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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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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所有捐款人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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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9-5-2011 12:48: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1:42 发表
你这话有何依据?议事院每个人投票都根据自己的思考。

议事院经过公开公正的大选产生。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代表权?

难道你的观点比选举产生的议事院更有代表权?





  我说的话语权, 就是 说白了,就是就你声儿大, 我始终没研究明白你是怎么练到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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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9-5-2011 13:11:48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出来解释清楚一些问题。因为这里不少人都有误解或者在故意误导别人。

议事院并不是谁声大听谁的。我坚决反对的提案通过的也很多。我支持的提案没通过的也不少。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1:48 发表




  我说的话语权, 就是 说白了,就是就你声儿大, 我始终没研究明白你是怎么练到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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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9-5-2011 13:16:36 | 只看该作者
是呀,不能只谈想法。基本法是具体的,议事院是具体的,ngo也是具体的,它们都有不足,请各位朝着既定方向努力。不是有问题就把现有的推翻,又没有具体的东西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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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9-5-2011 15:12:03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你搞个比NGO更复杂的方案来替代?
更何况你的想法能得到多少议事员的赞同,还是未知数。


原帖由 mite 于 29-5-2011 02:01 发表
所以我说NGO有问题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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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9-5-2011 15:12:03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你搞个比NGO更复杂的方案来替代?
更何况你的想法(变议事员公投为所有“贡献者”公投)能得到多少议事员的赞同,还是未知数。
再何况这个贡献者公投的想法,就完全有公信力了吗?(外板还有人说只要发帖,都是贡献,都有权投票呢)

我宁愿抓住已经存在并被绝大多数议事员赞同的NGO方案,即使有人质疑,面对并解决就是了(哪怕有极个别人要求退还捐款)
至于怎么进一步完善和发展NGO功能,怎么面对和解决可能产生的问题,怎么在实体化以后改革论坛管理体制,你也可以一起参加进来。


原帖由 mite 于 29-5-2011 02:01 发表
所以我说NGO有问题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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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9-5-2011 15:42:16 | 只看该作者
想搞ngo的可以自立门户,不要和现在的freeoz掺和到一起,这一点如果有异议,问问当年和mite一起创立freeoz的朋友答不答应。如果少了当年任何人的一票都不应该通过。想搞好现在的freeoz与成不成立ngo没有关系,想来的朋友就是有能力就帮助需要帮助的朋友,无这种能力看帖也是支持。另外那个zht,版主带头吵架,立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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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9-5-2011 15:43: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4:42 发表
想搞ngo的可以自立门户,不要和现在的freeoz掺和到一起,这一点如果有异议,问问当年和mite一起创立freeoz的朋友答不答应。如果少了当年任何人的一票都不应该通过。想搞好现在的freeoz与成不成立ngo没有关系,想来的 ...



哪有这么容易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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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9-5-2011 18:31: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4:42 发表
想搞ngo的可以自立门户,不要和现在的freeoz掺和到一起,这一点如果有异议,问问当年和mite一起创立freeoz的朋友答不答应。如果少了当年任何人的一票都不应该通过。想搞好现在的freeoz与成不成立ngo没有关系,想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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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9-5-2011 18:50: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4:42 发表
问问当年和mite一起创立freeoz的朋友答不答应。如果少了当年任何人的一票都不应该通过。

“就我们几个说的算”-----我想这也不是当初那些人建立网站的初衷。
我想他们当初建立的宗旨是---“网站是属于大家的,管理人员只是服务生”。如果我理解有误,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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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9-5-2011 18:52:34 | 只看该作者

你要是闲的,就把freeoz搞好,ngo如果搞,你有志同道合者,你自己在论坛外联络,别在这里搅合。想拿freeoz渔利就别想了,你搞ozfree,ofreez是你自己的事,另起炉灶,ngo1和2简直是扯淡,弄明白freeoz的历史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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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9-5-2011 18:54: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9-5-2011 17:50 发表

“就我们几个说的算”-----我想这也不是当初那些人建立网站的初衷。
我想他们当初建立的宗旨是---“网站是属于大家的,管理人员只是服务生”。如果我理解有误,欢迎指正。

你自己去调查当事的创立人吧,你想,你想是你自己的事。你也该补补当年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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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9-5-2011 19:08:14 | 只看该作者
多谢你的建议!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7:52 发表

你要是闲的,就把freeoz搞好,ngo如果搞,你有志同道合者,你自己在论坛外联络,别在这里搅合。想拿freeoz渔利就别想了,你搞ozfree,ofreez是你自己的事,另起炉灶,ngo1和2简直是扯淡,弄明白freeoz的历史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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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9-5-2011 19:10: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9-5-2011 18:08 发表
多谢你的建议!



这不是给你的建议,你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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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9-5-2011 19:36:01 | 只看该作者
你看看NGO的章程,你能否给我指出哪一点能看出这个NGO能够有人从中渔利?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7:52 发表

你要是闲的,就把freeoz搞好,ngo如果搞,你有志同道合者,你自己在论坛外联络,别在这里搅合。想拿freeoz渔利就别想了,你搞ozfree,ofreez是你自己的事,另起炉灶,ngo1和2简直是扯淡,弄明白freeoz的历史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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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9-5-2011 19:42: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8:36 发表
你看看NGO的章程,你能否给我指出哪一点能看出这个NGO能够有人从中渔利?


你搞ngo不应该和freeoz发生关系,你连freeoz都没搞好,你ngo就有希望,你搞ngo是你的事,也别掺和到freeoz。利有名和实际的利,看你要那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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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9-5-2011 19:46:59 | 只看该作者
FreeOZ现在的基本法和选举体制,基本上就是遵循NGO的管理体系建立起来的。NGO注册,只不过把现在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法和选举体制,纳入受法律保护的NGO体制内。

没有什么NGO和FreeOZ,这个NGO就是FreeOZ。所谓NGO组织化,本质上就是修改FreeOZ的基本法,使其满足正式组织的章程标准。进而让法律保护FreeOZ的规则和程序。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8:42 发表

你搞ngo不应该和freeoz发生关系,你连freeoz都没搞好,你ngo就有希望,你搞ngo是你的事,也别掺和到freeoz。利有名和实际的利,看你要那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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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9-5-2011 20:02: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8:46 发表
FreeOZ现在的基本法和选举体制,基本上就是遵循NGO的管理体系建立起来的。NGO注册,只不过把现在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法和选举体制,纳入受法律保护的NGO体制内。

没有什么NGO和FreeOZ,这个NGO就是FreeOZ。所谓NGO组 ...

freeoz建立是有什么基本法,你没有参与其中你了解当时的情况吗,你如果有能力跳出freeoz搞ngo你另起炉灶没人栏你,但在这里搞,你先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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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9-5-2011 20:08:31 | 只看该作者
FreeOZ基本法已经运转了很长时间了。我有没有参与第一版基本法的制定并不重要。既然是基本法,就有修正的正常程序和方式。

既然基本法已经修正过了,那么就以修正过的版本为执行的依据。


你说这些,没有任何意义。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9:02 发表

freeoz建立是有什么基本法,你没有参与其中你了解当时的情况吗,你如果有能力跳出freeoz搞ngo你另起炉灶没人栏你,但在这里搞,你先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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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9-5-2011 20:18: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9:08 发表
FreeOZ基本法已经运转了很长时间了。我有没有参与第一版基本法的制定并不重要。既然是基本法,就有修正的正常程序和方式。

既然基本法已经修正过了,那么就以修正过的版本为执行的依据。


你说这些,没有任何 ...

后来人说这话,很有意义,你洗洗睡吧,没时间和你谈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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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9-5-2011 20:19:58 | 只看该作者
FreeOZ现在的本质就是一个基于《FreeOZ基本法》的未正式注册的组织。FreeOZ不是帮会,所以不存在先来后到的区别。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你这种思维方式,该更新一下了。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9:18 发表

后来人说这话,很有意义,你洗洗睡吧,没时间和你谈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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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9-5-2011 21:16:17 | 只看该作者
大道理谁也说不过你,或者是懒得和你说了。

freeoz是大家的,是你的,也是我的。但归根到底是属于坚持不懈的重复抢mic的人的,看看走了的老大卫,...和虫虫等,
最后胜利的一定是青帮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9:19 发表
FreeOZ现在的本质就是一个基于《FreeOZ基本法》的未正式注册的组织。FreeOZ不是帮会,所以不存在先来后到的区别。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你这种思维方式,该更新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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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9-5-2011 21:51:51 | 只看该作者
道理无大小。我讲了这么多年道理,谁能指出我哪次不是按照这些道理在做事么?

原帖由 stgeorge 于 29-5-2011 20:16 发表
大道理谁也说不过你,或者是懒得和你说了。

freeoz是大家的,是你的,也是我的。但归根到底是属于坚持不懈的重复抢mic的人的,看看走了的老大卫,...和虫虫等,
最后胜利的一定是青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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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9-5-2011 22:28: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george 于 29-5-2011 20:16 发表
大道理谁也说不过你,或者是懒得和你说了。

freeoz是大家的,是你的,也是我的。但归根到底是属于坚持不懈的重复抢mic的人的,看看走了的老大卫,...和虫虫等,
最后胜利的一定是青帮的。




新足那边体育版有个id叫沉默需要香烟烈酒,我看可以邀请过来跟青山PK,都属于有时间,一根脑筋,你说我一句,我还你一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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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9-5-2011 22:39:45 | 只看该作者
有一个现象大家请注意,现在的议事员对于广大网友没有吸引力。只要愿意做议事员的同学基本不用竞选就可以当选。另外也有一
些已是议事员的同学退出。

好了,现在这些议事员就要代表所有的网友将网站NGO。请问这些议事员能真正代表广大网友吗? 不要又拿基本法来说事,说什么
根据基本法议事员是公开、公正由广大网友选举产生。 因为多数网友根本对这些选举什么的没兴趣,大家来到Freeoz就是分享信息
、查询信息,寻求帮助、帮助他人。当越来越多的基本法细则出现时,我也更纳闷了。难道Freeoz一定要这么多“法律”才行吗? 新
脚没这么多事(规则),发展也是有目共睹呀。

现在,又要进一步。从基本法到NGO了。 少数几个人想NGO,又根据基本法征得议事员的同意,说什么NGO章程是合法的。

对网友没什么吸引力的,实际当选门槛很低的议事员。现在就要代表广大网友决定Freeoz的命运。这难道不荒谬吗?

我来Freeoz近7年了, 到澳洲也5年多了,几乎天天上Freeoz。我就问一句:某些同学,拍拍你的胸口,你能代表我吗?你凭什么代
表我? 我为什么非要实名在什么所谓的NGO去登记,我本来在Freeoz这个虚拟社区玩的挺好。

NGO同学,你们有理想、有抱负,愿意以实体的形式去服务广大华人。我佩服的很-----这不是风凉话。 但能不能不要以Freeoz来做
实验,NGO成不成我不关心,我只想Freeoz平安,7年了,NGO同学,你们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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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9-5-2011 23:30:11 | 只看该作者
你没觉得你这话自相矛盾么?如果你对选举没兴趣,那么就说明你自愿放弃了参与FreeOZ决策的权力。那么你在这里质疑议事院的决策权也就没有意义。

FreeOZ的议事院选举好几届了,这不是第一届。大选的广告Banner放在最上边,大张旗鼓地宣传。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参选,那么就等于你自己放弃权力。

现在找后账,晚了。如果中国人都像你这样,那么在澳洲一样被人忽视。

原帖由 5years 于 29-5-2011 21:39 发表
有一个现象大家请注意,现在的议事员对于广大网友没有吸引力。只要愿意做议事员的同学基本不用竞选就可以当选。另外也有一
些已是议事员的同学退出。

好了,现在这些议事员就要代表所有的网友将网站NGO。请问这些议事员能真正代表广大网友吗? 不要又拿基本法来说事,说什么
根据基本法议事员是公开、公正由广大网友选举产生。 因为多数网友根本对这些选举什么的没兴趣,大家来到Freeoz就是分享信息
、查询信息,寻求帮助、帮助他人。当越来越多的基本法细则出现时,我也更纳闷了。难道Freeoz一定要这么多“法律”才行吗? 新
脚没这么多事(规则),发展也是有目共睹呀。

现在,又要进一步。从基本法到NGO了。 少数几个人想NGO,又根据基本法征得议事员的同意,说什么NGO章程是合法的。

对网友没什么吸引力的,实际当选门槛很低的议事员。现在就要代表广大网友决定Freeoz的命运。这难道不荒谬吗?

我来Freeoz近7年了, 到澳洲也5年多了,几乎天天上Freeoz。我就问一句:某些同学,拍拍你的胸口,你能代表我吗?你凭什么代
表我? 我为什么非要实名在什么所谓的NGO去登记,我本来在Freeoz这个虚拟社区玩的挺好。

NGO同学,你们有理想、有抱负,愿意以实体的形式去服务广大华人。我佩服的很-----这不是风凉话。 但能不能不要以Freeoz来做
实验,NGO成不成我不关心,我只想Freeoz平安,7年了,NGO同学,你们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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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9-5-2011 23:48: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7:54 发表

你自己去调查当事的创立人吧,你想,你想是你自己的事。你也该补补当年的课。

没错,我想是我自己的事。那请问,你说的都就是当事人所想的?
抱歉,我无法自己去调查“当事的创立人”。请问您调查过“当事的创立人”?如果您能请“当事的创立人”澄清一下,那就更好了。
我的课主要是来自于mite的帖子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32573-1-1.html
我所看到的是当时的“FreeOz的宗旨:民主 平等 互助 非盈利。”的精神。
我觉得你的“问问当年和mite一起创立freeoz的朋友答不答应。如果少了当年任何人的一票都不应该通过”这个观点并不能反映“FreeOz的宗旨:民主 平等 互助 非盈利”。
如果有什么课需要补,请给出链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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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30-5-2011 00:01: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22:30 发表
现在找后账,晚了。如果中国人都像你这样,那么在澳洲一样被人忽视。


不是我找后帐。  如果7年前Freeoz是这个样子,我也不来了。

“如果中国人都像你这样,那么在澳洲一样被人忽视。”  青山同学,大家都认为你说话有风度,尤其是面对不同意见时。但我认为你这话说的不合适。我请你道歉。

我只是想有一个普普通通的网上论坛而已,你有理想,但不要拽着我。因为我担心你为了你的理想,会毁坏了Freeoz。

况且,不参与议事员选举的网友大把大把,退出的也不少。你为什么不想想议事员对大家没有吸引力呢?  这些网友是不是“在澳洲一样被人忽视”?

我就这么朴素的想法,在澳洲会被人忽视? 你也太把论坛当政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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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30-5-2011 00:1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7 5years 的帖子

没错,“如果中国人都像你这样,那么在澳洲一样被人忽视。”  这个结论是不恰当的。
不过我觉得,如果对现在的规则有异议,与其批评,还不如参与进来,改变它,完善它。当然如果你对参与一点兴趣没有,那只能按照现有的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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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30-5-2011 01:50: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5years 于 29-5-2011 21:39 发表
现在,又要进一步。从基本法到NGO了。 少数几个人想NGO,又根据基本法征得议事员的同意,说什么NGO章程是合法的。

对网友没什么吸引力的,实际当选门槛很低的议事员。现在就要代表广大网友决定Freeoz的命运。这难道不荒谬吗?

我来Freeoz近7年了, 到澳洲也5年多了,几乎天天上Freeoz。我就问一句:某些同学,拍拍你的胸口,你能代表我吗?你凭什么代
表我? 我为什么非要实名在什么所谓的NGO去登记,我本来在Freeoz这个虚拟社区玩的挺好。


顶啊,说出了网友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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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30-5-2011 02:01:40 | 只看该作者
我提个得罪人的看法
不如在NGO提交前,重新选举议事员,从所有ID中重新选出30名议事员来出任第一届NGO会员。
既保证NGO实施,又保证NGO由真正代表论坛的人来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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