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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分享] 为恢复大陆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给胡锦涛主席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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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11 13:2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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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这是一位旅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恢复大陆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给正在美国进行国事访问的胡锦涛主席的一封公开信。2011年1月20日美东时间11:30AM首发于<<倍可亲>> (http://www.backchian.com) 中文网站。作者恳请大陆旅美华人朋友将此信打印后面交胡锦涛主席或其助手。


<<为恢复大陆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给胡锦涛主席的一封信>>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主席:

热烈欢迎您来美进行国事访问,并衷心祝愿您的访问圆满成功!

2010年19日,从电视上, 高兴地看到了您受到了美国政府,总统和美国人民 的最高规格的欢迎和接待。 每位侨居美国的大陆华人都分享着这一荣耀。也高兴地听 到了您向美国人民,也是向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宣示,中国作为人口众多和多元的开发中国家,已有举世共见的重大进步;中国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人权的普遍性原则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各国间人权对话须本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的立场。这正是数千万大陆海外华人的心声。

人权普遍性原则中最基本因素是自然国籍。由一个人的出生所带来的自然国籍,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力和尊严,它高于人类所有的其他一切权力,如公民权,生存权,言论自由和其他一切。它是无价的,也是人类文明的底线。因而,自然国籍是不能任意被剥夺的。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自然国籍,或通俗的说,恢复双重国籍是和中国“叶落归根”的中华文明悠久传统或意识是一致的,是和中国承认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款第二条“国籍是不能任意被剥夺的”的宣示是一致的。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自1948年问世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双重国籍;承认双重国籍成为世界各国国籍政策改革的主流。在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过时政策必然导致自然国籍被迫取消或以某种要挟为手段的间接被迫取消,从而直接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款第二条。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承认双重国籍是中国承认<<世界人权宣言>>的必然。

因此,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自然国籍,或,恢复大陆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是中国人权进步的一个最重要里程碑,是中国人权进步的进程中必经的一步。   

从您2004年9月担任中国国家主席至今,国内各界及海外的大陆华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请求中国政府恢复海外的大陆华人的自然国籍,还海外大陆华人的一份做人的起码尊严。今天,您的承诺,使所有已被迫失去和将要被迫失去的自然国籍的海外大陆华人重新燃起希望,为所有坚持不懈地为恢复双重国籍而努力的国内外有识之士带来更大鼓舞。

下面简单扼要地回顾一下发生在您担任国家主席的六年多的时间里,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包括政协和海内外有关人士为争取恢复大陆海外华人双重国籍所作的不懈的努力,也回顾一下国务院侨办某些人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陶正华为阻碍恢复大陆海外华人双重国籍的所作所为。

您在2004年9月当选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005年3月2日-10日。在全国政协会上,民建中央呈递党派提案 <<实行双重国 籍以吸引海外人才>>,建议我国承认双重国籍。提案认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双重国籍符合祖国国家利益,提案并提出让海外移民涉足政治,以公民身份参加人代会和政协会的设想。民建中央并建议:应修改《国籍法》,对应承认双重国籍。同时提出,若立即修改《国籍法》有难度,可效仿港澳地区,弹性处理华人国籍问题,“如借鉴针对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制度,给外籍华人颁发《外籍华人回乡证》,也可参照香港的做法,向加入外国国籍的居民颁发《中国公民(海外)护照》作为返乡‘旅行证件’”。早在 1997年,陈铎等12名全国政协委员就提出了“关于撤消‘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建议”的报告。很值得一提的是,曹思源先生在2004年初积极倡导,全球赞成双重国籍的华人致函中国全国人大,表明自己的意愿,建议中国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促使这一利国利民的善举尽快得以实行。

2005年3月5日。 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再次迫不急待地跳了出来。在 民建中央提交的上述提案还未讨论的情况下, 陈玉杰歇斯底里叫喊:“中国目前 以及将来都不会考虑双重国籍”。一个小小侨办主任,居然爬到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和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头上, 发号施令。事实上,陈玉杰此人多年来一直反对 恢复双 重国籍,如2003年11月在加拿大多伦多早已如此。她滥用权力,有目共睹,其丑行为大陆海外华人所不耻。

2005年3月13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陶正华利用欺骗和伪造的卑劣 手法 ,在报刊及网络媒体以问答方式,极力反对恢复双重国籍。陶正华的欺骗和伪造卑劣手法是,把“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一在50年代处特定历史时期和极个别国家(印尼)制定的一项政策反反复复地说成是一项“基本原则”。在短短的对三个问题的答复中,陶正华四次把“不承认双重国籍”说成是“基本原则”。更严重的是,陶正华明目张胆地伪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人都有国籍而且应只有一个国籍,已成为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既然不存在,何来“公认”?陶正华挂着“教授”和“博导”,居然干出这种勾当,令人不可思议。造假造到这个份上,可堪称天下第一假!  

但,陶正华“天下第一假”欺骗了舆论,欺骗了人大法制委员会,欺骗了国务院和您国家主席。

2008年8月4日。 国侨办副主任许又声在当天下午举行的华侨华人与北京奥运会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反对承认双重国籍。许又声无视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以来,承认双重国籍已成为世界各国国籍政策主流这一现实,声称,因为,不承认双重国籍“此原则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个原则”,所以他反对承认双重国籍。

2009年3月4日。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市政协副主席舒安娜通过调研了解后指出,目前由于国籍的限制,中国留学人员不能自由方便地回到中国来,回国签证、定居、创业和服务的手续仍然太繁琐。世界上现有70多个国家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中国在这方面的现行政策已不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现在,拥有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国籍,都可以在欧美25个国家内自由通行,不用办任何手续,并可以在各国工作,不受签证和旅行的限制。 她认为,给予这些人以双重国籍的许可,仅仅是一个政策上的变动 ,就会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好处。一是有利于大量引进海外华裔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二是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三是有利于中国政府依法管理国外归来人士。四是中国对应承认双重国籍可创造国际竞争双赢局面。

2010年12月17日。国侨办海外专家咨询委员王辉耀博士发表长篇双重国籍问答。王辉耀博士主张恢复双重国籍。如果考虑中国特有的国情,在现行情况下需要时间来改变国籍政策的情况下,中国可借鉴印度的经验   出台中国海外公民证,替代大部分附加在双重国籍政策的职能,以便对海外人才进行长期和永久性引进。王辉耀博士并提出了“对等原则”,即中国的双重国籍的承认,只对已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而言。这就保持了中国和印尼和马来西亚等国已签订的单一国籍的双边协议。 王辉耀博士的讲话,有理有据,符合我国外交上 的“和平共处”的五项基本原则。短短几天间,王辉耀博士的讲话,被热心争取恢复双重国籍的网友们,转载在几乎所有的的国内网站和国外的华人中文网站上。

2010年12月18日。  <<中国1980年国籍法中的单一国籍法规粗暴地践踏原 始而朴实的出生地法则>>在<<倍可亲>>(http://backchina.com) 等著名中 文网站发表。文章从 自然法则和理论的高度,讨论恢复双重国籍的重要性。由一个人的出生所带来的自然国籍,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力和尊严,它高于人类所有的其他一切权力,如公民权,生存权,言论自由和其他一切。它是无价的,也是人类文明的底线。恢复双重国籍是和中国“叶落归根”的悠久传统和中国承认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款一致的。

2010年12月20日。<<印度的国籍和公民身分法和双重国籍>>在<<倍可亲>> (http://backchina.com)等著名中文网站发表发表。此文通俗而详细解释了印度特色的“双重国籍”国籍法和<<海外印度公民证>>( “Overseas Citizen of India”)。 印度的“双重国籍”和<<海外印度公民证>>法理清楚,操作简单。更重要的是,中国应向印度学习:印度国籍法尊重印度出生的国民的自然国籍和其儿孙的祖籍,回归了朴实而神圣的“出生地法则”。

2011年1月1日和10日。<<国籍法第九条承认双重国籍和第三条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矛盾>>和<<不承认双重国籍”不是一项基本原则而是一项政策>>两篇文章在 <<倍可亲>>(http://backchina.com)等著名中文网站发表。文章以事实为根据,进行细致而系统地分析,进而得出,不承认双重国籍”只是在“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指导下,在某个特定历史时刻,为解决某些特定问题制定的一项政策。 1950年-1955年,在国家外交处于危难的时刻,中国政府采用“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以解决面临的特定问题,应该为全世界华人所理解。但不能忘记,“不承认双重国籍“”政策的实施是以牺牲古朴和神圣的“出生地法则”为代价的,是以牺牲出生在大陆几千万海外华人的最基本而又最宝贵的基本权力和尊严为代价的。60年过去了。今天,事实和司法实践已经充份证明,“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已经基本过时;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恢复双重国籍,回归“出生地法则”的时机已经充分成熟。 恢复双重国籍,恢复大陆出生的海外华人的自然国籍,是中国国内国外所有华人一项崇高的事业。文章呼吁, 我们,所有希望保留我们出生地自然国籍 的大陆同胞们 , 所有不愿失去我们的最基本而又最宝贵的权力和尊严的海外华人们,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尽我们一切力量,包括我们的笔,包括我们在网上的贴,包括我们在春节晚会及大小会议上的声音,包括我们在国内的亲人和朋友们在国内政协和人大的力量,为我们,今天的,明天的和将来的所有大陆的海外华人,争取恢复双重国籍的早日到来!

<<倍可亲>>这一网友也许和王辉耀博士素不相识,为争取早日恢复双重国籍,国人可谓心心相通。

在这六年多时间里,还有无数的国人和媒体,无论在国内还是在海外,在网上,在书上,在论文中,在集会上,为恢复双重国籍撰文和呐喊!  只能将来有机会一一评述。敬请请网友增补。

恢复双重国籍是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出生在大陆的海外华人的美好和强烈愿望,而且是愈来愈强烈的愿望!

中国人民包括在海外的大陆华人,永远铭记和怀念那些为中华民族真正建功立业的领袖和伟人们。他们中有带领中国人民推翻千年封建统治的孙文先生和带领中国人民走向前所未有富裕和繁荣的邓小平同志。

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双重国籍也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它决不亚于孙文先生和邓小平同志成就的事业。因为,孙文先生脱去了带在中国人民身上的千年封建枷锁,邓小平同志脱去了中国人民物质上的贫困和科技上的落后,而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双重国籍那天,实际上中国是在向全世界宣告,走在全世界每一块土地上的中国华人包括大陆华人,他们不仅在政治上站起来了,不仅经济上富裕了,他们还有了神圣的自然国籍。因而他们有了做人的基本尊严。她把中国人民的地位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上。中国大陆海外华人从此可以昂首挺胸地生活和工作在全世界的每个地方。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主席,在中国千年历史上,一项伟业的成功,会有无数人为之奋斗。但最后,她总是只和一位领袖(如孙文先生或邓小平同志)联系在一起。衷心希望您本人的英名,或您和您的继任的英名能和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双重国籍伟大事业成功永远联在一起,永载中华民族的光荣史册!


此致

敬礼!


一旅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11年1月20日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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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2-1-2011 15:02:59 | 只看该作者
有理有据,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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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2-1-2011 15:19: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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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2-1-2011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把人权宣言搬出来说事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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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2-1-2011 17:17: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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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2-1-2011 18:16:00 | 只看该作者
赞成中国坚持单一国籍。如果中国的现政权承认了双重国籍,一旦专制和民主发生不可避免的战争,那么我们这批海外华人真要受此之害。印尼的华侨是个例子。由于中国政府哪个时候输出革命的政策,几十万印尼华侨因为具有中国国籍身份也惨遭屠杀。所以民主未在中国实现之前,单一国籍对华人还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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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mite + 5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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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2-1-2011 18:22:46 | 只看该作者
这么 长的文章, 胡总可能比较没耐心看。我猜的,就算是打印稿真的能到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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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2-1-2011 23:28:56 | 只看该作者
就这种写法,提议能被接受就怪了。

别的不说,但只看这一句“人权普遍性原则中最基本因素是自然国籍。由一个人的出生所带来的自然国籍,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力和尊严 ……” 上来就扣个大帽子,隐含意思就是如果你不承认双重国籍,就不尊重人的基本尊严;如果承认了,也没什么可夸赞的,因为本来就该如此。这种口气,莫要说中国的领导不会接受,就是放到美国欧洲人家听了也不舒服啊!你说是基本人权就是基本人权?你是在命令我怎么做事吗?

太迂腐了,回去多学习一下人际沟通技巧再来吧。这个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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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3-1-2011 10:06:18 | 只看该作者
别惦记双重国籍了,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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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3-1-2011 10:22:12 | 只看该作者
都成神经病了。

很反感这些家伙。中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采纳双重国籍,这些家伙明明知道这一点,还非要既要申请外国国籍,又不肯踏踏实实做新国家的好公民,一切只是为了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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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3-1-2011 13:20:11 | 只看该作者
啥都不说啦,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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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3-1-2011 13:24: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dgehog 于 23-1-2011 10:22 发表
都成神经病了。

很反感这些家伙。中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采纳双重国籍,这些家伙明明知道这一点,还非要既要申请外国国籍,又不肯踏踏实实做新国家的好公民,一切只是为了自己“方便”。



精辟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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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3-1-2011 14:13:05 | 只看该作者


既然留恋中国国籍,就不要加入外国国籍!!




原帖由 hedgehog 于 23-1-2011 10:22 发表
都成神经病了。

很反感这些家伙。中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采纳双重国籍,这些家伙明明知道这一点,还非要既要申请外国国籍,又不肯踏踏实实做新国家的好公民,一切只是为了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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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3-1-2011 16:40:47 | 只看该作者
有得有失,两头占便宜的事本来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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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3-1-2011 17:44: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dgehog 于 23-1-2011 10:22 发表
都成神经病了。

很反感这些家伙。中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采纳双重国籍,这些家伙明明知道这一点,还非要既要申请外国国籍,又不肯踏踏实实做新国家的好公民,一切只是为了自己“方便”。

顶,就是一个蝙蝠,两边讨好,两边都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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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3-1-2011 19:11:5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啊,我们华人应该携起手来,在海外定居国争取自己的政治地位,这个更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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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4-1-2011 13:50:19 | 只看该作者
争取中国绿卡更feasible的说,
要双重国籍?好可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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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4-1-2011 17:03: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etrieve 于 23-1-2011 19:11 发表
楼主啊,我们华人应该携起手来,在海外定居国争取自己的政治地位,这个更实际。

顶这个。还有争取中国绿卡以方便回国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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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4-1-2011 17:32:38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这个多跟帖的TX觉得中国如果承认双重国籍“可笑”或“占便宜”呢?(包括已在澳洲多年的TX!)你不觉得被“自然”剥夺中国公民身份很不近人情吗?至少落叶归根是多数华人的真实本能情感。。。我现在虽然还要4、5年才会面对这个困境,但现在还是极力赞成国家承认双重国籍,难道“方便”回国探望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有那么不可理解吗??即使有些有钱人回来投资又真得那么无耻吗???放眼世界,承认双重国籍还是相对比较普遍的,连台湾都承认单向双重国籍,出生地的归属感难道不应该得到尊重吗?除了他/她自愿要求放弃中国国籍。

最后,容忍我冒昧问一句,承认双重国籍怎么就触动了你的哪根神经?真的是洪水猛兽吗??(好好想想!)有没有一点“教化”的因素??如果连坛子多数将出国的TX都鄙夷或反对,那中国真的就永远不可能承认双重国籍了。。。

如有冒犯,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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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4-1-2011 17:37: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LALA 于 22-1-2011 15:32 发表
把人权宣言搬出来说事管用吗?


有时候作为一种压力还是有用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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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4-1-2011 18:37:1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真是坚持不懈啊,支持一下这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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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4-1-2011 20:37:24 | 只看该作者
就只说一点 就不用想双重国籍了!
那就是

国内贪官 个个都搞个国外的国籍 请问这样 中国还能不垮吗?
把国有资产 转移到国外 成了合法!
在国内犯罪 大摇大摆的去国籍所在国 或者在中国境内就寻求保护 中国司法还能管束吗?
以后再有李刚 王刚什么的 各个都是外国籍 那他们的儿子 估计不只是撞人了。。。
现在没有双重国籍 就已经有那么多裸官了 所谓裸官 不用我解释了吧?

双重国籍后 中国真的会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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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4-1-2011 21:55:14 | 只看该作者
请告诉我中国国籍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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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4-1-2011 22:08:35 | 只看该作者
你说如果你是胡世泰并拥有双重国籍,澳洲领事是应该保护你呢,还是不呢?按照中国法律,中国人要犯那个罪,最少是个无期吧,死刑也不为过。但如果你又有澳洲国籍,那么澳洲因为你也有中国国籍也没有办法管。反正觉得双重国籍是挺乱的。所以赞同那位TX,既然有了这里国籍,就想想怎么能融入这里的社会,像美国的犹太人一样能够在政治上产生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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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4-1-2011 22:47: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ackpacker 于 24-1-2011 17:32 发表
为什么这个多跟帖的TX觉得中国如果承认双重国籍“可笑”或“占便宜”呢?(包括已在澳洲多年的TX!)你不觉得被“自然”剥夺中国公民身份很不近人情吗?至少落叶归根是多数华人的真实本能情感。。。我现在虽然还要4、 ...



这里年轻人多,“落叶归根”的概念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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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packer + 10 看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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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4-1-2011 23:13:51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全球经济统一了,货币一致了,人均收入差不多了,双重国藉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最好的例子: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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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5-1-2011 01:15: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ackpacker 于 24-1-2011 17:32 发表
为什么这个多跟帖的TX觉得中国如果承认双重国籍“可笑”或“占便宜”呢?(包括已在澳洲多年的TX!)你不觉得被“自然”剥夺中国公民身份很不近人情吗?至少落叶归根是多数华人的真实本能情感。。。我现在虽然还要4、 ...


我是把澳大利亚当成家的人,甚至把它看成了自己的国家,因为它以后将永远是我女儿们的国家。我没有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原因一是因为我在这里居住,所以不需要加入国籍也一样可以永久住下去,签证不会过期,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经常需要回中国出差,持中国护照免掉了办签证的麻烦。

如果遇到象我一样把澳大利亚当成家的人,他们加入澳大利亚国籍我都能理解和支持。

但是我看到太多的人把在澳大利亚居住看成是坐监狱(甚至流行起“移民监”这个词),他们从来不打算在这个国家居住或为其做贡献,他们度日如年地等候移民监时间一过,就申请入籍,然后就迫不及待地卖房子买机票回中国。你觉得他们的国籍是被中国剥夺的么???

不管是爱中国的人,还是爱澳大利亚的人,还是两者都爱的人,我都支持。而那些“坐移民监”的人,在我的词典里,不属于这三种人里的任何一种,他们的行为证明他们不爱中国,也不爱澳大利亚,他们只想到处钻空子占便宜。

曾经看到photo.net的创始人讲述他遇到的一个美国人曾经在香港住过几年,他们聊天的时候那个美国人说他不喜欢香港人,因为香港人很多都是没有原则的(unprincipled) deal makers (做事不讲原则,怎么对他们有利他们就怎么做)。

那些鼓噪双重国籍的人,在我看来就是这种人。他们习惯于take advantage of the system and of the kindness of other people, but they never learned to contribute to any system or to any people.

[ 本帖最后由 hedgehog 于 25-1-2011 08: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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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Sun + 3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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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5-1-2011 01:20: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YDpierce 于 24-1-2011 20:37 发表
就只说一点 就不用想双重国籍了!
那就是

国内贪官 个个都搞个国外的国籍 请问这样 中国还能不垮吗?
把国有资产 转移到国外 成了合法!
在国内犯罪 大摇大摆的去国籍所在国 或者在中国境内就寻求保护 中国司法 ...



基本常识  从政的 不允许双重国籍 这个也是国际惯例  
还有资产转移和国籍又有什么关系 牵强附会  
双重国籍 任何有国籍的国家等同当地国家的人 你说的什么国内犯罪 寻求保护又不成立,反而单一国籍 拿外籍入境才是外国人 你说的情况才可能有一定发生    麻烦你了解了以后才发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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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5-1-2011 01:23: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eric2010 于 24-1-2011 22:08 发表
你说如果你是胡世泰并拥有双重国籍,澳洲领事是应该保护你呢,还是不呢?按照中国法律,中国人要犯那个罪,最少是个无期吧,死刑也不为过。但如果你又有澳洲国籍,那么澳洲因为你也有中国国籍也没有办法管。反正觉得 ...




如果有双重国籍  中国就可以说 他是中国人 澳洲没有资格指手画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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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5-1-2011 01:51: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dgehog 于 25-1-2011 01:15 发表


我是把澳大利亚当成家的人,甚至把它看成了自己的国家,因为它以后将永远是我女儿们的国家。我没有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原因一是因为我在这里居住,所以不需要加入国籍也一样可以永久住下去,签证不会过期,还有一 ...


我同意!尤其是“移民监”这个词我也极其反感,既然选择移民就是冲着那边的生活环境,多元文化或者民主法治等等,而非需要这么难受煎熬。。。

但是,很多同学说道贪官腐败问题,我觉得双重国籍并非病根所在,而是体制需要制衡、犯罪需要依法公平惩戒等等。。。要不该转移财产的照转移,该逃的照样逃,有钱哪有办不成的身份问题。现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对护照的控制其实对想跑的贪官一点用都没有,像广东那个官大人还有两个合法身份呢。。。

双重国籍的问题什么时候能解决得看中国综合发达状况,但是关于这一天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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