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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考试] L牌的同学,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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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9-5-2009 22:3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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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新闻看到这个

http://www.news.com.au/perthnow/ ... 437186-2761,00.html


西澳,一个29岁的中国人,L牌,旁边没有坐人,弯道处开到对面车道上,迎头相撞,造成对面车一死两伤, 下周开庭~~~

发上来给所有的L牌同学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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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9-5-2009 22:4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我是新人 的帖子

POLICE have charged a 29-year-old Chinese national living in Karratha over the death of a 61-year-old woman in a traffic crash on Sunday.

Police allege that about 11am, the man was driving a Toyota Hilux north along North West Coastal Highway, about 15km south of Karratha, and a Nissan Patrol, being driven by a 65-year-old man and with the woman and two teenage girls as passengers, was travelling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As both vehicles approached a bend, police allege the man’s Toyota Hilux crossed to the incorrect side of the road and collided head-on with the Nissan.

The 61-year-old Karratha woman died at the scene, while both drivers and the teenage passengers received injuries and were conveyed to Nickol Bay Hospital. A 13-year-old girl was then flown to Royal Perth Hospital with serious head and body injuries.

The 29-year-old man has been charged with dangerous driving occasioning death, dangerous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and being an unauthorised driver (Learner driver not with instructor present).

He will appear before the Karratha Magistrates Court on May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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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9-5-2009 23:20:43 | 只看该作者
牛,还能活蹦乱跳得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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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9-5-2009 23:22:12 | 只看该作者
60多岁,要忍受丧妻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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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9-5-2009 23:35:39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看到新闻说,没想到是中国人

吃饭的时候好像听到新闻里说了这事,没听仔细,另外可能英文也没有好到全听明白。没想到是中国人啊。觉得心里很难过。

这样子的新闻一报道,感觉如果我不是中国人,我肯定会觉得这些中国人怎么这样子。我也是中国人,我认识的中国人中,特别是新移民中,也有类似不太喜欢遵守这里的法规和秩序,习惯钻点小空子,动点小脑经的人。这真是一个教训。另外也觉得,我们其实在这里的一言一行,不单单代表了自己,也代表了中国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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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9-5-2009 23:39:44 | 只看该作者
估计他开得时候以为在中国开了,一下子开到右边去了。我每次从中国回来老是犯这个错误每次都是惊得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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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9-5-2009 23:45:14 | 只看该作者
总在想,如果他旁边坐了人,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遵守交规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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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0-5-2009 08:27:03 | 只看该作者
还好不是撞死自己的同胞就行了。
赶紧找个好的律师啊,说自己从小就心理不健康,当时受外界刺激,精神恍惚,不知不觉没意识到自己是L牌,就开车上路了,剩下的事都是自己不在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估计会判没什么罪的,顶多定期去心理医生那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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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扬天下 + 1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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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0-5-2009 10:32: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engtbb 于 10-5-2009 07:27 发表
还好不是撞死自己的同胞就行了
赶紧找个好的律师啊,说自己从小就心理不健康,当时受外界刺激,精神恍惚,不知不觉没意识到自己是L牌,就开车上路了,剩下的事都是自己不在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估计会判没什么罪的 ...

难怪有人被歧视,真是活该

你这害群之马就闭嘴吧,别惹得其他华人也被人歧视

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幼稚的人啊,幼稚就幼稚吧你别上网啊,上网就上吧你别上freeoz啊,实在你喜欢上freeoz你可别来澳洲啊,实在你非要来澳洲千万别说自己是华人啊,实在非要说自己是华人一定记得在脑门儿上贴个条子:show me your middle finger 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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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0-5-2009 11:28: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10-5-2009 09:32 发表

难怪有人被歧视,真是活该

你这害群之马就闭嘴吧,别惹得其他华人也被人歧视

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幼稚的人啊,幼稚就幼稚吧你别上网啊,上网就上吧你别上freeoz啊,实在你喜欢上freeoz你可别来澳洲啊,实在你非 ...


考, 你是什么地方来的SB啊,怎么也轮不到你在这里唧唧歪歪啊。你算什么东西,或者根本就不是个东西。
我说我的观点,关你什么事了,没事多照照镜子,别那么自恋了,到处批判人,别把自己当成什么似的,有资格评判别人

ubuntuhk:人身攻击言论,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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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untuhk + 1 人身攻击言论,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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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0-5-2009 11:59: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engtbb 于 10-5-2009 10:28 发表


考, 你是什么地方来的SB啊,怎么也轮不到你在这里唧唧歪歪啊。你算什么东西,或者根本就不是个东西。
我说我的观点,关你什么事了,没事多照照镜子,别那么自恋了,到处批判人,别把自己当成什么似的,有资格评判别人


这么精彩的文章难得一见啊,拍照留念。。顺便提交给UB大人过目。。。哈哈哈

[ 本帖最后由 liwus 于 10-5-2009 11: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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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0-5-2009 12:0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engtbb 于 10-5-2009 10:28 发表


考, 你是什么地方来的SB啊,怎么也轮不到你在这里唧唧歪歪啊。你算什么东西,或者根本就不是个东西。
我说我的观点,关你什么事了,没事多照照镜子,别那么自恋了,到处批判人,别把自己当成什么似的,有资格评 ...

我是韩健,是Freeoz的胡适,当年胡适一篇文章够人民日报骂几年的,我一个帖子够Freeoz的某些人骂一阵子的,嘿嘿

你这种观点也好意思拿出来,说你幼稚都是给你留面子,一点点平等博爱的善良都没有,唉,这年头什么人都上网了,不过这也算是技术的进步啊,不然互联网只有被美国国防部的那帮人用来躲开苏联的核打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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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0-5-2009 12:13: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engtbb 于 10-5-2009 07:27 发表
还好不是撞死自己的同胞就行了。
赶紧找个好的律师啊,说自己从小就心理不健康,当时受外界刺激,精神恍惚,不知不觉没意识到自己是L牌,就开车上路了,剩下的事都是自己不在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估计会判没什么罪的 ...


真为你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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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0-5-2009 12:2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chengtbb 的帖子



这种观点,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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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0-5-2009 12:27: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10-5-2009 11:04 发表

我是韩健,是Freeoz的胡适,当年胡适一篇文章够人民日报骂几年的,我一个帖子够Freeoz的某些人骂一阵子的,嘿嘿

你这种观点也好意思拿出来,说你幼稚都是给你留面子,一点点平等博爱的善良都没有,唉,这年头什 ...


是啊,这年头什么人都上网了。哪个年代的古董“胡适”都会上网了,那现在幼儿园小孩还不都会了啊。不就是一个新文化时期的另类文化人嘛?搞的自己跟什么似的,就是有这么多人给脸不要脸啊。。。
最烦有些人自欺欺人的,宣扬什么平等博爱,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世界还没进步到那种程度,那些中东来的、东南亚的、印度还有日本来的,不是说全部,至少半数左右对于中国人都是抱有歧视心理,所以作为中国人没有必要把他们看的那么平等,最后只会吃亏。我也并不是鼓励大家去干什么,还是一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对于不同民族,和那些来自国际上对中国都很敌视的国家。

过时的“胡适”要醒醒了,理念落伍不说,理解力还差,还上来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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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0-5-2009 12:33: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0-5-2009 11:13 发表


真为你感到羞耻


没有什么感到羞耻的啊,我只是说实话,或者说把实际会可能发生的事情提前设想一下。你没看前段的报道吗,一个留学生A就因为上网打游戏的问题,砍了另一个留学生B,血淋淋的画面,最终那个A不就是在辩护律师的声明“从小就没有受到足够的关爱,所以心里不健康,而且平时一直品学兼优,这次只是初犯,而且是有着非常光明前景的有为青年”下,最后就草草从轻判了吗?还有好多华裔被杀的罪犯不也是这样被从轻发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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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0-5-2009 12:35: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croJ 于 10-5-2009 11:23 发表


这种观点,真是……


我只是说实话,或者说把实际会可能发生的事情提前设想一下。你没看前段的报道吗,一个留学生A就因为上网打游戏的问题,砍了另一个留学生B,血淋淋的画面,最终那个A不就是在辩护律师的声明“从小就没有受到足够的关爱,所以心里不健康,而且平时一直品学兼优,这次只是初犯,而且是有着非常光明前景的有为青年”下,最后就草草从轻判了吗?还有好多华裔被杀的罪犯不也是这样被从轻发落的吗???
所以肇事者方面可以从澳洲的法律上钻这点空子,好像大多数律师也都是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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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0-5-2009 12:36:2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会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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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0-5-2009 12:40: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wus 于 10-5-2009 10:59 发表


这么精彩的文章难得一见啊,拍照留念。。顺便提交给UB大人过目。。。哈哈哈


呵呵,只是发表下自己的观点,就有“名人”上来指手画脚,搞的很不爽,就不小心爆发一下了。呵呵呵。。。。。。

by the way, UB大人是哪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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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0-5-2009 14:16:54 | 只看该作者
chengtbb 你算是完蛋了,你跟那个林无敌有一拼了,也是沉浸在自己的臆想当中根本就不管别人在说什么,在那里自言自语

我自比胡适是比写文章被人骂,谁跟他比观点了?
coredump为你感到羞耻是与我批判你出自同一出发点,根本不是你出主意怎么bail out

脑瓜不灵光你就在这里执着吧,与林无敌一样,越辩解越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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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0-5-2009 14:26: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engtbb 于 10-5-2009 07:27 发表
还好不是撞死自己的同胞就行了。
赶紧找个好的律师啊,说自己从小就心理不健康,当时受外界刺激,精神恍惚,不知不觉没意识到自己是L牌,就开车上路了,剩下的事都是自己不在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估计会判没什么罪的 ...





考,人家63老来丧妻 ,你说这bee话。


bee(是说像蜜蜂一样刺人)

[ 本帖最后由 男咕噜 于 10-5-2009 13: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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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fish + 20 给你加点bee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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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0-5-2009 15:0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韩健 的帖子

挺同意的。不过我觉得没什么必要再和这人说什么吧。他完不完蛋也和我们没什么关系了。整个就是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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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0-5-2009 15:15: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engtbb 于 10-5-2009 07:27 发表
还好不是撞死自己的同胞就行了。
赶紧找个好的律师啊,说自己从小就心理不健康,当时受外界刺激,精神恍惚,不知不觉没意识到自己是L牌,就开车上路了,剩下的事都是自己不在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估计会判没什么罪的,顶多定期去心理医生那里报道。


chengtbb,你好

你理想的车车买到了吗?祝你早日入手。

你说的这一番话的确很不合适,而且发表在不合适的地方、被不合适的人碰见了。

我看见这样的言论,顶多也就是皱皱眉。跟你又不熟,犯不着来骂你,当然更不会试图劝你。

小韩同学可是一嫉恶如仇、性烈如火的主,U版平时见他砸场挑馆都是绕着走的。

碰他算你倒霉,自求多福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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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0-5-2009 15:17: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是新人 于 9-5-2009 21:37 发表
今天看新闻看到这个

http://www.news.com.au/perthnow/story/0,27574,25437186-2761,00.html


西澳,一个29岁的中国人,L牌,旁边没有坐人,弯道处开到对面车道上,迎头相撞,造成对面车一死两伤, 下周开 ...

无论撞了哪国的人,都不对,那都是鲜灵活现的生命
无论持有什么驾照,都要小心驾驶,毕竟生命只有一回
无论谁犯了错误都要勇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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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0-5-2009 15:21:54 | 只看该作者
Anyway,在这里开车一定要小心,遵守规矩,尽量慢点,最多被人多摁几下喇叭,那也没关系.

L牌学满120小时才能路考,这样的规定不是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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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0-5-2009 20:0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lily 于 10-5-2009 14:21 发表
Anyway,在这里开车一定要小心,遵守规矩,尽量慢点,最多被人多摁几下喇叭,那也没关系.

L牌学满120小时才能路考,这样的规定不是没道理.


不过,这个在澳洲学车的筒子,真有学满120个钟才去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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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0-5-2009 21:0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韩健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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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0-5-2009 21:04:27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个台湾学生被撞了,有dandenong的同学吗??

Exchange student critical after hit-and-run


May 9, 2009 - 5:57PM   The Age

A youth struck by a car in a hit-run incident in Melbourne has been identified as a 17-year-old student from Taiwan.

The victim has been in Australia studying Year 10 English for six months, police said.

A local Taiwanese church group has sponsored his stay in Australia.

The youth was hit by a 2004-05 dark grey or black Toyota Corolla sedan outside the Outlook Drive shopping centre in Dandenong North in Melbourne's south at about 11.15am AEST.

The driver of the car did not stop and the youth was left with serious injuries including multiple fractures.

He was taken to The Alfred hospital and remains in a critical condition, a hospital spokeswoman said.

Police believe the driver involved in the collision was a woman.

Anyone with information is urged to contact Crime Stopp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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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0-5-2009 23:59:57 | 只看该作者
有偏执狂吧 坛子本来就是大家各自发表意见的地方,虽然那家伙有点过分没出什么好建议,但也没必要非要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意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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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Wang + 8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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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1-5-2009 00:07: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siagolf 于 10-5-2009 22:59 发表
有偏执狂吧 坛子本来就是大家各自发表意见的地方,虽然那家伙有过分没出什么好建议,但也没必要非要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意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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