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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ella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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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7】恢复颁发勋章制度[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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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10-8-2009 01:3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0 青山 的帖子

大家对事情有自己的判断,相对当事人的说法,我更相信大家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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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10-8-2009 06:29:38 | 只看该作者
唉,本来不想说的。浑水不想淌啊。

青山说的:

其实当初跟老大卫他们讨论如何对待做过贡献的元老的时候,我就一直主张毫不吝惜地给与做过贡献的同学以荣誉,包括勋章,事迹,名人堂,但是不能是额外的权力。


单单看这句话,我也没有理解成老大卫索要额外权力。但是既然UB和老麦都说了,那句评论(或者事实也好)会在外面引发更多不必要的臆测,就算青山你不介意来面对,但这又和此提案有什么直接的关联呢?

青山,你是否可以考虑修改这句话,把“但是不能是额外的权力”这部分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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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10-8-2009 07:01:33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相信老大卫是索要额外权利的人,这句话没有上下文,老大卫进不了操作间,不能分辩和解释。我相信这不是本意。

借扁他人抬高自己,我对有些人很鄙视。


跳跳虎,我也希望你能够就提案就事论事,不要发表和提案没有直接相关的言论。要讨论,请另开一帖。

提案是有时效性的,我希望大家把精力用在该提案上,争取早点完成投票,早点公开、执行,而不是分心去讨论其他。

身为秘书,如果我及时提醒大家注意以上这点,或许就不会来到目前这种有哪些评论该不该公开的局面了。我的失职。

帖子是你们自己的,参考其他ZHT的意见,自己决定哪些该屏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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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10-8-2009 11:27:38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那句话我本来并无公布出去的意思,也没有某些人说的那么多含义。本来我也不是发在提案帖中的。但是既然非要在提案贴中争议这个,那么我希望原样发出去,因为我不认为这种争议是合理的。我这句话的内容和语气大家自己评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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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10-8-2009 18:36:49 | 只看该作者
(1)屏蔽
2、9、10、11、12、15、19、26、27、28、29、30、44、49、50、52、53、55、56、57、58、59、60、61、62、63、64楼

(2)完全公布

你们自己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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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GAY + 30 谢谢分享!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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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10-8-2009 20:19:36 | 只看该作者
我赞成完全公布,首先我们的规则就是那样制定的。另外,我觉得,依靠故意挑起争议而造成别人的话不能公开这样的手段,不应受到鼓励。这样大家以后在提案帖中发言,才会更谨慎。不然的话,以后每个提案帖,可能都会发生类似的情况,那么新制定的直接转出去的规则,就形同虚设了。

当然了,如果谁愿意撤回自己的发言,可以自己编辑。但是这个帖中我的发言,我都不打算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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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10-8-2009 23:04:34 | 只看该作者
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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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11-8-2009 00:04:02 | 只看该作者
按现行的基本法,根本不存在1这个选项。每个zht都应该对自己在提案贴中的发言负责。而这个帖子中的所有发言,都应该完全对外公开。各人有权编辑自己的发言,但是无权决定别人的发言是否公布。

3.7.9, 除上述3.7.8条款规定不宜对外公布的提案之外,其他所有在操作间里的提案均需对外公布提案内容、提案人(或提案整理人)、每个zht的投票情况和所有相关讨论。具体操作方式是在所有zht都完成投票,或者投票时间截止后,由网站秘书或其他管理人员直接把在操作间表决完成的提案贴子转到家园建设版,对外完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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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11-8-2009 01:27:26 | 只看该作者
我也选1.

这些争论本身和这个提案内容不相关,所以根据3.7.9的规定是无须公布的。

3.7.9, 除上述3.7.8条款规定不宜对外公布的提案之外,其他所有在操作间里的提案均需对外公布提案内容、提案人(或提案整理人)、每个zht的投票情况和所有相关讨论。具体操作方式是在所有zht都完成投票,或者投票时间截止后,由网站秘书或其他管理人员直接把在操作间表决完成的提案贴子转到家园建设版,对外完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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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11-8-2009 01:59:43 | 只看该作者
如何界定相关与否,谁来界定?这条款中没有给任何人屏蔽别人发言的权力。你怎么就能界定别人的发言与提案无关呢?
另外,2楼中的内容和提案直接相关,如果屏蔽就是对3.7.9的完全无视。

既然3.7.9清楚地说明要把提案直接转出,而没有授权任何人屏蔽别人的发言,我认为屏蔽发言是违规的。

而且根据本条款,我作为其他管理人员有权公开这个提案贴。现在直接转出去就是符合本条款的。
屏蔽任何别人的发言,都是没有规则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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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11-8-2009 02:1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0 青山 的帖子

嗯,也好,那就完全公布吧,相信这次的讨论比较充分,大家应该有足够的智慧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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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11-8-2009 02:15:3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通过全部公开提案的条款,就是因为相信大家有足够的智慧来判断。现在第一个有些争议的内容,我们就打退堂鼓,完全不必要。这一个提案的问题并不大。但是让zht认识到,在提案贴中发言要负责,而不能后边遮掩。我觉得是好事。也符合我们公开提案,让zht们接受大家监督的初衷。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1-8-2009 01:13 发表
嗯,也好,那就完全公布吧,相信这次的讨论比较充分,大家应该有足够的智慧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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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11-8-2009 03:06: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1 ubuntuhk 的帖子

包括你的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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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11-8-2009 03:17:34 | 只看该作者
为了避免混淆,我对1#的内容作了一些更动,只保留修改后的最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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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11-8-2009 04:38: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1-8-2009 01:15 发表
我们通过全部公开提案的条款,就是因为相信大家有足够的智慧来判断。现在第一个有些争议的内容,我们就打退堂鼓,完全不必要。这一个提案的问题并不大。但是让zht认识到,在提案贴中发言要负责,而不能后边遮掩。我觉 ...


我从来不反对大家对提案内容和相关讨论进行监督,但是,你这这个帖子里面的部分讨论内容,已经完全和提案内容不相关,外面的同学不清楚论坛的历史,也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来判断各位争论的内容和分歧点,这便会造成误解。

这种误解是否有必要,是否对论坛的发展有益,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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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11-8-2009 04:41: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11-8-2009 02:06 发表
包括你的52#?


如果别的都公布了,我的52楼没有什么不可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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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11-8-2009 08:57:47 | 只看该作者
你想过没有,为什么这个帖子的部分内容会离题那么远?因为有人故意把观点之争变成私人恩怨,然后放大。
我们既然规定了提案贴要公开,那么我们就不应因为这种情况而放弃。这样下次某些人在挑起无谓的争议之前,
才会考虑负责任的讨论。

我们规定提案公开,就是为了让zht们更负责任,接受大家的监督。这总要有一个开始,不能总是事后遮掩。
如果这个帖子屏蔽了,那么以后呢?以后仍然会有很多无谓的争议,继续屏蔽?那我们规定提案公开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有人挑起无谓的争议,就可以造成别人发言的内容被一起屏蔽,这就会成为一种屏蔽别人发言的手段。

反过来说我那句话,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我本也没有打算公开出去,但是我不接受有人通过制造无谓的争议,
或者任何其它手段屏蔽我的发言。这是原则问题,所以我才会坚持公开所有的发言。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1-8-2009 03:38 发表
我从来不反对大家对提案内容和相关讨论进行监督,但是,你这这个帖子里面的部分讨论内容,已经完全和提案内容不相关,外面的同学不清楚论坛的历史,也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来判断各位争论的内容和分歧点,这便会造成误解。

这种误解是否有必要,是否对论坛的发展有益,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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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11-8-2009 09:00:51 | 只看该作者
你这个权力应该在提案的时候用。如果每个提案人在发现提案讨论不符合自己的意见的时候都用这个权力,不是乱套了?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11-8-2009 03:47 发表


要不我用提案人“不愿意公开提案”这个权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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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1 唉,这个。。。删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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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11-8-2009 10:28:08 | 只看该作者
你想过没有,为什么这个帖子的部分内容会离题那么远?因为有人故意把观点之争变成私人恩怨,然后放大。
我们既然规定了提案贴要公开,那么我们就不应因为这种情况而放弃。这样下次某些人在挑起无谓的争议之前,
才会考虑负责任的讨论。

我们规定提案公开,就是为了让zht们更负责任,接受大家的监督。这总要有一个开始,不能总是事后遮掩。
如果这个帖子屏蔽了,那么以后呢?以后仍然会有很多无谓的争议,继续屏蔽?那我们规定提案公开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有人挑起无谓的争议,就可以造成别人发言的内容被一起屏蔽,这就会成为一种屏蔽别人发言的手段。

反过来说我那句话,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我本也没有打算公开出去,但是我不接受有人通过制造无谓的争议,
或者任何其它手段屏蔽我的发言。这是原则问题,所以我才会坚持公开所有的发言。


谢谢大家关注,也谢谢一些同学的公正发言,还口不能言的网友清白。
还真没想到居然还有“屏蔽别人发言的手段。”青山果然高人一头。佩服你的想象力,这次我支持你,绝对不能因为某些管理人员的观点不同造成网友信息的不畅,监管的漏洞。尽管有些人不能在freeoz管理版面发言了,但是也不能任意的去抹黑。还好这次我看到“屏蔽别人发言的手段。”这个说法,如果我没看操作间,或者几年以后就成为青山的反面教材了。

不过从我过往在管理版面的发言来看,我是一向支持100%公开我们在操作间和议事院讨论(技术机密除外)。这个不是说我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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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untuhk + 10 老大为是智囊团,他有权进入管理区发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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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11-8-2009 10:37:03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基本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网站技术秘密不能泄露,其他的建议都原封不动转出,包括以往的旧提案,让网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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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11-8-2009 10:55:38 | 只看该作者
我很赞同。其实过去的很多提案讨论,对于大家理解FreeOZ近几年的发展历程,很有意义。

原帖由 NEWGAY 于 11-8-2009 09:37 发表
既然基本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网站技术秘密不能泄露,其他的建议都原封不动转出,包括以往的旧提案,让网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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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11-8-2009 11:24:15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那个建议,希望你作为zht把精力多用在制度和问题的讨论上。而不要整天盯在私人恩怨上。

把观点的不同当作私人恩怨来处理,这是你的思维方式,不是我的。

原帖由 NEWGAY 于 11-8-2009 09:28 发表

谢谢大家关注,也谢谢一些同学的公正发言,还口不能言的网友清白。
还真没想到居然还有“屏蔽别人发言的手段。”青山果然高人一头。佩服你的想象力,这次我支持你,绝对不能因为某些管理人员的观点不同造成网友信息的不畅,监管的漏洞。尽管有些人不能在freeoz管理版面发言了,但是也不能任意的去抹黑。还好这次我看到“屏蔽别人发言的手段。”这个说法,如果我没看操作间,或者几年以后就成为青山的反面教材了。

不过从我过往在管理版面的发言来看,我是一向支持100%公开我们在操作间和议事院讨论(技术机密除外)。这个不是说我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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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11-8-2009 13:58:18 | 只看该作者
应直接对外全部公布,让广大网友来判断、分析。



[ 本帖最后由 眼镜高个子 于 12-8-2009 01: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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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11-8-2009 18:59:28 | 只看该作者
原来不是讨论和表决分开的吗?这个表决贴还出现这么多的讨论,确实离题了。明白青山和newgay的想法,大家都认为自己说的没问题,也愿意负责,认为这样也可以让网友们了解更多。。。但是,这些内容不属于这个帖子,也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严格来说甚至可以认为是水了这个帖子(讨论严重发散、歪楼),发出去真没什么光彩的,我不认为这是对freeoz负责的表现。个人建议发散讨论转移到别的帖子,只留和恢复勋章相关的。这个也发出去,那和zht直接在家园版论战有何区别?要辩论请另开贴,觉得其他人看不见就去外面吧,提案贴请尽量保证内容的集中,以方便大家查看。

如果最后真要全部转出去,那也要把zht投票意见集中下放在第一页。页多了看起来很麻烦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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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untuhk + 30 我很赞同!
stellahie + 30 你要常常来发言!太赞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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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11-8-2009 19:16:24 | 只看该作者
公布出去,确实不光彩。但是我们公开提案贴的初衷,不就是让大家监督zht么?
既然有人在提案贴中挑起无谓的争议,我们屏蔽了这次,还能次次屏蔽么?

公开提案贴的内容,本身就是对zht们发言的一种约束,如果我们把有问题的发言都
隐藏起来,这个作用就彻底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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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11-8-2009 21:42: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11-8-2009 10:24 发表
还是那个建议,希望你作为zht把精力多用在制度和问题的讨论上。而不要整天盯在私人恩怨上。

把观点的不同当作私人恩怨来处理,这是你的思维方式,不是我的。



把和你不同的观点打成“私人恩怨”是你一贯的做法,我支持你说话,但是反对你这种拔萝卜带起泥、踩他人抬自己的说话方式,反对无中生有,乱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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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11-8-2009 21:4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5 青山 的帖子

我也认为freeoz隐藏太多东西了,特别是管理分歧太多,应该让更多关心freeoz,想参与的人了解我们一路是如何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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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楼主| 发表于 11-8-2009 23:00:01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说完了吧?

我是楼主+版主,可以锁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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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11-8-2009 23:17:4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大家可自己从头看,我那句话哪里提到私人恩怨,哪里无中生有,是谁在扣帽子?
你说的这些东西,都在哪里?有工夫的同学可以在本贴中找一找。


原帖由 NEWGAY 于 11-8-2009 20:42 发表


把和你不同的观点打成“私人恩怨”是你一贯的做法,我支持你说话,但是反对你这种拔萝卜带起泥、踩他人抬自己的说话方式,反对无中生有,乱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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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11-8-2009 23:19:04 | 只看该作者
我很赞同。

原帖由 NEWGAY 于 11-8-2009 20:46 发表
我也认为freeoz隐藏太多东西了,特别是管理分歧太多,应该让更多关心freeoz,想参与的人了解我们一路是如何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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