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2530|回复: 3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两位女士的事情圆满落幕,我再来纠缠下管理层。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5-7-2011 02:34: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以下是管理层人员在“正式弃用laurel_dyf这个ID”贴中的发言汇总:
KALALA:没有必要弃用,实在不行改个名字就好了.我可以帮你申请

我爱polo:别走啊,哎,我原来这么不会劝人,是不是因为我说得话啊,偶请你吃饭赔罪

ubuntuhk:formatc对楼主道歉了: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67956-1-1.html
我也会建议论坛对保护论坛网友的隐私立一个规矩,以后若还有拿网友的隐私说事的管理团队成员应该引咎辞职。
最后,期望laurel_dyf可以重新考虑继续使用这个id,论坛珍惜每一个id(spam除外)
这是formatc补充的道歉,大家自己判断吧

老顽童:混论坛,稍微有点个性,肯定有不喜欢和不被喜欢的人。
请为了喜欢自己和自己喜欢的人留下!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老顽童 + 5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15-7-2011 02:35:3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管理层人员在“ laurel_dyf,对不起!请不要离开!”贴中的发言汇总:‘

关毅仁:好格格。

KALALA:赞小格,有些人说内版护短,可我所看到的,是一边都知道小格在电话里泣不成声,一边还劝她公开道歉.FREEOZ,我们为你已经做到这个地步了!
这句话我认为没有不妥。这件事放在别的论坛,也许没人当回事。但在FREEOZ,为了维护这个论坛,维护这个管理团队的公信力,我们站在平时有说有笑,在内版共同为FREEOZ出谋划策的同僚的对立面。甚至为了挽回一个ID而可能失去一个ID。
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吧!建议管理员将本贴报告给laurel_dyf。然后锁贴吧。
从一开始内版就认为是小格的错误。这点是没有争议的。我知道的小格是正义感强,感性又有点冲动的女孩子。所以当误会为另一个人的时候她才言语失控。做为中间人,我在外版也一直站在laurel_dyf这边。只是希望大家理解,别再发酵这个话题了。我不想因为这个误会导致任何一个人离开。
FREEOZ正是把这件事当回事,才有的这个结果。不是我说大话,能做到这个的论坛,还真不多!

ubuntuhk:希望这次的事件是对所有管理团队成员的一个警示,任何管理团队成员绝不应该拿网友的个人隐私说事,否则论坛就没有任何公信力可言。
这个误会很大,对Laurel伤害也很深,建议ZHT给formatc记一次警告
formatc是个心直口快的人,我和她算是有过一些交流,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多心计,但是这次的事情,确实是她的一些主观情绪影响了判断力。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Ray和Wendy:我赞同,format态度是好的,行为的确有错

老顽童:同意帅克说的,Formatc是个任性的年轻女孩。这件事Formatc已经道歉了,在此记警告一次,大家多包涵吧。
也再次希望Laurel留下,这个ID为了这么多人的喜欢和支持更要留下。
也感谢在这次事件中保持热心和关心的各位坛友,给当事双方一些平和的空间吧。

mite:我就说是误会

liyuefu:非常赞叹楼主的勇于认错的态度。知耻近乎勇。向楼主学习。
这个帖子已经报告给laurel_dyf了,相信她看了会有感触的。
这个帖子的目标已经达到了,为了避免这样真诚的道歉变成水贴,我把这个帖子锁了。
老顽童建议打开,打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15-7-2011 02:52:58 | 只看该作者
对比一下:
1、laurel_dyf是受害者,严重到声称要弃用原始id,需要安慰,需要挽留,4位管理层发言,3位有安慰话语。
2、formatc是肇事者,需要批评,需要教育,7位管理层发言,6位有表扬或安抚话语,1位打酱油路过。
孰厚孰薄,各位看官再比较下回复内容应该一目了然。
ps,个人认为各位管理层言论可作为议事园得票数的一个验证,各位可以留心下。
本人不才,只想到了一个xx相护来解释这种文化现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15-7-2011 02:55:31 | 只看该作者
再次证明了帮亲不帮理的确是人之常情。。。大家都看开点。。。太当回事了难免会受伤,蛋定是王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15-7-2011 02:58:26 | 只看该作者
忘了赞一下楼主的分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15-7-2011 03:01:07 | 只看该作者
formatc已经道歉,态度正确,是否能真正吸取教训还有待观察。
同时也希望formatc能及时兑现对本人的另一项承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15-7-2011 03:4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15-7-2011 08:57:11 | 只看该作者
有话好好说

[ 本帖最后由 mason00 于 15-7-2011 08:52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5-7-2011 10:11: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rban2000 于 15-7-2011 01:52 发表
对比一下:
1、laurel_dyf是受害者,严重到声称要弃用原始id,需要安慰,需要挽留,4位管理层发言,3位有安慰话语。
2、formatc是肇事者,需要批评,需要教育,7位管理层发言,6位有表扬或安抚话语,1位打酱油路过 ...


这个事我昨天也想说来着,尤其是卡猫那段话给人感觉是要伤害了别人的人道歉这么一个的要求,付出了巨大牺牲一样。后来想想算了当事人都已经放下了就算了。
弃用id什么的,人都有脑子发热口不择言的时候,就别纠缠了吧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老顽童 + 5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15-7-2011 11:45: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15-7-2011 12:13:42 | 只看该作者
懦夫只敢揭别人的伤疤,只有正直的人才敢于揭自己的伤疤,当然不可能每个人都是正直的,尤其当他是一个有五千年文化底蕴的天朝人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laurel_dyf + 50 擦地哥V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15-7-2011 12:24: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anrong.cao 于 15-7-2011 07:57 发表
有话好好说

试验结果:
1。这种做法是很恶毒
2。这次管理层反应很快
3。没事儿别总拿道歉当恣意胡为的挡箭牌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emacs + 20 我很赞同!
xblues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15-7-2011 12:40:29 | 只看该作者
再次证明了很多“不可收拾”的冲突起因都不大,之所以最后不可收拾是因为当事人失去理智意气用事造成事件升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15-7-2011 12:45:27 | 只看该作者
L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15-7-2011 13:18: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zoz 于 15-7-2011 09:11 发表


这个事我昨天也想说来着,尤其是卡猫那段话给人感觉是要伤害了别人的人道歉这么一个的要求,付出了巨大牺牲一样。后来想想算了当事人都已经放下了就算了。
弃用id什么的,人都有脑子发热口不择言的时候,就别纠 ...

我这是在帮formatc,各位和事佬不要帮倒忙,陷格格于言而无信之困境。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Julia1993 + 20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15-7-2011 13:28:4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好来坞大片上续集了。支持吵下去,希望能炒出些建设性的解决方案。注意针对性及建设性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15-7-2011 13:40:44 | 只看该作者
LZ 你也真奇怪
这个有什么好奇的
哪里不是这样
是人的地方就如此
小格做过秘书
大家都比较熟悉的

我们这里还不错
小格一发言
就被“发现”
内板已经开始质疑和批评了
没有大家的批评
她会去发现搞错了人

你还要怎么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15-7-2011 13:54:54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大家开口前腰搞明白
这里斑竹 ZHT 都不是24小时

管理是极度松散了
ZHT投票 都要几天 因为不是同步在的
议员 30几个人 那更加是。。。

所以这次这个事情
管理团队已经是很重视
很积极
很快速了

我们不是TIGTAG是公司
我们是业余团队

请理解

最好的质疑办法 是你自己参与进来
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15-7-2011 14:06:06 | 只看该作者
继续扯搞错人~!!!
原帖由 mite 于 15-7-2011 12:40 发表
LZ 你也真奇怪
这个有什么好奇的
哪里不是这样
是人的地方就如此
小格做过秘书
大家都比较熟悉的

我们这里还不错
小格一发言
就被“发现”
内板已经开始质疑和批评了
没有大家的批评
她会去发现搞错了人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15-7-2011 15:02:4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mite 于 15-7-2011 12:54 发表
这里斑竹 ZHT 都不是24小时

管理是极度松散了
...


谁说不是24小时的? 我发的几个帖子马上就被管理了.

谁说管理及其松散? 这个不带枪,总有带枪的,管理层上下团结一致,你不上,我上,我不上,他上,面对阶级敌人,决不能手软。

Freeoz的管理层很有党的作风。管理层团结一致对付网友。

留下那些傻乎乎写帖子的,性觉的就用:如果你爱他,你就不要反对我 的口号进行糖衣炮弹。最后管理不了的就风沙。

然后管理团队面对自己积极参与吵架说:我也是女人,最女人难啊。

对于自己所犯的过错说:已经警告处分拉,就跟党员犯法,搞一个党内记过一样,脱掉一个马甲,毫发无损。

这年头,在FreeOZ唯一的出路就是从政,想要随便犯错误又可以逃脱惩罚就加入管理团队。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fatfish_cc + 2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15-7-2011 16:42: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austchen 于 15-7-2011 01:55 发表
再次证明了帮亲不帮理的确是人之常情。。。大家都看开点。。。太当回事了难免会受伤,蛋定是王道。


不赞同第一句,虽然管理团队做不到每个人期望的的公平公正,但认理这一点是大家的共识。

后面的话我觉得是对的,论坛上的事情,不能太执着,这也是我这些年在freeoz得出的一点感悟,别太当回事,生气了就把电脑合上,出去静一静,要想在通过论坛辩论来说服别人,往往是Mission Imposible。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stephen_wung + 20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15-7-2011 16:53: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anrong.cao 于 15-7-2011 13:06 发表
继续扯搞错人~!!!



难道不是搞错人?!

糊涂了 那是故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15-7-2011 16:54: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5-7-2011 14:02 发表


谁说不是24小时的? 我发的几个帖子马上就被管理了.

谁说管理及其松散? 这个不带枪,总有带枪的,管理层上下团结一致,你不上,我上,我不上,他上,面对阶级敌人,决不能手软。

Freeoz的管理层很有党 ...



你不是做着ZHT; 斑竹的时候
被处罚了

你的例子就说明你胡说八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15-7-2011 16:55: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辩论不需要说服别人,只要有枪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15-7-2011 17:12: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5-7-2011 15:55 发表
辩论不需要说服别人,只要有枪就行。



你有枪啊
还是ZHT枪
不是被卸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15-7-2011 17:1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mite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当猪头的时候,从来不用枪!

我一般是以理服人,不行,我辩论,还不行,我就骂人,拼了也不掏枪。

哪像现在的猪头们阿,动不动就掏枪,每名。别提我当过猪头,我嫌丢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15-7-2011 17:20:1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LZ的分析,事儿不大,伤害不小,什么小女孩,什么任性,什么弄错了,是不是在胡扯,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至于我等看客怎么想,重要吗?呵呵,这坛子,挺有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15-7-2011 17:30:34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还是道理
不是枪

你就不要误导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
 楼主| 发表于 15-7-2011 17:38:54 | 只看该作者
老麦,虫子,拜托你们不要到我的帖子里吵好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15-7-2011 17:46:12 | 只看该作者
楼歪了,锁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7-11-2024 06:48 , Processed in 0.058808 second(s), 4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