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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 <<版主的权利>> 与KISS(keep It Simple Stupid)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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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7-8-2009 12:47: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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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新改的 <<版主的权利>>中的4.4条一点都不符合 KISS 原则,相反,它是一个合稀泥原则。
解释如下:

  4.4,对所管理版面内所有帖子,如有必要可以进行置顶、取消置顶、高亮、取消高亮、加精、取消精华、编辑、删贴(主贴和回贴)、锁帖、打开锁帖、提升、下沉、转移、恢复转移帖子、分类、撤销评分、报告等管理操作。其他网站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应干涉版主的版面管理工作,但若对帖子和ID有管理处理的建议和设想,应与该版版主沟通和协商。版主如对贴子采取的是编辑管理措施,须在版主室的相应贴子里备份编辑前的原文。

点评: 此条表明对违章帖子的管理需要由该版版主来处理,并且需要备份原文(如果需要的话). 该条简单可行。 不过"原则上"这三个字却又引入了无穷的遐想空间。

           4.4.1,若版面出现了紧急情况,如出现了因涉及到中国政治而严重危及网站安全的帖子、出现了极端的人身攻击和恶意谩骂的帖子、在非信息版出现了明显的商业广告帖子、出现了典型的色情帖子,不管该版版主是否在线,所有有管理操作权限的网站管理人员都可采取编辑、删贴、锁帖、转移等管理措施,但须及时在《版主室》置顶登记贴子里根据一定格式登记说明。如对贴子采取的是编辑管理措施,须在登记贴子里备份编辑前的原文。

点评: 此条超越了4.4条, 明确的将管理帖子的权利扩大到所有管理人员。 这样直接导致多头管理。 多头管理不符合KISS原则。  虽然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正确的做法是你应该主动通知本版版主去处理,如果版主太忙,需要酌情增加版主;

           4.4.2,若出现了有网站管理人员参与的、争论激烈的贴子,而该贴子如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就很有可能导致争论升级,演变为恶意谩骂、人身攻击,甚至可能还会威胁到网站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参与争论的管理人员需遵循回避原则,需尽快委托其他有管理操作权限的网站管理人员对该贴子采取编辑、删贴、转移、锁帖等管理操作,及时阻止事态朝不利方向发展。

点评: 这条比较搞笑。 它原则上是为了要解决回避的问题,但是却引入了一个新的问题: 管理员被赋予了处理没有违章帖子的权利,这点同样的超越了4.4条。 这条处理起来很复杂,一点不符合KISS, 它至少有两个难点:1) 该如何判断这个帖子需要处理?2) 这样的处理如何做到公平合理?至少两人讨论,你至少要做到让2人都信服你的处理才行。
最见的处理方式是你发现这种情况了,你可以回帖子劝架。听不听在吵架方,违规了你锁贴,没有违规就继续。

           4.4.3,若要恢复被编辑、被删除、被转移、打开被锁的贴子,因为此时不再属于紧急情况,故需由该版版主执行该类管理操作,网站其他管理人员可以与该版版主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在操作间里提案交由ZHT投票表决。若该版没有版主,就需由该版所属的大版版主执行。若该版也没有大版版主,就提案交由ZHT投票表决。

点评: 我就不明白,网站其他管理人员老要干涉版主的操作? 斑主不断要管理论坛的帖子,还要应付网站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太累了!版主有版主的权利,只要他做的对,最好不要有人干涉他;他做的错,你投诉他好了。一切依据FreeOZ的法律来执行。即使要讨论某些帖子该怎么操作,也是该版的版主们之间讨论,其他人就不要指手画脚了!这条同样的不KISS,只是在产生问题而已。

总评: KISS 原则只是说说而已,事情倒是越高越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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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7-8-2009 13:16:1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你申请当版主,然后到管理区讨论这些问题。
你说的有些是有道理的,但是这些规则需要深入的讨论。
但是管理区热心于讨论规则的人有限。你真有此心,
可以加入管理团队,推动你认为更合理的规则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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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7-8-2009 13:18:2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意思是赞同你提意见,现在还不能说赞同也不反对你的观点,正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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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7-8-2009 13:40: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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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7-8-2009 14:02: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7-8-2009 12:40 发表


欢迎参加我们下个iteration的refactoring


没有学过C++,只会用结构化C . 不知道 refactoring 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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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7-8-2009 17:03:58 | 只看该作者
4.4.1、4.4.2、4.4.3这三条是新近加进来的,以前的版本是没有的。

加进的这三条,是从最近发生的案例中总结出来的。

为此我们在内部讨论了很多。

看得出楼主对这一块很有兴趣,希望能加入管理团队,一起与我们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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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7-8-2009 17:10: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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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7-8-2009 17:4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uni 的帖子

赞“KISS(keep It Simple Stupid) 原则”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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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7-8-2009 17:4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ubuntuhk 的帖子

第一口KISS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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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7-8-2009 18:02:18 | 只看该作者
真的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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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7-8-2009 18:03: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眼镜高个子 于 27-8-2009 16:03 发表
4.4.1、4.4.2、4.4.3这三条是新近加进来的,以前的版本是没有的。

加进的这三条,是从最近发生的案例中总结出来的。

为此我们在内部讨论了很多。

看得出楼主对这一块很有兴趣,希望能加入管理团队,一起与我 ...

其实我觉得新加的这3条有问题:
1) 4.4.1把本来属于版主的权利扩大到所有的管理员了。这个出发点是好的,结果会导致多头管理,最后大伙扯皮;
2) 4.4.2把版主的权限提高到了可以对没有违规(可能会违规)的帖子的操作。 就像警察可以随便在街上抓吵架的人一样。出发点也是好的,但是谁能够控制版主们以及其他管理员们不滥用权力?
3) 4.4.3明确表明其他管理人员可以干涉版主的工作。 其实你要是对版主有意见,可以投诉呀。为什么一定要单独定义一个处理方法出来?

我对FreeOZ基本法的感觉就是,大的职责虽然分清楚了,但是
1) 帖子管理权利有重叠. 所有的管理者都可以来管理帖子,还要单独设置版主干吗? 其实除了版主以外,任何其他管理者都不应该对帖子进行任何操作,这样才符合KISS原则 (一个模块,一个功能)。
2) 公开投票: 公开投票会导致面子问题。大伙投票时考虑的根多的是面子问题,某些人以前功劳多,就不好意思去投反对票等;而不去考虑事情本身。 公开投票只会变成对人不对事的投票。 当然有人能够做到对事不对人,但是毕竟中国人还是挺看面子的,所影响还是挺大的。
3) ZHT与议事员的权利很多是重叠的。不过这块我看不到,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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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7-8-2009 18:1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uni 的帖子

说点我个人的观点:
1.管理权限重叠问题确实存在,不过也是迫不得已,一方面是不是所有的版主都能理解一个要面对ZG的论坛需要注意的地方(敏感话题的处理),另一方面,论坛的性质决定了不是所有的版主都能24小时在线进行处理各种情况,所以需要其他管理团队成员在必要时帮忙处理,可以理解为机动候补版主(目前技术上有权限跨版管理的主要包括ZHT、技术员和秘书)。还有一点,就是FreeOZ的版主人员还是不足,每个版面至少要有2-3名版主才能应付得过来,现在不少版面只有一两个不太活跃的版主管理。我们的规则既要考虑到论坛的现状,又要避免其他管理团队成员过渡干预版主权利,所以。。。比较难兼顾。

2.公开和秘密投票各有优缺点,不过FreeOZ一直都是公开投票(以前是内部公开,现在是对外公开),这个问题倒没有导致管理上的特别麻烦。

3.ZHT和议事员的权利基本上还是比较清晰的,不过有一部分应该是议事员来做的(比如一些规章条例的制订),现在为了便于管理,由ZHT做,这也是基于论坛的现实情况来定的,我现在的感受是论坛不能过度政治化和官僚化,否则会慢慢地变成一潭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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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7-8-2009 19:29:1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uni关于投票是否公开的观点有道理。UB你说的“这个问题倒没有导致管理上的特别麻烦。”可能恰恰反映出投票公开的隐患问题。正因为投票公开涉及到uni提到的面子问题,所以很多情况下尤其是针对具体人的处理的时候,可能就是碍于面子不好投票了,于是,对具体的人,可能该处理的没有处理,该表扬的没有表扬。所以,这个‘没有导致管理麻烦’恰恰可能是管理中的一个隐患。

至于青山说的关于秘密投票也会有诸如电话,MSN等沟通工具私下联系的问题,我认为,即使是有私下联系的可能,采用秘密投票的方式,也能杜绝一部分因为面子关系的投票的。投票中,不是每个人都能私下联系到各个投票人的,而公开投票的话,是每个人都能看到各个投票人的,所以投票人会有所顾及。

纯属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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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7-8-2009 19:5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qian403 的帖子

我反对关于面子问题的说法,公开投票是 要逻辑清楚地说明投票理由的,这里没有和稀泥的余地,没有理由无可奉告的票。如果因为面子而投不出符合自己观点的票的,自己的理由肯定将不过去,这种不能自緣其说的投票者,或者总是没原则老好人的投票者,会被大家选下去的,是做不长的。相反,总是秘密投票,却会让很多东西发霉变质。

幸运的是,我们的ZHT们和议事员们,不是那种面子大于理子的糊涂虫和只会举手表决的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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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403 + 5 我把楼歪了,抱歉。请看:http://www.free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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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8-8-2009 11:15: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7-8-2009 17:15 发表
说点我个人的观点:
1.管理权限重叠问题确实存在,不过也是迫不得已,一方面是不是所有的版主都能理解一个要面对ZG的论坛需要注意的地方(敏感话题的处理),另一方面,论坛的性质决定了不是所有的版主都能24小时在 ...


说道这里我就明白了,其实FreeOZ除了基本法外,还有一部你们管理员们内部约定俗成的规矩。我投诉Mite是依据FreeOZ基本法,Mite 反对是因为内部约定的规定,所以其实都没错。但是最终还是我错了,因为我发帖子,没有明白其中的潜规则 .

所以我向Mite道歉,锁贴开贴都是你的权利, 我以前的投诉是错误的,对引起的不便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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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8-8-2009 11:37:45 | 只看该作者
你这个就属于扯了。如果你希望改变FreeOZ的某些制度,在这里抱怨不如加入管理团队去推动。我们制定这么多详细的规则(估计是论坛里最详细的),就是为了杜绝潜规则的存在。

UB跟你讨论的貌似是制定现在这个版本的版主工作条例的思路,规则都已经体现在版主工作条例中了,潜规则在哪里?

至于mite,是否弹劾或者警告,都依照基本法进行了表决。你的意思是,多数议事员或者zht的判断与你不同就是潜规则?我也认为mite锁帖再开帖有问题,我也因此提案,但是我不会质疑表决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原帖由 uni 于 28-8-2009 10:15 发表
说道这里我就明白了,其实FreeOZ除了基本法外,还有一部你们管理员们内部约定俗成的规矩。我投诉Mite是依据FreeOZ基本法,Mite 反对是因为内部约定的规定,所以其实都没错。但是最终还是我错了,因为我发帖子,没有明白其中的潜规则 .

所以我向Mite道歉,锁贴开贴都是你的权利, 我以前的投诉是错误的,对引起的不便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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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8-8-2009 11:44: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8-8-2009 10:37 发表
你这个就属于扯了。如果你希望改变FreeOZ的某些制度,在这里抱怨不如加入管理团队去推动。我们制定这么多详细的规则(估计是论坛里最详细的),就是为了杜绝潜规则的存在。

至于mite,是否弹劾或者警告,都依照基 ...

我对于你们潜规则的判断不是关于Mite的弹劾,而是ubuntuhk说的如下的话: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7-8-2009 17:15 发表
说点我个人的观点:
1.管理权限重叠问题确实存在,不过也是迫不得已,一方面是不是所有的版主都能理解一个要面对ZG的论坛需要注意的地方(敏感话题的处理),另一方面,论坛的性质决定了不是所有的版主都能24小时在线进行处理各种情况,所以需要其他管理团队成员在必要时帮忙处理,可以理解为机动候补版主(目前技术上有权限跨版管理的主要包括ZHT、技术员和秘书)。还有一点,就是FreeOZ的版主人员还是不足,每个版面至少要有2-3名版主才能应付得过来,现在不少版面只有一两个不太活跃的版主管理。我们的规则既要考虑到论坛的现状,又要避免其他管理团队成员过渡干预版主权利,所以。。。比较难兼顾。

这句话表明ZHT可以执行所有版主的权利的,虽然这个在FreeOZ基本法中关于ZHT的权利定义里没有。 这个就是你们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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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8-8-2009 11:47:52 | 只看该作者
基本法中对于zht权力有如下规定。

6,在全网站范围内,对于涉及到政治、色情、违反中国或澳洲法律等严重违规内容的帖子,以及公开、典型的商业广告帖子(非广告版),都有权以单个ZHT身份进行编辑、关闭、删除等管理操作,并有权对发布上述违规内容的ID,采取临时封禁一周以内的处理。

事实上,zht行使这项权力的管辖权问题,内部争论不是一次两次了,争议仍然存在,但是大家都是很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的。新的版主工作条例里规定的,在版主回避的情况下,请其他管理人员代劳,也是限定性的情况,而且是明文规定。潜规则在哪里?

FreeOZ现在已经把zht提案的全部讨论或者争论内容都公开了,zht们的观点一目了然。哪里还有什么潜规则?


原帖由 uni 于 28-8-2009 10:44 发表

我对于你们潜规则的判断不是关于Mite的弹劾,而是ubuntuhk说的如下的话:

这句话表明ZHT可以执行所有版主的权利的,虽然这个在FreeOZ基本法中关于ZHT的权利定义里没有。 这个就是你们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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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8-8-2009 11:52:50 | 只看该作者
潜规则就在于"机动候补版主"这几个字。
我看ZHT们对于"ZHT是否自动拥有斑主的不权利"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并不是一样的,所以才搞出这些问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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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8-8-2009 11:59:07 | 只看该作者
机动候补版主说的是目的,真正的操作还是按照规则进行。

zht们对很多问题观点都不一致,所以才要投票表决。
如果哪天你发现zht们对所有问题都观点一致了,那就说明
FreeOZ不是真民主了。



原帖由 uni 于 28-8-2009 10:52 发表
潜规则就在于"机动候补版主"这几个字。
我看ZHT们对于"ZHT是否自动拥有斑主的不权利"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并不是一样的,所以才搞出这些问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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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8-8-2009 11:59:08 | 只看该作者
至少Mite在反对的时候引用的版主条例 5.9, ubuntuhk也认可Mite 可以使用版主权限. 而青山认为ZHT没有版主权利。

其他人怎么理解基本法的你可以再看。

大伙的基本法不同的理解,然后有些人形成一个共识,这个共识如果与基本法不太相同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可以称这个共识为潜规则呢?


5.9,及时发现、疏导、平息版面内争吵、谩骂、语言暴力等贴子,要能控制住局面,不可失控,尽力避免给网站带来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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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8-8-2009 12:01:08 | 只看该作者
这不叫潜规则,这是对于基本法的不同解释。少数服从多数。这根潜规则有什么关系?
照你的说法,美国最高法院释法,那不全成了潜规则?

原帖由 uni 于 28-8-2009 10:59 发表
至少Mite在反对的时候引用的版主条例 5.9, ubuntuhk也认可Mite 可以使用版主权限. 而青山认为ZHT没有版主权利。

其他人怎么理解基本法的你可以再看。

大伙的基本法不同的理解,然后有些人形成一个共识,这个共识如果与基本法不太相同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可以称这个共识为潜规则呢?


5.9,及时发现、疏导、平息版面内争吵、谩骂、语言暴力等贴子,要能控制住局面,不可失控,尽力避免给网站带来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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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8-8-2009 12:1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8-8-2009 11:01 发表
这不叫潜规则,这是对于基本法的不同解释。少数服从多数。这根潜规则有什么关系?
照你的说法,美国最高法院释法,那不全成了潜规则?


哪我只能够说大伙的理解力差异太大了。一部基本法,都快成侠客岛上面的武功秘籍了,随便怎么理解都可以练成武林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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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8-8-2009 12:12:55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华人群体的现状。FreeOZ在华人群体中推行民主体制,本身就困难重重。
你如果有心就进来帮忙,抱怨不会有任何帮助。

还有,你把释法理解成潜规则,我也比较汗。

原帖由 uni 于 28-8-2009 11:10 发表

哪我只能够说大伙的理解力差异太大了。一部基本法,都快成侠客岛上面的武功秘籍了,随便怎么理解都可以练成武林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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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30 我也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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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8-8-2009 12:28: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8-8-2009 11:12 发表
这就是华人群体的现状。FreeOZ在华人群体中推行民主体制,本身就困难重重。
你如果有心就进来帮忙,抱怨不会有任何帮助。

还有,你把释法理解成潜规则,我也比较汗。


老实说,我对你们释法的方式也比较汗.
不知道通过这次的释法,你们达成了什么的共识呢?
既然Mite操作合理,那么达成的共识应该是ZHT拥有斑主的所有权利,对吧!
或者没有共识?下次的时候还有再次释法?
如果这就叫释法,还要把法律写出来干嘛?有问题投票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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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8-8-2009 12:29: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8-8-2009 10:59 发表
机动候补版主说的是目的,真正的操作还是按照规则进行。

zht们对很多问题观点都不一致,所以才要投票表决。
如果哪天你发现zht们对所有问题都观点一致了,那就说明
FreeOZ不是真民主了。


一点疑问,ZHT全票通过/否决的case也不少哪,这其中会不会有面子问题呢?如果改成匿名投票方式,会不会这种全票通过的次数和比率会降低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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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8-8-2009 12:32:31 | 只看该作者
zht的投票的质量,建立在两种不同的机制上。

公开投票,建立在zht每次投票都要受公众监督之上。

匿名投票,建立在zht自己的良心上。

你觉得哪个更有效?

原帖由 qian403 于 28-8-2009 11:29 发表


一点疑问,ZHT全票通过/否决的case也不少哪,这其中会不会有面子问题呢?如果改成匿名投票方式,会不会这种全票通过的次数和比率会降低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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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8-8-2009 12:35: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8-8-2009 11:32 发表
zht的投票的质量,建立在两种不同的机制上。

公开投票,建立在zht每次投票都要受公众监督之上。

匿名投票,建立在zht自己的良心上。

你觉得哪个更有效?


难道你怀疑ZHT们和议事员们良心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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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8-8-2009 12:37:17 | 只看该作者
民主制度是建立在不受监督的良心之上的么?

照你这么说,FreeOZ还公开提案干吗?我还在这里跟你讨论这些问题干吗?
你就相信我的良心好了。什么都不用问,也不用管了。你喜欢这种方式?

原帖由 uni 于 28-8-2009 11:35 发表

难道你怀疑ZHT们和议事员们良心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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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8-8-2009 12:57: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8-8-2009 11:32 发表
zht的投票的质量,建立在两种不同的机制上。

公开投票,建立在zht每次投票都要受公众监督之上。

匿名投票,建立在zht自己的良心上。

你觉得哪个更有效?


首先我要说,我理解你的意思。我下面阐述一下我的看法,可能看上去跟你相左,但是我是试图跳出来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来发表看法的:
我觉得,投票,要问问自己的心(不特指良心)。自己怎么想,就怎么投。对吧。
公众监督,可能会动摇立场,考虑公众感受,可能会不能根据真实情况和真心所想来处理问题。我记得国内前几年有个案子,民愤极大(好像是仇富或是仇贪),但是按律却不当斩(好像是法律漏洞而已)。但是最后的判决依然是斩了。这个例子,便是接受公众监督后引起主事方动摇的一个案例。
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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