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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关于论坛捐款被原财务管理员私自挪用的事件公告(更新:2014.7.31 已归还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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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31-5-2011 23: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管理工作的重大失误,管理团队所有成员都承认这点,我们不回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所以:
1. 为此管理团队内部发起了募捐,不能让网友的捐款白白消失
2. 更加严格了财务管理人员和技术,ZHT,议事员,秘书等管理区人员的实名认证和资格审核
3. 为了从制度上彻底防止这件事的再次发生,内部发起大量讨论,催生了NGO注册等制度改革的行动
4. 尽一切可能追讨欠款,包括用各种方式联系和取证,管理团队有人直接到丹东和伙夫面谈并在再次取证等
5. 在再三追讨失败的情况下,如实详尽批露事件发生的每一步,给网友们一个坦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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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gezi + 20 谢谢分享!
老鼠爱上猫 + 50 谢谢分享!
mite + 20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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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6-2011 00: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6-2011 00:23 发表

就是为了维护规则隐瞒内情???
请问,捐款和这个论坛是你的么?
内版多数人要求公开的情况下,你为何不提案?你的民主在哪里?你还想搞出个“水门”事件么?
要说隐瞒,不是青山一个人的, 管理区40,50号人,除了你, 剩下的都有嫌疑。
没必要盯着青山说,他就是这样性格的人,整个论坛都清楚,也不必你用这个方式来告知大家的。
这件事的主要目的还是公布伙夫时间,我们还是不要离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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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day + 25 我很赞同!
老林 + 20 我很赞同!
wukong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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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6-2011 00: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6-2011 00:32 发表

你会摇头,我还更会要呢。
你不是猪头怎么敢在五猪头还没表决的情况下就想给我警告?
你怎么就这么不愿意公布伙夫的事情啊?你和你不熟吧?
那是提案,不是他给你警告,我们又不是黑社会,不会把你逼到墙角,然后:老子警告你啊,说出去,切你小JJ。

后面的两句就无稽之谈,发挥过度了。
如果说青山消极对待公布伙夫事件这件事,我可以理解,因为我也同样想法。除了考虑渺茫的追讨可能性外,也是担心自己处理不好向网友交代这件事,所以宁可掏钱认捐堵洞,也不想主动提如何公布的事情,我想着是人之常情。你也可以这样质疑我:我是不是和伙夫有亲戚啊,怎么这么不想公布。

PS:青山是首批认捐堵洞的人之一

青山,让你stop先,你怎么这么不乖啊,我说的是无条件stop,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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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ge + 25 老丐比较公道。。。
Ray和Wendy + 20 我很赞同!
青山 + 20 是否违规和是否公布无关,谁说我消极对待公 ...
mite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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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6-2011 00: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6-2011 00:36 发表
关键不是他第一个跳出来么?
平时他干什么去了?
这是性格所致。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是你而不是其他50多个管理区的同学来公布这件事,同样是你性格所致,对吧。
每个人性格不一样,从公布这件事来看,你不也是第一个跳出来吗?

你可以解释,你跳得有道理,跳得正义,跳得大义凌然;青山那边也可以同样感觉。
在公布这件事上,青山不过常人一般心理而已
在觉得青山有点烦这点上,你也不过常人一般心理而已
不是吗?

不过你们分别作了个第一跳,说明你们比较有共同点,那就是在某些方面,你们2个都有异于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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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kong + 20 都不是一班的人
lisa2008 + 20 你太有才了!
老鼠爱上猫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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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6-2011 00: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6-2011 00:41 发表
青山 威望        +20 是否违规和是否公布无关,谁说我消极对待公 ... 1-6-2011 00:45
认错,我自己是消极对待,不该用同样心理揣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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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6-2011 00: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6-2011 00:50 发表
把我跟他相提并论,是对我的污辱。老丐,你要道歉!

道歉,反正侮辱你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打个包,批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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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erYang + 20 你太搞笑了!
mite + 2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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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6-2011 01: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EWGAY 于 1-6-2011 01:05 发表
议事员对网站的运行和管理有监督之则,所以我的理解是:

没有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让网友得到知情权,那就是隐瞒。这个事件和保管freeoz服务器密码是不一样的。

2年了,对于网友来说应该算是久的了。
可以这样说,所以我说,大家普遍因为种种顾虑对此有消极对待的可能, 我自己是肯定是这个心理,青山说他不是,其他议事员是不是也许不好说。
不管怎么说,时间是拖得很久,是事实,钱没讨来,也是事实,所以最为管理区一员的我,承认失职, 愿意承担自己该承担的部分责任。

作为议事员,没有积极主动推动事件的公开过程,致使最后老顽童被逼急了,先去公布,也是失职。同时造成老顽童被警告,那是应该道歉的。

但是议事员是30人上下,还是不停来来去去的,不必枪口都对准青山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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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6-2011 02: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o 于 1-6-2011 01:41 发表
Freeoz每年有财务报告吗?


没有。只有捐款记录和支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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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6-2011 12: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nks 于 1-6-2011 11:50 发表
4。放弃追讨欠款,随着新闻发言人的摊牌欠款追回已几乎不可能,就算有很小的可能性能追回欠款,所花费的成本和代价也会远远超过欠款数额本身。
5。关于此事件的所有内部讨论,现在已经完全不是论坛机密,应将所有与本事件有关的内部讨论帖锁帖后作为辅助的证据链公开到家园建设区。


4. 赞同
5. 内部有一个专门版块处理这件事, 不过因为当初对内版同学有承诺在, 所以是否全部公开要逐帖分析,过问相关发帖人,是否愿意公开发言, 而这个版块大家讨论的还不少,也很激烈,从公布时这个帖子大家的发言就可以知道了。 2年里,论坛管理区人员来来去去,有些人已经离开FreeOZ或者退出管理区,但是我们的承诺还在,所以公开全部讨论,难度很大, 不过关键的讨论帖,通过提案通过并由参与讨论人批准后可以公开,就像我们处理虫子事件一样。 其实,绝大部分讨论的结论,都已经在这个帖子的首页上涵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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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6-2011 12: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爱猫眯 于 1-6-2011 12:06 发表
成长的烦恼

亡羊补牢


我很赞同, 以前freeoz也出现过论坛被技术员劫持导致数据丢失的恶性事件, 一次是技术和数据,一次是财务和金钱, 这种损失对freeoz的伤害太大,这也是大家热烈讨论和推动NGO的原因之一, 当然,NGO也得给从法律上套上必要的枷锁,防止变味,所以这件事推行起来还是非常艰难的, 大家的大量质疑和争论也非常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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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6-2011 16: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6-2011 14:36 发表
实体化碰到职业骗子一样被骗。这是管理者的能力问题,不是制度问题。



管理者在这件事上能力欠缺,是事实。制度上有漏洞,也是无法回避的。
请不吝赐教, 现在的论坛这种状态,如何能从根本杜绝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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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6-2011 17: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6-2011 16:55 发表


管理和用人能力问题是没法杜绝的。

这倒是
谢谢你那个trustee的提议, 去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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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6-2011 22: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6-2011 16:53 发表


办法当然有,而且挺简单。但是估计青山要的不是我想说的。
看看这个:http://www.tag.nsw.gov.au/default.aspx
trust可能是适合freeoz的东西。
只要设置猪头为trustee,然后每届改选的时候修改trustee就好。当 ...


能否展开来说说
这种信托机制都需要什么条件?
freeoz这样没有法人实体的虚拟组织可以作为委托人吗?
对受托人(trustee)的要求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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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6-2011 23: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联名账户这件事以前讨论过,具体什么原因被否决了记不清了

Ana可能比较清楚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6-2011 23:03 发表
最重要的是到银行开trust account的时候要指定要两个以上指定人签名才能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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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6-2011 23: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te 于 1-6-2011 23:14 发表
在FreeOZ一口一个搞法律的是个法盲。
太乐了。

====》

大家都乐了

明明有好办法 折腾什么NGO


先别太妄自菲薄,ngo以前内部也讨论过其它option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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