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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i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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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考试] 注意啦!在澳洲陪练是非法行为,为了您的交通安全,请您千万不要找陪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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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4-12-2009 18:11:12 | 只看该作者
你们说的,是坐L牌持有人其车的副驾驶座位上的问题吧。
要是坐后面座位,有所谓什么牌什么人么?

还有,未成年人不能坐L牌持有人的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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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4-12-2009 20:09:52 | 只看该作者
L牌持有者只要有FULL LICENSE的人坐在副驾并且酒精度少于0.05即为合法驾驶。不论这个FULL LICENSE是雇佣的还是亲戚朋友。
但是如果FULL LICENSE的人收取费用但没有教练执照,则此人属于违法提供服务;
如果发生事故,L牌持有者要面临复杂法律责任而没有额外保险可以赔偿;对陪练造成的损害也要L牌持有者赔偿。当然因为是合法驾驶,L牌自己买的保险可以依法获赔。

所以,L牌持有者如果找非正规教练进行商业陪练,对于他自己来说损失就是一旦发生事故则很难确定赔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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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4-12-2009 23:14:56 | 只看该作者
发生事故,只要L牌旁边坐的是F牌的人,就按保险来赔,这个没有什么可争论的吧?
另外,L牌是zero alcohol的,至少NSW是这样。

能不能先搞清楚什么叫做违法?违法就是违反某条法律规定,而相应地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NSW来说,收费问题违反了Act 1992,相应的可能的处罚是对收费者处以50 penalty units的罚款。
这和保险等问题一点关系也没有。





原帖由 Smallcup 于 24-12-2009 20:09 发表
L牌持有者只要有FULL LICENSE的人坐在副驾并且酒精度少于0.05即为合法驾驶。不论这个FULL LICENSE是雇佣的还是亲戚朋友。
但是如果FULL LICENSE的人收取费用但没有教练执照,则此人属于违法提供服务;
如果发生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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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4-12-2009 23:16:04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的,连婴儿都可以坐 L 牌车,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

原帖由 laurawlqi 于 24-12-2009 18:11 发表
你们说的,是坐L牌持有人其车的副驾驶座位上的问题吧。
要是坐后面座位,有所谓什么牌什么人么?

还有,未成年人不能坐L牌持有人的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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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4-12-2009 23:32:10 | 只看该作者
问题的症结在收费陪练,而不是能不能陪练
我的理解是:
任何一个持有Full牌的人都可以陪练,所以,只要有Full牌的人做在L牌的副驾上,L牌就是合法开车。这个可以理解为“陪”而已。不需要“教”,“教”的话,可能需要合法的教练牌,当然,父母那种口头指点,也不能算正式“教”。
那么这个时候,只要L牌正在合法地开车,出了任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要按正常程序负责,这个跟“陪”的人收不收钱没关系。所以,不会牵涉到任何车祸赔偿问题。只要这个L牌的人和车有保险即可,谁陪都行。

但是,如果这个F牌的人收了费,我说的是合法的收费,例如,F陪了L1小时,收取30元,然后开一张Tax invoice给他,上面写了自己的ABN,还可以包括10%GST,也可以不包括。那么好,这个就会被视为非法营业,因为F没有教练牌,所以,他不能这么收费,开发票,并且申报为自己的营业收入。但是这个就是那个什么公平交易委员会来管,税局来查,跟路局和保险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但是,实际上大家都不会这么正式收费啦,那就是可以理解为“免费”陪了,那为什么不合法?朋友嘛,免费陪当然相当的合法啦。至于这个L私下给了一些现金给这个F,算是请他喝茶的钱,用于补偿F付出的这一个小时的辛苦,注意,这不是酬劳,也不是支付服务费,仅仅是现金补偿。
F的这个现金直接进了口袋,不会开发票,也不开收据,更不会在年底时候作为一项收入进行申报。

所以,这完全不存在合法非法的问题,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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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4-12-2009 23:4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5 伊宁 的帖子

楼上说得很清楚

唉,大家为啥这么较真是不是非法呢?没有坑蒙拐骗,对得起自己良心,尽管放心去做就行了。

是身为澳洲华人的一员、自觉责任重大,才这么严格要求(别人和自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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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5-12-2009 06:40:32 | 只看该作者
我估计是某些人过份的广告或自我标谤引起了大家的不快吧。
然后一争起来又不是太讲道理,然后就各自揪着自己的观点不放。
就象有人打工不上税,本来大家都尊重他的工作,但他一定要上来讲服大家不上税是对社会有重大益处,那结果就有点另类了
而作为打工的人,看到有人说打工就犯法,当然气不过啦,就一争到底了

原帖由 刘叔 于 24-12-2009 23:46 发表
楼上说得很清楚

唉,大家为啥这么较真是不是非法呢?没有坑蒙拐骗,对得起自己良心,尽管放心去做就行了。

是身为澳洲华人的一员、自觉责任重大,才这么严格要求(别人和自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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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北 + 5 我很赞同!秀才遇兵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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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5-12-2009 07:49: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伊宁 于 24-12-2009 23:32 发表
问题的症结在收费陪练,而不是能不能陪练
我的理解是:
任何一个持有Full牌的人都可以陪练,所以,只要有Full牌的人做在L牌的副驾上,L牌就是合法开车。这个可以理解为“陪”而已。不需要“教”,“教”的话,可能 ...


为了商业利益陪练不论开不开invoice都是违法的,可能还是犯罪的。
但是L牌持有者并不违法犯罪。L牌持有者风险在于一旦出事故,赔偿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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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5-12-2009 08:46: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叔 于 24-12-2009 23:46 发表
楼上说得很清楚

唉,大家为啥这么较真是不是非法呢?没有坑蒙拐骗,对得起自己良心,尽管放心去做就行了。

是身为澳洲华人的一员、自觉责任重大,才这么严格要求(别人和自己)的吗?


各人不同的经历对各人的观点有很大的影响。
说说我的吧,也可以解释我为什么会让你有这种“自觉责任重大,才这么严格要求(别人和自己)的吗?”

我有一个好朋友,很清秀的男生,当年他17岁。是一起打工认识的。
他是家里唯一的一个儿子,有一个很疼他的姐姐。
非常有礼貌,说起话来轻轻的,非常激发我的母性。
那时他12年纪考大学,所以总是会问我好多关于大学的问题。他对大学可以说是充满了期望。
他给我说了好多好多将来上大学的计划,要大是么工,修什么课,去什么社团 (他因为自己太“柔弱”,想要去拳击来着。)
在慎重考虑他决定去Geelong上大学,这样他就可以独立了。
一年的努力,他也如愿以偿,顺利考进Deakin, Geelong campus.
至今还记得他开心的跑过来说他考上了,跟我描述他将来的住处和室友。他的室友据说很会做菜,他可高兴了。
可是,就在他开学没多久,在一天晚上,看完电影走回家的路上,他给一辆开上人行道的车给撞了,当场死亡。。。

当年18岁。
当我接到电话时我一直以为是他在给我开玩笑来着。。。
直到去参加了他的葬礼我才知道这不是开玩笑的。。。
那么好的一个男生就这么去了,他有什么错?他只是在好好走路而已。
他的爸妈和姐姐哭的都快晕过去了,他所以得梦想也这么一下子消失了,人的生命要比想象重的脆弱的多。
撞他的是个Full 牌司机,他到没事。
说实话,一年多了,我至今还是觉得这个事情是假的。
大家去搜搜旧新闻可能还可以找到的。
我对所有有关这个事故的详情都没有很深的记忆,可能不愿意去相信,不愿意去看吧。
对他原来所说的话,动作,表情倒是记得清楚。

开车上路是一种责任,对自己,更是对他人。
不要有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想法,不管几率多小,发生在你身上了就是100%.
请大家慎重对待。

至于合法性,如Key所说,没啥好争的了。大家自己知道,自己决定就是了。

[ 本帖最后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9: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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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5-12-2009 09:17:31 | 只看该作者
你的point在哪里?

我都说了,如果你觉得Full牌陪练不安全,请和RTA联系,
因为RTA规定Full牌可以陪练。而你说不安全。

原帖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8:46 发表


各人不同的经历对各人的观点有很大的影响。
说说我的吧,也可以解释我为什么会让你有这种“自觉责任重大,才这么严格要求(别人和自己)的吗?”

我有一个好朋友,很清秀的男生,当年他17岁。是一起打工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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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5-12-2009 09:20:4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赔偿很严重”?你不要凭空想象好不好?
我知道有 L 牌在非licensor指导下撞宝马然后保险公司负责的,
你知道哪一个例子?或者哪一个条文?不妨说出来大家讨论一下?

原帖由 Smallcup 于 25-12-2009 07:49 发表


为了商业利益陪练不论开不开invoice都是违法的,可能还是犯罪的。
但是L牌持有者并不违法犯罪。L牌持有者风险在于一旦出事故,赔偿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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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5-12-2009 09:2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0 key 的帖子

我的Point只有一点,请大家注意安全。
不仅是自己的安全,还有路人的安全。
我并没有说是因为不安全而不合法,这个合法问题是完全在于它的商业性的,而不是安全问题。

我一再说了对于何不合法我无所谓,
对于我来说注意安全最重要。

可能这里是偏题了,算我没说吧。

[ 本帖最后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9: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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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5-12-2009 09:28:27 | 只看该作者
另外,你也说了,你当时在澳洲只学了20小时的车,然后回国再练的。国内和澳洲的车方向盘位置相反,道路规则不同,
你的做法显示的不负责任,不安全,而log book显然也是找人代签,更是违法,无论哪一条,都比陪练收费严重得多,
你为什么觉得自己做得对?还要以此为标谤?
那我就不明白你在支持什么了。

原帖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8:46 发表


各人不同的经历对各人的观点有很大的影响。
说说我的吧,也可以解释我为什么会让你有这种“自觉责任重大,才这么严格要求(别人和自己)的吗?”

我有一个好朋友,很清秀的男生,当年他17岁。是一起打工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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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5-12-2009 09:30:41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你当初只学了20小时的车,然后回国用不合适的车来练车,然后回澳洲再考车,
这中间又有哪一条是安全的?
哪一条是是负责任的?
如果我没有搞错,当时的规定是50小时的学车时间,
为什么你不在澳洲学足50小时,然后考试?
你安全了吗?
你合法了吗?


原帖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9:24 发表
我的Point只有一点,请大家注意安全。
不仅是自己的安全,还有路人的安全。
我并没有说是因为不安全而不合法,这个合法问题是完全在于它的商业性的,而不是安全问题。

我一再说了对于何不合法我无所谓,
对于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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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5-12-2009 09:3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3 key 的帖子

当年没有Log book 这回事的。
在国内也只是练基本工而已,没有上路,在场上练得。
我所缺的其实是自信心,不是技术问题。
满分考过。

为啥我让大家小心安全你要这么跳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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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5-12-2009 09:3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4 key 的帖子

国内用的是手动没有Power stering 的8人坐的破吉普,和面包车一个大小吧。
就是一般教练车。
回澳洲是开的自动挡的小车。
会开了难的开简单的就容易了,这个道理和你开手动可以开自动,只能开自动不可以开手动是相似的。

我也承认我没合法,所以我一直说对于合不合法我是没有所谓的。
因为我也打黑工,没有严格按照澳洲规定学车。
但是在安全上我是问心无愧。

[ 本帖最后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9: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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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5-12-2009 09:39:06 | 只看该作者
你在这里就说对于合不合法你无所谓,那之前的几个贴里你一再纠别人合法问题又是干什么?
在讨论合不合法的贴子里,你一再的揪不安全不安全,在这里你又说你不是想通过不安全而说明不合法,
那你的point又是什么?灌水?歪楼?你还一再的揪,一再的不放过,那的又是什么?

至于安不安全,RTA明文规定Full牌可以指导开车,如果你觉得安全问题严重,我尊重你的意见,你可以向RTA提出来,
我没有反对你的意思。但在现行法律规定中,Full牌是可以指导开车的,你必须尊重的事实。
你揪着不放,一定的说不安全不安全,到底为了什么?

原帖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9:24 发表
我的Point只有一点,请大家注意安全。
不仅是自己的安全,还有路人的安全。
我并没有说是因为不安全而不合法,这个合法问题是完全在于它的商业性的,而不是安全问题。

我一再说了对于何不合法我无所谓,
对于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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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5-12-2009 09:43:51 | 只看该作者
你拿着左方向盘的车来练右方向盘的技术就是安全?
别开玩笑了啦。
不知道跳脚的是我还是你?你一直跳到现在,还不放过别人。
你提出安全问题,我尊重你的意见,我一直都没有正面反对过你。
但你一再的说一些没有point的话,那就太不是味道了,不是吗?

再说,你现在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让很多人误以为陪练就是违法,
至使我在找陪练时遇到了不必要的麻烦,是直接的影响了我。
你能怪我针对你?
再说了,我有哪一句话说得不对?

原帖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9:32 发表
当年没有Log book 这回事的。
在国内也只是练基本工而已,没有上路,在场上练得。
我所缺的其实是自信心,不是技术问题。
满分考过。

为啥我让大家小心安全你要这么跳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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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5-12-2009 09:4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7 key 的帖子

好了不吵了。
我还真没想歪楼,至于何不合法那是某位同志非要争得,我也倔脾气就跟他吵上了。
我也没说陪驾一定不安全,我只是想让大家注意安全而已。
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对我打击挺大的。
所以估计就一个劲的在大家讨论合法问题时不停的叫大家要注意安全了。
不是故意歪楼的。

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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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5-12-2009 09:48:45 | 只看该作者
学会难的就能做容易的只是你的观点。
国内的车和澳洲的车方向盘正好相反,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是牛头与马嘴的区别,你为什么看不到这一点?
就更不要说国内的交规和这里截然的不同。
澳洲注重交规的地方,你没有足够的路面经验,回到国内你用吉普能练出澳洲的路面经验?
你能练车roundabout,左转,右转的技术?你能练习decision?
没有足够的路面经验,你又是哪门子的安全?
你的话不值不驳,偏要人驳!

原帖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9:35 发表
国内用的是手动没有Power stering 的8人坐的破吉普,和面包车一个大小吧。
就是一般教练车。
回澳洲是开的自动挡的小车。
会开了难的开简单的就容易了,这个道理和你开手动可以开自动,只能开自动不可以开手动是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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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5-12-2009 09:4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8 key 的帖子

其实我一直是挺赞同你的观点的。
可能表达不清吧。

对于造成你找陪练的困难,还真对不起。没想到会这样。
我想楼主应该愿意陪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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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5-12-2009 09:53:13 | 只看该作者
他已经拒绝了!
昨天联系了一个朋友,
也因为看了你那些反对贴拒绝了!
我这里是gordon,华人本来就不多,能找个近一点的华人来陪本来就不容易
如果我能不花钱就找到人陪练,你觉得我不想吗?
你觉得我现在打处打电话,发广告,求人陪练很有趣吗?


原帖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09:49 发表
其实我一直是挺赞同你的观点的。
可能表达不清吧。

对于造成你找陪练的困难,还真对不起。没想到会这样。
我想楼主应该愿意陪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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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5-12-2009 10:0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2 key 的帖子

还真没想到会这样。
真是对不起了。
对所造成的不便我慎重道歉!
保证再也不出来说任何有关陪驾或交通安全的事了。
祝你可以顺利找到合适的陪驾。

[ 本帖最后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1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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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a + 20 没必要道歉啊 给鼻子上脸
男咕噜 + 25 why apolog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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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5-12-2009 10:05: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ey 于 25-12-2009 09:53 发表
他已经拒绝了!
昨天联系了一个朋友,
也因为看了你那些反对贴拒绝了!

我这里是gordon,华人本来就不多,能找个近一点的华人来陪本来就不容易
如果我能不花钱就找到人陪练,你觉得我不想吗?
你觉得我现在打处打电话,发广告,求人陪练很有趣吗?



这种指责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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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叔 + 25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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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5-12-2009 10:16:1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说吧,我也基本赞成你的观点。刚学车的同学找合资格的教练练车是一个好的做法。
我们的观点并没有根本的冲突。所以我一直没有正面反对过你的话。

我本来就是一个谨慎的人,一直学了20多小时,才开始找其他的Full牌来练习。
正是因为我注意安全,我才决定要加强练习,以免误己误人。
但作为一个新移民,我只身一人来到这里,之前一个朋友也不认识,现在认识的很多新朋友,
多数也象我这样不是学牌就是红P绿P,偶有全牌的又住得老远。
我不得不转向网上找其他不认识的人来做指导。

我才发了那个“为陪驾说两句话”,希望大家明白教和学两边的困难。
不要过份苛刻的揪着问题不放。在大原则不犯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予人方便。

原帖由 oreokit 于 25-12-2009 10:00 发表
还真没想到会这样。
真是对不起了。
对所造成的不便我慎重道歉!
保证再也不出来说任何有关陪驾或交通安全的事了。
祝你可以顺利找到合适的陪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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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5-12-2009 10:18:14 | 只看该作者
你想说什么呢?对方的回答是:论坛上的人说违法,那就算了吧。
你觉得我又应该怎样想?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5-12-2009 10:05 发表



这种指责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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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5-12-2009 10:47: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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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5-12-2009 11:30:29 | 只看该作者
没啥,最恶心的是RTA的鬼子,找茬不让我考试,然后在我家门口蹲点抓我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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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 20 同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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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5-12-2009 11:32:28 | 只看该作者
违不违法是法律条文说的,不是某几个人说的。大家只是根据相关的法律在这里指出而已。

雇佣人打工给现金不扣税没有假期也是违法的,不是还有那么多老板这样做吗。对于有TX看了这个贴拒绝陪练,我觉得应该为华人感到高兴才对。

至于陪练,就像我老公说的,给多少钱也不会去做,对自己安全不负责,要用自己车就更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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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lysn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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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5-12-2009 11:41:03 | 只看该作者
那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如果某一天,你家小孩到了学车的时候,需要有 full 牌的人陪练车。
你可能有下面几个选择:

1. 全程Driving Instructor。假设现行法例不变,价格也不变,总开支为:120 * 45 = 5400刀
2. 你和你先生给小孩当陪练。
3. 让你家小孩尽快学上手,10小时也好,20小时也好,然后你们帮填logbook,让她考试。

我暂时想不到有其他可行的方案了。我的问题是,以上三点,你选择哪一点?谢谢

原帖由 aprilpoon 于 25-12-2009 11:32 发表
违不违法是法律条文说的,不是某几个人说的。大家只是根据相关的法律在这里指出而已。

雇佣人打工给现金不扣税没有假期也是违法的,不是还有那么多老板这样做吗。对于有TX看了这个贴拒绝陪练,我觉得应该为华人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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