的专长义务义务, 不肯"被义务"呀, 那俺为什么要"被义务呀",何况 说澳州的NPO成立,还不是俺专长的也
至此为止,立贴为证, 不肯修电脑 ,等俺酿了蜂蜜酒再回来看看家园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