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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4-5-2011 18:2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参考mutual上市的过程和配股方法: 公投,至少要50%以上的会员同意。 所有客户都有份分股。因为所有客户都对这个mutual做出了贡献。 分股的多少按照贡献多少。比如说论坛就要按照发帖量来分。肥猫绝对是第一。 ...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4-5-2011 18:28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你的基本法也不受法律保护不是? 公众的财产受不受保护不是你说了算的。 Freeoz的资产归属谁也不是你说了算的。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4-5-2011 16:3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受不受保护法律说了算。你说的不算,我说的也不算。 至于这个NGO成立的方法合不合理这么多人看着,心里都应该明白了。 剩下的你自己慢慢玩。 你以为无主之物就可以自己拿过来玩?何况这Freeoz真的是无主之物?可 ...
原帖由 青山 于 24-5-2011 18:34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法律上,FreeOZ现在明确的产权是属于域名管理员的。捐款是无条件的,捐款就构成所有权了么?你怎么学的法?
原帖由 mason00 于 24-5-2011 18:3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青山,会员资格有问题,不能限制为议事员。从法律上讲,议事员可以以后修改章程将会员资格扩大为普通坛友,但是也可能永远不扩大,这个如何解释?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4-5-2011 18:36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谁和你说捐款啦。我说的是发帖。 又来了。你就扣帽子吧。 今天懒得理你了。 你自己一边玩去。
原帖由 青山 于 24-5-2011 16:4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这个的解释就是,FreeOZ需要从议事院体制,过渡到NGO体制。 你说得没错,议事院可以不将会员资格扩大为普通网友。同样的,现在议事院还可能把FreeOZ私有化呢。现实是,议事院怎么做(其实背后是域名管理员怎么做) ...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4-5-2011 19:26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该见的你不见,你是选择性失明啊。NGO剥夺了绝大多数坛友的资格,而把所有权限制在很小的团体之内。 再把我的话贴出来: 光靠你们几个拍拍脑袋,哪怕是24个议事员的制度都不能代表坛友解决这关系到论坛命运的重大决 ...
原帖由 mason00 于 24-5-2011 18:50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我不赞成你的说法,会员资格没有必要设的那么高,这个并不妨碍NGO的进程。
原帖由 青山 于 24-5-2011 17:30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扩大到会员就要多一级选举体制。现有的资源我们根本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一套英语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FreeOZ基本法的,适用于会员遍布全球的NGO的章程。 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困境。
原帖由 mason00 于 24-5-2011 19:35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扩大到会员怎么会多一级选举呢?议事员还是由论坛网友选举,照旧。他们是管理委员会。扩大到会员只是把所有权扩大。管理权限依旧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4-5-2011 19:4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既然你喜欢扯,那我就再来。 最关键就是人和代表制度。 还是那几个主要人员在主导NGO, 其实个别人的居心我先不说了,单就论坛现有的五猪头并列和23个议事员的制度我都怀疑甚至鄙夷,我很难相信这几个诸葛亮或是臭 ...
原帖由 青山 于 24-5-2011 17:45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你看一下现在的NGO章程。只有会员大会。如果扩大到网友。那么就有会员大会和NGO的委员会两级会议。所以NGO内会多一级委员会选举。 目前的章程,议事员的选举还暂时在FreeOZ基本法的框架内。
原帖由 mason00 于 24-5-2011 19:58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会员不需要选举啊,还是网友选议事员。如果会员需要选举,那么议事员等同会员的情况下,不是就不需要选举了吗?
原帖由 青山 于 24-5-2011 18:0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现有的NGO章程。只有会员大会一级会议作决策。任免PO,秘书长,财务和出纳。 如果再扩展。就是NGO会员选举NGO委员会。NGO委员会会议做决策,任免PO。。。 多了一级由会员选举NGO委员会的选举啊。
原帖由 mason00 于 24-5-2011 20:04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会员不选委员(议事员),而又坛友选(照旧),这样法律上可以吗? 如果法律上一定要会员选,则议事员就不由坛友选了。 章程是自己定的吧,我们规定委员由论坛网友选是可以的吧
原帖由 青山 于 24-5-2011 19:46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剥夺坛友的会员资格?现在坛友的会员资格从哪里来的?没有基本法,哪里来的坛友权力? 你是反对普选制的。到这会,又成了坛友权力的代言人了?你反对普选制的时候说的是什么呢?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4-5-2011 22:24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你又来绕了。正是因为我作为议事员都不认可我自己的代表制,我怎么能同意由23个议事员来决定这论坛的所有制?小问题我代表下就算了,这可是论坛的生死抉择哦!NGO只有议事员才是会员,好像是既得利益、利益冲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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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x0097 于 27-5-2011 13:06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显然必须广大网友同意才行。 网站的投票权虚幻的地方就在于:一个人可以有多个马甲,而不像现实中一人只有一票。有人完全可以突击注册很多账号, 这怎么处理?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4-5-2011 22:24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NGO只有议事员才是会员,好像是既得利益、利益冲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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