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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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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青山及其他zht回答一个问题-关于字体问题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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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8-4-2008 11:55: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27-4-2008 20:29 发表

我认为青山可能让我弄的有点恼,存在一碗水端不平和报复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不可能,他太能吵架了,你这点小锥子扎不到他
-你说的不算,人都是有脾气的


LZ,你太小看青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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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8-4-2008 12:26:50 | 只看该作者
有理不在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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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8-4-2008 12:55:18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你激怒我,并不容易。不过你那些大字报,很容易激怒其他很多人。
换来的是更多的板砖和同样的大字报。这也是我发消息给你警告的原因。
当时只有你一个人用大字体,警告你是为了刹车。我不希望奥运版成为
大家互相贴大字报的地方。

原帖由 韩健 于 27-4-2008 19:25 发表
我认为青山可能让我弄的有点恼,存在一碗水端不平和报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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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8-4-2008 13:33:22 | 只看该作者
或许可以弄个投票贴,如果大部分人不喜欢LZ的大字贴,那LZ还是收敛一下吧。如果反过来,那版主也不要计较这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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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8-4-2008 13:41: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27-4-2008 21:11 发表
青山在线也不出来说话,各位有头脸的先出来试探性“进攻”...

楼主单刀赴会,舌战群儒,勇气令人佩服哈。只不过我并非管理团队成员,对我来说,青山、楼主和论坛的其他成员都是同样的素不相识,只不过有缘相识于FreeOZ而已。请楼主好好体会一下我所说的那些话,只是希望大家都彼此多一分理解,而不是你所说的“先试探性进攻”——咱泡坛子无非就是为了长点见识,识多点朋友,图个开心嘛,又不是来打仗,攻来攻去的干嘛?还不如去玩网游PK。  

BTW:FreeOZ有头有脸的人物比比皆事,俺是拍马都追不上的,楼主居然慧眼识英雄,把俺也算在里面了,俺太感动鸟~~原来是金子真的会发光滴~~是便便真的能熏人滴~~俺滴味道终于把楼主给吸引来鸟~~猿粪呐~~~多谢楼主抬爱,俺要给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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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8-4-2008 13:59:32 | 只看该作者
各位有头脸的先出来试探性“进攻”...

funny t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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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8-4-2008 14:36: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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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8-4-2008 20:3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青山 的帖子

好的,没看见所以回复晚了可以理解。

下次发短信请注明是以奥运斑竹身份,免得我不知所以,也不会感激你的仁义。

我中间有的帖子也是一般大小字体的,所以请对“连续”下定义,在你的版里面连续多少算是连续,2个?5个?10个?有定量的标准你容易执法跟贴的自己也知道分寸,免得纠纷。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冷色调 -20 讨厌娘娘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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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8-4-2008 21:05:09 | 只看该作者
咱们论坛是民主法制制度  谁都可以为论坛建设出谋划策   如果楼主对论坛运行现状不满   建议楼主申请议事员  参与到论坛决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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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8-4-2008 21:05:40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到你一天之内,3贴都采用了大字体。这个太频繁了。
而且对于争论的帖子,我建议都不要采用大字体。

大字体,在论坛讨论时,类似现实中讨论问题时的大吼。
我认为只有发布大家都感兴趣的,并且需要烘托气氛的时候,
放大些音量是正当的。但是大家争论问题的时候,大吼
就不好了。

下次警告你的时候,我会先说作为版主警告你。希望没下次了。


原帖由 韩健 于 28-4-2008 19:30 发表
好的,没看见所以回复晚了可以理解。

下次发短信请注明是以奥运斑竹身份,免得我不知所以,也不会感激你的仁义。

我中间有的帖子也是一般大小字体的,所以请对“连续”下定义,在你的版里面连续多少算是连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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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8-4-2008 21:3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青山 的帖子

好,你要是油盐不进挺好,免得因怒刀子砍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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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8-4-2008 21:4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挖按 的帖子

本人喜欢逗贫,看你头像以为你也喜欢逗着玩儿,不成想有时还挺严肃。

我是把“进攻”加了引号的,这里再强调一下免得大家以为我把这个事情上升为阶级斗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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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8-4-2008 21:44: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8-4-2008 20:05 发表
我看到你一天之内,3贴都采用了大字体。这个太频繁了。
而且对于争论的帖子,我建议都不要采用大字体。

大字体,在论坛讨论时,类似现实中讨论问题时的大吼。
我认为只有发布大家都感兴趣的,并且需要烘托气氛的 ...

要不这样,为了保证不“连续”发大字报,我在你的版里面隔一个帖子发一个,这样就无论如何也不是连续了,你看如何?我这个回帖用3号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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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8-4-2008 22:09:02 | 只看该作者
我建议你讨论的时候,就用普通字体。大家都能看懂。
我不管你是不是连续,频繁的使用大字体,我肯定会处理。
这个不是对你一个人,对别人也一样。你看奥运版除了你,
有人在讨论中频繁使用大字体么?

你这次我已经警告过了,下次就不会再警告了。会直接编辑或者删除。
你如果非要我给你个大概的标准,我希望你一周用大字体不要超过一次。


原帖由 韩健 于 28-4-2008 20:44 发表

要不这样,为了保证不“连续”发大字报,我在你的版里面隔一个帖子发一个,这样就无论如何也不是连续了,你看如何?我这个回帖用3号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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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8-4-2008 22:23:22 | 只看该作者
字体大小 论坛有规定没有?

没有的话 说个P啊 呵呵

(  现在也有很多人签名很大 好象也没有规定.   而且确实没有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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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8-4-2008 22:34:03 | 只看该作者
韩先生你消消气,你自己都知道被气死了不偿命,何苦自己生闷气尼。你发大字我没意见,这也怨不到你,都是文革把你毁了,挺好个人纳。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0 收起 理由
傻狼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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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8-4-2008 22:37:53 | 只看该作者
你忘了版主有维持讨论秩序的权力和义务,而且频繁用大字体以往就有被版主编辑或者处理的先例。

你要是觉得大字体完全不应该管,可以提个提案,推翻我的处理决定。

原帖由 mite 于 28-4-2008 21:23 发表
字体大小 论坛有规定没有?

没有的话 说个P啊 呵呵

(  现在也有很多人签名很大 好象也没有规定.   而且确实没有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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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8-4-2008 22:47: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28-4-2008 20:44 发表

要不这样,为了保证不“连续”发大字报,我在你的版里面隔一个帖子发一个,这样就无论如何也不是连续了,你看如何?我这个回帖用3号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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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9-4-2008 11:56: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28-4-2008 20:41 发表
本人喜欢逗贫,看你头像以为你也喜欢逗着玩儿,不成想有时还挺严肃。
我是把“进攻”加了引号的,这里再强调一下免得大家以为我把这个事情上升为阶级斗争,呵呵

坛子里意见不和顶多也就拍拍砖,上升到阶级斗争?有那么严重嘛。 俺也喜欢逗贫滴,偶尔才严肃一下下,类似于友情客串的程度,您可以忽略不计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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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9-4-2008 13:15: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28-4-2008 21:23 发表
字体大小 论坛有规定没有?
没有的话 说个P啊 呵呵
(  现在也有很多人签名很大 好象也没有规定.   而且确实没有人管理. )

个人建议把签名档设置为“允许签名,但不支持HTML格式”。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yinyunqiao + 10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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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9-4-2008 13:49: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28-4-2008 21:23 发表
字体大小 论坛有规定没有?

没有的话 说个P啊 呵呵

(  现在也有很多人签名很大 好象也没有规定.   而且确实没有人管理. )


既然论坛没有规定,那就是版主自己考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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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9-4-2008 16:19:28 | 只看该作者
FreeOZ有关版面管理,除了具体规定禁止的内容以外。版主在维持版面秩序的时候,有一定的裁量权。
如果有争议,将提请zht仲裁。而zht的裁决结果,将对未来版主的同类关系,产生约束。


原帖由 NEWGAY 于 29-4-2008 12:49 发表


既然论坛没有规定,那就是版主自己考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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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9-4-2008 16:38:0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青山不要再搭理这样的贴子了.

你为了这个贴子花费的力气比裁量那些违规贴还多, 太浪费力气了. 让违贴的家伙自己看规则去.

封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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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9-4-2008 17:23:19 | 只看该作者
人人都会犯错误,青山也是人,大家对他的期望不要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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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9-4-2008 20:2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6 XT 的帖子

你甭跟这儿捡便宜,上个千年我就网上斗粪青了,只能气死他们,我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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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9-4-2008 20:2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9 挖按 的帖子

好啊,同逗同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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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9-4-2008 20:32:25 | 只看该作者
都别吵了  有这工夫和精力  不如用在为论坛做贡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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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30-4-2008 00:34: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竹千代 于 29-4-2008 16:23 发表
人人都会犯错误,青山也是人,大家对他的期望不要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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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6-5-2008 15:41: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g1pdq 于 27-4-2008 20:45 发表


字大一次不难, 难的是一直都字大, 字大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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