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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FreeOZ的NGO和所有制,UB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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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5-5-2011 14:4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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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NGO问题

目前的FreeOZ的NGO方案草稿是青山、Ray、我和老丐一起推动提出的,这几天听到一些反对NGO的声音,青山一人独力辩解,辛苦了,我也说说我的想法。

FreeOZ的NGO想法是不少管理团队同学现在或曾经都想过的,所以一开始目标设得比较大,希望能结合论坛线上的交流,搞些线下的华人移民互助活动,包括我也曾这么想过。但是现在看来,这个想法在目前这个阶段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显得太过理想了。

所以从去年年底开始,内版有些声音,开始讨论退一步,将NGO的功能和职权缩减到最小,主要的职责就是管理论坛的资金和域名,这两个是FreeOZ除了人才之外的最重要的资产,现在都是靠几个大家觉得可信赖的个人来保管,FreeOZ不能一直只依赖个人来进行保管这些资产,因为前几年发生过论坛被托管服务器的人劫持的情况,导致论坛瘫痪了几个月,并丢失了几个月的数据。

09年我们还发生了另外一件重大的事故(内版已经通过公布的决议,但是公布的内容还有待整理,所以一直没有正式公布),导致大家对FreeOZ的运作安全问题再次敲响警钟。

只要FreeOZ没有实体化(不管是NGO还是其它办法),这个风险就会一直存在,最近一段时间,管理团队的大多数人的共识是,NGO是一个可行的办法,我们还制定了分2步走的策略。

第一阶段,NGO应该只限于管理资金和域名,不举办任何线下公益性活动,之所以限制NGO的成员为议事员成员,是考虑到议事员是大家依据论坛基本法选出来的(虽然有些是自动当选),而且都提供了个人实名信息,也是目前FreeOZ比较据代表性的成员。这个阶段原来我们预期一年左右。在这个阶段,可以视为NGO管理的项目只有一个:FreeOZ论坛。

第二阶段,NGO会扩大会员基础,根据论坛和NGO第一阶段的发展情况,才决定是否扩大NGO的职责和功能。论坛可能作为NGO的其中一个项目进行管理。

这个做法,基本上是属于尽可能搁置争议,先解决论坛所面临的资金和域名管理合法化的问题。

我和老丐讨论过,其实我们两个推动NGO的发展,还是有点个人的小私心,我和老丐都觉得论坛目前的架构太沉重,论坛的ZHT、秘书、甚至版主,经常要忙于论坛的选举、参与论坛规则的讨论、投票,很多时间和精力都花在无谓的口水和繁杂的程序上,这些程序搞起来还是相当累人的,而且一不小心,就会被质疑,那又得忙于辩解,很多管理团队成员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哪有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扯这些东西?

所以,大家一致说要搞内容,但是内容一直差强人意,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和老丐希望搞完NGO,大家能对所有制和论坛资金、域名安全问题放心一些,不用天天纠结被劫持问题(青山同学在这一点的警惕上尤其高,也是经常让人胸闷的原因之一)。我们希望大家不用花更多的时间在反复讨论论坛安全问题,有一些选举转移到NGO中去进行,论坛就专心搞论坛改干的事情,轻装上阵。

但是我不否则,这个想法可能也还是有点理想化,这个NGO会不会比议事院更难搞,牵扯大家更多的精力?需要大家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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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5-5-2011 14:54:13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论坛的所有制

即便是我现在退出了管理团队(前一段时间因为个人事务比较多,看到论坛纷乱的局面,真的感到有点灰,又没有时间继续参与搅和,所以彻底退出了),我还是希望FreeOZ保持公有制,我一直赞同青山坚持的一点:所有有兴趣参与论坛管理的同学,FreeOZ应该有一套机制保证这些同学经过努力能够比较公平地加入进来。

如果私有化导致论坛成为小部分人的自娱自乐场所,相信这不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

当然,公有制也有问题,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再加上论坛的松散组织,可能导致论坛最重要的版主团队不稳定,持续积极的版主不多,版面发展有些无序甚至混乱,这些也需要大家发挥智慧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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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5-5-2011 14:57:38 | 只看该作者
唉...这次主要是信息不对称,我想也难得有我这种关心NGO的普通坛友,走了一篇发现说的都是你们讨论了好久的问题,我吐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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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5-5-2011 15:08: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3:57 发表
唉...这次主要是信息不对称,我想也难得有我这种关心NGO的普通坛友,走了一篇发现说的都是你们讨论了好久的问题,我吐血啊。。。
是的,这样的讨论一开始就应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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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5-5-2011 15:14:17 | 只看该作者
和ub想法基本一致。

我觉得要搞ngo,也不是打算报以太大的期望,短期主要是解决“所有制和论坛资金、域名安全问题”。不过如果搞ngo反而争议更大或者更危险,那就不搞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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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5-5-2011 15:16: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25-5-2011 14:14 发表
和ub想法基本一致。

我觉得要搞ngo,也不是打算报以太大的期望,短期主要是解决“所有制和论坛资金、域名安全问题”。不过如果搞ngo反而争议更大或者更危险,那就不搞算了。

区别就是搞了NGO后可以放心大胆的扯皮和争议, 不搞NGO,就是提心吊胆地扯皮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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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5-5-2011 15:27:17 | 只看该作者
NGO其实挺复杂的,仅从那个NSW fair trading的网站来看要注册成功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这个不知道内版有多少讨论。
举例来说,committee是一定要的,不可能不设委员会。

但是NGO似乎又是法律化的唯一可选道路。好比天上掉下一笔钱,一帮人要合法拥有它做点事还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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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5-5-2011 15:33:36 | 只看该作者
赞一下UB。

我觉得目前这版的章程,基本上是讨论得出的最大公约数。是否完全符合相关的要求,不好说。committee我们目前考虑就是po,秘书长,财务和出纳。

下一步先翻译好提交上去,如果被打回来,缺什么再补。我们都不是律师,这个预先都不可能保证完全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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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5-5-2011 15:33: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4:27 发表
NGO其实挺复杂的,仅从那个NSW fair trading的网站来看要注册成功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这个不知道内版有多少讨论。
举例来说,committee是一定要的,不可能不设委员会。

但是NGO似乎又是法律化的唯一可选道路。好 ...
committee: 就是FreeOZ基金会, 现在的问题是初步同意一开始把现在的议事院直接搬过去,正是成立后大家自愿参加。
不过现在有人反对,说要么不成立,要么一开始就要全体freeoz网友一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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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5-5-2011 15:44:42 | 只看该作者
不是,他指的是章程中设定的组织管理委员会。

我们目前的章程只有会员(议事员)和几个工作人员(PO,秘书长,财务和出纳)我们当时考虑的就是把这几个人作为NGO的committee。

指责都是分别定义清楚的。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5-5-2011 14:33 发表
committee: 就是FreeOZ基金会, 现在的问题是初步同意一开始把现在的议事院直接搬过去,正是成立后大家自愿参加。
不过现在有人反对,说要么不成立,要么一开始就要全体freeoz网友一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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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5-5-2011 16:12:25 | 只看该作者
青山说的是我的意思。现在很多人也在提管理改革,我想说个思路。基本上争论很多是因为我们没有权威,大家都是平等的,可以互相不服。组织化是freeoz的法律化方向。

我们可以以NSW上对组织化的法律要求作为我们讨论,努力的标准。这个是具有权威性的。

我粗略看了一下那个官方网站,对组织架构和管理都有比较基本的要求,而这正是我们现在松散结构所不具备的。最终要通过申请,我想组织转型/改革是必要的。幸运的是,我发现NSW建议的组织结构和我们现有的基本结构是比较容易映射的。

member => 愿意提供真实信息的论坛会员
committee => 议事院
PO => 站长/当值zht

并且产生流程可以沿用我们现有的制度。现在的情况可能大家在内版按照自己的想法讨论的比较多,但是去理解法律要求的组织形式比较少。如果能够达成共识,目标就是转型为符合法律要求的组织,是不是会有利于讨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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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5-5-2011 16:28:21 | 只看该作者
你说得没错。我们最终就应该是这种架构。但是目前的范本章程不能直接用。因为我们必须要能够远程投票。所以委员会和会员大会的流程都必须重新写。

另外,我曾经提出过用范本章程修改的方案。但是大家还是觉得先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好。即便是简单的,也争论了好几个月,而且到了几乎无法达成妥协的地方。最后在大家的努力下,总算达成了妥协。所以就有了现在这个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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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5-5-2011 16:33:57 | 只看该作者
可以预见未来困难很大,注册不是件简单的事啊,这个过程是可以检验一个组织的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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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5-5-2011 16:44:09 | 只看该作者
困难一向很大。呵呵。建立一个真正的规则之下自治的华人组织。属于世界性难题。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5:33 发表
可以预见未来困难很大,注册不是件简单的事啊,这个过程是可以检验一个组织的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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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5-5-2011 17:06: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5:12 发表
青山说的是我的意思。现在很多人也在提管理改革,我想说个思路。基本上争论很多是因为我们没有权威,大家都是平等的,可以互相不服。组织化是freeoz的法律化方向。

我们可以以NSW上对组织化的法律要求作为我们讨论 ...


问题现在的章程根本就只剩下议事院,哪里还有member?
根本就是一小部分人侵吞公产。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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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5-5-2011 17:08:20 | 只看该作者
章程里明明写着,会员如果退出议事院就必须退出NGO。而议事院是根据基本法选举的。议事院换届,NGO会员也换。

哪里有侵吞?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5-5-2011 16:06 发表


问题现在的章程根本就只剩下议事院,哪里还有member?
根本就是一小部分人侵吞公产。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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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5-5-2011 17:08:35 | 只看该作者
别跟我说啥过度时期。fiji的政府过度了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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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5-5-2011 17:09:43 | 只看该作者
另外,从法律上。FreeOZ现在是属于域名管理员私人的。FreeOZ现在还不是公产。

NGO注册的目的,就是把法律上域名管理员的私产,变成公产。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5-5-2011 16:06 发表


问题现在的章程根本就只剩下议事院,哪里还有member?
根本就是一小部分人侵吞公产。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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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5-5-2011 17:10:11 | 只看该作者
从法律上,FreeOZ至今还是域名管理员的私产。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5-5-2011 16:08 发表
别跟我说啥过度时期。fiji的政府过度了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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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5-5-2011 17:11: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5-2011 16:08 发表
章程里明明写着,会员如果退出议事院就必须退出NGO。而议事院是根据基本法选举的。议事院换届,NGO会员也换。

哪里有侵吞?


少来替换概念。
大家都不傻,你装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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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5-5-2011 17:13:13 | 只看该作者
你才装傻呢。如果不NGO化,FreeOZ法律上永远是域名管理员的私产。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5-5-2011 16:11 发表

少来替换概念。
大家都不傻,你装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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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5-5-2011 17:19:44 | 只看该作者
天山,青山,都是山,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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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5-5-2011 17:49: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5-5-2011 16:13 发表
如果不NGO化,FreeOZ法律上永远是域名管理员的私产。



请问现在的域名管理员是谁? 目前域名是如何管理的?
除了NGO,有没有其他方式让域名为freeoz网友大家所有? 比如由现在的域名管理员写份申明并经法律公正。或者咨询域名管理机构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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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5-5-2011 18:00:56 | 只看该作者
域名管理员属于技术机密。我不便透露。目前的域名就在私人名下。法律上属于个人。

除了NGO没有别的方法大家共有。(如果不考虑私有化股份制公司的话)只有NGO是一个法律实体,可以承接FreeOZ现在在私人名下的资产。

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可以把资产属于“大家”,因为“大家”在法律上不是一个被承认的主体。

原帖由 5years 于 25-5-2011 16:49 发表


请问现在的域名管理员是谁? 目前域名是如何管理的?
除了NGO,有没有其他方式让域名为freeoz网友大家所有? 比如由现在的域名管理员写份申明并经法律公正。或者咨询域名管理机构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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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5-5-2011 18:02:13 | 只看该作者
另外,NGO是开放的。未来过渡完成以后,会员之间是平等的。只要想加入,符合一定条件都可以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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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5-5-2011 18:19:1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就算把freeoz送给ub 老丐
能把足迹办得更好
让更多人受益
ub老丐把足迹搞上市赚了钱
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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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5-5-2011 18:22: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5-5-2011 17:19 发表
其实就算把freeoz送给ub 老丐
能把足迹办得更好
让更多人受益
ub老丐把足迹搞上市赚了钱
又有何不可呢》



94  私有化没有那么洪水猛兽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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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5-5-2011 18:25:53 | 只看该作者
为毛不是送给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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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5-5-2011 18:3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男咕噜 的帖子

嗯,要是上市这么容易,俺也就舍命豁出去了。

可惜啊,俺现在还得给资本家打工养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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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5-5-2011 18:5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休止符 的帖子

青山不是做生意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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