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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论坛还让不让人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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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7-5-2011 11: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解释了。

和想念不想念你无关。 大家都想念你的。因为你对论坛曾经的贡献居功至伟 在内容这块 我敢说是最近N年来最杰出的。 你看我签名档里还留着你搞的LINK呢。

这个论坛里搞规则的人才很多 搞辩论的人才很多 搞内容的人才很不过。

对那个帖子操作 主要是跟帖里对论坛有诅咒的言论; 个人认为是不负责任的。 当时处理的时候欠考虑; 因为是把回帖屏蔽处理; 而不是转移帖子 下沉等做法。

这个我有最大责任; 有版主在内板问的时候。 我个人建议了转到站务。

这个是我出的馊主意。 本来有更好的处理办法的。

为此 我在这里向你郑重道歉!  是发自心底的。

还有就是我和UB也一直在说:
*** 你是为了喜欢你和你喜欢的人在这里 不是相反
*** 越是做得多的 “漏洞”越多; 你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只能做到问心无愧 你的朋友们看到了你的努力就行了
*** 不满意你 不喜欢你的; 你看看 自己能不能做得更好 对方有没有道理。 如果没有 那就当他们是个P; 不值得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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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7-5-2011 11: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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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7-5-2011 13: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搞规则当然不好,可是规则也不是毫无用处的。只要没有违规没有伤害别人,应该容许不同见解和言论的存在,这样才是我心目中那个值得留恋的FREEoz。
=====》
对的。



另外老麦作为朋友我给你个我的个人建议--与其匆忙操作以后再道歉,还不如操作之前先想想这个操作是否有充分的道理以及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
版主也是普通ID; 只是在服务的志愿者。 难免有没有100考虑全的。
大家也应该多点宽松。 少往官兵关系上靠。
你报名 明天也是版主 也是ZHT。
所以我说不做事情没有人不满意。
如果论坛搞到做得多的 埋怨越多。 都不愿意参与管理了。 对论坛不是好事情。



至于谁把那两个回帖当作是对论坛的”诅咒“,我认为是带着有色眼镜才会这么看的。连个玩笑都不许开的论坛在我看来不是个好论坛(纯属个人见解)
=====》
个人觉得发言很恶劣。 谈不上开玩笑。 我个人很遗憾。
当然也是我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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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7-5-2011 13: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36mydream 于 7-5-2011 13:09 发表
特别声明一下,本帖我都一直心平气和讲道理,如果有不同的观点欢迎交流讨论
如果有违法论坛规定的地方请指出
如果毫无理由地继续删帖锁帖那我可就真不答应了
论坛是论出来的,不是靠职权到处删帖就可以维护稳定的



若家园建设版版主发现有违规言论,或其他网友对违规言论提出报告或投诉,可以采用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任一版主根据自己的判断,可以对涉及到问题的贴子作出直接删除、编辑等处理措施,可以对相关ID作出警告、甚至禁言一周的处理,版主在处理的同时须公开列举处理的理由。若投诉人或被处理人不服,可提案交由ZHT投票裁决;
2.若属于版主无法清晰判断,或者不方便直接处理的贴子和投诉,可提案交由ZHT投票裁决;
3.如果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处理人与被处理人对ZHT投票裁决依然不服的,可按照《议事院章程》相关程序,提案交由议事院进行裁决;
4.议事院裁决为最终裁决结果,不接受进一步上诉;
5.经由ZHT投票裁决结果(未被议事院推翻的)或议事院裁决结果,可作为违规言论裁决参考案例。

----》

版主也有授权的。

版主也不是没有脑子 会随便毫无道理来操作。 都是基于自己觉得的道理。

至于这个道理 有时候有异议 没有办法; 难免的。

所以可以投诉。 不是版主单方面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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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7-5-2011 13: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点 和大家共勉

版主也好 ZHT也好 FREEOZ门槛很低的
你今天是普通ID 明天可以是ZHT之一; 本届ZHT 很多原来连版主都不是。

所以不要往官兵关系上考虑
还是按照志愿者和被服务的人的关系上看。

你不付一份钱 一帮志愿者在这里给你服务 【尤其是做过志愿者的人 更加应该有体会】
那是不是你也摸摸胸口 扪心自问;
是不是应该宽容为先?
弱化矛盾为先?
没有事情不要搞事情为先?
有事情不要激化事情为先?

是不是也想想你如果是版主 ZHT 能不能处理得更加让所有人满意?【可能吗?】

世界上还有比这里更加尊重普通ID的论坛吗?【SORRY 托大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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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70 收起 理由
Microhard + 20 我很赞同!
MillerYang + 30 谢谢分享!
liyuefu + 20 很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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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7-5-2011 13: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ingtate 于 7-5-2011 13:23 发表
我晕死,老麦!还真不能有chong字了啊?

事情不是都|“过去”了么?还紧张个啥呢?


能不能不要胡说八道胡乱猜疑。

你发PM问技术员把。

虫虫虫 怎么不行了?

而且在什么帖子都说这个 是不是对大家也不太尊重啊; 算胡乱歪楼啊。 有完没完啊?
你想干什么 单独发个帖子 我来和你谈。
虫的事情 议员投票结果已经有了 但是基于当时规则定了一定要到所谓时间到才能公布。
对我个人 那个是最后结果。
还是不服 或者提议改规则【有这样的程序可走的】, 或者保留你个人看法。 在规则框架里没有再后面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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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7-5-2011 13: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打不出虫 自己找电脑的原因去
在这里胡乱猜疑揣摩 应该道歉才对。

难道不是你在这里谈虫吗? 是我吗?
不是你在没完没了吗 到处提。 是我吗?
有点民主精神好不好。 有规则在 最后结果是30位议员投票结果 马上就公开了。
你可以保留看法。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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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7-5-2011 14: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不打 那你还不是什么帖子里都贴这个“膏药”【比喻啊 少抓字眼啊】
是不是不尊重人家
而且还误导

是不是应该道歉呢【看到人家道歉应该 要人家道歉应该 轮到自己 你做得到吗? 有这个你们自己要求人家的气度吗? 还不是觉得自己很有道理 没有任何错。 那就不要高要求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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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7-5-2011 15: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那个议事院决议不是对整件事情下结论,只是对一个相关的ZHT决议的的复核而已。
====》
这个议员投票应该时论坛可以给出的最后的规则内的结果了。
难道这个也有疑问?





如果要整件事情平息,不妨让议事院再表决一次:“今后不允许在论坛继续提及虫子事件”,看看能否获得多数票通过?
=====>
1.  事情的平息和“今后不允许在论坛继续提及虫子事件”有因果关系? 提啊 为什么禁止。 问题是现有规则内 议员投票就是最后结果了。 不同意的有权保留你的看法。
2. 议员如果是设计来对一个事情没完没了投票的话 辞职的议员还会更多。 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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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7-5-2011 15: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就不要再“虫”掉了; 请另外开贴。

正正楼 以示对LZ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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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5-5-2011 16: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15-5-2011 16:24 发表
136mydream发在旅游户外版的那个帖果然被和谐了
还真被我说中了



是136自己要求转入版主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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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5-5-2011 16: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15-5-2011 16:34 发表
即使她不要求,你不还是要转的,没区别



只在她发言要求后 才转的。
区别很大 怎么叫没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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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5-5-2011 17: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15-5-2011 16:50 发表
反正结果都是一样,没区别呀


区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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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5-5-2011 19: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一句题外话,我虽然跟J版直接的接触并不多,但一直对J版欣赏有佳 。个人认为论坛如果能想办法留住和善用J版这样做实事的人才,还总算有希望。

====》

同意
能不能麻烦两位都申请“智囊” 一起讨论论坛事宜
不讨论 哪里来“想办法留住和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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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2-5-2011 13: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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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2-5-2011 22: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青山 于 22-5-2011 21:19 发表
你顶什么呢?家园版最近封贴子的主要就是你。



对XX 就是要使用他的招数。(1) 胡乱诠释和总结对方的观点; 然后狠狠批驳那个他自以为是的观点。 (2) N年如一日 只说一句话。 世界在变化; 例子活生生在眼前。 没有用。 还用原来那句。(3) 持之以恒。 就是磨到底 用同1句话 把对方磨到投降 落荒而逃。 【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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