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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ison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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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7-2-2010 19:52:22 | 只看该作者
记得论坛里有一个美眉在她的贴子里谈到,她接触到的不同local妇女都大胆的公开地谈论‘性’,还认为这有益健康。

中西文化不同,中国人的枷锁沉重。

要拍就拍我好了,我不介意。

我这么谈并不等于我自己就不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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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7-2-2010 20:10:47 | 只看该作者
哎,我有时从电视也得到这样的印象。不过和同事的交往中,我觉得澳洲人对婚姻还是非常非常尊重的。结婚后,有情人啦,是很不应该的。

嗯,很同情楼主,其实从人性方面,我觉得楼主的要求很正当呀。可是就是和大家的正统观念相违背。

归根揭底,还是原来婚姻的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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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7-2-2010 20:45:2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想要的只是婚外情?还是想婚外情和婚外性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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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7-2-2010 21:26:01 | 只看该作者
............

[ 本帖最后由 alison8989 于 28-2-2010 23: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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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7-2-2010 21:32:50 | 只看该作者
尽管前面发言本人表示理解楼主,我只是从心理医生的角度可以允许楼主寻找‘婚外情’。

一定要严肃的思考一下,假如女人在经济上还要依赖老公的话,就不要轻易滥情了。万一被坏男人抓住把柄以后乘机敲诈,那就很惨了,会弄得人财两空。你老公不在澳洲,中国婚姻法,假如是你犯的错,你出轨了,那你就会处于被动地位。不象在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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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7-2-2010 22:27:33 | 只看该作者
.........

[ 本帖最后由 alison8989 于 28-2-2010 23: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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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7-2-2010 22:33:19 | 只看该作者
很典型的女人的思想,很典型的澳洲生活.很可以理解.其实,性和情可以分的那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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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7-2-2010 22:54: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ondy 于 27-2-2010 21:32 发表
尽管前面发言本人表示理解楼主,我只是从心理医生的角度可以允许楼主寻找‘婚外情’。

一定要严肃的思考一下,假如女人在经济上还要依赖老公的话,就不要轻易滥情了。万一被坏男人抓住把柄以后乘机敲诈,那就很惨 ...

尽管前面发言本人表示理解楼主,我只是从心理医生的角度可以允许楼主寻找‘婚外情’。
—————从心理医生的角度?你是心理医生吗?如果不是,你凭什么不负责任的这么说?如果你是,把你的行医执照公布出来试试,估计你一定吃不了兜着走!

一定要严肃的思考一下,假如女人在经济上还要依赖老公的话,就不要轻易滥情了。万一被坏男人抓住把柄以后乘机敲诈,那就很惨了,会弄得人财两空。
————意思是说如果不被抓住,如果万无一失,就可以滥情,滥性?那感情你根本不是一个成熟的人,自己都把握不了自己!男人,女人,都一样,我从来不认为男人在经济上是支柱就可以乱来。
你老公不在澳洲,中国婚姻法,假如是你犯的错,你出轨了,那你就会处于被动地位。不象在澳洲。
————中国的法律我很清楚,那请你这位专家解释一下澳洲的法律是什么样的,即使女性是过错方一样可以分得男方的大半财产吗?滥情之后再狠敲丈夫一笔,然后开始“新生活”?从此幸福快乐?。。
————要谈法律,LZ丈夫出轨,他作为过错方,如果你想离婚,你可以起诉他赔偿损失,能割他多少肉割多少,因为你有理,因为是他对不起你,还有孩子抚养费,他是逃不了的。
————“伦理道德”是我们作为人,在很多时候的道德与行为准则,我想这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更不需要我们谁来叫嚣!真理是无声但有力的。这么敌意的说我们叫嚣?我看你的跟帖一直在把LZ往深渊里拉才对,要知道,天平的两端在这个时候,往堕落的那一边是更容易倾斜的。人,艰难的时候可以克服,但做了后悔的事,一辈子都难以弥补。轻率的放纵,只会留下疤痕!
————我自己也有过和我老婆分隔两地很久的经历,我深知其中的难处,但是,正是因为你付出和坚守,这些才将成为你婚姻值得回味的经历和稳定的基石。相反,如果两个人之间,什么考验都不曾经受,你又很轻易的开始另一段关系,那么,你将不知道孰轻孰重,你将不会懂得珍惜!

[ 本帖最后由 changezhuning 于 27-2-2010 23: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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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7-2-2010 23:01: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ondy 于 27-2-2010 19:52 发表
记得论坛里有一个美眉在她的贴子里谈到,她接触到的不同local妇女都大胆的公开地谈论‘性’,还认为这有益健康。

中西文化不同,中国人的枷锁沉重。

要拍就拍我好了,我不介意。

我这么谈并不等于我自己就不 ...


公开谈论没有问题!你没有婚姻,没有relationship的情况下,只是为了sex,每天换一个一夜情,甚至每天参加sex party都没有问题,但是你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当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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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7-2-2010 23:09:15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女人,无法给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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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7-2-2010 23:09:54 | 只看该作者
南有anna.D, 北有alison,我打赌,会有20个以上的男人偷偷联系楼主,一份烧鸭饭的。

楼主来公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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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7-2-2010 23:19:08 | 只看该作者
..............

[ 本帖最后由 alison8989 于 28-2-2010 23: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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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7-2-2010 23:27:00 | 只看该作者
火贴留名

人呐,不容易,离乡人贱,俺还好,一个人,啥事自己扛下来就是了。当然,有时也会有lz的感觉,有个人在身边,问候一下也是好的。

婚姻嘛,现在也就一张纸了,该离还是离吧。情人嘛,还是你说的B比较合适,注定了要分离,这样比较不会有纠纷。要找个有家庭的陪你,到最后估计也要再散一个家庭。

性和情也说不清。除非真是无情无义的人,要不人相处久了,始终会有感情的。养个小猫小狗,久了也有感情,更何况是枕边人。如果只是那种周末情人,见面办完事就分开的好说,只是生理需要,但心里有了纠结,那就说不清了。

[ 本帖最后由 GZ小虫 于 27-2-2010 23: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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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7-2-2010 23:47:47 | 只看该作者
..........俺也留名

[ 本帖最后由 diegolin 于 28-2-2010 19: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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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7-2-2010 23:57: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lison8989 于 27-2-2010 23:19 发表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该为这个名存实亡的婚姻坚守一辈子,所谓名存实亡,就是没有夫妻之实,只有夫妻的名份。老公有别的女人,现在我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谓要坚守就要真正的双方的付出,一方的心被伤了,谈 ...

为什么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有时候你能掌握的往往比你认为的多得多。
坚守当然是在婚姻仍有希望,仍值得坚守的情况下,如果你给你的婚姻下的诊断就是这四个字——名存实亡!那当然应该长痛不如短痛!拿起法律的武器,先分他一半财产,再要他因为过错方的赔偿,跑不了的还有抚养费及经济上给予你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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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8-2-2010 00:02:15 | 只看该作者
...........

[ 本帖最后由 alison8989 于 28-2-2010 23: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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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8-2-2010 00:12: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angezhuning 于 27-2-2010 23:57 发表

为什么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有时候你能掌握的往往比你认为的多得多。
坚守当然是在婚姻仍有希望,仍值得坚守的情况下,如果你给你的婚姻下的诊断就是这四个字——名存实亡!那当然应该长痛不如短痛!拿起法律 ...



楼主有权选择做什么事情,无论好坏,你的意图是劝楼主站在有利的位置做有利的事情,不要做被动吃亏的举动。
这个俺赞成。
楼主的状况,应该找个律师询问一下,能有利到啥程度。做喜欢做的事情,可能要付出多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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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dy + 28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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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8-2-2010 00:37:59 | 只看该作者
我倒是很想跟你谈情说爱,可惜没机会啊,我还在大陆为PR奋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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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8-2-2010 01:22:29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轻易说离婚。为什么不找一找原因?你和你先生有认真坦诚的谈一谈吗?你因两地分居而有希望找到另外性或情,那你先生为什么也不可以同样的需求呢?或许他的婚外情只是你给自己的接口。日常生活中,两人之间重要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你“在一起”。
在没有解除法律婚约前,无论何种原因你去找另外的性和情,那与你先生的出轨只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因为以现在的法律,和你们能到澳洲的程度,想离婚一定是可以的。
你有软弱和虚伪的一面,你需要正视你的内心,仔细审视下自己。你缺少独立的能力,你不适合离婚。
~~~~~如果我的话语偏激了,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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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8-2-2010 01:54: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angezhuning 于 27-2-2010 22:54 发表

尽管前面发言本人表示理解楼主,我只是从心理医生的角度可以允许楼主寻找‘婚外情’。
—————从心理医生的角度?你是心理医生吗?如果不是,你凭什么不负责任的这么说?如果你是,把你的行医执照公布出来试试 ...

这位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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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dy + 28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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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8-2-2010 02:02:32 | 只看该作者
强贴,困了
先mark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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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8-2-2010 04:22:03 | 只看该作者
LZ真是什么都想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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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8-2-2010 07:10: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angezhuning 于 27-2-2010 21:24 发表

尽管前面发言本人表示理解楼主,我只是从心理医生的角度可以允许楼主寻找‘婚外情’。
—————从心理医生的角度?你是心理医生吗?如果不是,你凭什么不负责任的这么说?如果你是,把你的行医执照公布出来试试 ...


这位先生‘才高八斗’,看不懂。

我们只是谈小女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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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8-2-2010 14:44: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ondy 于 25-2-2010 20:04 发表
清清楚楚的说明自己已经解除以前的婚姻关系了,这样才有希望找到一个与你同命相连、能够互相照应的人。

哪有十全十美的爱情婚姻结合,20岁的时候可能还会抱着梦幻般的童话婚姻。尤其是已经有过婚姻的人,到最后都 ...

强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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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8-2-2010 16:53:14 | 只看该作者
不触及实际利益,唯网恋。

[ 本帖最后由 diegolin 于 28-2-2010 19: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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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8-2-2010 17:12: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lison8989 于 26-2-2010 17:27 发表
首先困惑,为什么会困惑,因为在自已过去的道德观念不允许的事情,我现在却有这样强烈的想法,在身边找个陪伴着的男友。
其次困惑,如果找到这样的人,我不知要以什么样的方式与情感去对待,显然我觉得自已茫然无措 ...


让老公过来吧 。。。告诉他 不来 你这个老婆就是人家床上的了

再不来; 就没有意思维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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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楼主| 发表于 28-2-2010 18:15: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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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alison8989 于 1-3-2010 19: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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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8-2-2010 18:25: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游荡人间的尘埃 于 26-2-2010 12:43 发表
我打工认识的一个妈妈,她和lg离婚了,带着一个11岁的女儿在澳洲。
因为移民她花光了积蓄。由于不会英文,她只好打人工低廉的华人工。一个星期做6天每天从10点一直做到晚上的11点。傍晚4点的时候接女儿放学,然后做 ...

佩服!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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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楼主| 发表于 28-2-2010 18:37: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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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alison8989 于 1-3-2010 19: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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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楼主| 发表于 28-2-2010 18:42:2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话题我不想讨论了。我自有主张。谁能告诉我怎么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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