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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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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您是否赞成澳洲通过同性婚姻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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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14-1-2010 16:24: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4/1/2010 14:47 发表
  这个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是的话,你能吃了人家啊?同性恋和异性恋是一样,是一种性取向,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要大惊小怪,是不是同性恋都应该支持同性恋的平等权益。

我一直好奇同性恋是什么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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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14-1-2010 16:3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mk82 的帖子

大部分是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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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14-1-2010 17:41: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清风不写字 于 14/1/2010 16:34 发表
大部分是生来如此!

能不能详细一点呢? 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喜欢异性有的喜欢同性。 以前看过一些采访,有的人也不是生来就喜欢同性而是长大后变的。 有的人甚至在中年时才对同性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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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14-1-2010 23:5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mk82 的帖子

这个,天生的事只能说是NO WHY了。
你说的有的人长大后‘变‘了, 我的认识是:在一个认为只有异性恋才是天经地义的大环境里长大,大多数同不会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取向,少时对同性有些异样的感觉也会认为只是友情或其他。直到爱上一个人,一个和自己同一性别的人,然后开始自我审视,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其中也有的是BI。如果同从青春期就知道自己是谁,不用背负太多去追求自己所爱,不至于害人害已,实在是社会家庭一大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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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15-1-2010 00:05:14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只要不危害社会及他人。。。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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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15-1-2010 01:43:14 | 只看该作者

“同性婚姻”无碍道德演化

在一些国家,同性恋婚姻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合法化”。墨西哥城在去年年底认可了同性婚姻,成为首个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南美城市;而奥地利则在新年伊始之际“同性恋婚姻”法案生效,使得欧洲的同性婚姻国家阵营壮大到8个。最令人关注的加州“同性婚姻运动”也如火如荼,1月11日,位于旧金山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就禁止同性婚姻的加州八号提案是否违宪的诉讼首次开庭。这是美国联邦法院首次审理同性婚姻案,无论裁决如何,诉讼双方都可能会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势必载入史册。

反对同性恋婚姻的主要是宗教人士,他们认为婚姻本质是“生育”。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扩张性宗教都歧视没有“生育”的婚姻,这可以追溯到公元342 年,皈依基督教的罗马皇帝公布的“惩罚同性关系”的法令,其理由是“这将降低宗教人口,削弱了虔诚的后裔”,它不利于不同宗教间的竞争。《圣经》的《利末记》是用来教诲教徒别受到当地居民堕落道德的同化,这反而推演出当时古埃及存在广泛的同性婚姻(更不要说美索不达米亚法典中存在调整同性恋关系的法律条文)。而另一个有力的证据是,日耳曼人原本并不关心同性恋问题,但在公元10世纪基督教统治整个欧洲之后,日耳曼人开始大规模地“扫荡”同性恋人口。

从历史长河看,尽管婚姻被认为是人类文明和道德演化所致,无论是从多妻(夫)制过渡到一夫一妻制,从同种族婚姻发展到跨种族婚姻,但市场竞争一直是个被低估的力量。比如多妻(夫)制演化至一夫一妻制,不一定是因为人们的道德意识提高,而是妓女市场的竞争。一个女人成为男人的第N个老婆的资源所得很可能低于她在市场上色相所得,于是妓女市场就会压制男人多妻制的扩张。导致真正有能力实施多妻制的都是权势人群,而普通民众则从这一制度中“退出”。随着自由市场兴起对贵族阶层权力的打击,财富分配从等级制变成泛社会化,这种财富平均化的趋势使得“一夫一妻制”最终成为主流。比如,目前保持多妻制的一些伊斯兰国家(中东、尼日利亚)对妓女市场异常残酷。

从这个意义上,或许赞同“同性婚姻”是因为它能为人类和历史提供一些积极的东西。美国联邦法院在1987年Turner v. Safely案中,正确地指出“婚姻的非生育目的”,而是包括“情感支持、宗教信仰、个人奉献以及财产权利”等广泛的内容。实际上,最邪恶的并不是同性恋婚姻,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多性态婚姻,即那些“双性恋者”,他们一方面从正常的异性婚姻市场利用受孕等方式传播其基因,一方面又享受同性婚姻的便利,两个市场“套利”。“双性恋者”大多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在统计同性恋人群方面,男人看上去比女人多得多,其实是“市场套利者”在其中作祟。

回到“加州诉讼”,支持同性婚姻者甚至激进地认为“婚姻应当私有化”,他们以Goodridge案为例,原告双方是同性恋,他们按照当地认可的方式举行了婚礼,社区已经将他们看作“夫妻”,而法律没资格拒绝承认这个婚姻。其实,婚姻本身一定要连接社会利益,像美国退伍军人福利手册中,就否认同性伴侣之间的福利;而在很多保险条款中,赔偿人和受害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决定了利益获得。正确的道路还是应当将反对“同性婚姻”类比为是Loving V. Virginia案——Virginia州拒绝承认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是违宪的歧视行为。真正邪恶的不是同性婚姻,而是“多性态套利”。(作者:唐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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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15-1-2010 09:43: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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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人道主义上讲,中国人口众多,政府不得不强制堕胎(杀人),不如提倡同性恋。让一部分人自愿帮助政府减负(同志结婚不会生育),积极宣传同志伴侣领养孩子(同志伴侣双职工,一般条件都很好,领养孩子的条件都不错,还减少了孤儿和弃儿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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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16-1-2010 00:59:36 | 只看该作者

英国国会将举办同性婚礼

Gay Weddings Coming to UK Parliament
By Julie Bolcer
House of Commonsx390 (Tom Corser) | Advocate.com

The speaker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said Thursday that he believes the UK
parliament is on track to host its first-ever civil partnership ceremony
before May.

Speaker John Bercrow told journalists after a lunch in London that he was “
optimistic,” according to Bloomberg.

Recently, the speaker issued a recommendation for allowing civil
partnerships to take place in parliament's Palace of Westminster as an
incentive to encourage more gay people to run for office.

“Authorities have already applied for a license to host the event, Bercow
said,” according to Bloomberg. “Civil partnerships, permitted in the U.K.
since 2005, cannot take place at religious venues. Weddings have long been
carried out in the chapels on the grounds of Parlia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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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16-1-2010 01:43:14 | 只看该作者
享受不到鱼水之欢对同性恋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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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17-1-2010 16:29:54 | 只看该作者

致同性恋孩子家长的公开信

同性恋孩子的家长:

你们好!

我和你们一样,从天真活拨的少女走过青春,走入婚姻的殿堂。1987年6月我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宝宝。我现在仍清晰的记得他那粉红的小脸,那啼哭的声和一双没有完全睁开朦睡的眼睛。我一遍遍抚摩着宝宝那只小小手和小脚丫。尽管,我无法预测孩子的未来,但我明白,这小手总有一天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这双小脚丫会踏踏实实地走向他的人生之路。

2009年8月,我得知自己的儿子是同性恋,我痛苦过。所以,我更能理解你们的痛楚。虽然我们每个人的经历都不一样,我们每个家庭的环境也不相同,但我们对孩子的爱没有丝毫的区别。因为,每一个孩子都是妈妈和爸爸爱的结晶,每一个孩子都是在妈妈的暖宫里孕育了九个月才诞生出的小生命。从他们呱呱落地到牙牙学语,从小学到高中,十几年的日日夜夜,我们与孩子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居一间屋檐里,我们付出的爱,付出的艰辛是完全一样的。

为什么得知孩子是同性恋,我们会如此痛苦,我想这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主观认为同性恋是变态的,丢人的、是艾滋病的代名词。

这主要是我们对同性恋太不了解了。其实。同性恋是“天生的”,天生的这样的孩子占人口出生比例的3% .同性恋不是我们想象的那种堕落了、性变态了,学坏了。更不是我们施加点压力,孩子就能改过来的事情。比如,白色人种想变成黄色人种,纵然他生在黄河边,天天吃中餐,顿顿喝绿茶,夜夜读三字经,就算精通十八般武艺也变不成黄皮肤是一个道理。

同性恋所以被社会这么多人误解,也主要是长期以来医学界错误的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直到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才将同性恋行为从疾病分类系统去除。认为同性恋与道德败坏无关也不是病态。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也进行了详细定义。也就是说同性恋是天生的。

自然界中大多数是异性恋,少数是同性恋和双性恋。就像大多数人是右撇子,少数人是左撇子一样。难道非要说右撇子正常,左撇子就不正常了。如果这样推理,是不是少数民族都必须穿汉服说普通话了?那不成了霸权和霸道了吗。相信随着科学的进步,同性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会认识到这一点。

再说,妈妈们怀着孩子的时候,谁能知道肚子里的婴儿是男?是女?眼睛是大?是小?长得像妈妈还是像爸爸。同样,孩子是异性恋、同性恋还是双性恋,完全不由我们的意志为转移。说到底,是老天的安排,我们无法选择。既然我们和孩子都没有过错。这些孩子同样是大自然之子。更何况是我们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他四肢健全,心理健康,他们不呆、不傻、不损害他人,不危害社会,他们能自食其力。有什么丢人的?丢谁的人了?

家长还担心孩子会得艾滋病。艾滋病传染途径:一是性传播、二是血液传播、三是共用针具的传播、四是母婴传播。就性传播而言,一个滥情、性放荡的人,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有可能感染艾滋病。但一对忠于爱情,身体健康的双方在一起生活。是不会得艾滋病的。

二、儿子不能为我们传宗接代了,我们老了没孙子抱了。

谁规定我们老了就必须抱个孙子呢?再说了,小两口生与不生孩子,也不是老人说了算的事。现在许多年轻夫妻生活压力太大都选择不要孩子,他们的父母不是也过得很好吗?另外,同性恋者真想要孩子完全可以领养的。

我们每个人不过是历史长河中一匆匆过客,茫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人生最多不过百年,我们一生健健康康就是幸福,孩子一辈子平平安安就是福气了。况且,多少伟人不是也没有后代,我们一个平凡人又在乎什么呢?

三、担心被别人看不起,怕七姑八婆的流言蜚语。

过自己的日子,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我们一不犯法,二不危害别人,我们靠我们自己的劳动创造生活,我们不怕!

家长们:我们爱孩子就不要再用错误、陈旧的观念逼孩子了,爱是理解,是宽容。坚定地站在孩子的身后,给孩子一米阳光、一份理解、一份关爱,这远远比留给他们万贯家财重要的多。

伸出我们的手,拉孩子一把。敞开温暖的怀抱,拥抱我们的孩子吧!

虹,201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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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17-1-2010 22:01:2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怎么参与投票的男性严重多余女性呢?难道情感的主要人群不是女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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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17-1-2010 23:21:29 | 只看该作者
不想动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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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18-1-2010 01:50:38 | 只看该作者
同性恋合法结婚是人权的体现,而且有利于缓解人口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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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10 谢谢您对同性婚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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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1-2010 23:32: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ilys 于 13-1-2010 14:00 发表
偶不赞成,但原因是同性恋容易产生疾病,加大社会成本,嘿嘿。没选项


同性恋不等于爱滋病(AIDS)

http://www.wtai.cn 来源:万泰网 作者:admin

一般而言,大部分的同性恋者都是在青少年时期开始注意到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倾向,但是由於整个社会环境是以异性恋为主体。再加上同性恋者,从小被灌输许多同性恋是肮脏,不道德等的负面概念,以致在许多同性恋者的内心深处常存有不能接受自己性向,并压抑、或排斥自己的焦虑反应。所以了解自我进而达到认同自我,是同性恋者首先且必须面临的考验。

  在自我了解和自我认同以後,同性恋者所面临的另一棘手问题则在于是否对外揭露自己是同性恋;而对象包括了对自己的父母、亲人、好友等。因为往往在揭露之後,许多同性恋者的人际互动关系会产生很大的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和不可预测性相当高。这也是为什麽大多数的同性恋者看待此课题时多采取保留的态度的原因,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能有一个较没有压力的生活环境。试想,如果您身为一个处处让社会大众"反感" 的同性恋者,随着年龄的增长,从四方而来企盼你早日找到未来的另一半的压力与日俱增,你将如何向自己的父母和家人启口,告诉他们你这无法改变的本质呢?? 这也是一般异性恋者所难以体会的痛苦和烦恼。

  自从美国精神科学会在1973 年,正式把同性恋从心理疾病中除名後,各种关於同性恋的心理和生物学方面的研究不断的在进行,一般预估同性恋者约占总人口的4%。一般常见的名词中,Gay指的是男同性恋者, Lesbian指的是女同性恋者,Bisexual指的是双性恋者,而Straight指的是异性恋者。而在近期的科学研究报告上,有人发现影响同性恋的基因,似乎位於人的X染色体上,这和母系遗传有很大的关系。

  所谓同性恋恐惧症(Homophobia),就是对同性恋的这个事实因恐惧而衍生出许多不正常的行为。如攻击同性恋者、与同性别朋友间的接触有障碍等。同性恋恐惧症的产生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1) 本身为同性恋者但对自己身为同性恋的事实无法接受、甚至压抑并开始恐惧同性恋者。

  (2) 本身为异性恋者、但由於对同性恋的偏见和误解,深怕同性恋的存在破坏了传统父权体系的稳固,以致产生强烈的排斥感。

  (3) 因为对爱滋病的不了解,怕被同性恋传染爱滋病。

  我们必须在此一再重申的是:同性恋≠爱滋病,爱滋病是一种每个人都可能受感染的传染病,近年来异性恋者感染爱滋病的人数更早已超过同性恋。同性恋者与一般人唯一的不同只是喜欢相爱的是和自己相同性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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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主| 发表于 20-1-2010 23:35:49 | 只看该作者
Michael.Sun:

反对同性恋的,将同性恋看成堕落的,道德低下的,这种心理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1,对不同的东西就是看不惯,而且不懂得包容。总觉得自己的道德标准和做事方式是主流,主流就必须去捍卫凡是非主流的东西就是异端,就是堕落,就是道德败坏,就算不将其剿灭,也得让其只在地下生存。同性恋居然还想婚姻合法化?这岂不是将恶性带到地面上带到阳光下吗?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些人要是真的“正义感”这么强,看到当代不断宽松的社会环境不断多元化的文化成天除了生气不用干别的了。
2,逻辑能力低下,看问题非常的肤浅,甚至对自由和个人权利等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是什么。所以才会有将同性恋和吸毒拿来类比这种荒唐的事情。一个人的行为只要没有影响到其他人的权利和利益,也没有更深层的影响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且这种行为符合他个人的利益,那这个人的行为就该是他的自由,甚至该成为他法定的权利,同性之恋也是如此,同性恋结婚也是如此。同性恋异性恋完全可以互不干涉,井水不犯河水。如果有异性恋因为“看不惯”而反同,抱歉,那是你的个人问题,拜托你心胸放开些。吸毒之类的则完全不同,不仅损害个人的健康,而且伤害家庭,甚至严重威胁周围人的人身安全。
3,没事瞎操心,该操心的不知道操心没有,不该操心的事儿上着急上火。什么人类繁衍之类的东西都扯上了,人类繁衍是人类共同的事儿,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事,只要有异性恋存在,人类繁衍就不需要谁来操心。还是多操心操心自己的事情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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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23-1-2010 20:39: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7-1-2010 22:01 发表
  怎么参与投票的男性严重多余女性呢?难道情感的主要人群不是女性么?

可能是男性的社会“责任感”更强吧。呵呵
不过从目前的结果来看,女性赞成同性婚姻的比例要高于男性,这和澳洲本地的调查结果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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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5-1-2010 12:24:21 | 只看该作者
请问选项1和2有啥区别?婚姻 和 民事结合?

谁能给我解释一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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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5-1-2010 14:0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7 想念天空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一个是承认同性婚姻享受和异性婚姻平等的地位,另外一个是承认同性伴侣关系,但不承认同性婚姻。
比如现在澳洲就是这种情况,全澳洲都承认同性伴侣关系,这个可以看centerlink的声明。但是只有部分州是承认同性婚姻的,比如堪培拉和维州,新洲目前还不承认同性婚姻。

总的来说虽然同性伴侣关系已经给同性伴侣一定的权利,但是和同性婚姻可以享受的全部权利,还差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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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天空 + 20 谢谢虫虫,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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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5-1-2010 14:21:4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同性婚姻!人都有权利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觉得同性恋组成家庭,也是两情相悦,不会给社会其他人、家庭带来任何不良影响。这些年,各个社会也都越来越open了,我觉得澳洲通过同性婚姻也是早晚的事情。

不过没想到这里男童鞋们投票多,反对得也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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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10 谢谢您对同性婚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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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楼主| 发表于 26-1-2010 02:32: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 xblues 的帖子

谢谢xblues的解释!不过有一点我需要纠正一下,就是根据wiki的资料,对于同性伴侣关系的承认基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完全不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第二阶段是法律上没有对于同性伴侣关系的登记,但是在某些方面按照事实的同居关系给予一定的承认,比如移民,报税等等;
第三阶段是法律上认可同性民事结合,基本和婚姻有相同的待遇,有些国家在权利上可能会有某些细微差别,比如领养孩子限制等。
第四阶段是法律上认可同性婚姻,同性伴侣享有完全和异性伴侣一样的权利。


澳洲全国目前仅处于第二阶段,在整个西方国家中和美国一样处于落后地位。这当然要归功于保守派霍华德政府的长期执政。上世纪90年代,工党政府率先允许同性伴侣担保移民,澳洲的同志政策一度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在联盟党的执政下,澳洲在这方面落后了,甚至还不如邻国新西兰。

直到去年,工党政府才提出从这个财年开始给予同性伴侣在养老金、报税、medicare等方面给予同性伴侣们平等的地位,但是仅此而已。目前的陆克文政府在工党中仍然属于右翼,还比较难以指望他们能在整个澳洲联邦承认同性婚姻。

然而澳洲各个州的工党政府在这一方面进步程度不一样,VIC、ACT和TAS属于第一梯队,目前处于第三阶段,即允许同性伴侣登记民事结合。

澳洲在同性婚姻的道路上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本帖最后由 choz 于 26-1-2010 02: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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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7-1-2010 16:5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choz 的帖子

两个人生活得好就行了呗 别人没权力讲应该与不应该吧 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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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1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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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7-1-2010 23:45:0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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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10 谢谢您对同性婚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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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30-1-2010 17:39: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3-1-2010 13:17 发表
如果你同意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那基于这个事实,把同志婚姻合法化,也是仅仅涉及2个人的法律。
关心可以,反对就有点狗拿耗子了。

基本情况是,只要是法律的事情,都是要牵涉到每人的事情,怎么只关心就可以了,反对就狗拿耗子了?反对通过一项法律就是多管闲事了,这话说的有点太偏激了,难道是因为有人反对同性恋婚姻就是狗拿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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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30-1-2010 19:38:40 | 只看该作者
我投了1,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和前提,和性别没关系。
我觉得同性恋并不危害社会。
我已婚,异性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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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10 我很赞同!
xblues + 49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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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30-1-2010 19:4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 Espresso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关心没关系啊,反对也得有理有啊,没有正当理由先吃萝卜淡操心,当然是狗拿耗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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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30-1-2010 20:05: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5 xblues 的帖子

反对的理由还少么?
还需要一个个的引用过来吗?
不能张口就出吧?
你要改法律,肯定影响到别人,为什么不能尊重别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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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30-1-2010 20:1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6 Espresso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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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同性婚姻到是怎么不尊重别人,或者影响别人了?我不觉的,你觉,你说啊。别没理也要哼唧三分钟,浪费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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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30-1-2010 20:35: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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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30-1-2010 20:37:57 | 只看该作者
好好跟你说话不通?wanna a nasty talk, no wor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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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30-1-2010 21:1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9 Espresso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对讲理的人说理,对讲理的人,我没办法啊,比如说你,纯属于无赖那伙的,而且从小没有别教育好,自己好好闭门思过一下就好了,不要随便发没有意义的言,浪费流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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