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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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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FreeOZ论坛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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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17-10-2011 13:41:17 | 只看该作者
你得了吧。枪毙就永久封禁了。临时封禁就等于抓起来了。

抓起来了,还能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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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13:51:10 | 只看该作者
那你把人逼走呢?
和文革时红卫兵把俞大絪上衣剥除,
然后逼得她服药自杀,不是一个路子?

五年了,你剥了多少人的上衣?你逼死了多少人?
你还要逼死多少人?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13:41 发表
你得了吧。枪毙就永久封禁了。临时封禁就等于抓起来了。

抓起来了,还能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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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13:55:16 | 只看该作者
你数一下青山手下的亡灵,然后再支持不迟。

一两年前,我并没有激烈的批评这种不智的做法。
我当时的说法是:青山的这个主张虽然和我的理解很有差别,但也算是一个尝试。
但两年来,我看着很多有水平有能力有热情有兴致的人,一一离去,我就知道,问题远比我想象中大。

原帖由 ingeer 于 17-10-2011 13:40 发表
反對派比較喜歡發言,青山同學比較吃虧
因為agree所以沒什麼要說,只是support青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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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17-10-2011 13:57:43 | 只看该作者
赶紧选一个法官出来,FREEoz 赶紧成立一个法院。民主世界不能没有法官, 我看freeOZ是个无王管的丛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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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17-10-2011 13:57:4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目前论坛主流观点是自杀是因为神经不粗壮或者不能正确面对批评。反正,不是轮奸致死是不算的。
原帖由 key 于 17-10-2011 13:51 发表
那你把人逼走呢?
和文革时红卫兵把俞大絪上衣剥除,
然后逼得她服药自杀,不是一个路子?

五年了,你剥了多少人的上衣?你逼死了多少人?
你还要逼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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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13:58:49 | 只看该作者
还要说,剥你上衣是因为你脸上有青春豆。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17-10-2011 13:57 发表
目前论坛主流观点是自杀是因为神经不粗壮或者不能正确面对批评。反正,不是轮奸致死是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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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17-10-2011 14:01:5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FreeOZ的一审法院是版主,上诉法院就是zht,再上诉就议事院。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17-10-2011 13:57 发表
赶紧选一个法官出来,FREEoz 赶紧成立一个法院。民主世界不能没有法官, 我看freeOZ是个无王管的丛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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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14:04:49 |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的。
因为做言论判断本身就很难,
而在一个论坛里,无论你设立什么样的位置,总有一个最高位置,
到了这个位置,就只能丛林法则,比谁脸皮更厚了。

你看老大卫从各个角度思考一遍,但有个人一句:我和他的分歧在于法治。
那上老大卫就只能找个地缝钻去了。

其实他和老大卫的分歧根本不在法治,而在于老大卫认为人性很重要,他认为人性是多余的。
他直接把老大卫思考的人性定位为专制的苗头,狠打狠批。
但老大卫也有苦难言,因为他的文章里的确出现了“专制”这两个字。
然后就被狠批至死了。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17-10-2011 13:57 发表
赶紧选一个法官出来,FREEoz 赶紧成立一个法院。民主世界不能没有法官, 我看freeOZ是个无王管的丛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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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17-10-2011 14:05:03 | 只看该作者
我把谁逼走了?我除了在某些人挑起争议的时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为FreeOZ管理团队的行为辩护,我有人身攻击么?我有任何违规的发言么?

走的这些人,随时都可以回来,只要不违规,我又不会去主动找他们。看看这个家园版,什么时候是我在挑起争议?

什么叫上纲上线?难道他们莫须有的指控,我还不能回应了?

原帖由 key 于 17-10-2011 13:51 发表
那你把人逼走呢?
和文革时红卫兵把俞大絪上衣剥除,
然后逼得她服药自杀,不是一个路子?

五年了,你剥了多少人的上衣?你逼死了多少人?
你还要逼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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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17-10-2011 14:05:52 | 只看该作者
怎么都看明白,到底为什么要吵。简单生活,快乐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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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14:09:36 | 只看该作者
你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论坛。

我不妨说白了,我一样在尝试剥你上衣,但问题是,你的上衣剥了脸皮一样挂得住!
只要你一天没有羞愧感,你一天就是无敌。
去哪里上诉?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14:01 发表
现在FreeOZ的一审法院是版主,上诉法院就是zht,再上诉就议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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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刚 + 5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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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17-10-2011 14:12:50 | 只看该作者
你就绕吧。你说的这些,都是些人治的概念。可惜FreeOZ这里不是人治,而是法治。

另外提醒你一下,你这些发言起码算恶意嘲讽了。

原帖由 key 于 17-10-2011 14:09 发表
你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论坛。

我不妨说白了,我一样在尝试剥你上衣,但问题是,你的上衣剥了脸皮一样挂得住!
只要你一天没有羞愧感,你一天就是无敌。
去哪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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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14:14:04 | 只看该作者
说了你不懂论坛,你还不认。

你开着论坛的门,别人就会回来了?凭什么回来这样再让你再侮辱一次?

你可以信口开河的侮辱其他论坛的管理员,还叫我回去华南木棉找站长挑战试试看,连这样的话都说得出来,可想而知你是何得的脸皮,何等的不分黑白了!

你侮辱其他论坛的管理员这笔我还没有和你算清呢!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14:05 发表
我把谁逼走了?我除了在某些人挑起争议的时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为FreeOZ管理团队的行为辩护,我有人身攻击么?我有任何违规的发言么?

走的这些人,随时都可以回来,只要不违规,我又不会去主动找他们。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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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17-10-2011 14:15:26 | 只看该作者
从来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反对版主,是因为版主是个有工资的好职业?版主是个可以以权谋私的好官位?

但是我知道新足迹网的默写版主,是不让人家揭发骗人的华人中介的。我想这应该是恶劣的个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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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14:17:06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FreeOZ的言论自由?

我提醒你一下吧,我这里话发在任何一个论坛里都是精华,都会入精华区放上几年,被站长们学习的。
就你这水平,理解成嘲讽!还言论自由。。。。。咳!


原帖由 青山 于 17-10-2011 14:12 发表
你就绕吧。你说的这些,都是些人治的概念。可惜FreeOZ这里不是人治,而是法治。

另外提醒你一下,你这些发言起码算恶意嘲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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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14:20:34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算是。
你可以和他们私下交流一下到底是怎样一回事,
如果实在不行,就用脚来投票。

其实反对班竹是常有的事,再公正的论坛,一样天天有人叫骂斑竹。
但象FreeOZ那样一群管理员围着群殴一个离职的管理员,真的很少见,简直就是罕见。

原帖由 HenryWang 于 17-10-2011 14:15 发表
从来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反对版主,是因为版主是个有工资的好职业?版主是个可以以权谋私的好官位?

但是我知道新足迹网的默写版主,是不让人家揭发骗人的华人中介的。我想这应该是恶劣的个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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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17-10-2011 14:21:15 | 只看该作者
算了吧,2位朋友,
之前看你们的发言都属于平和理性的,相互不爽就当不认识吧,辩论谁也说服不了谁的。
冤冤相报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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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17-10-2011 14:27:33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和我自己无关,纯粹就是看了不爽,所以跑出来说两句。
有人自认 5 年来公正、民主、法治,
却逼走同事无数 —— 当然,要数还是数得过来的。
一个皇帝都懂得反身自躬,好好想想到底是不是自己哪些地方失德,
他倒好,一个伟光正的大帽往自己头上一戴。。。。

民主?法治?无情无义,侮人无数倒是真的。
连mason一个简单的反思贴,都可以一大顶“专制”大帽摔过来压死,
还问他什么时候逼死过人。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17-10-2011 14:21 发表
算了吧,2位朋友,
之前看你们的发言都属于平和理性的,相互不爽就当不认识吧,辩论谁也说服不了谁的。
冤冤相报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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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17-10-2011 14:52:4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绒妹也要吃饭啊,不要揪着不放了,骗倆钱也是为了糊口阿~!
原帖由 HenryWang 于 17-10-2011 14:15 发表
从来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反对版主,是因为版主是个有工资的好职业?版主是个可以以权谋私的好官位?

但是我知道新足迹网的默写版主,是不让人家揭发骗人的华人中介的。我想这应该是恶劣的个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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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17-10-2011 14:53:00 | 只看该作者
shut up,all you g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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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dump + 2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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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17-10-2011 14:53:4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贴我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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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17-10-2011 15:13: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ey 于 17-10-2011 14:09 发表
你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论坛。

我不妨说白了,我一样在尝试剥你上衣,但问题是,你的上衣剥了脸皮一样挂得住!
只要你一天没有羞愧感,你一天就是无敌。
去哪里上诉?




所以嘛,你还在这里讲什么。

都去干点正经活吧。要是没有工作的我介绍你们找帅克,他有洗碗工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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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17-10-2011 15:35:36 | 只看该作者
Freeoz 是法治?我可不认可。又是被告,又是法官。怎么治?我投诉版主mite,有人理过吗?
我投诉被封的事,看看马婶的回复。典型的共产党官腔。
跟共党专制有什么区别,法律只是对非管理层的网友。对高官没人执行。mite 对虫子骂得那么爽,有人执法吗?mite 和我对骂,已经有议员提出异议,最后mite还是无法无天。这是最明显,最基本的例子。
青山,你可以一只眼开一只眼闭着。
还有那些议员代表过多少基层发言呢?
最有代表性的是 太阳花开:我现在基本不进内版了。 这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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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 + 20 对于mite的问题,我说得够多的了。但是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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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17-10-2011 15:38: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91联队帅克 于 17-10-2011 14:53 发表
shut up,all you gays.


本来都不说了,你这么一提,大家发言更积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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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宝贝 + 20 你太搞笑了!
小金刚 + 2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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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17-10-2011 16:21:16 | 只看该作者
青山 威望         +20 对于mite的问题,我说得够多的了。但是这里 ... 17-10-2011 16:12

青山也够狡猾的了,就这样给我一个回复。与共党的发言人没什么区别。
一句“你去找相关的部门”就把问题踢得无影无踪。太极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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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17-10-2011 16:36:05 | 只看该作者
FreeOZ有决策体系,我作为管理团队的一员,发现问题的时候已经提出来了。该争取的也争取了。在我权限范围内做了该做的事。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17-10-2011 16:21 发表
青山 威望         +20 对于mite的问题,我说得够多的了。但是这里 ... 17-10-2011 16:12

青山也够狡猾的了,就这样给我一个回复。与共党的发言人没什么区别。
一句“你去找相关的部门”就把问题踢得无影无踪。太极高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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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17-10-2011 17:17:04 | 只看该作者
key是不是刚刚做完一个project,正在修整中, 感觉很空闲很轻松的样子啊,羡慕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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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17-10-2011 18:41:1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应该申请成为议事员,这样可以看到每件事情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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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17-10-2011 18:46:5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内版真是害人啊,我这等想围观的群众看不到啊
原帖由 freshfish 于 17-10-2011 18:41 发表
楼主应该申请成为议事员,这样可以看到每件事情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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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17-10-2011 19:07: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17-10-2011 15:38 发表

[quote]50#  发表于 17-10-2011 14:53  只看该作者

shut up,all you gays.

本来都不说了,你这么一提,大家发言更积极了。。。 [/quote]
大家为了证明自己不gay,都不敢shut up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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