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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ou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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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ID lbrother多次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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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8-8-2010 14:3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 houge 的帖子

说实话,我不觉得嘟嘟宝贝的言论在针对你个人,包括你提到相关的23楼,这些话代表她个人的观点,也只是针对你的观点所作的评论,并没有像你直接评论lbrother是loser那样直接针对个人。

你报告22楼是挑衅言论,我觉得算不上,这并不代表我赞同22楼的言论,只不过觉得这种言论是非常正常的论坛言论,大家都是成年人,作为管理团队成员,我希望大家能自律,管理员/版主尽量少介入和干预论坛言论,只有不得以时才需要制止一下人身攻击和不当言论行为。

不过你批评我不闻不问,这点我得承认做得不够好,接到大家报告应该回复一下表示已经知悉,以后会改进。

参考:相关帖子的23楼内容:
回复 #6 houge 的帖子
为什么做什么都要看西方媒体的脸色?我看到你多次提到西方媒体的看法,这个很重要吗?一个主权国家弱到保护自己的国民的时候都要先看外媒的脸色,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西方媒体什么时候说过中国政府哪方面做得很好?还没有习惯吗?

哪个国家不是先考虑国内的呼声再适当兼顾外围压力?强到美国,以色列,弱到菲律宾。朝鲜要是考虑外围压力还存在吗?

中国人去掉你的奴性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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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8-8-2010 14:35:20 | 只看该作者
鉴于此争议的由来或多或少与我有关,最终相关当事人被处罚,首先我诚心诚意地向受处罚的双方以及PINXINGE道歉!

致H同学:你从来没有得罪过我,相反我一直很欣赏你在家版的专业跟贴。新闻版里也只是大家意见不同,谈不上针对你个人,更不是攻击。我个人呢,一直比较喜欢率性直言,言语间多少带点讽刺挖苦,多有得罪之处,望海涵。以后你愿意躲着我是你的自由,我看到想反驳的言论还是会跟帖

至于为什么不主张投诉,我个人觉得如果不是特别过分没有必要,毕竟管理层出面的处罚还是会挫伤当事人的发言热情。(这里不针对任何人,再次强调)我们希望有一个让大家畅所欲言的FREEOZ,一方面对管理人的管理手法寄予厚望,一方面网友也需要提高自己的防弹能力,上网就是一个大家都交流信息看法的地方,没有必要神经紧绷。实在不行就像H同学对我采取的方法--躲--也是一高招。 总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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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8-8-2010 18:21:01 | 只看该作者
营造轻松的言论环境是好的,不过你们的处理方式是变相地鼓励人身攻击。
被攻击的人处于很被动的地位。碰到骂人的情况,除非任人辱骂装孙子,否则只要反击就违规,同样要受处罚。
说得冠冕堂皇的那些人请扪心自问,如果当面被人指着骂,你能做到骂不还口?某嘟同学,希望你下次碰到同样’率性直言‘的人当面骂你的时候,可以做到笑脸相迎。
这种处理方式的结果很好笑,就连被投诉者都说,’以为有多大的事呢,不过就是禁言3天’。

你们管理层有自己的行事方式,我的观点不重要。只是很失望,感觉这个论坛不适合文明发言的人。不难理解很多人呆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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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8-8-2010 20:08: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houge 的帖子

你的建议如何?人身攻击的一律永久封禁,还是封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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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9-8-2010 13:1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houge 的帖子

难道你的建议是对于第一次人身攻击的人杀无赦,而之后任何人对其以相同或者更甚的方法回击的都应该赦免?
还没碰到过谁“骂”我,你可以试一下, ,笑脸相迎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嘲笑,讥笑,哈哈大笑都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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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9-8-2010 13:5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houge 的帖子

Sometimes I can. And I know a lot of people can. Some always, some most of time, some seldom. It depends.

But you CAN NEVER.

So you think EVERYONE CAN NEVER.

And you are WRONG.

Haven't you heard of a word 'infallible'? This is the best word to describe who you think yourself 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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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9-8-2010 17:55:08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建议是累计三次警告禁言3天,第三次禁言时封id。一次两次的人身攻击在辩论中带情绪时难免出现,但是屡教不改的难道不应该采取严厉措施吗?
另外,我不知道你判断挑衅的标准是什么,我是在新闻贴中被人人身攻击后反讽几句,被你定性为挑衅,记警告一次。
而这个帖是家园版投诉贴,是我按照会员权利专门用来处理与lbrother的纠纷的,这也是另一当事人建议的做法(见下面的引用)。
引用:
原帖由 lbrother 于 27-8-2010 14:21 发表

哈哈,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人身攻击了?
是别人说你的,我只是提醒你一下,如果觉得是人身攻击,麻烦去找管理员。

按说这样的帖子只应该涉及当事双方和管理员。可是对于嘟嘟宝贝在22楼的讽刺挑衅言论你视而不见,接到投诉后不闻不问,这本身就是带偏见的做法。既然大家都理解辩论中有情绪时言辞说话难免不好听,那么为什么你认为在投诉帖中的挑衅讽刺言论很正常呢?你这样做的结果的客观效果就是打击受害者,保护挑衅者,于是更多的挑衅者收到鼓舞加入进来。例如下面引用的这个。
原帖由 liberaloz 于 29-8-2010 12:55 发表
Sometimes I can. And I know a lot of people can. Some always, some most of time, some seldom. It depends.

But you CAN NEVER.

So you think EVERYONE CAN NEVER.

And you are WRONG.

Haven't you ...


U版你应该记得这个liberaloz,上次在新闻版我跟他用英文辩论过的(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p;page=2#pid2871415),基本都比较克制,只是那个贴中有的网友认为此人辩才不济。现在这个平时辩论说理说不过我的人受到你鼓励挑衅的鼓舞,也加入到挑衅的队伍中来了。

我不知大这是不是你想要的结果,总之我把事实摆出来了。由于你的不作为,我行使会员正当权益的举动受到讥讽挑衅,并有更多的挑衅者加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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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9-8-2010 18:04:14 | 只看该作者
总之,鉴于我作为注册会员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证,我也不想在这里继续遭受某些人在管理层保护下的攻击、谩骂和讽刺挑衅,对于那些整天以吵架骂人为乐的丑恶嘴脸,既然躲不开,至少可以选择不再打交道。

自从水帮大部队走后,我上这个论坛的目的很大一部分是想回报论坛,因为我在这里找到了很有用的信息,所以我也希望尽自己的努力帮助可以帮助的人。这个初衷依旧不变,只是不会是在这个令我失望的平台。曾经共同讨论过一些问题的网友,如需继续讨论的,可以发email到houge@live.com,或者去圈子论坛,网址我就不说了,免得有广告嫌疑,总之有缘自会再见。

对于U版,我对你个人非常欣赏,这次虽然对你处理此事的方式失望,不代表我对你个人有意见。有机会再接触,我还当你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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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9-8-2010 19:5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houge 的帖子

Yeah, you are doing what I said you would do.

Mate, you are always RIGHT, and you are always INNOCENT.

Seriously, does this sound bad to you? Isn't it what you 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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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31-8-2010 18:58:03 | 只看该作者
在哪?我要去我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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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1-9-2010 02:49: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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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1-9-2010 03:3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houge 的帖子

我评判你的挑衅言论主要是一句你对lbrother的这两个回帖(已经被屏蔽):

发表于 27-8-2010 14: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lbrother 于 27-8-2010 13:55 发表

说实话,我不觉得这样算是骂人。

不过我也真想不到别的字眼适合你。除了“奴”
呵呵,就这点儿出息,
不发表意见是因为不想跟人理论,
一言不合就张口骂街。
现在有些家庭的教育真令人堪忧,教出来的都是什么东西。

发表于 27-8-2010 14:1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lbrother 的帖子

呵呵,特理解这种心态的,
肯定自小缺乏家教,
现在生活中诸事不顺,又懒得去改变,只会张口就骂人,
这样人放哪儿都注定是个loser。


这种言论放在一般人身上,大都免不了对方发怒而失去理智,从而发起人身攻击言论。

挑衅言论有轻有重,嘟嘟宝贝22楼的言论只是有点调侃罢了,如果这个你都受不来的话,你真得穿上避弹衣混论坛了。

感谢你肺腑之言,不过FreeOZ有自己的管理论坛原则,如果有些原则不合适我们会调整。但是,我们目前没有计划过度干预大家的言论,我们假设来论坛的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思维和辨别能力,只要不是人身攻击和违规性的言论,我们还会继续保持不干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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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1-9-2010 17:34:43 | 只看该作者
你干预的太不及时了。。。总是人家受害人反击了才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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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1-9-2010 17:57: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rmm 于 1-9-2010 16:34 发表
你干预的太不及时了。。。总是人家受害人反击了才来干预。。。。

投诉是最好的反击,你说的“反击”反击后就不是受害人了,双方都不是,第三方的其它网友才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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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1-9-2010 18:00:12 | 只看该作者
开口闭口说别人是LOSER,WSN。。。。。。总之不是就事论事而是断言人家的生存状态;更变态的连人家有没有老婆,房子,工作等等也能推断出来 太J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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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1-9-2010 18:04:0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斑竹及时出面。不是假装没看见能有反击的必要吗?投诉也说人家小儿科。。。。那么只有版主是正确的吗?网友怎么做都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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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1-9-2010 18:10: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rmm 于 1-9-2010 17:04 发表
如果斑竹及时出面。不是假装没看见能有反击的必要吗?投诉也说人家小儿科。。。。那么只有版主是正确的吗?网友怎么做都错

你别假设啊,论坛里这么多帖子,不投诉是看不过来的,如果投诉的结果不满意,你还可以投诉管理员。就和雅思请求复议一样,而不是自信满满以为口语能拿8分,结果给了54分,就直接去砸澳洲大使馆[size=13.8889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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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1-9-2010 21:15:56 | 只看该作者
澳洲就你着一个版啊,人家都不来了你们自己折腾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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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1-9-2010 23:53: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rmm 于 1-9-2010 20:15 发表
澳洲就你着一个版啊,人家都不来了你们自己折腾有什么好处呢


放心,你不来,更多有文化又有素质的人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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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9-2010 00:19:4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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