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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bl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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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麦请进,我来教你那同性恋的眼睛看世界(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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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9-4-2011 14:03: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4-2011 10:09 发表

说得对,我很赞同这种观点.并认为我原来用“反对”这个词有不妥,如果这个回复有批评的意思,我接受批评。

我个人认为这个论坛应该允许对华人的不同意见,对华人的非正面的意见不等于就是歧视言论,事实上这个论 ...


说的太文雅了
这个论坛的很多人听不得点不同的声音
你只能赞同,不赞同,就大帽子一顶接一顶
谈什么平等,自由,啊,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自己
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就这一点来说,什么大道理都是假的,一攻即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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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9-4-2011 14:24:44 | 只看该作者
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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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9-4-2011 14:26: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cxg 于 29-4-2011 12:33 发表


说的太文雅了
这个论坛的很多人听不得点不同的声音
你只能赞同,不赞同,就大帽子一顶接一顶
谈什么平等,自由,啊,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自己
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就这一点来说,什么大道理都是假的, ...

我觉得某些大帽子只要不是违规的,也是各自的自由。但如果变成了人身攻击,那就另当别论。具体这个线怎么划,有时侯很考验版主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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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楼主| 发表于 29-4-2011 14:59:01 | 只看该作者

请Cello 分辨一下下面引用的发言,那些是可以允许的反对呢

这是我随便在我的几个帖子里面找到的回复:

我有一个朋友,他很喜欢吃屎,还到处和别人分享自己吃屎的经验.  
叫他去看医生, 他说: "你歧视我! "
我说:"你吃屎可以,但请不要让我看见,我想呕. 以后你发表时请加敬告字眼,使人不至误入. 多谢合作."

楼主去巴基斯坦那些中东国家吧。那里男人搞不到女人,gay风盛行。祝你在那种地方找到真爱。再也别来这里了

原帖由 培培 于 2011-4-23 14:03 发表
关于这篇文章很难引起大部分人的共鸣,假如楼主把“他”字改为ta,也许会引起更多的讨论,纯属一点建议,no offence

当然如果不换的话,仍如果能引起大部分人的共鸣,这个社会也就快走到尽头了。。。。

这个帖子涉及到楼主的个人隐私,更适合发表在私密板块
不宜出现这里,还请版主帮助一下

性的本质是人类自身的繁延吧
单一性别的性,又是什么呢
一场游戏吗?那岂不是不牵扯感情,次次都casual
实在没法理解

都是真心话,请大家不要歧视我

这里的版主真是有文化,没看过NEW SCIENTIST吗? 研究说同性恋是一种病, 不知道的话, 拜托去看看

做人做得那么恶心, 不要做人算了

说实话,我用freeoz的习惯是点24小时新帖来看帖子
每天早上,前3,4页都被肥猫占了,我忍了,谁让肥猫的粉丝多呢
现在每天前3,4页都是一堆都是同人贴和某人的怨妇贴,真tm烦
搞的freeoz这个论坛越来越无聊了

说得很好!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前一阵的美国加州小姐事件--加州小姐仅仅因为表达了自己反对同性行为的思想,就遭到报复的打击,实在是让人心寒。

艺术届据说很多同性爱好,没啥?见怪不怪,可是如果以自己在某个圈子里的权势和影响,非得强迫别人认同你的行为和思想,是不是充满了霸道和不讲理。

本来同性行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并非一种普通行为,或者说是违反人类生理和繁殖原则的行为。同性行为者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现代文明社会应该保护的群体。但是并不等于说这个群体可以得理不让人,或者得寸进尺,妄图强迫所有的人都认同自己的行为。这就和民主自由及人权的观念相左,甚至是侵害别人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加州小姐有什么历史的污点,那是她个人的事。但仅仅就其勇敢地说出自己对同性行为的观点,就这一点上,她没做错什么。那是她应该有的言论自由。对她的打击报复是一种极端无耻的行为。

如此也想到我们这里充斥的某些自由民主挂在嘴边的人士。自己是不是也陷入了霸道和不讲理的陷阱,自己是不是也在一面嘴里民主自由人权念念有词,一面脚上无情地践踏他人的民主自由的权利。


个人观点
1)从基督教角度上讲,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本质区别是基督徒拥有爱和希望基于耶稣基督的信仰。除此之外,在上帝面前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一样都是罪孽深重的罪人,我们并不比同性恋更好。而且对同性恋的反对和歧视违背了基督教导爱人如己。
2)考虑到伦理道德只是对于特定行为和一类行为的对错,好坏的判断。作为基督徒认为,很明显,同性恋行为是错的,基于圣经明确指明这点。
3)考虑政治不过是解决在一个社会里人们如何生活在一起问题。至少有两点需要考虑:一是我们不得不和同性恋者生活在同一个社会里(这个应该没有人有反对);二是公正,平等和自由等现代政治思想是被普遍认同的(不是100%认同)。如果反对和歧视同性恋和此思想相对立的,那么放弃反对和歧视同性恋者将是我们为支持公正,平等和自由的现代政治思想而不得不作出的代价和让步。
4)基于此政治思想的法律要实现对同性恋关系的规范和约束是一种正常化的表现。但是个人认为对于同性恋关系法律应该慎之又慎,不适合过快作出规定。同性恋关系应该是一种特殊异化的人和人的关系,用正常的婚姻关系来类比是不恰当的,很容易误导他人。
5)总之,不反对和歧视同性恋者,但认为同性恋行为是错的;支持为同性恋关系确立相关法律,但反对把同性恋关系婚姻化。

同性恋不可能成为主流,没必要严厉打击。可以认为是一种心理疾病,当然人到了精神层面,是没有对错的。

"乱伦,不履行抚养幼儿义务"是违背人类的基本伦理,因为他们伤害到了整个社会和其他人。

在正常的社会,乱伦会产生有缺陷的后代,对整个族群产生危害,所以从原始社会(确切的说是父系氏族社会)开始,人类开始禁止乱伦行为。

可是在非正常的情况下,乱伦确是延续生命后代的唯一可选的方式。比如,物种大灭绝,只剩下近亲,或者曾经听说过一种蜥蜴,大灾难后只剩下一只,但因为它是雌雄同体,它自己产生后代,然后和自己的后代交配,然后生命可以延续。

这也是为什么圣经上出现了很多次的乱伦行为的记载(非正常情况下)。

同样的道理,在原始社会和不发达社会,同性行为会危害到整个族群的繁殖和生育及其相关的观念,所以必然成为一种禁忌。但是在现代社会,同性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更由于现代社会尊重人的权利,包括同性行为的权利(只要他们没有危害社会和他人)。

世俗的归世俗,上帝的归上帝。

人权属于世俗,道德属于上帝。

大家在各自的领域认同和反对,不是很好!

反对一切违背人类基本伦理的行为。

基本伦理是保护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动物属性,在质量和数量上长期顺利繁衍的一项行为规范。有些基本伦理在法律层面上也给予正式立法规定。

比如:乱伦,不履行抚养幼儿义务等行为。

任何违反基本伦理的行为,本身就是个自我否定的悖论:

如果人人都同性恋了,那么最后的结果也就没有同性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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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楼主| 发表于 29-4-2011 15:04:33 | 只看该作者
西方国家经过好多年的同志运动, 不但在立法上保护同性恋的平等权益, 社会上对同性恋的认识程度也很到, 所以像上面那些话已经很少看到了.

而在FreeOZ经常看到上面的这些话, 就是因为中国对同性恋的认识度不高, 很多人对于同性恋的认识程度几乎是零. 很多话往往是基于无知才产生的歧视, 甚至是歧视了, 还觉得是自己的一项权力.

我无意像影视作品中那样把同性恋性行为像一性恋那样展示给大家看,强迫大家看. 但是我觉得对一些同性恋的知识的普及还是很重要的. 这样至少可以消除一些由于不了解或者误解所产生的偏见. 从上面印哟国内的发言,足可以证明宣传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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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9-4-2011 15:07:59 | 只看该作者
虫子上面引用的一些言论,我认为有些是人身攻击或性取向歧视,有些确实是不同观点的发表而已。这些不同观点,比如最后的几个,在我看来并不构成歧视,尽管我并不一定赞同这些观点。就好像如果我说我认为基督教不符合科學,不符合逻辑,甚至不符合道德,我可以有这样的信仰自由,这不是宗教歧视,如果基督徒回敬我说无神论者缺乏敬畏之心,狂妄自大,我也不会觉得被冒犯,当年小马作宗教版主时候这些“反对”的话我也没少说,但也没有被骂或被封。但是如果我说耶稣是混蛋,信基督的是SB,然后对方回敬无神论该死等等,这样就是攻击和歧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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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9-4-2011 15:1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5 xblues 的帖子

向异性恋着推广同性恋的知识,并不容易,特别是同性恋在中国的法律地位尚处于灰色地带,大家所受的同性恋正面教育几乎没有,正因为这样,更需要同性恋团队用大家更容易接受的方式来宣传同性恋知识,而不是激烈对抗的方式,否则会让大家对本来就有很多认识误区的同性恋团队,更加无法理解,你觉得这样是你们的宣传想要达到的效果吗?

良药苦口,还需要糖衣包裹,大家才容易接受呢。

大家都需要换位思考才能更好地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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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eofwind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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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楼主| 发表于 29-4-2011 16:24: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7 ubuntuhk 的帖子

UB 你说的激烈的对抗, 如果对抗的是网友, 同志版除了辩论上大家容易走火以外, 还真的没有采取任何其他的手段, 比如管理帖子, 举报某人人参攻击, 封闭网友ID之类的.

你要是说虫子激烈的对抗老马, 那倒是真的, 不过我也就是言语上走火了, 还是没有动用任何其他手段,但是老马就不一样了,死缠烂打,旁敲侧击,落井下石,侮辱诽谤,管理帖子,联合猪头,然是能用的手段都用上了。我虫子就是发帖子了,小米+步枪不畏惧猪头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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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9-4-2011 18:1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8 xblues 的帖子

我说的激烈方式,并非指的同人版的管理操作,在FreeOZ,我认识3个同人ID:你、katsura和choz。

我不时也会点进关于同性恋辩论的帖子,我比较欣赏choz的发言态度,而你和katsura在遇到一些你们觉得是歧视性言论的时候,就不够理智,直接把不同意见的人当敌人来战斗了,而不是尝试去讲道理。

当然,你也许会说,我已经厌烦一遍一遍地对类似的歧视性言论讲道理了,我就是无法接受歧视性言论,就是要激烈地反击,那也是你们的自由,但口快之后,你们的“敌人”对同人歧视和误解可能更深。

注,我个人对你、katsura和choz没有既定的偏见,我觉得你们都是活得很真实、洒脱的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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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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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9-4-2011 22:30:03 | 只看该作者
虫子希望大家能够以同人的角度理解同人,但是虫子你没有为人父母,你能够以父母的角度去理解子女吗,真正经历了这个角色的转换,才能体会到当父母和当子女是截然不同的心境,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孩子所不能了解的。因此当过父母的不会期待没有当过父母的人理解自己对子女的投入。虫子,你期望别人从你的角度来理解你也是不现实的。不如留点空间,增加点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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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30-4-2011 01:34: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4-2011 10:09 发表

说得对,我很赞同这种观点.并认为我原来用“反对”这个词有不妥,如果这个回复有批评的意思,我接受批评。

我个人认为这个论坛应该允许对华人的不同意见,对华人的非正面的意见不等于就是歧视言论,事实上这个论坛也允许对华人或澳洲的批评意见,仅是针对某些政府的言论会不得不加以限制,这个和歧视的问题无关。我觉得当华人对自己更自信了,就会更理性看待不同意见和批评,不会动不动都觉得自己被歧视。..

如果是对华人的一些问题或者陋习有不同意见,当然可以提。但是如果对华人不满仅仅是因为华人的肤色或者人种本身,就是歧视,是种族主义,我不认为这个论坛应该允许这种种族主义言论存在;
同样的,如果是对同性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批评或者建议,当然也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一些帖子仅仅是针对同性恋的性向本身进行侮辱、攻击、取笑的话,我认为是一种歧视,持这种观点的人是不应该受到尊重的,其观点也不应该受保护。
事实上,本篇帖子的回应当中两种类型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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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30-4-2011 01:46: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oz 于 30-4-2011 00:04 发表

如果是对华人的一些问题或者陋习有不同意见,当然可以提。但是如果对华人不满仅仅是因为华人的肤色或者人种本身,就是歧视,是种族主义,我不认为这个论坛应该允许这种种族主义言论存在;
同样的,如果是对同性恋 ...


我想对那种明显是歧视的言论,如果是种族歧视,论坛处理有的是仅仅让群众讨伐,有的是锁贴,有的删贴,但从没有要以牙还牙攻击的。"An eye for an eye makes the whole world blind." -Mahatma Gandhi

作为对性倾向的观点,除了你说的讽刺侮辱等等以外,我看到虫子引用的一些言论只是探讨和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我觉得大家是可以在平等尊重前提下求同存异继续交流的。就好象宗教版可以有基督徒和无神论者同时交流,双方无须同意对方的信仰,不同意不代表侮辱和歧视,分歧可以很大但是依然可以互相尊重。我想这一点对于我也许更容易做到因为我没有天天受不平等待遇而对同人则不然,但是我确实希望能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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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30-4-2011 02:04: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30-4-2011 00:46 发表


我想对那种明显是歧视的言论,如果是种族歧视,论坛处理有的是仅仅让群众讨伐,有的是锁贴,有的删贴,但从没有要以牙还牙攻击的。"An eye for an eye makes the whole world blind." -Mahatma Gandhi

作为对 ...

我只是举一个例子。这里是华人论坛,不可能出现种族主义者那么嚣张的。
但是同志在这个论坛只是少数,很容易被那些恐同者利用多数优势进行打压歧视。某几个ID一边声称自己不歧视同志,一边对同志进行冷嘲热讽,我个人认为就是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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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30-4-2011 02:08:19 | 只看该作者
而你和katsura在遇到一些你们觉得是歧视性言论的时候,就不够理智,直接把不同意见的人当敌人来战斗了,而不是尝试去讲道理。

===》

精辟

发飙 咄咄逼人 剑拔弩张 冷嘲热讽 老虎屁股摸不得

主要指虫子 其他兔子偶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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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30-4-2011 02:12: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oz 于 30-4-2011 00:34 发表

我只是举一个例子。这里是华人论坛,不可能出现种族主义者那么嚣张的。
但是同志在这个论坛只是少数,很容易被那些恐同者利用多数优势进行打压歧视。某几个ID一边声称自己不歧视同志,一边对同志进行冷嘲热讽,我 ...

你说的多数派还是少数派的问题我同意。

冷嘲热讽应该是已经被立法可以禁止的。至于歧视,每个人把握的度可能就不太一样。比如青山在一个帖子就认为“local face you can trust”的送水广告是种族歧视,我觉得不是,所以这种情况下版主具有一定的特权来根据自己判断做出裁决,可是如果版主的裁定和多数人的看法常不一样的话,可能就会有信任的问题出现。我自己的做法是尽量避嫌,当出现和自己观点冲突的帖子需要处理的时候,以最大限度的宽泛对待观点相对者为宜。当然这不是必须,仅供参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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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楼主| 发表于 30-4-2011 02:16: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30-4-2011 00:46 发表
论坛处理有的是仅仅让群众讨伐,有的是锁贴,有的删贴,但从没有要以牙还牙攻击的。


我的观点稍微不同,歧视和极端的观点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言论,我觉得管理帖子(锁帖删贴)和以牙还牙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只能二选一,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以牙还牙。管理帖子只能让发帖人感觉论坛管理者动用了更高级的武器(因为发贴者没有管理帖子的能力),而以牙还牙确实和站在和发言人对等的地位上回击。

当然,也有人选择【耐心的劝导】和【置之不理】,我想很多人包括同志会选择这两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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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楼主| 发表于 30-4-2011 02:3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5 cello 的帖子

“local face you can trust” 不是,改成【Aussies face you can trust】也不是,改成【Caucasian face you can trust】也不算是,改成【Chinese face you can NOT trust】就是了。

歧视不歧视,或者说一个人说的话是否部队,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看看这个话是不是【直接贬低一方】,如果是【直接褒扬一方】不是。

比如【I love Chinese】没关系,Chinese听了会高兴,别的国家的人听了也不应该引申出来你不喜欢他们。如果直接说【I hate Chinese】就错了,别的国家的人听了或许没什么,Chinese听了肯定伤感情。

正所谓每个人都有大声说爱的权利,说恨的时候却要小心。现在对同志的观点,很多是对同志说恨。不需要说你爱同志,你也可以爱别的啊,但是如果你说恨同志,那就伤同志的感情了。



另外一个帖子,让猪头们裁决【上面穿得整齐,下面忘记裤子了】属不属于恶意嘲讽,我觉得有点过家家小孩打仗让人裁决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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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30-4-2011 02:38: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30-4-2011 00:46 发表


我的观点稍微不同,歧视和极端的观点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言论,我觉得管理帖子(锁帖删贴)和以牙还牙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只能二选一,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以牙还牙。管理帖子只能让发帖人感觉论坛管 ...

所以甘地说"An eye for an eye makes the whole world blind."因为你把自己下放到了和对方一样low,用同样下流的方式来解决纷争。如果是这样,只要有这个客观存在的极端言论你就必然违规受罚,用自虐的方式来回应别人对你的虐待?

管理帖子是版主的职责,有职责不履行反而要违规受罚,这样的管理确实我要批评。这个和我们讨论的性取向歧视是两回事。我理解因为性取向被歧视作出这种条件反射式的愤怒回应是几乎本能性的,但是我更希望你看到现在绝大多数人批评的正是这种不理智不利己亲痛仇快的反应,而不是批评性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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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30-4-2011 02:4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30-4-2011 01:00 发表
“local face you can trust” 不是,改成【Aussies face you can trust】也不是,改成【Caucasian face you can trust】也不算是,改成【Chinese face you can NOT trust】就是了。

歧视不歧视,或者说一个人说的 ...

你说的我同意,不过不同观点不等于都是贬低。你引用给我看的那些“反同言论”,最后几个在我看来就是不同观点,但没有贬低和不尊重的意思。这些观点适合反驳,不适合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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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30-4-2011 02:43: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30-4-2011 01:12 发表

你说的多数派还是少数派的问题我同意。

冷嘲热讽应该是已经被立法可以禁止的。至于歧视,每个人把握的度可能就不太一样。比如青山在一个帖子就认为“local face you can trust”的送水广告是种族歧视,我觉得不 ...

所以我一直认为青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在对待种族歧视问题上因为他自己是亚裔,所以广告里面的随便一句话都要小题大做地指责为”歧视“。
反过来,他自己却对同志进行歧视。以谈论屁股为例,明明生活中在公开场合异性恋谈论异性的屁股比同性恋谈论同性的屁股要普遍得多,他视而不见却独独不忘语重心长地来一句”这点同性恋要注意“。当然这句话很狡猾,因为他没有讲”异性恋不要注意“。可是他这么久的论调里面,我可以感觉到他对同志的歧视是浓烈到从骨子里面散发出来的。
一句话,和他自己相关的,他可以随意认定为歧视;和他自己无关的,他可以随便怎么讲都不是歧视!
我最鄙视这种双重标准了,假得让人想吐。

附:
正是青山在虫虫的这篇帖子里面的表演,让我彻底看清了他恐同者的真实本质。哪怕他再怎么反复声明自己不是恐同而是严格执法,都挥不去他身上散发出的浓烈的恐同气息。而且我非常不喜欢他的辩论方式,你谈A他扯B,你说C他讲D。一味地转移话题,死缠烂打唐僧式得玩抬杠,实在是让人崩溃。
同志正常人的一天: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51732-1-1.html

[ 本帖最后由 choz 于 30-4-2011 01: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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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30-4-2011 02:50:21 | 只看该作者
你要是说虫子激烈的对抗老马, 那倒是真的, 不过我也就是言语上走火了, 还是没有动用任何其他手段,但是老马就不一样了,死缠烂打,旁敲侧击,落井下石,侮辱诽谤,管理帖子,联合猪头,然是能用的手段都用上了。我虫子就是发帖子了,小米+步枪不畏惧猪头强权!~

====》

不同意

你骂人 是走火

他骂人 是坏人 恶毒

别扯什么ZHT强权好不好
他一个ZHT只1票代表他个人

你也是做过ZHT的人 怎么信口开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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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30-4-2011 02:54: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oz 于 30-4-2011 01:13 发表

所以我一直认为青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在对待种族歧视问题上因为他自己是亚裔,所以广告里面的随便一句话都要小题大做地指责为”歧视“。
反过来,他自己却对同志进行歧视。以谈论屁股为例,明明生活中在公开场合 ...

我想我还是比较了解青山的。我不觉得他是一个象你说的虚伪的人,但是和每个人一样他也是有弱点的人。青山在种族歧视方面就是很敏感,很容易就觉得自己是种族歧视的受害者。这一点像虫子有时候会觉得一些本来中性的争论是因为性取向歧视其实是一样的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看重的方面,往往最看重的也就最容易成为我们的要害,因为最失去不得。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但人和人之间也是有共性,是抓住不同争个你死我活还是找到共同寻求理解就看我们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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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楼主| 发表于 30-4-2011 03:0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2 cello 的帖子

青山对种族歧视方面很敏感,案例说他应该同理可以理解同志们的心情啊。如果只关心自己所关注的,无法用相同的心去理解别人所面对的类似问题,这个人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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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50 够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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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30-4-2011 03:03: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30-4-2011 01:54 发表

我想我还是比较了解青山的。我不觉得他是一个象你说的虚伪的人,但是和每个人一样他也是有弱点的人。青山在种族歧视方面就是很敏感,很容易就觉得自己是种族歧视的受害者。这一点像虫子有时候会觉得一些本来中性的 ...

平心而论我个人认为这则广告并没有多少种族歧视的味道,只是说明大家都对熟面孔有安全感和信任感而已。
既然他自己在种族歧视上过度敏感,为啥在对待同志的话题上不能将心比心而一定打着理性规则的旗号进行歧视呢?
别人碰他一下胸口他都觉得像插了一把刀,为啥自己却偏偏要给另一个人再插一回。难道这就是中国多年流传下来的”媳妇熬成婆“的真实版吗?因为自己在种族问题上是弱势群体所以非常敏感处处觉得受到种族歧视,反过来因为自己在性取向上是多数群体就可以变本加厉地歧视同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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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楼主| 发表于 30-4-2011 03:16: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2 cello 的帖子

cello 这件事战线很长,但是主要设计三个问题。

1 对同志版的不同看法,以及讨论问题的方法问题
2 虫子动手打人的问题
3 老马对虫子进行人格分析的问题

前两个你分析的都很透彻,却唯独没有提及我很关心的第三个问题。具体看我这个帖子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15669#pid3437526

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够解决,我虫子以后不可能再在FreeOZ发帖分享我的生活,也是我最关心的问题,更是最近讨论的焦点。

补充:老马具体做了什么,请看这个帖子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54441-1-1.html

[ 本帖最后由 xblues 于 30-4-2011 02: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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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30-4-2011 03:17: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oz 于 30-4-2011 01:33 发表

平心而论我个人认为这则广告并没有多少种族歧视的味道,只是说明大家都对熟面孔有安全感和信任感而已。
既然他自己在种族歧视上过度敏感,为啥在对待同志的话题上不能将心比心而一定打着理性规则的旗号进行歧视呢 ...

青山说的规则这本身没错。他对种族歧视很敏感但是他也没有违规和种族歧视的人对骂。虫子对骂了,失去了得理的优势,所以就吃亏了。

至于过于敏感,或许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样的问题呢?因为每个人的经历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坚强和软弱的地方,有的人更显露些,有的人藏得深些而已,也许还有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有软弱。今天早些时候我还在想这个事件真是几败俱伤没有一点好处,现在觉得也许唯一有些好处,就是帮助我更了解自己,有弱点不要紧,有弱点却全不知道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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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tate + 10 管理层多些你这种人是论坛的福!
choz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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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30-4-2011 03:1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6 cello 的帖子

讲得太好了,我越来越崇拜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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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30-4-2011 03:24: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30-4-2011 01:46 发表
cello 这件事战线很长,但是主要设计三个问题。

1 对同志版的不同看法,以及讨论问题的方法问题
2 虫子动手打人的问题
3 老马对虫子进行人格分析的问题

前两个你分析的都很透彻,却唯独没有提及我很关心的第 ...

第三个问题我确实还没仔细看相关帖子。。sorry

好像其中一个争议在你之前公布过的私人信息被再引用算不算隐私上面?我个人觉得这个比较灰色,往往如果对方介意那就算隐私,表示抗议以后应该收回,但在被抗议之前使用公开的信息还是合法的。至于牧马人怎么分析你我还没看,我估计这是一个不违规但对对方刺激很大的行为。在吵架时候有这样的行为,我不觉得意外但觉得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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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楼主| 发表于 30-4-2011 03:3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8 cello 的帖子

那我等你慢慢看完,上面帖子的两个链接有详细的资料。

这第三点,可以抛开我是同志的我这一点,其实关键也不是隐私不隐私的问题。我觉得问题有两点:

人品和道德的底线
以后我虫子是不是只能匿名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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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30-4-2011 03:39:53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很慢的看了一遍那两个帖子,帖子里面还有链接到别的帖子就没来得及看了。我得坦白说我看到牧马人的那些话的时候我肯定没有你那种非常受刺激和不快的感受,但是这是因为我不是你,所以我不否认你的感受的真实。但是我也希望你理解那个帖子里面其他几个ZHT的表态,未必就像你感受到的那样是勾结一气来整你。因为他们看到的感受可能和我差不多,没意识到对别人这可能是很大的刺激。所以我不得不说,牧马人第一次这么写,我不觉得这很不道德。但是我认为在强烈抗议以后,再这么写就有些情绪化故意对立激化矛盾的意味了。还是那句话,吵架的时候人总会不理智。以牙还牙就更加容易盲目了。

太晚了,我先去睡,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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