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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省关于境外生孩子的新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9-6-2009 17:01
标题: 广东省关于境外生孩子的新规定
如果不想入籍准备生两个孩子以后回国发展的同志要注意了,近期广东计划生育政策有的新的规定,两个广东籍中国公民境外生第二个孩子也算超生。

“部分人认为内地居民在港澳或境外生育不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这是错误的。”禅城区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都为内地居民,不管孩子出生在什么地方,都应该执行内地的计划生育政策。“广东省人口计生委有关的批复,已经明确了户籍在广东省的人员,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在港澳或境外生育的,应按政策外生育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该负责人说。

  《通知》除重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在港澳或境外生育的,要按政策外生育处理外,同时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管好单位工作人员,杜绝出现工作人员赴港澳或境外生育现象。另外,也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禅城区区户籍孕妇出境加以限制,尽可能减少禅城区居民赴港澳或境外生育。
作者: lookaround    时间: 29-6-2009 17:07
对澳洲技术移民家庭没什么影响,在澳洲的如果父母PR或公民,孩子生下来原本就没有中国国籍了,只有澳大利亚国籍

这政策主要是拦住那些在香港生孩子的吧,前几年很流行跑到香港生二胎的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9-6-2009 17:08

pr的孩子出生在澳大利亚,当然是澳大利亚国籍。这还违反计划生育?太可笑了。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9-6-2009 17:09
这个政策不管孩子是哪里国籍的,就是这点让人头疼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9-6-2009 17:13
这种政策不用理就是了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9-6-2009 17:14
标题: 回复 #5 lufumin1832 的帖子
你不准备回国当然可以不理,我准备明年回去呀,看来非得入籍了
作者: 妮南    时间: 29-6-2009 17:15
国内的各种各样政策真让人迷茫。
作者: lookaround    时间: 29-6-2009 17:17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9-6-2009 16:09 发表
这个政策不管孩子是哪里国籍的,就是这点让人头疼



不明白,咱们论坛主力军是技术移民,在澳洲生的孩子,压根没有中国国籍阿,不给办中国护照呢。哪来什么社会抚养费,回国上不了户口的嘛
作者: lookaround    时间: 29-6-2009 17:17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9-6-2009 16:14 发表
你不准备回国当然可以不理,我准备明年回去呀,看来非得入籍了



斑斑说得对,你不用理这政策,不会有事。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9-6-2009 17:18
标题: 回复 #7 Rondy 的帖子
国内的政策是逼着我们加入外籍,唉,中国“想说爱你不是件很容易的事"
作者: lookaround    时间: 29-6-2009 17:18
原帖由 Rondy 于 29-6-2009 16:15 发表
国内的各种各样政策真让人迷茫。



而且一个地方一个说法,搞不清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9-6-2009 17:19
你的孩子是澳大利亚国籍。

“部分人认为内地居民在港澳或境外生育不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这是错误的。”禅城区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红字显然是冲突的,实际上你的孩子如果是澳大利亚国籍的话。

所以我认为,如果你的孩子是澳大利亚国籍你不用担心,但是如果是中国国籍,那么人家的规定也有些合理性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9-6-2009 17:21
标题: 回复 #8 lookaround 的帖子
现在是不管你要不要上中国户口,只要父母都是广东户口,计生的人员就上门来找你要钱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29-6-2009 17:21
是不是针对那些TR或者旅游的时候在国外生小孩的人呢?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9-6-2009 17:25
标题: 回复 #12 lufumin1832 的帖子
不是的,关心的话,你可以上网搜索,只要父母是广东籍,不理会孩子是哪里国籍,他们就要管,当然你也可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只要你顶得住计生人员的骚扰。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9-6-2009 17:25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9-6-2009 16:21 发表
现在是不管你要不要上中国户口,只要父母都是广东户口,计生的人员就上门来找你要钱

那你就上法庭把,要求来个司法解释,你的孩子明明是澳大利亚籍,和规定是冲突的;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29-6-2009 17:31
标题: 回复 #15 嘟嘟宝贝 的帖子
那你就入籍好了,简单多了
作者: ritz    时间: 29-6-2009 17:33
佛山日报的内容
http://fzjhj.chancheng.gov.cn/pu ... ws/200708/47215.htm
港澳或境外超生回来难逃罚款

禅城重申不符合计生政策者不管在何处生育,一律征收社会抚养费

  在港澳超生,回来一样要罚款。近日,禅城区发出《关于处理好禅城区居民赴港澳或境外生育相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在港澳或境外生育的,一律按政策外生育处理。

  记者昨日从禅城区计生局获悉,禅城区户籍(含男方或女方一方为我区户籍)居民赴港澳或境外生育的人数日益增多,出生人数基本呈逐年递增趋势,并且这些人员范围已经从普通百姓蔓延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部分人认为内地居民在港澳或境外生育不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这是错误的。”禅城区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都为内地居民,不管孩子出生在什么地方,都应该执行内地的计划生育政策。“广东省人口计生委有关的批复,已经明确了户籍在广东省的人员,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在港澳或境外生育的,应按政策外生育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该负责人说。

  《通知》除重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在港澳或境外生育的,要按政策外生育处理外,同时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管好单位工作人员,杜绝出现工作人员赴港澳或境外生育现象。另外,也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禅城区区户籍孕妇出境加以限制,尽可能减少禅城区居民赴港澳或境外生育。

  [案例]

  瞒天过海到香港超生,谁知一回到家中——

  陈姓夫妇交了罚款停了分红

  禅城区一对陈姓夫妇,已育有一个儿子,自以为在香港生下二孩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谁知一回到家中,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就送到了家中。

  原来,陈姓夫妇总觉得一个孩子太少,一直想再生一个孩子。2005年初,当妻子悄悄怀孕后,陈某就带着妻子离开家到外地打工。因为是本地人,陈某有不少亲戚在香港,于是快到预产期的时候,陈某让亲戚在香港预约了医院。然后,夫妻二人凭着港澳通行证过关,最后在香港某医院剖腹产顺利生下一个女儿。

  生下女儿后不到一个星期,陈某带着妻女回到久违的家,自以为一切天衣无缝,可以高枕无忧了。第三天,计生工作人员就来到陈某的家,要求其缴纳 14万多的社会抚养费时,陈某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辩称:“我不在本地上户口,为什么罚我?”最后,陈某不单缴纳了14万多的社会抚养费,同时根据所在村的村民公约,夫妻双方在14年时间中,都不能享受村集体的分红。

  “在我们处理过的个案中,也有些公职人员瞒天过海到澳门生育二孩,结果不单缴纳了社会抚养费,还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该负责人说。

  [相关链接]

  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

  按照今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征收15.452万元,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征收10.6056万元,超生两个子女的,将按超生子女数相应增加;城镇居民重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 34.767万元,农村居民重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 15.9084万元,重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以重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数额为基数,按照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9-6-2009 17:37
www.unitoll.com/site/main/upload/633797073114062500237.ppt
楼主可以看看这个具体的政策,你的孩子是澳大利亚国籍,且不入中国户籍,不用担心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9-6-2009 17:39
二、生育政策

涉外/港/澳/台生育(一方内地居民)

1. 执行内地居民一方生育政策;

2. 出具证明:婚姻+生育;

3. 符合条件,未办手续,补办结婚,可免处罚

男方内地:不用办证

政策:第二个孩子入户按超生处理, 公务人员双开

在内地办理生育一孩登记,在境外生育入户,或在境内生育后取得外国或港澳台居民身份且注销内地户籍的,可以申请再生育,按二孩统计。(粤计生委函字2000113号)

国家计生委[1998]111号





二、生育政策

内地居民到外国/港/澳/台生育

“双方均为我国内地居民,在香港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属违法生育,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如其子女不在内地办理入户手续,不回内地定居,可暂不征收社会抚养费。”

(《关于**某夫妇在香港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关政策性问题请示的批复》(国人口函[2007]100号))

内地居民在外国生育后,子女带回内地居住,不能再生育





二、生育政策

出国留学人员

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

(关于印发《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计生发[2002]34号))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29-6-2009 17:43
标题: 回复 #20 lufumin1832 的帖子
"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 "
这个不予处理是什么意思?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9-6-2009 17:47
标题: 回复 #19 lufumin1832 的帖子
谢谢,这个我研究过了,意思就是说如果父母有一方外籍,且第二个孩子是外籍,就可以不管,我现在就只能让老公入籍了。我一个朋友两口子都是中国国籍,深圳的,在美国生了第二个孩子,美国籍,计生人员已经找上门来要钱了。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29-6-2009 17:57
那如果一方外籍,一方中国国籍的,在中国国内生的第二个孩子,也是会被罚款的咯?
作者: Bill_Fish    时间: 29-6-2009 18:01
美国孩子都能要到钱?跨国讨债了。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9-6-2009 18:06
俺个人认为,这个规定漏洞百出,而且必须参照其他相关法律一起看。

尤其是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那位搞计生的工作人员就是根据这条法律解释的。

而在澳大利亚出生的小孩,如果父母是pr,则具有澳大利亚国籍,这和国籍法第5条是冲突的。

在内地办理生育一孩登记,在境外生育入户,或在境内生育后取得外国或港澳台居民身份且注销内地户籍的,可以申请再生育,按二孩统计

“双方均为我国内地居民,在香港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属违法生育,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如其子女不在内地办理入户手续,不回内地定居,可暂不征收社会抚养费

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

我理解的意思是,如果你不入中国户籍,则不在处理的范围内。
作者: 妮南    时间: 29-6-2009 19:00
原帖由 lookaround 于 29-6-2009 15:48 发表

而且一个地方一个说法,搞不清


同时也是一个时候一个说法,一个领导一个说法。
作者: Smallcup    时间: 29-6-2009 19:06
原帖由 lufumin1832 于 29-6-2009 16:08 发表

pr的孩子出生在澳大利亚,当然是澳大利亚国籍。这还违反计划生育?太可笑了。

当心它们申676来澳洲罚你钱。

[ 本帖最后由 Smallcup 于 29-6-2009 18:07 编辑 ]
作者: 流浪的狗    时间: 29-6-2009 19:13
纯扯淡。
中国人生的孩子,他/她如果自动取得外国国籍,根本就不要你的烂中国国籍,你还能管到他/她??
白痴一个。还以为真的是“天朝”,是世界的中心,宇宙的中心?这样的国籍,不要也罢.
搞得好象一个中国国籍比人家美国的,北欧的更吃香一样!
让我看到了160多年前被英国军队打得屁滚尿流的“天朝”,还在嚷嚷“天朝威服四方*—……%¥¥……·!”
可悲

[ 本帖最后由 流浪的狗 于 29-6-2009 18:20 编辑 ]
作者: xwbpaul    时间: 29-6-2009 19:36
我正儿八经的问过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他们明确答复:如果你入了外籍,那么没问题,但如果你仍然是中国籍,尽管你的孩子在国外出生、是外国籍,那么你(因为你是中国籍)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罚款,郁闷吧?这狗屁政策!
作者: xwbpaul    时间: 29-6-2009 19:37
我正儿八经的问过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他们明确答复:如果你入了外籍,那么没问题,但如果你仍然是中国籍,尽管你的孩子在国外出生、是外国籍,那么你(因为你是中国籍)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罚款,郁闷吧?这狗屁政策!
作者: Bill_Fish    时间: 29-6-2009 19:46
我靠,还准备去生三个呢,看来我不入澳籍的话,还会引来跨国追捕的。计生委申请到676或者其他签证,实施跨国罚款。

[ 本帖最后由 Bill_Fish 于 29-6-2009 18:47 编辑 ]
作者: fenny1016    时间: 29-6-2009 19: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好象在哪里看到过一句,就算在澳州出生的孩子是澳籍,只要回到中国来,就占用了这些那些的有限的资源,所以要另外交什么什么钱的(墙版说过?记不清了)
从这个上面看,好象父母是中国国籍的就受到限制,甭管孩子在哪儿出生的。反正停职啊,罚款啊,处理的是当父母的
广州二胎要交那么多钱啊?我们这里县城农村生个二胎,交1万多就OK了
如果到了澳州生还要交超生费的话,不如干脆在国内生了,还有家人照顾着...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9-6-2009 20:23
原帖由 Bill_Fish 于 29-6-2009 18:46 发表
我靠,还准备去生三个呢,看来我不入澳籍的话,还会引来跨国追捕的。计生委申请到676或者其他签证,实施跨国罚款。

还不至于这么夸张,你在澳洲生十个,只要你不把孩子带回国内,谁都管不到你
作者: ritz    时间: 29-6-2009 20:27
标题: 回复 #32 fenny1016 的帖子
超生罚款据说是户口所在地的年均收入乘以10
作者: tangmx    时间: 29-6-2009 21:29
广东是这样的,双方户口都在广东的,不管2胎户口哪里都罚钱的,我周围就有香港的罚钱的。

年底把户口先转出广东再说,广东计生抓的紧
作者: silvialex    时间: 30-6-2009 01:26
我还想把户口转到广州呢
作者: diegolin    时间: 30-6-2009 02:35
原帖由 lufumin1832 于 29-6-2009 16:08 发表

pr的孩子出生在澳大利亚,当然是澳大利亚国籍。这还违反计划生育?太可笑了。


不可笑,如果你还是屁民国籍省籍,不管你管谁,都忘了谁是主子了?二胎孩子拿个外籍大摇大摆在境内消耗主子的资源,可他老子是谁啊?外籍超国民待遇管不了,那主子去管这外籍的老子,你就一个屁民,谁怕啊。

千万别忘了社会资源是主子的,这主子还是山贼出身,一个钱都不肯放过的

[ 本帖最后由 diegolin 于 30-6-2009 01:40 编辑 ]
作者: bobova    时间: 30-6-2009 03:01
要钱要疯了.............
作者: jenny1999    时间: 30-6-2009 08:40
不带孩子回国,谁会知道呢。
作者: MacroJ    时间: 30-6-2009 09:15

作者: yisheng_honger    时间: 30-6-2009 11: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是TR的时候没有钱生
转PR的时候生出来没有国籍,或者回中国要被罚款
等入了籍又太老了生不出来了
作者: frankiehuang    时间: 30-6-2009 11:39
原帖由 yisheng_honger 于 30-6-2009 10:09 发表
是TR的时候没有钱生
转PR的时候生出来没有国籍,或者回中国要被罚款
等入了籍又太老了生不出来了

PR生下来就是澳洲籍了吧
作者: sliuhao    时间: 30-6-2009 11:42
你和天朝讲"法律",党就笑了."法律"是他们制定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明的宫刑还有"法"可依呢,你认为那是"法"么?
作者: hqx888    时间: 30-6-2009 11:45
这种政策处罚的共性都是在中国扶养的又没有外籍的.
或是香港的(中国籍)生的在中国扶养的.
或是在国外呆不够一年以上的.在中国扶养的(没有外国永居许可的或澳洲的475&495).

要自己学会分析更深一层的含意.不要人云亦云.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0-6-2009 13:04
原帖由 hqx888 于 30-6-2009 10:45 发表
这种政策处罚的共性都是在中国扶养的又没有外籍的.
或是香港的(中国籍)生的在中国扶养的.
或是在国外呆不够一年以上的.在中国扶养的(没有外国永居许可的或澳洲的475&495).

要自己学会分析更深一层的含意.不要人 ...

错了,如果孩子带回国内抚养,孩子是外籍一样处罚,只要父母是中国籍就罚你没商量
作者: diegolin    时间: 30-6-2009 13:12
俺只能说,非洲人在广州真幸福,为了彻底解决非洲老黑打炮后顾之忧,于是,本规定就出台了。

就是让你们包衣嫁老外,包衣们,也不用去外面找了,你看住在广州的老黑那个多啊,嫁他们就行,家伙大,马力大,拼命生,天朝资源供着你孩子,不罚你钱,考大学你孩子是非洲鸡,免试特招,随机幸运大奖是艾滋,你看,上哪找这种好事

[ 本帖最后由 diegolin 于 30-6-2009 12:17 编辑 ]
作者: jiajia007    时间: 30-6-2009 13:15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6-2009 12:04 发表

错了,如果孩子带回国内抚养,孩子是外籍一样处罚,只要父母是中国籍就罚你没商量

如果不想给孩子上中国户口就没事吧,有很多在国外出生的二胎回国由家人抚养没听说过罚款的。
作者: 008    时间: 30-6-2009 13:21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6-2009 12:04 发表

错了,如果孩子带回国内抚养,孩子是外籍一样处罚,只要父母是中国籍就罚你没商量


谁这样罚过?不要人云亦云.报纸,记者也会出错的.
看看计生政策吧.夫妻一方是外籍,你在中国生二胎都没人管你.
作者: procoder    时间: 30-6-2009 13:38
其实这个法律是针对香港生小孩的了,只有香港法律修改一下,父母一方为香港人才能拿香港身份证,这样就不会出这个问题了,其实这个问题很严重,之前无线做的新闻透视,过10来20年后,香港有一半新生代是大陆人,这部分只是在香港出生,没有在香港成才,也没有香港社会关系,这会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到目前为止这个问题不知道是好是坏,等着瞧。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0-6-2009 13:42
标题: 回复 #47 jiajia007 的帖子
那是以前,现在的新政策是要罚的,我朋友生了个美国公民回国了,根本就没打算上什么中国户口,还是被计生的家伙找上来要罚款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0-6-2009 13:47
标题: 回复 #48 008 的帖子
你说的没错呀,父母是外籍是不用罚的,我一直强调是中国公民的外籍孩子
作者: lianglexiang    时间: 30-6-2009 14:10
狗屁扯淡,我为这个社会增加人口了吗?这个社会会抚养我的外籍小孩吗?还社会抚养费,到头来小孩读书就医什么的还得给高价来抚养社会。计生办这帮吃闲饭的倒是浪费社会资源,全TM应该收社会抚养费!
作者: Newid2012    时间: 30-6-2009 14:25
我觉得真是搞笑,孩子都不是中国籍的,中国凭什么来管,凭什么凭什么?就因为父母是中国籍的?
象这种白痴政策,爱找上门就来吧,反正我是一分钱都不会给他们的.看能把我怎么样
作者: kennyxue    时间: 30-6-2009 14:32
不告诉他们自己生了几个孩子。
作者: hqx888    时间: 30-6-2009 15:18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6-2009 12:42 发表
那是以前,现在的新政策是要罚的,我朋友生了个美国公民回国了,根本就没打算上什么中国户口,还是被计生的家伙找上来要罚款


你朋友儿子是不是美国公民我有点疑问.但如确是是,我认为是绝对不用付罚款的.

据我所知,美国也早就不是一出生就是公民了吧,也是得看父母的签证类别吧.
现在要拿美国陆卡,公民不容易的.能拿到的大多都不用回中国工作的.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0-6-2009 15:28
标题: 回复 #55 hqx888 的帖子
人家孩子是拿着美国护照回国的
"但如确是是,我认为是绝对不用付罚款的.”。。。。。老大,不是你认为不用就真的不用的。
作者: ritz    时间: 30-6-2009 15:33
这种事情就没必要争了,争了也没用,真想收你钱,明天出台一条新规定就行了,管你什么国籍
作者: 熊猫阿三    时间: 30-6-2009 15:47
他们就没想到花在小孩子身上的钱可以拉动内需么?
作者: hqx888    时间: 30-6-2009 15:48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6-2009 14:28 发表
人家孩子是拿着美国护照回国的
"但如确是是,我认为是绝对不用付罚款的.”。。。。。老大,不是你认为不用就真的不用的。


美国护照,谁偏拿个计生法就把那些计生委的人打法了(除非国家干部), 找上来要罚款,又不是已付罚款,人家核实情况看究竟是不是属于该罚之列,上门核实情况不可以吗?不要把中国想得那么坏。广东深圳有很多人在香港生二胎,三胎的。
中国不缺钱

[ 本帖最后由 hqx888 于 30-6-2009 14:56 编辑 ]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30-6-2009 15:52
要天朝的公安破案很难,但如果计生委想收钱的话你祖宗八代沾亲带故的都会给他们翻出来。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30-6-2009 15:57
如果坚持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后果?
作者: ritz    时间: 30-6-2009 16:02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办法,从开除公职到强拆民房,到劳动改造都有
作者: diegolin    时间: 30-6-2009 16:26
事实是政策顾头不顾腚,在非洲老黑努力把广州变成殖民地的今天,这个新政策真正造成的是特定部分社会资源不再支持中国籍香港身份证孩子,转而支持非洲国籍黑孩子,彻底沦为黑人殖民地。

可能去罚非洲黑人超生么,不可能的,那帮家伙严格来说处于难民和倒爷之间,烂命一条。

典型的宁与洋人不予家奴。牺牲国民利益结养不熟黑人之欢。

因为这年头经济危机,白人正在转向贸易保护减少和中国贸易往来,只有非洲老黑拼命涌向天朝。

很快会被公众发现政策能造成的真正结果,事情会很大条。

可想而知香港社会会怎么想,原本他们养在大陆的新生人口,教育费用被抢了一大半,将来素质可知,对社会的心态也成疑,平白给香港添乱。

我们很迫切需要很多非洲藉孩子归化入籍改造人种么?

请注意,这很恰巧,是从广州发出的广东计生新政策

[ 本帖最后由 diegolin 于 30-6-2009 15:38 编辑 ]
作者: ritz    时间: 30-6-2009 16:40
标题: 回复 #63 diegolin 的帖子
其实LZ发的是佛山禅城区的计生政策.... (虽然是两隔壁)

参见18楼
作者: diegolin    时间: 30-6-2009 16:50
原帖由 ritz 于 30-6-2009 15:40 发表
其实LZ发的是佛山禅城区的计生政策.... (虽然是两隔壁)

参见18楼


这种试探信号要坚决揭露并且回击。

谁都知道广佛是一体连片规划的,佛山并了南海,下一步就是被广州并掉,佛山说成广州也基本命中。

仔细想了一下,天朝抢尸体部队的确需要非洲血统杂交来归化改造一下,抢尸纪律部队,换个人种,对老百姓下手才能完全不犹豫
作者: anniel    时间: 30-6-2009 17:08
看来要想带小的回国前,还得自己先入澳籍啦
作者: laurel_dyf    时间: 30-6-2009 19:58
如果父母一方是澳籍,一方是中国籍,是不是还要罚款啊?
作者: MacroJ    时间: 30-6-2009 22:15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6-2009 12:42 PM 发表
那是以前,现在的新政策是要罚的,我朋友生了个美国公民回国了,根本就没打算上什么中国户口,还是被计生的家伙找上来要罚款


是你朋友太张扬了吧……
作者: diegolin    时间: 30-6-2009 22:21
原帖由 laurel_dyf 于 30-6-2009 18:58 发表
如果父母一方是澳籍,一方是中国籍,是不是还要罚款啊?


天朝衙门只对付屁民,是没胆子因为这种人道事件,直接面对澳使领馆以及澳媒的,通常理解,外籍人士家属怀孕期间遇上这种危及生命安全的惨祸,可以搞紧急的人道主义移民申请

[ 本帖最后由 diegolin 于 30-6-2009 21:23 编辑 ]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0-6-2009 22:56
标题: 回复 #67 laurel_dyf 的帖子
好像不用,这也是我想的唯一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法。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0-6-2009 23:02
标题: 回复 #68 MacroJ 的帖子
这跟张扬好像没什么关系,我一个朋友就是做计生工作的,她告诉我如果抓到一个超生的,她们街道办就可以奖十万,在这种鼓励下,只要你居住在固定地方,是不可能不被计生工作人员发现的,发现后你被骚扰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作者: fanluan    时间: 30-6-2009 23:03
收了的罚款都用在什么方向呢?
看来,超生小孩还没成人,就已经开始为祖国做贡献了。。。
作者: fanluan    时间: 30-6-2009 23:04
感觉如果要罚超生的外籍小孩的话,有点儿像乱收费的感觉。。。
作者: runningcat    时间: 30-6-2009 23:36
道理上真是说不通的,孩子是外籍,回国读书看病都要贵不少,这还算占用社会资源?但事实上,个人感觉分析国内的法规、政策用处不大,在OZ抓住法律条文就可以得理不饶人地去质疑政府部门,国内政府部门不管有错没错,都是按有利于官方的方法行事的。即使咱这些平民动用澳府澳媒一时吵赢了,日后还是后患无穷,别想在国内好好混了……
作者: diegolin    时间: 1-7-2009 02:45
外籍成年人有屁的麻烦,你太高估后清天朝了
作者: sanlo2005    时间: 1-7-2009 20:30
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
作者: yisheng_honger    时间: 1-7-2009 23: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6-2009 22:02 发表
这跟张扬好像没什么关系,我一个朋友就是做计生工作的,她告诉我如果抓到一个超生的,她们街道办就可以奖十万,在这种鼓励下,只要你居住在固定地方,是不可能不被计生工作人员发现的,发现后你被骚扰的程度就可想而 ...

是真的耶,原来我们单位的工会主席和办公室一个女孩搞婚外情
那个女的怀孕了,计生办的把她送去做手术
结果这个女的偷跑了出来,和工会主席私奔了
我们的计生办历时半年跑遍他们两个可能去的地方
最后在广州找到他们,押送回来,愣是把八个月的胎儿做掉了!!!
是不是听着就很恐怖?
如果没有利益驱使,谁会费那么大的劲干这伤天害理的事!
作者: eva_kong    时间: 2-7-2009 00:55
标题: 回复 #77 yisheng_honger 的帖子

作者: yisheng_honger    时间: 2-7-2009 12: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看到这个女的被两个女人夹着进了手术室,神情很木然
相信这件事对于她一定会影响一生

而这个男人,收到的惩罚:就是不再做工会主席,而上了工地

实际上,这个家伙才是冷血
她老婆是我们医院的,她女儿放学时被大货车上掉落的货物砸到头部
脑子都出来了一点!!在我科里抢救了半个多月才活过来
她妈妈不吃不喝在一旁照顾,可是这个男人却始终不出现

就这样的渣子居然是工会主席,居然有两个女人为她付出一生,真是瞎了眼了。
作者: tvbs56    时间: 2-7-2009 12:57
他这一炮实在是大家都受益呀。

在中国是这样的,一个大单位出了超生的事情,是全体承担责任的。
Maybe ,他这一炮,会造成百万级别的罚款。
作者: lisa2008    时间: 2-7-2009 13:02
欲收之费,何患无辞
作者: 阳光MM    时间: 2-7-2009 14:18
真搞不懂这么不靠谱的政策怎么会出台?
作者: miaom    时间: 2-7-2009 14:30
不明白楼上几位说的保护非洲兄弟的地方,如何保护非洲兄弟了?
作者: formatc    时间: 2-7-2009 14:38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2-7-2009 20:11
我问了下厦门这边的计生办,说是一方外籍,一方中国国籍的,在中国国内生小孩,不管要不要中国国籍户口都要办准生证.想生第二胎,怀孕之前要通知计生办,等他们审核,满足条件审核通过才可以生,否则罚款十几万,至于要满足什么条件他们没有说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7-2009 22:39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2-7-2009 19:11 发表
我问了下厦门这边的计生办,说是一方外籍,一方中国国籍的,在中国国内生小孩,不管要不要中国国籍户口都要办准生证.想生第二胎,怀孕之前要通知计生办,等他们审核,满足条件审核通过才可以生,否则罚款十几万,于要满足什么条件他们没有说

满足什么条件?送钱或挨罚!
作者: silvialex    时间: 3-7-2009 02:47
标题: 回复 #77 yisheng_honger 的帖子
这是哪个年代的事?
作者: helen_yang    时间: 4-7-2009 17:47
标题: 回复 #27 Smallcup 的帖子
不用申请676签证,这里有大使馆的哦,哈哈


不是说澳洲有1000个间谍的嘛,说不定可以干这个事情。


天朝神通广大的,到了哪里也躲不过如来的发掌
作者: shenzy    时间: 4-7-2009 18:25
原帖由 lufumin1832 于 29-6-2009 17:06 发表
俺个人认为,这个规定漏洞百出,而且必须参照其他相关法律一起看。

尤其是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那位搞计生的工作人员就是根据这条法律解释的。

而 ...


   虽然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是小孩已经取得澳洲国籍,那么孩子就不是中国籍了(按照国籍法规定)。。。。。  如果在港澳生小孩,还可以模糊地说港澳也属于中国。。。。。
计生办简直是莫名其妙。。。。 荒唐。。。。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4-7-2009 18:26
原帖由 silvialex 于 2009/7/3 01:47 发表
这是哪个年代的事?


我所知的一例:今年初,怀孕9个月被计生办架到医院做掉。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4-7-2009 18:27
原帖由 hqx888 于 2009/6/30 14:18 发表


你朋友儿子是不是美国公民我有点疑问.但如确是是,我认为是绝对不用付罚款的.

据我所知,美国也早就不是一出生就是公民了吧,也是得看父母的签证类别吧.
现在要拿美国陆卡,公民不容易的.能拿到的大多都不用回中 ...


美国一直实行孩子在美国出生即是美国国籍的政策,和父母签证类别没关系,最近十来年没听说过有变。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4-7-2009 18:29
原帖由 shenzy 于 2009/7/4 17:25 发表
   虽然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是小孩已经取得澳洲国籍,那么孩子就不是中国籍了(按照国籍法规定)。。。。。  如果在港澳生小孩,还可以模糊地说港澳也属于中国。。。。。
计生办简直是莫名其妙。。。。 荒唐。。。。


的确,如果国籍法有这种龟腚,那岂不是和不允许双重国籍冲突?
作者: 李大锤    时间: 4-7-2009 19:19
遭天谴的计x委
作者: zap    时间: 4-7-2009 20:06

计生办的主要任务是把花朵捻死在萌芽中.....
作者: silvialex    时间: 5-7-2009 04:20
标题: 回复 #90 alphabeta 的帖子
这些计生办的都不是人养的,做出这么缺德的事来!
作者: liwus    时间: 5-7-2009 09:49
原帖由 yisheng_honger 于 1-7-2009 22:30 发表

是真的耶,原来我们单位的工会主席和办公室一个女孩搞婚外情
那个女的怀孕了,计生办的把她送去做手术
结果这个女的偷跑了出来,和工会主席私奔了
我们的计生办历时半年跑遍他们两个可能去的地方
最后在广州找 ...


强悍!居然还真有这么残忍的事发生,国家的这些政策是否被某些人解读得太过了点?!
作者: lisa2008    时间: 5-7-2009 10:28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4-7-2009 17:26 发表


我所知的一例:今年初,怀孕9个月被计生办架到医院做掉。




9个月都要做掉,这不是杀人么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7-2009 18:01
9个月大都是马上要出生的啊,这样也给做掉? 父母可不可以告他们故意杀人罪啊
作者: Fernando    时间: 5-7-2009 18:42
原帖由 yisheng_honger 于 1-7-2009 22:30 发表
我们的计生办历时半年跑遍他们两个可能去的地方
最后在广州找到他们,押送回来,愣是把八个月的胎儿做掉了!!!

是不是送到CIA,FBI特训过的,这也太强了
作者: Fernando    时间: 5-7-2009 18:45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5-7-2009 17:01 发表
9个月大都是马上要出生的啊,这样也给做掉? 父母可不可以告他们故意杀人罪啊


不用上法院啦,直接到杀人犯家,满门抄斩,一个不留。

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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