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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案:恢复《一点回复》跟贴 [打印本页]

作者: KALALA    时间: 29-5-2010 15:49
标题: 提案:恢复《一点回复》跟贴
理由:
1:出于对广大网友劳动成果的支持
2:跟贴有不少实用信息

要求:
1:根据当事人要求删除此贴内主贴内容和全部引用主贴的内容
2:如果技术许可,删除此贴内当事人ID,或将此贴跟贴内容转移到合适的主贴下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9-5-2010 16:02
已经代为发起提案,等待所有ZHT表决:
   【2010035】恢复《一点回复》跟贴 [2010/06/09]
作者: extreme    时间: 29-5-2010 16:41
恢复吧,总要人说话的吧,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力。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29-5-2010 17:44
这个先例不能开吧?
法制还是人治呢?
以后如果有类似的事件发生是不是一样处理?
作者: JXYZY    时间: 29-5-2010 17:47
现在看来我们在FREEOZ也还是P而已。
作者: JXYZY    时间: 29-5-2010 17:47
P民,到哪都是,唉
作者: KALALA    时间: 29-5-2010 18:20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9-5-2010 16:14 发表
这个先例不能开吧?
法制还是人治呢?
以后如果有类似的事件发生是不是一样处理?

FREEOZ所有ID的权利和义务都受FREEOZ基本法管辖和保护。他有权要求删自己的贴子,但没权要求删别人的帖子。
我觉得可以用这个案例规范一下斑竹处理条例,既主贴所有人要求删贴,保护其他跟贴的做法是否值得尝试?
作者: MoonLanding    时间: 29-5-2010 18:47
没错,要求删掉自己的发帖没错,不能把别人的回复也要求删掉。。。
作者: KALALA    时间: 29-5-2010 19:24
我突然想到,如果走投诉的程序来解决应该更快更容易。UB怎么说?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9-5-2010 19:29
标题: 回复 #9 KALALA 的帖子
你现在不就是在走这个途径吗?
作者: KALALA    时间: 29-5-2010 19:32
我看了下面的一些投诉案例,好象是不需要表决的,直接就处理了。
作者: 心跳如歌    时间: 29-5-2010 19:49
他可以删除他的帖子内容,但没有权利把下面其他人的回复都删了。
作者: chaoku369    时间: 29-5-2010 20:00
不支持删帖
作者: vivian-xixi    时间: 29-5-2010 22:03
恢复吧,我在自由澳洲的处女贴啊,就这么没了
作者: NEWGAY    时间: 29-5-2010 22:34
支持回复
作者: NEWGAY    时间: 29-5-2010 22:35
请在提案前加紧急,zht尽快投票,秘书尽快发布结果,技术员尽快执行
作者: KALALA    时间: 29-5-2010 23:00
我加了紧急也没用吧,提案不全是10天处理期吗?还是又有新规定了?
作者: kittee    时间: 29-5-2010 23:26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9-5-2010 23:37
已经通过ZHT投票,帖子经过技术处理后,恢复了: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902248-1-1.html
作者: pretty    时间: 30-5-2010 02:08
呵呵,看到了正义确实存在~~~哦也~~
作者: yearshappy    时间: 30-5-2010 16:17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9-5-2010 22:37 发表
已经通过ZHT投票,帖子经过技术处理后,恢复了: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902248-1-1.html


Thanks.
作者: yacon    时间: 30-5-2010 21:33
原帖由 KALALA 于 29-5-2010 14:49 发表
理由:
1:出于对广大网友劳动成果的支持
2:跟贴有不少实用信息

要求:
1:根据当事人要求删除此贴内主贴内容和全部引用主贴的内容
2:如果技术许可,删除此贴内当事人ID,或将此贴跟贴内容转移到合适的主贴 ...

KALALA,你太有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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