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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提案2007016,基本法修正案001号,zht及版主工作条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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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3-2007 23:5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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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时间:2007年3月10日
生效时间:2007年3月12日

表决结果,5票赞成,一致通过

提案2007016,基本法修正案001号,zht工作条例和版主工作条例


Freeoz zht工作条例

第一,提案权
每位ZHT,版主,都拥有提案权,每周每人暂定最多提出5个提案。普通注册会员,也有提案权,每月每人暂定可以提1个提案。每个提案建议有单独的编号,以便整理和存档,提案原则上不进行删除,投票完成后不再修改。除涉及服务商,服务器,密码等技术性细节之外,所有提案表决后均公布结果和得票数,但不公布投票的具体情况。提案的具体情况,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公开,细节由其后决议补充。如果因为保密原因,不便公布的提案,请提案者事先注明。

第二,表决权
5名ZHT,每人一票,除改动基本法外,其余提案根据投票人数,简单多数通过,投票分为赞成和反对两种情况,反对的投票必须简要写明反对原因。每个提案的投票期,从发布起,2周或5名ZHT均投票为止,每名ZHT都有权力放弃自己的投票权。对基本法的改动,需要5名ZHT中的4名ZHT赞同,才能进行。

第三,提案的效力
所有依据本办法提出的提案,表决前各方可以针对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修改,一旦表决通过,即视为Freeoz ZHT团队的集体决定,任何ZHT都应遵守和执行。后续的提案可以修正或推翻先前的提案结果。提案结果发布的决议署名为第三届ZHT全体,正式公布后,任何ZHT不得在除ZHT团队之外的公开或者私下场合对该决议作不同的解释。除非由于网友要求,ZHT半数决议通过外,严禁私自透露投票过程,发表牢骚和抱怨以及对其它ZHT的人身攻击,以防影响ZHT团队的团结。

第四,ZHT的出勤和请假及辞职
ZHT如果暂时不能履行投票的职责,须事先本人或委托其它ZHT以发贴子的形式请假。请假期间,候补ZHT按照得票多少顺序,暂代行使ZHT职权。未经书面请假,任一位ZHT如果从任一日期开始计算,两周内结束的提案,均未参与表决,或者一个月内结束的提案,超过半数没有参与表决,视之为自动辞职,候补 ZHT以票数多少递补。

对于任何zht拒不执行或故意违反已通过zht决议的行为,如果已经造成重大恶劣影响或在1周内其它zht无法劝说其改正,则经其他4位zht正式决议,可以免去该zht职务,其位置由候补zht按照得票数字依次增补。此决议在公告之日生效,公告中须说明该zht违反的决议条款。

第五,对于同一个提案在讨论阶段ZHT之间意见不同无法达成一个版本的情况,由主要不同意见方分别整理出自己认可的版本进行表决,在简单多数通过原则下,得票最多的版本获得通过,如果没有唯一的得票最多版本,视作不同版本都未获通过。

第六、ZHT内部实行实名制,提供真实姓名、现实中的联络方法,以便联系和监督。



Freeoz版主工作条例

1,版主的产生,任命和免职
A,版主由Freeoz网友推荐,或者自荐,经zht按照正常提案程序表决,若通过,即正式任命为版主。

B,如果版主违反基本法,各项规章制度,违反zht决议,或者不能达到出勤基本标准,经zht提案表决通过,可以免职。

2,版主的职责和义务。
A,遵守Freeoz基本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zht的决议。

B,运用版主职权,管理所属的版面,维持秩序,促进版面的繁荣发展

C,达到版主出勤的基本标准,即每周至少登陆一次,未经事先请假,连续两周不登陆论坛,以自动离职计。

3,版主的职权
A,删贴
对于违反Freeoz规定的帖子或者回帖,包括且不仅限于,违反澳洲或者中国法律;人身攻击,谩骂;种族或地域歧视;色情;煽动仇恨;以及冷嘲热讽,经指出或者警告,仍然不改的;版主可以酌情予以删除。
B,移动
对于不符合本版内容范围的帖子, 版主可以酌情移动到相应的版面
C,锁贴
对于在删除范围,问题较轻的帖子,版主可以酌情采用锁贴的方式处理
D,编辑
对于在删除范围,比较敏感的帖子,版主可以酌情采取编辑的方式处理
E,设置精华
对于内容充实,对大家有益的帖子,版主可设定为精华
F,置顶
对网友有普遍意义,起教育,警示,以及通知类的帖子,版主可以酌情置顶。
G,申请封锁ID和IP地址
对于一个月内被删除3贴以上的ID或者IP,版主可以提出建议,请zht决定封锁该ID或者IP,甚至IP段。
H,对于版面中的主题设定修改,需要得到zht的决议批准。
I,其它规定赋予版主的职权,比如提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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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3-3-2007 12:00:14 | 只看该作者
C,达到版主出勤的基本标准,即每周至少登陆一次,未经事先请假,连续两周不登陆论坛,以自动离职计。


-----》



提请所有斑竹注意
有问题 可以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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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3-3-2007 15:04:12 | 只看该作者
我解释一下。我们要求版主每周至少登陆一次。
所以如果第一周周一登陆,下一周周六登陆的话。
中间的间隔可能超过一周。所以,连续2周不登陆,才以离职计。
其实真正做好一个版主,每周登陆一次,是肯定不够的。
这个标准,只是一个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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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3-3-2007 15:17: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3-3-2007 14:04 发表
其实真正做好一个版主,每周登陆一次,是肯定不够 ...

exac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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