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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z猫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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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分享] PR在国内给澳籍儿童续探亲签证被拒(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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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6-12-2009 17:19:01 | 只看该作者
¥也没有那么多啊,听说户口可贵了,起价6万,还是关系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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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9 17:19:24 | 只看该作者
早上发了帖子就带孩子出去了
没想到这么热烈。

其实我也明白,就是遇上了拿政策办事的卡着这个了
怎么说呢,我遇到的这个事情,可松可紧
人家要卡的紧,我们也没话说。
群里有几个都顺利在国内续签甚至一年的
现在只有怪自己运气背了。

我之所以写出来,一是看看同学们有没什么高见,直接点就是最简便的办法,因为一月六号儿子签证就到期了。二是给后面的同学可以借鉴一下:不要以为回国了续签就行了,也有人家不给的时候!

我当时有找在市局的同学一块去,她们科刚好借了一个同事在出入境窗口帮忙。
也行不通,政策就是政策
深圳市最新的政策是11月29日出的,就是对这种情况的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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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9 17:22: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ichard.G 于 26-12-2009 14:40 发表
人家说的很清楚, “因为你们是持有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还有中国户口,有规定不能办理。”  显然政策就是针对有PR但是还有户口的中国公民制定的。不入籍但是又要保留PR很多时候很方便,但是甘蔗没有两头甜的。



我也很想甘蔗一头甜。
我们是去年底才拿到PR的,现在想入籍人家也不给啊,五年住四年的条件,我急也急不来的。
并不是拿了PR保留着故意不去入籍想钻这个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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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9 17:2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unmao 于 26-12-2009 14:56 发表
你们一个入籍一个不入籍就是了



我昨天问过了,我说一个注销户口,一个不注销行吗
那个领导说,不行,必须父母一块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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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6-12-2009 17:26: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亦文亦武 于 26-12-2009 17:11 发表
唉,中国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啊?!

both and, either or, depends, mixture
多灵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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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6-12-2009 17:2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sz猫妈 的帖子

那你孩子签证马上过期,你准备怎么办?回澳洲中国大使馆再办个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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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9 17:30: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雁过留毛 于 26-12-2009 15:00 发表
之前不是有帖子讨论了现在国内的规定是离开了国内多久就应该注销户口的吗?好象还讨论得挺热烈的.
LZ这个问题那个男的不是说了是 "因为你们是持有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还有中国户口,有规定不能办理。" 吗, 估计就 ...



是,我心态不好。
麻烦你看清楚前面写的好吗,我去办理前,以及被拒后,都有打出入境的电话详细地咨询。
难道你觉得,我把她们描述成脸如鲜花就能办的成了吗?

我从窗口离开出来马上打电话过去,电话里的工作人员还是告诉我可以办理。
我把我的情况一说,你知道电话里的工作人员怎么回复我的吗
她说,我们有很多文件,是不能对你们公开的。窗口说不行的,就是不行,可以说是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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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9 17:33: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26-12-2009 17:26 发表
那你孩子签证马上过期,你准备怎么办?回澳洲中国大使馆再办个探亲?




这真是问到点子上了
有同学给我建议是去香港办
正在查,可惜这二天香港放圣诞假期,估计得到29号才咨询的到了。


无论怎么样,把签证办到手才是最重要的。
有没同学知道,在香港申请L签的话,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吗?是需要到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去做公证吗?还是直接申请一个旅游签证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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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9 17:39: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hewall 于 26-12-2009 16:47 发表


这个确实是,公安局 N 多同学

但是没有关系也不要紧,有 ¥ 就行



来,把你的公安局同学借用一下,付费的,弄个探亲证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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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6-12-2009 17:4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 sz猫妈 的帖子

去香港申请确实容易很多,旅游签证也可以啊,起码可以申请个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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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6-12-2009 17:47:38 | 只看该作者
没道理呀,你这是哪个省的?没有入籍注销什么户口呀?我在国内的时候陪我澳洲本地朋友一起去出入境管理延长朋友的签证时效,很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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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6-12-2009 17:57:09 | 只看该作者
国内政府机关办事什么时候有过道理了?和哪个省关系不大。哪怕在同一个城市,甚至同一个办事处,上午去和下午去,碰到的人不一样,结果都可能不同。

就说在澳洲出生的小孩回国办户口的事,就是有人办得成有人办不成。关系硬不硬,银子多不多,运气好不好,N多的因素影响。没有章程可依。 大家撞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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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9 18:24: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26-12-2009 17:45 发表
去香港申请确实容易很多,旅游签证也可以啊,起码可以申请个半年



谢谢jessie,准备圣诞假期结束后到香港去申请一下。能申请一点是一点吧,就别指望时间长短了
这次主要是太急了。如果不是之前出入境的人误导了我,也不至于这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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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9 18:26: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annie333 于 26-12-2009 17:47 发表
没道理呀,你这是哪个省的?没有入籍注销什么户口呀?我在国内的时候陪我澳洲本地朋友一起去出入境管理延长朋友的签证时效,很容易呀




广东省,深圳市
你的是澳洲本地朋友
我们家的是还在吃奶奶的小baby,需要提供监护人,父母的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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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主| 发表于 26-12-2009 18:27: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arade 于 26-12-2009 17:57 发表
国内政府机关办事什么时候有过道理了?和哪个省关系不大。哪怕在同一个城市,甚至同一个办事处,上午去和下午去,碰到的人不一样,结果都可能不同。

就说在澳洲出生的小孩回国办户口的事,就是有人办得成有人办不 ...



没错!就是撞彩拉!
运气背,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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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6-12-2009 18:28: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 sz猫妈 的帖子

我们以前都是在香港这个代理那里办的,价格也很便宜,手续更简单
http://www.fbt-chinavisa.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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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6-12-2009 18:51:22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其他地方没有类似的跟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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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6-12-2009 18:57:21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fmcoprc.gov.hk/
香港办理签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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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6-12-2009 19:01:30 | 只看该作者
监护人是PR,但长期在国内生活,应该不需要注销户口吧,只有出国超过多少年的才要求注销户口吧?难道政策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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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6-12-2009 19:08:46 | 只看该作者

转贴一下。

原帖由 亦文亦武 于 26-12-2009 17:11 发表
唉,中国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啊?!

转贴一下。

人 治 与 法 治

判断一个社会是人治还是法治,关键在于其终极权力的归属。法治社会,法律至高无上,最终裁决权归于法。人治社会,皇帝、官僚等权力者的个人意志至高无上,最终裁决权归于人。

人治社会和法治社会都存在规则,我们甚至可以看到,即便是在中国古代数千年的帝制时期,仍然存在相当完备的法律条文,这与法治社会在表面上是一样的。但是,我们不能认为人治社会有法律就成了法治社会了,因为人治社会里的法律,其实只是人治的工具而已,它由权力者制定、掌握和玩弄并以之渔利。而且,人治社会是典型的双重规则,除了昭示天下的明规则以外,还存在一套潜规则。明规则对外,潜规则对内,内外有别。所谓外,就是异己、异端、陌生人,简言之,是与权力者没有什么牵连的人;所谓内,就是家人、亲戚、朋友、熟人,简言之,是与权力者存在血缘或者利益关系的人。由于潜规则总是对明规则有压倒性的胜利,所以人治社会里,人们总是趋于寻找潜规则的支持,从而使潜规则一再的得到强化,而使明规则如同虚设。如果我们没有直接的权力者做靠山后台,我们就倾向于与权力者结成利益同盟,或者直接通过金钱、婚姻去获得权力者的庇护。

人治社会的一切制度设计,无不是围绕着权力者进行的,并呈现出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个是变动不居,十分的不稳定。由于权力者的喜怒无常,或者由于权力者的更替,朝令夕改成为人治社会的常象。再一个特点是对于被权力统治的人而言,其人身与财产很难得到基本的保护,随时有被剥夺的危险。这个危险,不单是对平民百姓如此,即便是对有一定权势的人依然如此。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历史上,即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依然可能死于非命。第一个特点使人们一方面无所适从,从而更愿意寻找相对稳定的潜规则的支持;另一方面,在习惯上,总是服从权力者临时的、眼前的、哪怕是违反既有法律的决定,而对明规则熟视无睹。第二个特点则使人们缺乏安全感,要么设法远离权力者,避免冲突,明哲保身,导致人才大量流失,社会缺乏创造力;要么设法靠近和收买权力者,导致权钱交易的狼狈为奸绵绵不绝。同时,安全感的缺乏还使人们更倾向于财富的占有而不是财富的创造。所以,人治社会普遍比较落后。偶有盛世,也是昙花一现,极其短命。

人治社会以权力为中心,所以必然是一个高度集权的社会,权力来自上面并向上负责。当权力者之间存在利益分割时,以权力的大小作为分割的标准,权力大者多得,权力少者少得,无权力者则处于反复被鱼肉的悲惨境地。所以,人治社会也必然是等级分明的社会。

人治社会还必然是一个充满了暴力事件的社会。对权力者来说,软硬暴力兼施,以维持、保护、扩大自己的既得利益。一方面,权力者依靠军警和司法等暴力系统,剥夺和压迫下层平民。甚至可能挑起侵略战争,以本国老百姓的生命去为自己掠夺别国财富,此为“硬暴力”;另一方面,权力者依靠对新闻舆论和文化教育的强力控制,愚弄和统一大众的思想,使其奴化,此为“软暴力”。典型的“软暴力”手段如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而对于老百姓而言,忍无可忍之时,由于没有和平的解决机制,只有选择揭竿而起,以牙还牙,以暴抗暴。在人治社会,暴力冲突,极端情况下出现改朝换代是屡屡上演的闹剧。

法治社会的状况,与人治社会截然相反。法治社会是法律至高无上的社会,一切治理都依照事先设定的、公开的、明确的法律来进行。法律的设定,不是谁说了算,而是由专门的立法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这个专门的立法机构,实质上是一个代议机构。因为这个代议机构的组成人员,来自民选,而不是来自任命,需要对下负责。法律的设定不是随意的,其设定过程受到监督,而法律一经设定,就具有稳定性,不会朝令夕改。一切法律都要公开,因此,没有潜规则。一切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及时的依法处理,使法律的威信不受亵渎。

在法治社会,由于人们的人身和财产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十分高昂,从而促进了资本的不断积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法治社会的人们,不但生活福利较人治社会好,而且也较人治社会平均。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同等机会的人,在能力差异不大的情况下,其获得财富的能力也大同小异,社会财富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分布,中产阶级构成社会主体。由于财富的平均,法治社会也远比人治社会更稳定。而在人治社会,财富呈现倒金字塔分布,社会始终动荡不安。

人治社会是以权力者为核心的社会,人在法上,是少数人的天堂,多数人的地狱。法治社会是以法律为核心的社会,人在法下,体现多数人的利益。

中国有数千年的帝制文化,人们已经在人治环境里形成了思维和行为定势,相信潜规则的力量更甚于明规则,要改变这个定势,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隐藏在一派盛世之后的总总乱象,无不与明规则和潜规则相关。在明规则胜利的领域,我们得到了发展;在潜规则盛行的领域,我们止步不前。所以,我们看到的乱象,不是因为改革的明规则带来的,而是潜规则还在发生作用,改革还不彻底。而最大的改革,在于对权力的重新界定,重新分配和将权力置于体现多数人意志的法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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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6-12-2009 19:1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0 Richard.G 的帖子

在天朝人眼里,法也是人定的,所以法本身就是个P。在这点上好像上等人和P民的立场和观点是完全一致的,相当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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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6-12-2009 19:28:15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gd.gov.cn/wsbs/jmbs/hj/bszn/0200606150020.htm
这是广东省政府的注销户口和恢复户口的规定,只要是中国公民,回国后应该可以恢复户口,既然LZ户口都没有注销,更不存在恢复的问题了,难道要先注销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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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6-12-2009 19:57: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亦文亦武 于 26-12-2009 17:11 发表
唉,中国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啊?!



这种问题还有问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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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6-12-2009 20:14: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orkinvm 于 26-12-2009 19:28 发表
http://www.gd.gov.cn/wsbs/jmbs/hj/bszn/0200606150020.htm
这是广东省政府的注销户口和恢复户口的规定,只要是中国公民,回国后应该可以恢复户口,既然LZ户口都没有注销,更不存在恢复的问题了,难道要先注销再恢 ...

“我国公民因事出国(境)超过6个月以上者,予以注销户口”
还好,我还从来没离开中国连续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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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6-12-2009 20:23:44 | 只看该作者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出国(境)公民户口登记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25982008-11-26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开发区、燕山、清河分局,各分县局:
  最近,公安机关在办理本市出国(境)公民户口登记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反映在:本市出国(境)公民因遗失护照、持过期护照如何恢复户口;所持护照登记内容与户口登记内容不一致如何变更项目;同时具有中国国籍、外国国籍(双重身份)的公民如何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等方面。为适应新情况,规范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理个人权益事务,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出国(境)公民户口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出国(境)公民恢复户口问题
(一)本市出国(境)公民回国后要求恢复户口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指护照或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加盖有中国边防检查部门的出、入境验讫章)及注销户口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恢复手续,并按《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关于对恢复户口人员入户手续实行报备制度的通知》(人管办字〔2006〕116号)的有关规定报备。
  (二)公民持过期的中国护照或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以及遗失中国护照或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要求恢复户口的,由入户地派出所开具《关于协助提供公民入境记录情况的核查证明》(附件一)发传真至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查询其入境记录。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在收到此传真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关于    入境情况的证明》(附件二)交换到入户地派出所,同时发传真回复。入户地派出所根据回复情况,属有入境记录的,按照相关政策,为其办理入户手续,并留存《关于      入境情况的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等。若无入境记录,不得办理入户手续。
  (三)因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尚未出台香港、澳门居民回大陆定居政策,目前暂不能办理其在京恢复户口手续。
  二、双重国籍(身份)公民办理注销户口问题
  (一)公民个人要求办理注销户口问题
  凡公民个人要求注销户口的,应持下列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1.已加入外国国籍,要求注销户口的,应提交本人申请注销户口的书面申请、有效外国护照的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2.已在国外定居,要求注销户口的,应提交本人申请注销户口的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其获得永久居留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3.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定居,要求注销户口的,应提交本人申请注销户口的书面申请、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证、加盖有中国边防检查部门入境验讫章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
  (二)派出所发现双重国籍(身份)公民办理注销户口问题
  1.居住地派出所对持外国护照、香港、澳门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散居社会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公民(外籍华人、香港或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均应在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常住人口管理模块中,根据中文姓名及出生日期,查询该人是否具有北京市户口,并通知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其申领因私出入境证件情况。如该人具有北京市户口,应告知本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并出具注销户口《证明信》。
  3.居住地派出所凭注销户口《证明信》办理《散居社会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对同时持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因私出入境证件,派出所应告知本人因私出入境证件作废,并将该人情况通知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上报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宣布该证件作废。
  (三)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发现双重国籍(身份)公民办理注销户口问题
  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办理出入境业务时发现公民有双重国籍(身份)的,告知本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并出具注销户口《证明信》。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凭注销户口《证明信》办理相关手续。
  派出所每月底将发现的具有双重国籍(身份)公民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护照号码、有效期限、收缴证件情况等)报分县局人口管理处(科)、出入境管理部门,并由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情况上报市局出入境管理处
  三、国(境)外出生的儿童办理北京市户口的登记问题
父或母为北京市户口,在国(境)外出生的儿童持中国驻境外使、领馆签发的护照、旅行证及父或母的护照(含有该携行儿童信息)入境的,可按照《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京公人管字[2004]1062号)有关规定办理出生登记。
  四、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公民入户问题
  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公民,持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关于     加入/恢复中国国籍的函》(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入户通知单》,再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五、本市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登记项目与户口登记项目不一致的变更问题
  (一)经调查核实,确系户口登记内容有误造成因私出入境证件登记项目与户口登记项目不一致的,应按照《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项目的更正。
  (二)经调查核实,系其他原因造成因私出入境证件登记项目与户口登记项目不一致的,应以户口登记内容为依据,按照市局出入境管理处的有关规定重新申领因私出入境证件。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87682165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联系人:唐磊,联系电话:84050511,传真电话:84015924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 本帖最后由 guigua 于 26-12-2009 20: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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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6-12-2009 20:34:13 | 只看该作者
是的,如果是持外国护照,我也听说在香港好像更容易申请签证的,而且很快可以拿到,我的那个澳洲朋友以前也曾飞到香港去办理签证的,(但他办的是生意签证,探亲的应该没有这么复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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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6-12-2009 20:5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lufumin1832 的帖子

那里干嘛移民,澳洲也一样离开13周 养老金,奶粉金都停止,你为什么不抱怨澳洲不公,在国内都是不公,怎么在澳洲就不抱怨了。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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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6-12-2009 22:39:00 | 只看该作者
天朝还是人治社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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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6-12-2009 22:5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7 tiger_zhu_2000 的帖子

福利待遇和户口国籍是两码事吧? PR并没有入籍,凭什么就要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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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6-12-2009 22:59:4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下次要续签证千万不要在深圳办,直接去香港办,绝对不要你消户口,我的一个朋友每次都从北京带着孩子飞香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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