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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ay和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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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对NGO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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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30-5-2011 17:26: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53 发表

你清醒了?好我告诉你,征求创建人意见是符合道理的,你没征求,那就是鸠占鹊巢。或者说房客在没有征得房主同意的情况下自己签合同租房给别人。再有你自己看看你给我的第一个问题,仔细阅读一下,看看谁没劲。

老兄,到底是要让她知情一下就行了,还是要“征得同意”啊,你怎么一会儿变个样啊?
再说,隔壁管理员还是这里的房东吗?她有这个论坛的所有权,我们都是房客?

行了,你还是花点时间理一理自己的逻辑吧。我就不跟你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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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30-5-2011 17:29:11 | 只看该作者
不反对任何对论坛有积极意义的提议和讨论,
但就是弄不明白这个论坛的改变需要隔壁管理员同意是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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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30-5-2011 17:3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30-5-2011 16:20 发表
内容建设已经是内板的6大工作重点之一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8-5-2011 14:49 发表
也未必会把这些精力全部投到内容建设中去。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7-5-2011 15:51 发表
我谨庄严宣誓:我承诺没有在其它同类型网站以任何ID的名义担任现役管理职务;我承诺严格遵守《FreeOZ基本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程序;我已经充分了解了这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并且自愿承担这项义务,毫无保留之意,也决无推委之心。我必忠勤尽责,为执行我即将承担的职务到卸任。我在担任职务期间,作为一个诚实正直的人,尽自己所能,尽职尽责,尽力展现团队的合作精神,协助管理团队发展FreeOZ。宣誓人:Ray和Wendy


从你自己说的话来看,你已经违背了当初的誓言,失信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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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30-5-2011 18:32:57 | 只看该作者
天下  

原帖由 links 于 30-5-2011 16:30 发表






从你自己说的话来看,你已经违背了当初的誓言,失信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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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30-5-2011 18:41:15 | 只看该作者
失信于天下,请自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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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Ray和Wendy + 20 我确实也想到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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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30-5-2011 19:36: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6:26 发表

老兄,到底是要让她知情一下就行了,还是要“征得同意”啊,你怎么一会儿变个样啊?
再说,隔壁管理员还是这里的房东吗?她有这个论坛的所有权,我们都是房客?

行了,你还是花点时间理一理自己的逻辑吧。我就 ...

看来还没醒,你半路插话还挑别人毛病。创建者是一个人吗,不论知情也好同意也好,这事有人做过吗。你有格调你自己盖房子,看你的思维估计是从房顶开始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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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30-5-2011 19:5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aocheng 的帖子

半路插话挑别人毛病---这个是条罪名吗?
这么说这楼也不是你盖的,你自己又半路出来挑楼主毛病?
按你的逻辑你不是要打开一贴专门挑楼主毛病才对?

呵呵,跟有些人讨论挺有意思的,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一下子就破了,真逗。。。

我感觉你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所以拿不出站得住脚的理由。建议你先好好思考一下,想想自己反对什么、为什么反对,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经得起推敲。然后再过来辩论。不然人家一两句话就反驳到你没话说了,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推论人家什么时候喝多了什么清醒 了。。。
好苍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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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30-5-2011 20:01:38 | 只看该作者
或者再帮你理一下思路,
1.从你的发言基本上看得出你是反对论坛ngo话,理由是要咨询创始会员,
但是你好像还没想清楚,是要咨询所有的创始会员还是隔壁管理员1个人;
2. 咨询隔壁管理员,是只是让她知情、即跟她打个招呼就行了,还是要征得她同意。知情和征得同意都是你上面发言说到的,这2个词意思差别老大了。。建议你想清楚;
3. 如果只是要知情,你去跟她说一声,就说丝姐姐,我们那边不玩儿公有制(其实所有权从来不是公有制),该玩儿ngo了。那就满足你的要求的。其实也没多大必要,隔壁管理员也时常过来看看的,只是不发言罢鸟。。。
4. 如果要隔壁管理员同意才能改革,请说明理由。。。

希望以上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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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30-5-2011 20:09: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9:01 发表
或者再帮你理一下思路,
1.从你的发言基本上看得出你是反对论坛ngo话,理由是要咨询创始会员,
但是你好像还没想清楚,是要咨询所有的创始会员还是隔壁管理员1个人;
2. 咨询隔壁管理员,是只是让她知情、即跟她打 ...

真从房顶盖房子了,我的话你听不明白? 有人征求过创立人的建议,想法,同意。。。。。,是否有人做过,如果有再接。你总扯as,难道你只知道一个as?那你还不如问光头老麦。你的一二三,真的是房盖,房梁,再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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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30-5-2011 20:11: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9:09 发表

真从房顶盖房子了,我的话你听不明白? 有人征求过创立人的建议,想法,同意。。。。。,是否有人做过,如果有再接。你总扯as,难道你只知道一个as?那你还不如问光头老麦。你的一二三,真的是房盖,房梁,再地基? ...

不是你说隔壁的吗?
隔壁就一个管理员as啊。
你要说老麦何必让我们去隔壁问呢?
所以我说你还没想明白是要征求一个创始会员同意还是2个,3个,或是所有。。。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22 发表

就在隔壁,你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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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30-5-2011 20:12:32 | 只看该作者
你的话我是听不明白,明明你自己都没想明白,别人怎么听得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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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30-5-2011 20:13: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9:11 发表

不是你说隔壁的吗?
隔壁就一个管理员as啊。
你要说老麦何必让我们去隔壁问呢?
所以我说你还没想明白是要征求一个创始会员同意还是2个,3个,或是所有。。。


你现在是从天线盖房子了,还是顺着手电光往上爬,你自己提的as在前, 你看看我们谁先提的。一直在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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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30-5-2011 20:15: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5:20 发表

问谁?as,创始会员们?你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吗?

看在你从天线建房子的份上,帮你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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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30-5-2011 20:16:04 | 只看该作者
aocheng以老前辈的身份代替创建先驱向我们问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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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30-5-2011 20:18: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30-5-2011 19:16 发表
aocheng以老前辈的身份代替创建先驱向我们问罪呢。

你在这里煽风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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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30-5-2011 20:20: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9:13 发表

你现在是从天线盖房子了,还是顺着手电光往上爬,你自己提的as在前, 你看看我们谁先提的。一直在喝?

我是问你啊,然后得到你的肯定,并且要求我去隔壁找的啊。
然后你又强调找创始会员,跟他是那个论坛的没关系。自己的话又不记得了啊?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31 发表

好好思考一下你问问问题,你要找创始人,和他是哪个论坛的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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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30-5-2011 20:21:20 | 只看该作者
果然是“老”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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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30-5-2011 20:24: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9:20 发表

我是问你啊,然后得到你的肯定,并且要求我去隔壁找的啊。
然后你又强调找创始会员,跟他是那个论坛的没关系。自己的话又不记得了啊?


你还在天线上?前朝也有:“不孝子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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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30-5-2011 20:24: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30-5-2011 19:16 发表
aocheng以老前辈的身份代替创建先驱向我们问罪呢。

老会员杀红眼了,连你一块儿批了。

老会员今天带来的娱乐感真令人满足。我先下了,马嫂顶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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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00 + 20 我顶住,你要参加征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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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30-5-2011 20:26: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9:24 发表

老会员杀红眼了,连你一块儿批了。

老会员今天带来的娱乐感真令人满足。我先下了,马嫂顶住啊。。。

你还要找人来垫背,品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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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30-5-2011 20:33:30 | 只看该作者
别吵了
怎么走都是路
等过几年回头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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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主| 发表于 31-5-2011 00:07:5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对于创始元老,应该创立一个名人堂(类似NBA名人堂)来纪念,包括也可以纪念一些有过突出贡献的,现在已经离开的同志。
但一是一,二是二,现在不是帮会时代了,资历肯定不能取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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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31-5-2011 00:11:1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赞同。对于以往的贡献,应该以荣誉来回报,而不是以权力来回报,更不能以特权来回报。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30-5-2011 23:07 发表
其实对于创始元老,应该创立一个名人堂(类似NBA名人堂)来纪念,包括也可以纪念一些有过突出贡献的,现在已经离开的同志。
但一是一,二是二,现在不是帮会时代了,资历肯定不能取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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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31-5-2011 14:02: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5-2011 23:11 发表
非常赞同。对于以往的贡献,应该以荣誉来回报,而不是以权力来回报,更不能以特权来回报。



青山同志,我发现了你的一大爱好,就是喜欢自己抽你自己的嘴巴。

请解释说明一下青山同志托名请假不履行议员的工作义务却有充分的时间在论坛扯皮的特权现象。是网友给你的特权吗?是议事院给你的特权吗?

先把你自己身上的特权处理干净,再去说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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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31-5-2011 20:28: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5-2011 23:11 发表
非常赞同。对于以往的贡献,应该以荣誉来回报,而不是以权力来回报,更不能以特权来回报。


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 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制;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 你和他讲国情,他和你讲接轨; 你和他讲接轨,他和你讲文化; 你和他讲文化,他和你讲孔子;你和他讲孔子,他和你讲老子;你和他讲老子,他给你装孙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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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31-5-2011 21:09:37 | 只看该作者
基本法有规定请假不可以发言么?这叫特权?

原帖由 links 于 31-5-2011 13:02 发表


青山同志,我发现了你的一大爱好,就是喜欢自己抽你自己的嘴巴。

请解释说明一下青山同志托名请假不履行议员的工作义务却有充分的时间在论坛扯皮的特权现象。是网友给你的特权吗?是议事院给你的特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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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31-5-2011 21:3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6 青山 的帖子

请假可以不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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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31-5-2011 23:30:59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没有投票。

原帖由 NEWGAY 于 31-5-2011 20:39 发表
请假可以不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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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1-6-2011 16:1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30-5-2011 23:11 发表
非常赞同。对于以往的贡献,应该以荣誉来回报,而不是以权力来回报,更不能以特权来回报。


拉倒吧,你们搞ngo尊重这些人了吗,那叫知情权,不是特权,你整天在这里扯淡。还弄出帮会,你别胡乱抹黑了。还什么名人堂,这个堂就你们有资格进啊,估计你下回8宝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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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1-6-2011 16:2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30-5-2011 23:07 发表
其实对于创始元老,应该创立一个名人堂(类似NBA名人堂)来纪念,包括也可以纪念一些有过突出贡献的,现在已经离开的同志。
但一是一,二是二,现在不是帮会时代了,资历肯定不能取代权限。


称呼元老为ass?
这么称呼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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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Ray和Wendy + 20 你太搞笑了!
老顽童 + 2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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